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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巍宝山打歌探讨旅游歌舞产业的发展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1-25 共2738字
论文摘要

  近日,前往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新村进行采风活动,游览全国四大道教名山之一的巍宝山时,观看到了彝族传统的自娱性歌舞形式——“打歌”。此行我们还参观了全国历史文化名村——永建镇东莲花村。初到这个以“打造民族文化强省”为口号的彩云之南,面对纷繁的各种文化,一路上看着眼前从未见过的新鲜景象,有些喜出望外。亲眼见到有关舞蹈艺术的历史文物——《松下踏歌图》……收获远远大于惊喜。然而对于从事舞蹈文化研究的我们而言,此行收获最大的地方莫过于游览巍宝山。

  首先,我们看到了有关舞蹈文化并闻名于世的珍贵文物资料——一幅绘有彝族人民踏地而歌、携手起舞的打歌场面的壁画,虽然图画下半部分经过风吹雨打、日晒侵蚀等不可抗因素后图像已经日渐模糊,但图片上半部分相对保存完整,一个个生动活泼的彝族舞蹈者的形象依然清晰可见。图片上34人围成一个圆圈翩翩起舞,圈内有3人吹奏乐器,圈外也有3人似在助兴。这幅创作于清朝乾隆二十四年(距今已有两百多年),绘于桥壁上的“松下踏歌图”生动形象地再现了古代彝族打歌的热闹场景。其次,当地政府为避免此行的遗憾,特意为观众准备了彝族的打歌表演。尽管规模不是特别宏大,但足以满足那颗好奇之心。打歌是流传于民间的一种自娱性舞蹈,除彝族的打歌较为普遍之外,其他一些少数民族也有这种歌舞形式,只是叫法不同。打歌少则数十人,多则数千人,男女老少围成圆圈,伴着歌声和乐器声朝着逆时针方向缓慢旋转起舞。脚下节奏丰富,上身动作相对单一。在各民族的打歌形式中,彝族的打歌尤为出名,巍山打歌是彝族打歌的集中体现,是打歌分布最集中、影响最广的地区,而巍宝山打歌更是巍山打歌中的重要类型之一。相传唐·六诏时期,蒙舍诏主皮逻阁为统一六沼,于垅圩山建造一座松明楼。借星回节祭祖之机,设宴于松明楼上,召五诏诏主回蒙舍川祭祖。宴间,皮逻阁退席点火烧楼,烧死了五诏诏主。皮逻阁轻易吞并五诏,建立南诏国。为庆祝胜利,每年农历六月二十五日打歌庆祝。这也是巍山彝族火把节不在二十四,而在二十五日的原因。

  我们此次观看的巍宝山打歌,由身着统一服饰的男女组成。其中男士全部身着蓝色裤子,白色上衣;女士分为年迈者和年轻者两类,她们的装束基本相同,都是佩戴长及腰部的银饰,上身由白色长袖衫打底,外面套有红色马甲,腰间束有以黑色为主、周围绣有图案的围裙,裤子分为绿色和粉色两类,脚踩红色的绣花鞋。体现在服饰上的最大区别为包裹在头上的围巾,年迈者的头巾由黑白两色的布料组成,年轻者只需用黑色即可。整个打歌的表演过程有固定的步法套路,配合固定的曲调和唱词。虽然动律比较单一,但是组合而成的各种套路还是比较复杂的。我随打歌队伍的节奏,在圈外和着曲调学起那些不断重复的步伐。每一套动律由二至三个八拍构成,脚下动作大都为点、踏、跳、转、跨、勾、踢等动作元素组成,很少有我们习惯中完整的四拍动作,很多节奏动律被踏在弱拍上。手上动律主要以双手同时拍打跨部、自由前后摆动,以及单臂轮流向内划圆为主。其主要动律特征是“一边顺”,即顺手顺脚。配合少量的胯部左右摆动。

