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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党校法学教育的强化路径探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师老师
发布于:2019-06-13 共2256字

  摘要:党校法学教育是党校工作的重要一环。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校教育发展。***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党校法学教育做出了重要论述。本文从党校法学教育的概念、特点和意义出发, 创造性分析出党校法学教育的重点:五个思维和五个结合, 最终提出党校法学教育强化的对策建议, 力图有裨益于党校法学教育的强化和发展。

  关键词:基层党校; 党校法学教育; 法学教育;

法学毕业论文

  一、党校法学教育概述

  (一) 党校法学教育的概念。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党校的概念。党校是在党委领导下的对党员干部进行培养的学校, 党校党培训、教育党员和党员干部的重要途径, 是党委的重要组成部门, 是党进行社会研究的重要智库, 是党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 党校法学教育的特殊之处。

  要深入理解党校法学教育的内涵, 就要认识到党校法学教育的特殊之处。党校法学教育既有普通法学教育共同之处, 又与一般法学教育有着很大的不同, 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其教育对象以及教育时间的特殊性上。

  (三) 强化党校法学教育的意义。

  强化党校法学教育有利于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提高基层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党性觉悟。***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中指出, 领导干部要做关键少数, 养成对法律、法治的尊崇和敬畏, 要养成法治的思维和办事方式, 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 廉洁奉公, 克尽厥职。而党校就是培养这种敬畏和思维的主要阵地, 党校法学教育通过马克思法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影响、培育、引导党员干部, 提高其党性觉悟, 尤其是依法治国的理论素养, 推进党员干部建设。需要注意的是虽则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推进以及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的深入推进, 党员干部是存在着业务上的诉讼风险的, 要想规避这种诉讼风险, 就要学法、守法, 积极用法, 谨慎、依法行使公权力, 让人民放心。

  二、五个思维和五个结合:党校法学教育的重点

  党校法学教育对象和时间的特殊性归根结底来源于党校培养目标的特殊性, 党校法学教育的重点应当是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这种培养目标的达成是以丰富的教学内容和正确的教学方法的基础之上的。

  (一) 教学内容上重视五个思维的培养。

  在教学内容方面, 党校法学教育应当强化对于党员干部五种思维的培养。第一种思维是法治至上的思维, 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而不是人治社会, 任何人和组织不能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所有人都必须依法办事, 所有触犯宪法和法律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铭记以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 国法是行为的最底线, 任何权力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进行行使。第二种思维是合法性思维, 党员为官的尺度在哪?宪法和法律就是底线, 党员干部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我是否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如何处理, 这么处理是否合法。第三种思维是程序公正思维。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争议早已被法治实践所证明, 只有遵守法定程序, 才能更好地达到行政效果。党员干部是时刻注意自己是否有违反程序的行为, 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第四种是契约思维, 契约思维是法治思维的一种, 其特殊之处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呼吁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合理的政府、市场关系应当具有一种合同关系, 现代的行政管理, 应当多采用行政合同, 将部分服务移交给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 提高政府的效率。第五种是权责统一思维。党员干部的权力来源于人民, 权力的行使也必然受到法律和人民的监督, 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 行使权力失职要受到问责和追究。

  (二) 教学方法上重视五个结合的运用。

  在教学方法上, 党校法学教育应当重视对于党员干部培养的五个结合, 这主要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的结合、法学教育和廉政教育的结合、法治理论和党的政策的结合以及法治思维和思想建设的结合。要重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结合, 党校法学教育的目标决定了党校的主要培养内容不是详尽到具体的部门法律, 而应当是法治的观念和思维, 尤其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党校法学教育应当着重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

  三、强化党校法学教育的对策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党校法学教育。

  2015年十二月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 对于意见的贯彻落实, 对于新形势下党校法学教育的加强, 首重组织领导。要把党校法学教育做实, 做大, 做强就要明确各部门的责任, 成立以党委为领导的工作小组, 统筹规划全年党校法学教育, 由各部门具体落实。

  (二) 探索教学方式, 着力拓展党校法学教育。

  要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 着力拓展党校法学教育。过去的党校教育方式是相对固化的, 主要以理论学习为主, 理论学习又几乎全部被课本讲授所占据。党校法学教育应针对这一情况, 拓展授课方式.

  (三) 创新考核机制, 切实抓好党校法学教育。

  要不断创新学员考核机制, 切实抓好党校法学教育。党校学员主要以领导干部为主, 工学矛盾突出, 要使培训效果落到实处, 更要进行考察。一方面, 通过授课内容考试、法治文章撰写等考试形式检验大家对于授课内容的了解;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随堂考核, 记入最后成绩。严肃考核、灵活考核, 常态化考核。需要注意的是应当进一步深入考核机制, 可以将培训经历与表现纳入到干部选拔和任用中来, 充分利用考核结果, 切实抓好党校法学教育。

  参考文献
  [1] 李莉.如何创新信息化时代的学校档案管理工作[J].现代交际, 2016, (2) :123;122.
  [2] 刘向阳.对学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问题的探讨[J].广东科技, 2013, 22 (3) :8-9.
  [3] 成金萍.学校档案的信息化建设[J].办公室业务, 2014, (1)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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