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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的四种人生境界理论探析

来源:中州学刊 作者:陆建华;颜莉
发布于:2017-03-21 共14640字
  摘要

        冯友兰一生最大的贡献并不在于其与胡适一起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学科,而在于其建构了新理学思想体系。在冯友兰新理学着作中,最重要的也并不是《新理学》,而是《新原人》。相比于《新理学》,《新原人》是纯熟的、系统的,有其内在逻辑的,“最能反映他的哲学精神的”.因此,在冯友兰的新理学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和最具理论价值的并不是其《新理学》所论述的所谓“新理学”,而是其《新原人》所论述的人生境界说。有学者甚至据此认为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是其整个哲学体系的核心与归宿”.关于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很多,本文拟对其做进一步探讨,并兼及其儒道墨法之源。
  
  冯友兰所谓的人生境界可以说是指宇宙人生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也可以说是人对于宇宙人生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的觉悟与了解。在讨论人生境界时,冯友兰引入“觉解”这个概念,认为人生境界决定于“觉解”,人生境界的高低、不同决定于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程度。这说明冯友兰的人生境界的关键点在“觉解”.下面我们将从“觉解”出发,来看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
  
  一、自然境界
  
  冯友兰认为“各人有各人的境界,严格地说,没有两个人的境界,是完全相同底”,究其因在于“每个人都是一个体,每个人的境界,都是一个个体底境界。没有两个个体,是完全相同底,所以亦没有两个人的境界,是完全相同底”.这里,冯友兰以每一个个体的特殊性解释每个人人生境界的差异,似乎是不妥的。因为按照冯友兰关于人生境界的解读,人生境界决定于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人生境界的差异决定于“觉解”的不同,而不决定于每个人的特殊性、人与人的不同。每一个个体是特殊的,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如果他们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相同,他们的人生境界就应该是相同的。所以,按照冯友兰的思路,他应该说,每个人的人生境界都不相同,原因在于每个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都是不同的。这里,不再纠缠此事。
  
  冯友兰说:“就大同方面看,人所可能有底境界,可以分为四种: 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就是说,每个人的人生境界虽然不同,这世间人生境界虽然千差万别,但是,从质的方面看,人生境界可以分为上述四类。
  
  我们先看其对自然境界的论述:“自然境界的特征是: 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底。此所谓顺才,其意义即是普通所谓率性……普通所谓率性之性,正是说,人的生物学上底性。所以我们不说率性,而说顺才。所谓顺习之习,可以是一个人的个人习惯,亦可以是一社会的习俗……无论其是顺才而行或顺习而行,他对于其所行底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底了解。此即是说,他所行底事,对于他没有清楚底意义。就此方面说,他的境界,似乎是一个浑沌。但他亦非对于任何事都无了解,亦非任何事对于他都没有清楚底意义。所以他的境界,亦只似乎是一个浑沌”,“在自然境界中底人,比于在别底境界中底人,固是有较低程度底觉解,然比于禽兽,还是有觉解底”.
  
  冯友兰的意思是,人对于自己所行之事没有清楚的觉解,相应的,他所行的事对于他来说所具有的意义就不清楚,这不清楚的意义所构成的人生境界就是自然境界。由于人所行的事对于人来说所具有的意义不清楚,这自然境界就呈现出类似浑沌的样子。由于处于自然境界中的人虽然从总体上看对其所行的事没有清楚的觉解,但是,并非对于任何事都不觉解,相应的,并非任何事对于其所有的意义都不清楚,因此,自然境界所呈现出的类似浑沌的样子只能是类似,而不是真的。由于没有真正从“心”出发,对于所行的事没有清楚的“觉解”,处于自然境界中的人,就只能“率性”“顺才”“顺习”,也即只能按照其生物本性而行,只能按照自己的习惯或社会的习俗而行。当然,自然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所行之事没有清楚的“觉解”,“觉解”程度较低,这是相对于别的境界中的人而言的,从人与人的区别的角度而言的,自然境界中的人相比于禽兽,不但有“觉解”,而且其“觉解”还是清楚的,因为“觉解”是人与禽兽之间的界限。
  
  顺便说一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冯友兰所说的处于自然境界中的人的“率性”“顺才”而行、按照生物本性而行,实质上是出于一种动物性的本能或曰一种没有经过理性思考的“冲动”.所以,他说:“一个人的行为,若是出于冲动,其人的境界,或其人于有此种行为时所有底境界,是自然境界。”
  
  问题是,冯友兰讨论人生境界时所云的“觉解”是对宇宙人生的“觉解”,此处在论述自然境界时,又将“觉解”局限于对“所行底事”或曰“所行底事的性质”的“觉解”.联系他关于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等的论述,似乎可以判断,他所云的人对宇宙人生的“觉解”,其实是对于宇宙人生中的“事”“物”特别是对于人在宇宙人生中所遇到的“事”“物”的“觉解”.还有,从以上所引的两处史料来看,冯友兰在论述自然境界之时,第一处史料用的是“了解”,第二处史料用的是“觉解”,可见其对于“了解”与“觉解”虽有区分,认为“觉解”包括“了解”,但是其对于二者的混用,说明其所谓的“了解”也就是“觉解”,也就是“觉”而已。再从后面所引用的冯友兰关于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表述来看,冯友兰也并没有刻意区分“了解”“觉解”“觉”,而且,还增加了“知”这个范畴以代替“觉解”.
  
