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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法律保障研究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8-09 共34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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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优化探讨
【第一章】国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法律保障研究引言
【第二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概述
【第三章】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第五章】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建议
【参考文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立法完善研究参考文献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中小企业对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巨大,据统计截至到2013年9月,我们国家已经有超过4200万家中小企业进行了注册,其数量已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显然已经成为经济活动中不可忽视的角色;到2013年9月份,中小企业贡献的 GDP总额达到了58.5%,外贸出口总额也达到了68.3%.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不仅带动了经济快速发展,同时还为我们提供了百分之八十的就业岗位,从而稳定了社会的不安因素,它的这一巨大贡献无疑是值得赞许的。如此一来,中小企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但事实上,中小企业总会面临一些挑战,在强大的大型企业面前,中小企业在生产规模、对市场的适应能力、科技创新力以及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上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正是这些因素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其中,融资难依然成为了牵绊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国政府从立场上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重视力度,以此来解决企业融资难,比如先后出台了许多政策性文件。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加强了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扶持力度。但是,这些扶持政策、政策性文件,与美、日、韩等信用担保制度成熟的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在信用担保立法方面还存在缺陷,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信用担保问题。法律规范的不健全无疑使具有高风险性的信用担保行业雪上加霜。同时,这一效果足以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连锁效应使得中小企业的不健全发展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总之,加快建设我国信用担保法律体系,完善我国信用担保法律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近年来,信用担保问题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关于信用担保这方面的论著,本人主要阅读了以下几本论著。

  刘新来编著的《信用担保概论与实务》中,他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信用担保制度应该是一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指出,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这个国家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他详细的介绍了我国担保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要加快我国担保体系法律、法规建设,在著书的最后一部分,他还提出了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的美好展望同时他也提出了解决难题的有效建议。

  吕连生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研究》中值得一提的是:它是专门介绍、评价国内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著作,且是我国第一本关于介绍此方面内容的书籍。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既包含了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研究,也包含了我国信用担保体系背景、担保体系的构成等内容,这些研究成果利于其他学者清楚明了的比较各国信用担保制度的异同,方便其他学者研究、品读。

  赵爱玲的《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研究》一书的研究对象是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它的主题是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研究的基础是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理论、信用担保和再担保理论。

  施继元的《信用担保新论》中的第二部分是信用担保国际经验,他通过对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信用担保制度运作机制的系统介绍,为国内信用担保研究提供重要的价值参考。

  沈凯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研究》一书,从我国国情出发,系统的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此书不仅强调了树立防范风险理念的重要性,也提出了要坚持"风险中心主义"原则。树立防范风险的理念是指通过信用担保制度的整体来防范、控制风险。风险中心主义是通过全面的控制来完善信用担保制度的框架设计和制度建设。

  欧阳峣的《中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研究》系是在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经过作者和多位实践者的统计、比较,总结出了中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的现状,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融资环境、加强社会服务的政策建议、重视技术创新、培育企业集群等方法来保障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除了上述专著以外,还有不少学者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做出了研究。方晓霞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缺陷与发展对策》描述了我国的制度性缺陷,并针对此缺陷提出相应的规范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发展对策。丁彦彦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研究》用管理学的 SWOT 分析方法,论述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从而提出了应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宋志国、宋瑞敏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障碍与对策分析》首先对我国信用担保法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系统的阐述,然后针对相应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的立法司考。夏媛媛的《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法律控制》则从来源于中小企业本身、信用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政府四个方面的风险入手,分析了风险的成因,从而提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防范。

  我国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主要有《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及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还有一些与信用担保相关的其他法规。这些法律或者规章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担保法》在适用中具有滞后性;《中小企业促进法》在适用中操作性差等问题。

  日本是世界上最重视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最早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日本对于中小企业扶持的相关立法和政策也十分完备,日本关于中小企业的立法多达50多部,如《中小企业信贷保护法》、《中小企业振兴法》等。这些法律当中,处于"宪法"地位的是《中小企业基本法》,这部法律贯穿于整个中小企业法律体系。日本详细介绍信用担保规则和基金会运作职能的法则是《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

  美国在1942年建立的小军火工厂管理公司其旨在保障战争的需要,从而对从事战争物资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这种扶持还不是为了中小企业。从1953年开始,美国相继制定了《中小企业法》、《机会均等法》等法案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了缓解不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效果,美国在1977 年通过的《社区再投资法》,以便鼓励社区金融机构向所在社区居民或者中小企业融资。

  韩国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支持的重点对象为重工业,政府资金主要投入均在大企业,正是忽视中小企业的做法致使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韩国政府意识到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它在1970年制订了《中小企业专门化和系列化纲要》,要求金融机构向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由于中小企业的信用不足,以及金融机构的望而却步,韩国政府依据《信用保证基金法》成立了信用保证基金,这些适时的立法无疑证明了韩国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重视力度,从而影射了中小企业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

  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我们不难看出,大多学者对于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多认为通过修改《担保法》来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保护,关于这一问题,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担保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必须通过修改、细化《担保法》,加强对债务人、保证人的保护,从而达到三方权利的平衡。通过权利的平衡来指导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构建。另一种观点认为,修改《担保法》关于信用担保这一部分,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立法者在制定《担保法》时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它没有考虑或者没有考虑到担保人的权利,看似不公,但是这在立法时是符合实际的。面对如今违约现象严重的今天,我国仍应加强对债权的保护。况且,作为规范担保活动的基本法,它不可能将担保涉及的问题全部囊括。

  笔者的观点是我国应当通过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来实现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突出保护而非通过修改《担保法》来保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有序发展。主要原因如下:信用担保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运行规律,而《担保法》只对于担保的基本问题做了规定,在担保实践中,这些基本问题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担保法》对于债务人、保证人的保护力度很小,这对债务人、保证人是很不公平的;《担保法》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则以社会责任为本位,两者的性质明显相悖。综上所述,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才能保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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