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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程序改进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17 共24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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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我国司法确认程序制度探究
【第2部分】我国司法确认程序的立法内容
【第3部分】我国司法确认程序的立法价值
【第4部分】我是司法确认程序存在的不足
【第5部分】我国司法确认程序的完善建议
【第6部分】 司法确认程序改进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结 语

  实践中,我国司法确认程序自设立以来在民事纠纷解决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国司法确认程序把调解的快捷性、便民性、自愿性和简易性与司法的规范性、权威性、强制性有效结合起来,大范围地增强了调解的威力和公信力,我国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这项制度解决了一直以来制约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调解的效力得到保障可以促使调解结案率和执行率得到提高,不但可以减轻法院审判的压力,而且使人民群众对我国司法制度给予更多的信任。但是,由于我国司法确认程序的运用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其存在不足难以避免,随着我国司法确认程序制度规则具体化、明确化,促使其不断完善,调解组织和法院将更能发挥其功能和作用,促进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使其能更好地解决民事纠纷,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论文类

  [1]刘显鹏:“合意为本: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应然基调”,载《法学评论》2013年第2期;

  [2]黄正光:“给非诉讼调解协议上一道法律‘险'--司法审查确认制度之构建”,载《法律适用》2011年第8期;

  [3]郝振江:“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判的效力”,载《法律科学》2013年第2期;

  [4]赵钢:“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辨析及其程序保障”,载《法学》2011年第12期;

  [5]洪冬英:“论调解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载《法学家》2012年第2期;

  [6]张永进:“传统与超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再解读”,载《实事求是》2011年第1期;

  [7]卫彦明、蒋惠岭、向国慧:“《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载《人民司法》2011年第9期;

  [8]潘剑锋、韩静茹:“新问题与新意识:《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民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挑战”,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11期;

  [9]陈浩:“司法确认制度完善研究--以《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载《法治论丛》2013年第1期;

  [10]朱素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发展及其完善”,载《学术探索》2012年第8期;

  [11]邵华:“论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效力、价值及程序审查”,载《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10期;

  [12]董少谋:“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审查确认机制探究--兼谈执行许可宣告程序之建构”,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11期;

  [13]刘钟琴:“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反思与建构”,载《研究生法学》2011年第5期;

  [14]窦颖蓉:“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之探究--以定西法院为例”,载《法律适用》2008年Z1期;

  [15]姬忠彪、王烨、徐元学:“定西,定兮!--定西’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调査”,载《人民法院报》2009年3月3日第7版;

  [1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课题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调研”,载《人民司法》2010年第23期;

  [17]杨临萍、杨磊:“’无救济即无权利‘论国家赔偿法的首要宗旨及其适用”,载《中国审判》2012年第5期;

  [18]李建华、王国柱:“论民事权益--民法保护对象的立法和司法双重确认”,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1期;

  [19]潘剑锋:“论司法确认”,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3期;

  [20]占善刚:“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定性分析”,载《法律科学》2012年第3期;

  [21]韦英俏:“对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问题的思考”,载《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期;

  [22]张显伟、杜承秀:“制度与实践的悖离--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制度的反思”,载《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23]李国臣:“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比较研究”,载《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24期;

  [24]张卫平:“人民调解:完善与发展的路径”,载《法学》2002年第12期;

  [25]史长青:“我国台湾地区乡镇市调解走势之研究--以民案调解为中心”,载《法学评论》2010年第1期;

  [26]王亚新:“诉调对接和对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载《法律适用》2010年第6期。

  (二)着作类

  [1]〔日)新堂幸司:《新民事诉讼法讲义》,林剑峰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宋朝武:《调解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黄国昌:《民事诉讼理论之新展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范愉:《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骆永家:《既判力之研究》,三民书局1981年版;

  [6]何兵:《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江伟:《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三)法律法规类

  [1]《中化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化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致 谢

  时光飞逝,回想这三年多的研究生生活,每件事情都好像就在昨天发生一样。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生活中虽有艰辛,但更多的是甘甜。论文的顺利完成离不开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和帮助,在此,我向你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导师王琦教授。能成为王琦教授的学生是我研究生生活中最大的荣幸。从选题到结构框架的改进以及内容格式的修改至本文的最终完成,王琦教授都给予了很多很多的指导,其不厌其烦的谆谆教诲让我非常感激,正是由于不断得到王琦教授的启迪和鼓励,我才能得以完成这篇论文。此外,我还要感谢黄胜春老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陈老师和黄老师以及我们的研究生授课老师,他们都在我的学习、论文定稿过程中给予了许多帮助。感谢老师们的悉心栽培和教导,使我不仅学到了知识,也收获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其次,我要感谢我的朋友和同学们。在论文收集材料的时候,她们帮我热心留意并给予帮助,这让我在写作过程中节省了不少的时间,正是由于有朋友和同学们的鼓励让我有了面对困难的勇气和决心,真心的感谢他们。同时也因为有了朋友和同学们与我一同走过这三年,我的求学路上才得以更加的精彩。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是他们无私的爱和支持,才让我得以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现在的我,真心的感激和感谢我的家人。

  时光匆匆,三年多时间一晃而过。在这毕业之际,我要感谢即将成为母校的海南大学,感谢我的老师,衷心地对所在帮助过我的人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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