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司法制度论文

司法体系中的权利与法律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5-05 共3612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传统司法中法律与权力的关联探究
  【第一章 第二章】传统司法概述
  【3.1】传统司法下法律与权力关系的一般概述
  【3.2】法律在传统司法中的适用
  【3.3】权力对传统司法的影响
  【第四章】传统司法对法律与权力关系的平衡
  【结语/参考文献】司法体系中的权利与法律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结语
  
  综上所述,传统社会下的司法制度一直在不断地发展,之所以能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洪流中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具有稳定的内在价值体系和能承载其发展承接的本土资源。而且这种稳定的内在价值体系会使人们的内在司法观念以及具体参与的司法实践活动被有效的规范起来,使得中国传统司法能够在历史的舞台上不断的进步和发展。所以,有必要对中国传统司法进行全面阐述,深刻了解传统司法的本质、特点以及存在的社会因素。法律与权力在中国传统社会下有着特别紧密的联系,同时又存在着对抗的矛盾关系。认清权力的本质并且有效的发挥法律的控制力,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正确选择。权力与法律自从产生就是一对相生相息的共同体,权力随着国家机构的产生而不断发展。权力本身就具有扩张性和垄断性的特征,权力的典型特征就是控制,体现在权力主体对支配力的不断强化,而且权力主体都希望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约束。法律与权力一直相辅相成,但也存在法律与权力失衡的状态,当二者处于失衡状态时固然会对司法制度造成损害。但是,在当代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制建设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司法活动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对于违法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要受到法律严厉的惩处,保证了法律的权威性、有效性以及强制性。司法活动存在合法合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促进了法制建设的更好发展。但不可否认,由于传统观念的发展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司法实践活动中仍存在少部分法官法律意识不高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传统司法进行全面了解,掌握传统司法对于法律和权力关系的平衡。通过对传统司法的明确认知,保证了在当代的法制建设中对法官意识观念进步的深刻了解,使得法制建设能够从具体行为到观念意识都有着显着的进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梁治平。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
  
  [2]张晋藩。中华法系研究论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63-65.
  
  [3][法]洛克。政府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6.
  
  [4]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现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5]张晋藩,王超。中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4.
  
  [6]曾宪义。中国法制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212.
  
  [7]马作武。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
  
  [8]林乾。中国古代权力与法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9]李玉福。秦汉制度史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11.
  
  [10]范忠信,郑定,詹学农。情理法与中国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1]何永军。中国古代法制的思想世界[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
  
  [12]杨一凡。历代判例判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491.
  
  [13]赵晓耕主编。观念与制度-中国传统文化下的法律变迁[M].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
  
  [14][美]霍贝尔。原始人的法:法律的动态比较研究[M].严存生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11.
  
  [15]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宋(第五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635.
  
  [16]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M].陈谦,刘昶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
  
  [17]王立民。法文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18][德]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M].林荣远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264
  
  [19]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5 .
  
  [20]孟涛。鉴古名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215-217,247-251.
  
  [21]胡学相。量刑的基本理论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216.
  
  [22]汤建国。量刑均衡方法[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12.
  
  [23]卓泽渊。法的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4][法]孟德斯鸿。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54.
  
  [25]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M].漆竹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 487.
  
  [26]张晋藩。中国古代司法文明与当代意义[J].法制与社会展,2014,02:20-30.
  
  [27]张晋藩。综论中国古代司法渎职问题[J].现代法学,2012,01:3-19.
  
  [28]包雅钧。罗伯特·达尔民主理论研究的方法论背景[J].学术研究,2006,03:79-84.
  
  [29]王蒂芬。浅析法律中的人性假设[J].法制与社会,2008,04:84.
  
  [30]刘桂新。论中国传统司法的特质及其功能困厄[J].时代学报,2014,02:80
  
  [31]陈小洁。情理:中国传统司法的文化基础[J].学海,2014,03:161-166.
  
  [32]王广彬。中国古代司法官责任制度探究[J].政法论坛,1998,05:114-121.
  
  [33]崔永东。法治的基础是文化[J].法制资讯,2014,09:15-17.
  
  [34]尹辉菊。中国古代程序公正缺失的原因[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1:87-88.
  
