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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空抛物现象的成因与预防策略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任玉梅
发布于:2021-03-06 共3334字

  摘    要: 本文从高空抛物现象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两方面进行分析,以期能进一步增强公民的道德意识、法治意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尽快遏制这种现象,助力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 高空抛物; 原因; 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村落在逐渐消失,各地的高楼像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与此同时,高空抛物现象也在逐渐增多。有人把高空抛物比喻成魔鬼的“抽签”游戏,城市上空的杀手。高空抛物是现代社会各地所面临的普遍性难题。高空抛物可能会造成人员的伤亡或财产的损失,危及公共安全,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高空抛物现象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一、高空抛物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时代背景

  乡村管理主要依靠村委会,村委会是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比较松散,主要靠大家自觉,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农村地广人稀,农民大多住的是平房,生活中形成的垃圾随手一扔往往成了一种习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住进了高楼,过去在乡村形成的陋习难以在短时间改变,乱扔乱抛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城市居民过去居住的房子也大多是低层建筑,随着城市拆迁改造进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从低层建筑搬到了高层建筑。近年来,高空抛物现象在各地频繁发生。
 

我国高空抛物现象的成因与预防策略
 

  (二)对高空抛物的危害认识不够

  过去高楼少,高空抛物现象也比较少,大家对高空抛物没有足够的重视,不知道高空抛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一个小小的质量很轻的物体,从高空坠落可能就会把人砸伤,甚至会致人死亡。高空抛物还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天津市某小区居民,从楼上抛扔未完全熄灭的烟头,引起楼下住户阳台起火,幸好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三)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抱有侥幸心理

  有些人虽然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但是,对危害结果的产生抱有侥幸心理,以为不会砸到人的身上。一位妇女,家里装潢,有一堆装潢垃圾,她家住在高楼,上下楼扔垃圾不方便,于是,她趁夜深人静时从自己家的后窗户扔下一袋垃圾,她以为这个时候楼下不会有人。可是,刚巧有一对热恋中的男女青年在楼下绿化带谈恋爱,结果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

  (四)高空抛物取证难、追责难

  不少小区没有摄像头,即使有摄像头,往往很难拍摄到所有的楼层。有些人从楼上扔东西很难被抓到,导致现实中高空抛物追责困难,往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有些人被砸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抛物的人没有受到惩罚,这就造成了恶性循环,导致高空抛物现象越来越多。

  (五)冲动的后果

  曾经看过一个案例。一对小夫妻吵架,妻子则愤怒地把丈夫的烟灰缸砸向窗外,砸中了一个老奶奶,造成老奶奶当场死亡;还有人工作压力大,借酒消愁后,看见楼道堆放的杂物心情不愉快,疯狂地把杂物向楼下扔;去年8月,安徽合肥一位女子因为工作压力大,心情烦躁,从13楼将电饭锅抛下,当时地下有很多居民在溜达,万幸的是没有砸中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最终她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高空抛物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孩子玩闹时抛掷物品,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抛掷物品,建筑或维修人员不小心掉落物品。这些都要加强教育、监护和防护。

  二、高空抛物行为防御对策

  如何预防高空抛物,笔者认为要从以下这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大力宣传,提高老百姓的认知度。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平台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让群众广泛知晓。目前全国各地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针对很多不文明行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志愿者上门宣传,散发小册子,拉横幅,在布告栏张贴高空抛物的危害等方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第二、加强立法,从法律层面规范老百姓的行为,惩罚高空抛物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我们国家对高空抛物的立法在逐渐完善。[1]从以往的实际情况来看,高空抛物事件的受害者,往往因找不到侵权人而难以维权。《侵权责任法》针对这种情况在第八十七条规定,对于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又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全楼业主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这虽然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但是却让其他无辜的业主产生抵制心理,往往不会主动履行判决,造成实际执行的困难。《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对这种情况适时进行了完善,规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在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这条规定让其他无辜的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明白自己对受害方的补偿只是一种垫付行为,事后可以向真正的加害人追偿。《民法典》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安机关具有调查的责任。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严重的则构成违法、犯罪。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高空抛物是一种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除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外还明确了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和公安机关负责调查的责任。笔者认为,法律上还要进一步明确公安等机关负责着手调查的期限,调查完成的期限。

  第三、加强文明城市的创建,把高空抛物列为一种典型的不文明行为、一种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宣传,让广大市民自觉抵制这种行为,知晓这种行为的危害。可以采取短信群发、志愿者上门宣传,在街头和小区散发小册子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

  第四、物业要强化管理,要经常宣传教育,排查隐患,在小区各个角落安装摄像头,并保障每栋楼的各个楼层都能被拍摄到。杭州某高层小区,安装了几十个广角摄像头,专门针对预防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不少物业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认为物业就是收收钱,扫扫垃圾。民法典颁布后,物业的责任明显增强。物业以及其主管部门要树立法制意识,主动学习《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物业要定期在小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小区的楼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对相关设施进行维修,对于小区发生的抛物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教育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2]

  第五、房屋设计及建筑部门要科学设计、建设房屋,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决不能为了美观而忽视安全隐患,为了省钱而偷工减料。房屋的设计和建设一定要得到有关部门的验收,而验收的首要标准则应当是安全。某小区的房屋外墙上每层楼窗户下面都镶了一道银灰色的水泥边。这道水泥边除了美观之外并没有其他任何用途。若干年过后,水泥边在风吹日晒下逐渐开裂,纷纷脱离墙体,往下坠落,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和窗户和阳台相对应的地面上应尽量不要被规划成广场、道路或停车场,可以设计成绿化带,尽量减少高空抛物或坠物砸到人的可能性。曾经看到一则令人痛心的案例,一位母亲牵着孩子在逛街时,一扇窗户从天而降,小孩最终被砸身亡。楼上掉落的窗户并不是有人故意为之,可能只是住户在开窗关窗的过程中突然掉落的。有可能是轨道坏了,不能很严密地卡住窗户,有可能是轨道并没有坏,只是设计的问题,导致窗户很容易脱离轨道。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在工作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注重细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这种类似的悲剧就会减少很多。

  第六、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减少矛盾和纠纷,提升百姓的道德水平。社区和有关部门可以经常组织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文体活动,营造一种和谐的氛围,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大家自觉践行;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家庭、模范之家创建活动,提升居民的道德水平;减少纠纷,让百姓对各种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文明公约等能从内心深处自觉地认同,形成不仅爱小家,也爱社会这个大家庭的意识,违法犯罪及其他不文明行为自然就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文明、和谐。

  参考文献

  [1] 康笑茹.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承担讨论[J].各界,2019(22):46.
  [2] 侯学峰.高空抛物行为治理研究[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20(01):60-64.

作者单位: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原文出处:任玉梅.高空抛物现象产生的原因及防御对策[J].法制博览,2021(06):17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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