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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保险发展概况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5-16 共119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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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我国网络保险发展问题探究
【第2部分】网络保险市场的完善研究导论
【第3部分】网络保险概念、理论基础及特征概述
【第4部分】 我国网络保险发展概况
【第5部分】我国网络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6部分】国外网络保险的发展经验
【第7部分】促进与完善我国网络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我国网络保险发展概况

  3.1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环境

  3.1.1政策环境

  2005年4月,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作为中国首部真正电子商务意义上的立法,它赋予电子签名在法律层面上与文本签名具有同等效力,确保电子交易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2006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把网络保险定为重点发展方向,它鼓励保险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保险产品科技含量,并通过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方式来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2011年8月,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推动电子保单以及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

  2011年9月27日,保监会颁布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明确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必须采取事后报告的方式,且需要在保监会核准后在保监会网站公示,同时规定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准入门滥。《办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化进程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2013年9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设立网络保险公司有了更具体的要求,例如申请幵业的公司必须有独立的信息安全部门,建立支持保险业务全流程的运营系统,健全日志留痕功能,保存交易信息等,还要求险企不得采取排他性协议等破坏市场公平的行为,防范产生行业垄断。

  2014年1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保险监管机构要加快制定并逐步完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网络业务监管制度。并对机关各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分工,在加强监管同时要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大对网络保险犯罪打击力度。

  3.1.2网购环境

  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数量突破3亿,使用率提升至到48.9%.

  网购市场交揚的规模达到1.85万亿元,增长42.0%?.随着信息消费的持续稳定增长,在整个销售中的份额也在逐步上升。《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中预测,到“十二五”结束,网络购物交场规模将突破30000亿,达到零售交易额的十分之一。

  过去,价格是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最关注的因素,而随着消费者网购习惯的円益养成,消费行为更趋向于成熟和理性,商品的质量和商家的信誉也受到了网购群体的重视。相比C2C模式下商品质量的良莠不齐,B2C在信誉和质量方面更能得到网购用户的信任,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购物网站的成功就显示了消费者对质量和服务的深度需求。

  网购市场的成熟,也逐渐扩展到了金融领域。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集中爆发,让用户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创新型金融业务和便捷性操作,网民对金融产品的认可程度不断提高,给网络保险创造了一个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

  3.1.3技术环境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推动了保险业务处理自动化进程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计算机系统取代传统的手工操作,以电子化方式自动处理日常业务。传统的填写保审信息、核实客户资料、信息的整理归集等操作,一旦输入计算机终端、移动终端等,就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完成一系列复杂的业务处理过程。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管理处理保险业务的全部信息,大幅提高运行效率,实现人机信息系统的高度统一化。随着网络技术在保险业务范围的广泛运用,大大缓和了信息传递慢和信息流通不对称的现象。

  保险公司在业务处理自动化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加强了内部运行和管理的现代化,建立了机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了保险业电子化管理。并不断的利用现有技术改进自己的业务流程、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成本,增加效率;在风险控制、核保、理赔等领域也有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电子支付环境的不断优化,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网上消费。2013年中国电子支付总额达到1075万亿,增幅为29.46%,接近国内生产总值19倍。其中移动支付总额达到9.64万亿,增幅更是达到了 317.56%。

  3.1.4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是指消费者的文化教育、职业、社会阶层、价值观和审美观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影响需求欲望和购买行为。2012年中国保险网销用户渗透于各年龄层中,但是25?30岁的年轻人最多,占总人数的31.5%; 18~24岁的年轻人群体占27.2%; 31?35岁的用户占16.9%.18?35岁阶段合计占比超过75%,显示出目前保险网购的人群以中青年为主。在所有网购保险的用户中,男性数量占67%,处于主导地位气在网上购买保险的用户的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线下购买保险的用户。随着我国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保险教育的深入,人们的风险意识增强,对风险管理和投资理财的要求就越高,从而对风险就越厌恶,另一方面,个人的教育水平越高,他的收入也较高,会有较强的购买保险的能力。