  刘金吾老师这样说,“舞蹈绝非简单的四肢劳动,而是一种文化”。古今中外对于“文化”一词的解释,有二百多种,我听到恰当一种解释是中国国家话剧院副院长査明哲博士在讲座中提到:“文化”从何而来——“由人化文”;“文化”是干什么——“以文化人”,“文化”就是“人化”。既然是一种“人化”,那么对于“舞蹈文化”的研究,自然也要从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生活的各个方面着手。

  此类流传于民间、未经艺术加工和处理的原生态舞蹈文化,应从各个方面给予更多的保护和传承。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类文明素质的提高,有些类似于此的原生态歌舞形式的性质正在发生转变,原来主要以娱神和繁衍后代为目的的原始活动,现在已经转变为以娱人和表现性为主的娱乐活动。这就要求我们,要在传承的基础上使之发展创造,这样才能保留其先进性与时代性。但是前提是不能脱离原有的基本形式和主要特征,要保留其基本动律特征、节奏型、呼吸型、服饰性、宗教性等重要风格特点。继承和发展要相辅相成,在继承原有基本形态的基础上进行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要兼顾继承。如此,才能使独具地方特色、从古流传至今的原生态舞蹈文化葆有新鲜的活力和生机。如今,“原生态”已经成为时下最火爆的词语之一,旅游产业的开发越来越多地被冠有“原生态”的字样。究竟什么样的文化被称为“原生态”文化?它又有什么样的标准?近来很多学者为此争论不休。中国艺术研究院、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资华筠认为:“‘原生态’文化艺术并非只是单纯的、孤立的外部形式,而应具有包含环境因素在内的三‘自然’标准。即:自然形态——不可以加工;自然生态——不脱离其生成、发展的自然与人文环境;自然传衍——以一种与民俗、民风相伴的特定的生活与表达感情的方式代代相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提出‘原生态’保护,是为了强调源头性、原生性、整体性保护。”一些打着名号为“原生态”旗帜的个人和团体在各旅游景点赚取旅游产业的一桶金,这样的做法我认为欠缺妥当。因为各地的旅游歌舞晚会已经脱离了“原声态”文化艺术形式的标准:首先,舞台化的表演已经经过后天加工美化,它已非“自然形态”;其次,由原来露天荒野、天地为台的表演场地,如今变成人工专业舞台剧场,环境改变了,它已非“自然生态”;最后,表演性质和目的的转变,由自娱变为娱人,由民间的农民代代相传到专业舞者的专职劳动,它已非“自然传衍”。

  由此,以“原生态”文化为契合点的旅游产业开发要在决策之时进行慎重思考。

  诚然,旅游产业的开发能够很好地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对于云南这个地处祖国边陲,拥有极其丰富的少数民族资源的地区而言,以其独有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为契机,展现各种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的确可以为经济的腾飞助以巨大的推动力。除了那些保存较好,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古老建筑之外,呈现少数民族特色的最佳方式,便是以旅游歌舞为主要表现形式。能够保护性的发展与传承这些先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就政府而言,首先,加强法制建设,对于民间老艺人、传承人等给予保护及资金支持,不能“重申遗、轻保护”。其次,对于目前全国过热的“旅游晚会”保持清醒的头脑,因为“大投入、大手笔”的投资建设背后,往往是政府支持,才得以实现。一定要在葆有特色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投资建设,避免铺张浪费,重复劳动,以免造成审美疲劳。第二,就个人而言,要保持端正的态度,投身于此项光荣事业的人,要肩负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的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歌舞文化,仔细深入的研究其内在发展过程、外表呈现方式以及未来走向等,不能因为贪图个人利益,寥寥“采风”、草草“创作”。第三,应该鼓励民间老艺人和传承人多加培养继承人,尤其是那些濒临失传的珍贵技艺,应该用现代高科技手段。例如,录像、网络等,尽量予以记录和保存。

  各级政府和人民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眼前一时的利益冲昏头脑,随便弄几个动作、音乐、服饰元素就说是“原生态”的,这样不仅不利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保护,也会使世人产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误解和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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