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保险硕士论文

国外知识产权保险经验借鉴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29 共5787字

  3 国外知识产权保险经验借鉴。

  3.1 国外知识产权保险评介。

  知识产权保险起源于美国,目前世界上知识产权保险发展较好的国家除美国以外,还包括英国和日本。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3.1.1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险。

  20 世纪 90 年代,随着科技的进步,美国的知识产权申请和授予量大规模上升,相关的诉讼案件的数量也呈现出上涨的趋势,这为很多当事人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为应对这种现象,人们试图运用保险的方式分散知识产权风险,然而在当时,并没有专门承保知识产权风险的保险产品。于是,人们在现有的责任保险基础上,通过增加保单的保险责任的范围,将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列入赔偿项目中。美国的第一单承保知识产权风险的保险单,是由名为“保险服务事务所”的一家保险机构推出的,在其普通商业责任险的保单上附加了广告侵害的赔偿责任。从那以后,知识产权保险在美国的需求不断增多,保险条款也经过了不断的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了专门以知识产权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险种--知识产权保险。

  3.1.1.1 知识产权侵权保单。

  1994 年,美国 AIG 集团推出首份知识产权侵权保单,在此之后,其他保险公司也相继在市场上推出这种保单。

  (1)保险标的类型。由于在当时,美国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以专利侵权案件为主,所以该保单承保的对象主要是专利侵权责任,也有部分保单在专利权以外,也承保商标、着作与商业秘密等的侵权责任。

  (2)保障范围。根据本文所阐述过的知识产权保险分类,该保单属于知识产权侵权保险,即防御型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作为侵权人,遭到第三方起诉时,被保险人需要支出的法律费用以及损害赔偿费用。

  (3)保障金额。由于主要针对大型的高科技企业,一般情况下最低保额为 2万美元,最高理赔额从 100 万到 1500 万不等。

  (4)赔偿条件。该保单将故意侵权行为导致的诉讼、犯罪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排除在外。此外,保险公司还会要求被保险人先要经过专业律师的法律鉴定,确保其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之后,才可以将专利技术转化为产品并销售出去,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3.1.1.2 媒体责任保单。

  (1)保险标的类型。媒体责任保单承保的对象主要是媒体和娱乐行业的从业者,该保单主要与着作权相关,有时也承保着作权以外的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

  (2)保障范围。该保险也属于知识产权侵权保险(防御型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被诉侵犯他人的着作权、商标权,或盗用他人称号、毁谤、侵害隐私等而产生的诉讼费用和损害赔偿费用。

  (3)保障金额。通常不设上限。

  (4)赔偿条件。该保单首先排除了专利权的侵权责任。与知识产权侵权保单同样的是,保险公司在接受投保人的投保之前会验证保险标的是否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通过查看投保人的应有许可证或者相关的被法律认可的证明文件,或通过律师出具的证明来验证保险标的的风险,以确保保险标的的风险可控。

  3.1.1.3 辩护费用保险。

  (1)保险标的类型。该保险的承保对象与上述第一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保单相似,主要为专利权。

  (2)保障范围。该保险同样属于防御型的知识产权侵权保险。但与前面两种保单不同的是,它只包括诉讼费用,而不包括赔偿费用。它属于本文在第一章知识产权保险分类中介绍过的专利诉讼费用保险。

  (3)除外责任。在承保前,保险人会向投保人要求出示能证明其知识产权合法性的专家意见书,保证其原创性和有效性。

  3.1.1.4 知识产权执行保险。

  (1)保险标的类型。该保险对保险标的的类型没有特殊限制,可以是专利权,也可以是商标权和着作权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

  (2)保障范围。主要承保被保险人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时,在起诉侵权方的过程中需要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于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因此不涉及赔偿问题,不包括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费用。与以上三种保险不同,该保险属于进攻型的知识产权保险。

  (3)保障金额。保险金额一般在 10 万美元到 25 万美元之间。另外,投保人也可以附加 1000 美元的保险费,将保险金额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提高 10 万美元。比较特殊的是,该保险规定如果被保险人胜诉,就会得到来自侵权人的赔偿,此时,保险公司不但会从被保险人那里收回已经支出的诉讼费用,还会得到额外的 25%作为回报。

  (4)赔偿条件。该保险承保权利人向第三方提起诉讼所需的法律费用,如果诉讼的发起人败诉,需要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这一部分保险公司并不予以理赔。承保此类风险的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对诉讼过程有所参与,并且在诉讼发起之前被保险人必须经过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1.1.5 美国知识产权保险比较与评析。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知识产权侵权保险,另一类是知识产权执行保险。

  这两种保险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分别从防御和进攻两个不同的角度为知识产权提供保护。知识产权侵权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了防御方面的保护,它强调被保险人是知识产权的侵权人,是需要应诉的一方,当被保险人遭到他人起诉时,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赔偿金,积极应诉,从而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而知识产权执行保险从进攻方面为被保险人提供了保护,它强调被保险人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是发起诉讼的一方,当被保险人的知识产权遭到他人侵害时,他可以运用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进行赔偿。

  知识产权侵权保险在市场上又分成了不同的保单种类,如知识产权侵权保单、媒体责任保单、辩护费用保险等。这些保单之间的划分是以他们所承保的保险标的类型为依据的。知识产权侵权保单主要承保专利权,媒体责任保单主要承保着作权,辩护费用保险则包含了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在赔偿范围方面,媒体责任保单与知识产权侵权保单相类似,都承保法律费用和赔偿费用,而辩护费用保险则只承保法律费用,而不包括对第三者的赔偿。

  无论哪一种保险,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前,都会对保险标的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认投保人对该项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合法性。这是由于知识产权在所有权认定方面,不同于普通的财产,它需要经过申请和审批等一些列程序,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后才能生效。若保险人承保未经审查的知识产权,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就很难认定知识产权的归属,这样会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使其赔付率上升,对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3.1.2 英国的知识产权保险。

  英国在实践中同样设立了进攻型和防御型的知识产权保险。它的独特之处在于扩展了知识产权保险的风险范围,设立了知识产权申请保险。另外,以互助保险的形式承保知识产权风险也是它一个特色。下面以专利权为例,分别予以介绍。英国目前拥有专利侵权保险、专利执行保险、专利申请保险以及专利诉讼互助保险等产品,前两者的承保内容与上文介绍的美国的知识产权侵权保险和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大致相同,在此不予赘述,我们着重介绍后两者。

相关标签:知识产权论文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