  基于自然境界中的人只能“率性”“顺才”“顺习”而行,没有真正用“心”而行,从而对于宇宙人生中的“事”“物”没有清楚的“觉解”,冯友兰认为处于自然境界中的人,要么愚昧无知,不知用其“心”,其“心”也不十分“知觉灵明”; 要么聪慧过人,但是不用其“心”,虽然其“心”“知觉灵明”.所以,他说:“有此种境界底人,并不限于在所谓原始社会中底人”,“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底。过原始生活底人,其行为多是如此底。小孩子及愚人,其行为亦多是如此底。所以小孩子及愚人的境界,亦多是自然境界”,“有此种境界底人,亦不限于只能作价值甚低底事底人。在学问艺术方面,能创作底人,在道德事功方面,能作‘惊天地,泣鬼神’底事底人,往往亦是‘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莫知其然而然‘.此等人的境界,亦是自然境界”.这是说,在历史层面,“原始社会中底人”、人类初期的人的人生境界是自然境界,因为他们愚昧无知、智商低下; 在现实层面,“过原始生活底人”,比如小孩和愚昧的人,其人生境界也是自然境界,因为他们要么处于愚昧无知的时期,虽然智商并不低下,比如小孩,要么愚昧无知、智商低下,比如愚昧的人; 在现实层面,有些在学问、艺术、道德、事功等领域做出突出成就的人,其人生境界也是自然境界,因为他们虽然聪慧过人、智商很高,但是不用其“心”.
  
  立足于儒家立场,冯友兰认为处于自然境界中的人从人格的角度看是“民”、一般人,或者说自然境界是“民”、一般人的人生境界。他说:“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孟子说:’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凡人的行为,都必多少依照仁义。但有些人依照仁义行,只是顺才或顺习,所以只是由仁义行,而非行仁义。此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此即是说,一般人对于道,多是由之而不知。就其 由 之 而 不 知 之 说,其 境 界 亦 是 自 然 境界。”就儒家人格来说,虽有小人、君子、圣人三类,将儒家的人格理论与自己的人生境界理论相匹配,冯友兰显然不能将自然境界中的人列为小人,因为小人是唯利是图的。于是,冯友兰只能将自然境界中的人认定为“民”这种一般人。在儒家看来,“民”身处社会的最底层,冯友兰认为这恰好与最低级的人生境界---自然境界相匹配。
  
  冯友兰对于自然境界的上述论述,明显是对道家人生境界的借鉴乃至错解,他对此也不回避。他说:“先秦底道家所谓纯朴或素朴,有时是说原始社会中底人的生活,有时是说个人的似乎浑沌底境界。他们要使人返朴还纯,抱素守朴。他们说:’素朴而民性得矣。‘他们所谓性,即我们所谓才。人顺其才,道家谓之得其性”,“老子教人’抱素守朴‘.他说:’圣人治天下,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又说:’圣人皆孩之。‘老子欲使天下人皆如愚人、孩子,无知无欲。此即是说,欲使天下人的境界,皆是自然境界。道家所谓返朴还淳、抱素守朴,就社会方面说,是使人安于原始底社会; 就个人方面说,是使人安于自然境界。道家所以如此主张,因为他们以为,欲使人保持他的天真,不致于流于恶与不善,这是一种最稳妥底办法”.这里,冯友兰把道家得道的境界解读为自然境界。但是,冯友兰把道家所追求的人的精神层面的纯真、素朴解读为原始社会中的人的生活情状、个人的浑沌愚昧,把道家的人性论所论的人的精神意义上的真、朴之性解读为“才”也即生物之性,把道家借用赤子、婴儿、愚人表达得道者的形象、状态解读为小孩、愚人本身,把道家以无知无欲表述得道的境界、人的纯真朴实的状态解读为无知无欲本身,这都是有意的错解。
  
  道家的理想人格是圣人、真人、至人等。道家认为圣人、真人、至人等犹如乃至就是赤子、婴儿、愚人,一方面是因为圣人、真人、至人等的状态、境界犹如乃至就是赤子、婴儿、愚人的状态、境界,另一方面是因为圣人、真人、至人等的状态、境界是人的天生的、本有的状态、境界。每个人本来就是与道合一、与道同体的,至于有的人没有成为圣人、真人、至人等,没有像赤子、婴儿、愚人那样,那是因为其离开了道、背离了道,这样,所谓求道、得道只不过就是回到道。冯友兰对此并不明白,将道家的赤子、婴儿、愚人与圣人、真人、至人截然分开,以为道家的赤子、婴儿、愚人是先天的,而道家的圣人、真人、至人等就像他所理解的儒家的圣人那样是后天的; 道家的赤子、婴儿、愚人处于自然境界,道家的圣人、真人、至人处于天地境界。于是,他说:“道家亦以为理想底人是圣人。他们所谓圣人,亦不是在自然境界中底人,而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不是有最低程度底觉解底人,而是有最高程度底觉解底人”,“有最高程度底觉解底人,在同天的境界中,其境界有似乎自然境界。道家于此点,或分不清楚,以为圣人的境界,是人所应该有底,所以自然境界,亦是人所应该有底”,“一部分道家常误将自然境界与天地境界相混”,道家“常将天地境界与自然境界相混,常将在自然境界中底人所有底原始底浑沌,与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浑然与物同体,混为一谈”,对道家提出批评。其实,这完全是错解。道家的理想境界是得道的境界,呈现为赤子、婴儿、愚人的境界,也呈现为圣人、真人、至人的境界,是冯友兰自己要在道家的人生境界中分出所谓自然境界和天地境界。
  
原文出处:陆建华,颜莉. 冯友兰人生境界说析论——兼及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儒道墨法之源[J]. 中州学刊,2017,(01):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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