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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教育职业化的现状及创新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15 共3388字

  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律事务脱节现象非常严重,法学教育模式需要完善和改革。我国的法学教育状况不乐观,大量的法学毕业生就业困难,大学扩招导致法律专业人才过多而刚毕业的法律专业人基本能力却不高,无法满足社会需求,而且法学专业的部分学生丧失职业道德,甚至有学生并不了解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根本不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这也是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一个很大的弊端。本文就来讨论法学教育职业化的创新策略。

  一、法学教育职业化的意义

  ( 一) 法学教育职业化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法学教育职业化是构建法治国家的基础,建立法制化的社会需要专业的法律人才,法学院要把培养专业的职业化法律人作为重要的任务目标。法学教育职业化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法学院对学生进行法学教育职业化培养,是学生从事法律行业的基础。

  ( 二) 法学教育职业化是发达国家普遍教育模式

  在发达国家,法学院的毕业生不一定都会从事法律行业,但从事法律行业的毕业生都是经过高校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法学教育职业化已经是发达国家普遍的教育模式。

  ( 三) 司法资格考试是高校法学教育职业化的重要指标

  司法资格考试,对高校法学教育有重大的影响。为了能够提升法学毕业生的就业率,为了提高法学院的影响力和法学教育的形象,很多高校重点针对学生的司法资格考试进行培训。

  二、我国法学教育职业化现状

  截止到 2008 年年底,我国立法学本科学校已经有 630 所,这些学校在办学质量、条件、生源和师资力量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而法学专业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学科排名低、毕业生就业率低。

  ( 一) 盲目开办法学专业

  盲目的开办法学专业,给法学教育带来了困难和危机,司法教育的规模发展迅速,但是质量差异过大,很多高校在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开设专业,师资力量不足,教学的质量自然得不到保证。

  ( 二) 教学模式和理念落后

  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不能满足社会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传统的教学模式都是采用课堂讲授的模式,缺乏创新教学模式的能力,而传统的教学模式不能培养学生的思维敏捷性和实践能力,用考试等固定的方法禁锢学生的思想。

  ( 三) 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低

  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低,从而影响了学校法学教育的发展,很多学校培养出来的法学毕业生只懂法却不会用法,只懂理论却没有实践经验,不能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到了岗位上再从头学起,一些单位就会对刚毕业的法学专业学生失去了信心,导致法学毕业生就业率越来越低,这样无形中就会影响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发展。面对这样的情况,也有学校采取措施,借鉴了国外的一些教学模式,甚至把国外的教学模式全盘应用到自身的教学上,却仍然没有特别好的效果,所以,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要在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教学模式,最终形成符合自己的教学方法。

  ( 四) 法学教育课程内容教条性过强

  法学院的法学专业课程内容太过于固定化,教条性很强,比如马哲、计算机、英语等公共课设立的过多,导致法学专业可能杂乱不精确,学习方法也是死记硬背法律条纹,对诉讼技巧、法律谈判等等基本的能力都严重缺失,学生对案件的推理能力得不到基本的锻炼。

  ( 五) 缺乏职业基本道德培养和人文精神培养

  我国的司法教育,出现最大的问题就是看重利益,而丧失了基本道义,这跟我国五千年的中华文化背道而驰,法学院的法学课程中也没有重视对学生思想道德和人文的培养,学校和学生把重点放在怎样通过司法考试,将来如何牟取利益这些问题上。法律专业确实是一个收入比较高的职业,但是法律是一门神圣的职业,关乎着人们的生活幸福,如果不能遵守基本的职业操守,那么再具有时代性的法学教育都是失败的,这样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就算技能达到社会的需求,基本道德也是不合格的。

  三、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存在的问题

  ( 一) 法学教育毕业生处理事务能力低下

  我国法学教育和实际的社会需求脱节,这种现象非常严重,法学院中的法学教育过多的重视理论教育,忽略了对学生实践的培养,导致法学毕业生在就业的时候,因为处理事务能力低下而造成就业困难。目前我国法学专业学生缺乏专业技能,我国缺少国际经济事务、主持立法工作和对国内外政策处理的法律人才,但是我国法学毕业生不具备处理这些事务的能力,更有甚者缺乏最基本的操作能力。

  ( 二) 法学教育毕业生缺乏基本职业道德

  在我国现状,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情况非常严重,法律工作者都把利益放在首位从而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律师行业,就连司法领域也存在这种现象,比如检察官、法官等,这样的现象腐蚀了我国的司法系统,降低了公检法机关的公信力,有动摇社会主义根基的危害。

  ( 三) 法学教育毕业生缺乏人文精神

  有句话说: “道德败坏是人类的本性,自负将人类的价值观强加给自然等无耻行径,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只有具备人文精神的人,才能把法律公平正义的初衷不断地贯彻下去,能够把法律的精神发挥到最大化,也能深入的了解法律的阵地,法律必须建立在一定的道德基础上,就等于说必须建立在人文精神的基础上,但是我国对人文精神的丧失,导致司法系统的遭到腐蚀破坏。

  四、法学教育职业化创新策略

  ( 一) 实现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在法学教育中,要做到学以致用的实践理念,加强对法学具体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尤其是案例教学法,是根据法学知识的模块化,将案例教学法贯穿到法学教育中,让抽象的法学知识结合实际的案例,培养学生用法律辨别事实,运用法律进行论证和预测法律后果等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教学模式中最经典、最权威也是最跟随时代发展的教学模式。新的教学方法中,要给学生实践和思考的空间,让学生亲自参与到法律运作和司法过程中,实践法学教育职业化。

  ( 二) 重视法学教育师资来源

  法学教育职业化的实现,离不开法学教师的多元化特点。

  理想的法学教师要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巧妙的授课技巧和充实的人生阅历,但是这样的教师毕竟是少数,因此,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基本素养,在建立一支优秀的教育团队以外,还要结合多元化的实践活动,对兼职教师队伍也要重视,可以聘请一些律师、法官等司法工作者作为兼职教师,为学生提供更加直观的实践内容,促进培养法学教学职业化。

  ( 三) 搭建实践教学的平台

  法学院要加强与法务部门的联系,建立法律职业活动,为学生创造实践的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实践平台的建立可以由理论老师与兼职教师进行协调商定,大力为学生培养专业技能提供实践的基地和环境,通过老师的指导,让法学学生走向社会。

  ( 四) 法学教育职业化创新目标

  1. 通过法学教育职业化,做到培养学生能够真正胜任法律事务的各项职业技能。

  2. 通过法学职业化教育,不仅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还帮他们树立法律信仰,从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引导学生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本着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平的使命感。

  3. 通过法学职业化教育,提高毕业就业的竞争能力,满足社会的需求,更好地适应市场和社会。

  4. 通过法学职业化教育,提高教师队伍法学教育职业化,根据社会的需求改革教育方法,主动的创新教学模式,实现法学职业化教育。

  结语

  在法学教育职业化的问题上,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脱节是最关键的问题,我国实行的教学方法就是单一授课的方法,不能让学生通过教师传授的知识而引发思考,缺乏解决问题判断问题的能力。所以,在新型的司法课堂上,更要关注学生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运用一切能力为学生营造一个真实的法律实践环境,提供更多的素材和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基本能力,同时更要注重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这一点是放在一切任务的首位,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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