  [35]1,曹婧。论权力与法律渊源[J].黑龙江史志,2008,18:51-52.
  
  [36]徐忠明。开拓与创新--《求索集--张晋藩先生与中国法制史学四十年》读后[J].中国法学,1997,06:113-117.
  
  [37]贺卫方。中国古代司法的三大传统及其对当代的影响[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报,2005,03:1-3.
  
  [38]徐和平。中国古代司法官考核制度及其当代借鉴[J].学术界,2010,09:172-178.
  
  [39]董小红,罗威。中国古代司法传统及其对当代司法的潜在影响[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06,04:78-82.
  
  [40]李俊。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特质解析[J].贵州社会科学,2008,06:44-48.
  
  [41]崔永东。中国传统监察制度的特点与价值[J].管子学刊,2014(03)。
  
  [42]李可,章润。通过法律控制权力[J].福建法学,2002,01:13-16.
  
  [43]周旺生。论权力资源的法律调控方式[J].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4(04) .
  
  [44]张春禄。试论权力及其特征与分类[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03)。
  
  [45]孙季萍。中国古代权力监督制度评析[J].政治与法律,2001,05:9-14.
  
  [46]苏力。传统司法中“人治”模式--从元杂剧中透视[J].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5,23(1)。
  
  [47]郭成伟。略论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对司法制度的影响[J].刑事司法论坛,2010.
  
  [48]张明敏。特权文化对中国传统司法审判制度的影响与制约[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8,03:104-107.
  
  [49]刘海年,杨一凡。中华法系的形成及其特点[J].人民司法,1983,01:24-25.
  
  [50]管伟。古代中国“能动司法”的实践及特征[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0,04:33.
  
  [51]黄文霞。试论中国古代司法传统的非逻辑性[J].金卡工程,2010,14(7):123.
  
  [52]蒋铁初。中国古代刑讯的目的与代价分析[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3)。
  
  [53]廖奕。司法均衡--宪政司法的美国样板与中国未来[J].公法研究,2009,00:375-406.
  
  [54]李世书。中国古代司法伦理道德观透视[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6(1)。
  
  [55]魏昕烨。“德主刑辅”与“刑主德辅”--法治在中国[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03:55-57.
  
  [56]何力平。中国古代社会的司法道德[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
  
  [57]尹辉菊。中国古代程序公正缺失的原因[J].吉首大学学报,2008,29(1)。
  
  [58]何勤华,高珣。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4:16-25.
  
  [59]胡旭晟。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价值取向[J].中西法律传统,2002,00:168-201.
  
  [60]The Function so judiciary Precedentin Traditional Chinese Law[J].SocialScience in China ,2006,04:158-160.
  
  [61]Epstein,Richard A.Undue Restraint:Why judiciai activism has itsplace[J].National Review,2000.V01.12.
  
  [62]Sunstein, Cass. One Case at a Time-judiciary Minimalism on the SupremeCourt[M],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1.
  
  致谢
  
  有幸能在浙江财经大学和这么多好朋友一起度过了两年半美好的时光,在这里我学会了很多,也更加坚定了自己以后的职业规划,我会带着信心一直在法律这条道路上走下去。在论文的准备过程中,身边的室友还有我的导师都给了我很多宝贵的意见。
  
  首先,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蒋铁初教授。本篇论文从选题到材料的收集,再到论文结构的整理,甚至到最后的定稿,我都得到了蒋老师耐心的指导和帮助。在离答辩还有几个月的时候,蒋老师就打电话督促我论文的进展工作,真的很感谢蒋老师的督促和勉励。他严谨而又博学的教学风格,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是我在研究生生涯中收获的最宝贵的财富。
  
  其次,感谢任课老师在这两年半的学习生涯中让我收获了宝贵的专业知识,也教会了我很多人生道理。同时,他们上课的认真态度和渊博的知识也让我受益匪浅,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感谢我的家人,是你们让我有了前进的力量和勇气,帮我解决了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一心一意的在学校学习并认真完成论文。在这里,我也要感谢我的室友们,是你们在我无助的时候给了我继续前行的力量,感谢你们两年半的陪伴,这段记忆是我们永久的回忆。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