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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对建筑业的作用分析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6-24 共27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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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的影响探究
  【第一章】两税合并对建筑业的作用分析绪论
  【第二章】国内外营改增文献综述
  【第三章  第四章】建筑业“营改增”的相关理论
  【5.1  5.2】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税负比较
  【5.3】建筑业“营改增”比较结果
  【第六章】“营改增”在建筑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完善建筑业“营改增”建议
  【总结/参考文献】建筑业“营改增”的优化措施研究总结与参考文献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两税合并是"十二五"目标,支持服务业前进。从 2012 年起,两税合并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开始施行。经历几次试点(见表 1-1),最终于 2014 年 1 月 1 日遍及全国各地,拉开了我国税制改革的新帷幕。"营改增"的行业不断扩大,2015 年有望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作为目前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增值税"扩围"引起了很多学者的研究兴趣,它是否能够像其预期的效果那样进行结构性减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而对于"营改增"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两税合并就行业税款和经营成果的研究。目前一些学者得出的观点如下:第一种观点认为两税合并加剧了负担,但经营成果有所上升;第二种观点认为两税合并加剧了企业负担而且经营成果下降;第三种观点认为两税合并降低了企业负担,经营成果也有所增加,向着好的趋势发展。

  二是两税合并对中央和地区财政分享调整的研究。两税合并,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处于劣势。有学者认为应该相应调整现有对增值税的分享比例,加大地方享有的比重。

  另有学者认为按照两岁合并后,还是由地方政府征收。还有学者认为按照当下比例进行分享,不调动两者的分享比例。

  三是对两税合并后,税额加剧现状剖析和应对方案的研究。

  目前,对于已经两税合并的行业对其研究颇多,而对尚未进行两税合并但即将改革的行业研究颇少,比如:建筑业。而且财税[2011]110 号规定,基于 17%和 13%两档税率,添加 11%和 6%两档低税率.其中,建筑业适用 11%的税率。对此可以看出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有计划将建筑业纳入两税合并的范围内。至今虽还未进行试点,可能是时机还不是很成熟,也有可能建筑业摒弃营业税,实施增值税的文件正在整理,不管是基于什么原因,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有计划有打算有目的的将要对建筑业进行试点。因此,在试点消息悄然降临之前,对建筑业应该多加重视,做到不紊不乱,有条有理的迎接这一改革政策、方针的到来。故而,选取建筑业为研究对象,就其两税合并后,对税负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对其前后进行比较研究,对各税负变动的百分比以及其他一些相对数来进行分析研究,以探讨两税合并对建筑业的影响。

  1.1.2 研究意义。

  目前部分行业已在全国施行两税合并,其仍处于改革的初级阶段。税负水平在改革试点行业做到不上升或是稍有降低的目标,难度系数有点大。由于各个行业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特点不同,故而对于有些行业进行增值税扩围,其税负有所增加。有结果表明:

  两税合并后,35.7%的企业情况不是很理想,超过四成的交通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上升.两税合并引起部分地方不少服务企业的忧愁甚至纷扰。作为当今税改的热门戏,很有研究价值。而且如今建筑业尚未纳入两税合并行列,在此之前,对其实施两税合并税负剖析,在两税合并来临之际能够早做准备,是十分可行的。

  在这种情景下,撰写毕业论文《"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研究》,经过分析我国增值税改革历程,对我国建筑业进行两税合并前后两种纳税人类型税负结果比较分析,根据分析得出的结果,与"营改增"目标做比较,如果是达到目标,就应该再接再厉;如果是与目标背道而驰,就其现状分析建筑业"营改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给出建议,帮助建筑业度过这一难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2 研究内容和方法

  1.2.1 研究内容。

  对于在试点时遇到税负加重的问题,令在其它地区的不少服务业对两税合并的前景忧心忡忡,甚至是担忧.对建筑行业增值税"扩围"前后税负分析,得出:小规模纳税人相比税改后有所降低。而一般纳税人,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其税负和经营成果由可抵扣成本比例的大小决定;两税合并后建筑业税负如果不变,其可抵扣成本临界比例为71%左右。对于建筑业来说,要取得如此高的可抵扣成本比例难度系数是相当大的。

  而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应该如何改变呢?以上问题如果得到解答,对解决目前关于两税合并后服务业税负上升的困惑有所帮助,对两税合并改革的更深层次的发展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而且也对即将进行增值税"扩围"的建筑业打了一剂预防针,在此来临之际对税负变化有个心理准备,做好预防措施,未雨绸缪。

  研究的主权内容是:

  (1)系统收集国内外"营改增"研究成果,从中寻求研究切入点;(2)回顾中国增值税改革历程,理清 2014 年改革动因、内容和目标;(3)以公平与效率理论、增值税税负转嫁理论为依据,分析建筑业两税合并的积极作用,探索"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平衡点;(4)系统分析"营改增"在建筑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税制冲突、行业性质、抵扣不足、增值税税率过高、中间投入比率偏低、固定资产更新周期较长等;(5)从实际出发,对建筑业完善"营改增"提出可行的有应用价值的对策建议。

  1.2.2 研究方法。

  通过对文献、期刊等进行查阅和借鉴,在文中加以应用,最后进行论证分析,具体研究方法如下:

  比较分析法。使用了很多比较分析的方法,如两次改革的比较,包括:改革的时间、范围相关文件、试点地以及步骤和改革动因比较分析;建筑业两税合并后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前后税负比较分析;建筑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各税负、各税负变动百分比、各税负与不同程度可抵扣成本比例敏感性比较;经营成果、经营成果百分比、经营成果与不同程度可抵扣成本比例敏感性比较等。

  定性分析法。以严格的定量分析为支柱,来运用最根本、最重要的定性分析。如在第五章中以中国建筑(601668)2014 年三季报为样本,对其计算出来的结果进行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法。分析问题时,以中国建筑(601668)2014 年三季报为样本,以其利润表数据为基础,运用一定会计方法,最终得出问题存在;解决问题时,找出其动因所在,最后给出建议。

  1.3 技术路线

  1.3.1 核心关键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它的计税依据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这里的商品包括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由消费者负担,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对商品中各个环节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国际上采用的间接计算法是我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其原因是在现实中,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商品的增值部分不容易十分准确的计算出来。

  (2)营业税。

  营业税是指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包括以营改增部分)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1.3.2 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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