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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沈北新区农村社区建设水平的对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1-09 共3207字

  第 6 章 提高沈北新区农村社区建设水平的对策建议

  6.1 强化社区基层组织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其主体是社区村民,而社区的管理组织是为广大村民而服务的,因此要求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者要将过去的以权力为中心转变为以服务中心的思维模式,要不断加深为社区服务的意识,调动一切力量以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

  一方面,社区基层组织应将自己的工作核心放在为整个农村社区提供更优的公共服务上,积极改进自身的服务方式,不断寻求高效的服务模式、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普及、加强社区的医疗保健制度、改善社区的卫生环境、维护社区治安、普及推广最新科技、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文体活动内容、加强法律服务功能等等。以此不断推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的迅速覆盖,从根本上缩短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的差距。

  另一方面,服务意识的提高需要基层组织持续加强自身的建设、管理与监督。要时刻牢记"服务"的根本,不断审视自己工作上的偏差及时纠正,坚持监督自己的工作方式,消除就有观念的营销,有效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进程。

  此外,要时刻加强对自身的教育培训,以此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村民提供高效的指导力。其内容主要包括:1.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不仅要牢记相关的法律政策,更应深入实地不断掌握政策的落实情况。2.强化市场经济、农业科技及贸易出口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在经济领域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可以随时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为其解答疑惑,指导其生产经营的方向。3.加强服务理念的培训。正如前文提到的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4.管理培训。作为基层组织者掌握一定的管理知识有助于社区工作的组织开展。

  6.2 多元化融资,保证建设资金充足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期稳定发展离不开充足的资金保障,但目前沈北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还不具备提供自身资金使用的自我循环能力,因此,还很大程度依赖于国家、政府的资金支持。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的改善、社会福利的普及、教育培训、治安维护等等,多方面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通过国家、政府的财政支出、金融机构的融资或是社会资金的吸纳都应该作为有效的融资渠道。

  在充分落实国家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上的财政支出基础上,沈北新区的地方政府也应该发挥其主导地位的作用,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不断高效整合社会多方资源,调动各界力量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投入。最终形成以国家政府为核心,帮扶单位为辅助,把握国家政策,吸收社会各界的捐赠的资金投入模式。

  此外,在落实国家、政府财政支出时应该注意不能完全依赖政府的理论,尤其要杜绝政府完全包揽建设,避免腐败的滋生与政府对社区建设事务的过度干预,妨害农村社区的民主建设。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听取多方意见,调动村民的积极参与。

  6.3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社区经济建设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经济发展也是十分重要的,由于大多数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的地区,经济落后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更有甚者经济的落后带来了更多的社会问题。因此,对于沈北新区农村社区建设来说发展社区经济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是一切的根本。我国作为农业大国粮食安全是所有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在农业结构中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是一切的基础。所以一方面,要按照国际水准要求不断生产高效、优质、环保、安全的粮食种植,增加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更要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生产环境的建设,增加基础农机具的机械化、科技化含量,保证灾害之年的粮食产量,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加强现代化农业的建设。

  其次,在农村社区积极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是发展农副产品的深加工行业,以主要农产品为基础,调动民营企业力量,吸引外资,鼓励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促进产品的附加值,以此拉动地方农业经济、劳务经济的增长;第二是发展农产品市场经济,加强农产品的市场流通,鼓励农民建立自己的销售团队,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繁荣。与此同时,应形成规范的成产竞争、流通体系,有秩序的管理,避免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为农产品的流通降低成本。

  第三是推动农村服务业发展,如物流、参与、娱乐、住宿等服务行业,加重服务业在农村社区经济中的比重。

  最后,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要把握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建设,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带动社区农民的生产发展,避免盲目性带来的损失。可以加大企业与农民的结合,以股份制、合作制或是订单制模式组件共同经营,利用企业的资金优势打造品牌,树立地方特色,做好市场推广、产品包装、宣传销售等工作。

  6.4 健全法律制度,建立法制社区

  借鉴发达国家建设农村社区的实例,可以看到法律法规在社区建设发面产生的巨大作用及约束、推动能力。因此,沈北新区应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促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能够明确有效的进行。

  首先,有必要根据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出台新的有关农村社区建设管理的法律,进一步细化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组织工作者的工作权限及责任。

  并知道相关参与工作者的工作细则,规范建设、管理、服务与监督功能,以防止权利的过度使用和干涉,阻碍社区民主建设的发展。但同时,法律的制定并不意味这要让政府、基层组织放弃对社区建设的完全放权,而是提出了有关监督、指导方面的更高要求,因此法律制定的内容应该包括:1.社区组织管理者的工作准则与细则;2.建立有效的目标管理机制,明确在任期间的建设目标,配合考核工作的进行;3.加强监督、考核、审计工作的明确,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审计工作;4.完善村民民族建设制度,落实村民对组织工作者的监督权。

  其次,针对社区建设工作中的民主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村民的民主选举活动、村民代表会议、生产经济合作等等多方面内容。以确保村民能够享有民主自由的权利,对于农村社区建设的事务能够高度参与,加强商议、表决的民主自由。

  6.5 加强政务公开,调动村民积极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村居民,只有得到了村民的支持与参与建设工作才具备其深远意义。因此,农村社区的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国家制定的基本制度是由其重要意义的,有利于社区建设的稳定和谐,也能够吸纳主体农民的意见推动器不断的发展,调动农民的高度参与性。

  首先,在内容上要公开社区建设的每个项目的建设标准、过程、结果,由最初的确立到最后的完成,要让村民了解每一环节的发展变化过程,从简单程序化发展到问题矛盾的解决,是农民能够理解项目进展中所发生的细节变化,得到民众的支持。

  其次,在公开过程中,要接受村民提出的质疑,不及时给予负责的解答,要将公开化搞活,而非单方面的通知发放,要接收村民的反馈,听取民众的声音,接受村民的监督。

  6.6 加强对村民的教育,提升社区村民的素质

  无论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利,还是利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又或是搞活经济参与现代化农业生产,都需要其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具备吸纳高新技术的能力。因此,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培训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事实证明,文化程度、素质较高的村民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的参与程度和服务功能的享受程度都相对更高。原因在于,首先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接受新鲜事务的意识,并且表现的理性程度更强,能够理性思考。其次,由于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对于事务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更强,责任心也相对较强,其次,文化程度的高地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个人在社会团体中的地位,因而也影响其在社区活动中的参与度。总而言之,村民的受教育程度影响着其在农村社区生活中的参与程度,因此我们必须从教育培训为落脚点,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社区生活的质量。

  在此问题上,应充分利用沈北新区的学校、培训机构和文化组织的理论,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建立农村社区培训学校,从道德、文化、技能、市场经济和现代技术等多方面对社区村民进行培训,在文化社区的带动下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社区村民,使其能够更快的融入新型农村社区生活,分享社会经济进步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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