  此外,相比较欧美发达国家,互联网是中国消费者生活中最重要的媒介。就每周平均上网时间来看,美国是13.2小时,日本是11.7小时,英国是14.4小时,德国是12.2小时,法国是12.1小时,而中国是15.4小时.2013年咨询公司Capgemini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发展中国家在某种程度上比美国等发达国家数字化程度更高。其中一个原因是受到收入的限制更倾向于在网上购买相对廉价的物品。中国69%的受访者以及印度72%的受访者均表示愿意在网上购物,而不是在实体店进行选购。对比之下,美国网上购物的顾客只占受访者比例的31%.因此,长时间的接触的互联网,中国保险网销的发展空间将会比发达国家更为广阔。

  3.2我国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1997年底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的正式开通运行。在成立当天就收到了客户的投保申请,从而形成了我国第一张网络保险的保单,开启了对互联网保险的探索。此后的几年时间受限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整体市场环境的不成熟,网络保险市场未能实现规模发展。随着2005年《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互联网保险迎来了新的发展机会,当年人保公司推出国内第一张全流程电子保单,实质性地实现了网上操作交易。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保险行业也在积极应对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通过网上的大力推广使得在这一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尤其是以万能险为代表的理财型保险在市场中受到了追捧。例如在2013年“双十一”活动期间,国华人寿通过对互联网客户的精准分析,推出的一款万能险产品“华瑞2号”以预期年化收益7%的高收益,在交易开始的后10分钟内就完成1亿元的销售额,活动当天寿险产品的总成交额也超过6亿元。据统计网络保险保费收入中大部分都是来源于理财型保险。

  截止2013年底,我国有60家保险企业涉足互联网业务,其中人身险公司44家,财产险公司16家。2013年我国互联网保险规模保费收入达到291.15亿元,较2012年增长1.74倍。在过去的3年中,网销渠道的保费实现了年均200%的增长。从增速来看,发展确实非常迅猛,但从实际贡献率来看,13年网销保费收入占中国保险业总保费收入比例仅为1.37%.

  2013年网络保险投保客户数是5436.66万人,相比2011年的815.73万人,年均增长率达到158.16%.其中,财险公司投保客户数从2011年126.74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1189.69万人,增幅为838.36%,人身险公司投保客户数从2011年的566.99万人增长到4246.97万人,增幅为516.41%?.财险业务增速明显大于寿险原因一方面是网上车险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是旅游意外险在网上的火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售互联网产品有60多种,主要集中在交通意外险、综合意外险和境内外旅行险。这些产品具有件均保费低、保险期间短、免核保、保险责任简单等特点,故各家幵设网络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均有涉足。但产品同质化严重,导致此类产品的网上销售逐渐陷入价格战的红海市场。

  保险企业依托官方网站、保险超市、门户网站、离线商务(Onlineto Offline)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等模式,布局互联网保险业务。其中,现阶段第三方电商平台依托其超大流量、海量数据、关联的行为偏好和信用等优势,占据着强势地位,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险企进驻,大部分保险公司在淘宝、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都建立了各自的营销旗舰店。而相比于中小型保险公司借助第三方平台实现创新的方式,大型保险集团由于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品牌效应,为了更好地展现自身品牌、服务客户和销售产品,则更青睐于成立自有的电商公司。它们往往将旗下的产险和寿险业务置于同一平台上销售,以期实现不同业务的“协同效应”.由于担心对第三方渠道的过于依赖,不少中小型保险公司也在尝试走官网模式经营保险业务。

  近些年网络保险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潜力也不断地得以开发和满足。据艾瑞咨询公司预计,未来几年网络保险市场将继续保持高速的增长,到2016年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将达到接近600亿的保费规模,渗透率上升至2.6%.

  3.3我国网络保险的商业模式

  3.3.1保险公司网站模式

  保险公司网站模式是最早出现的也是目前最普遍的网络保险模式,保险公司使用自己的品牌建立官方网站,方便客户查询搜索,并向客户介绍相关的产品和服务,部分保险公司也支持在线购买,并提供售后查询、理赔等服务。这种模式的主要目的是保险公司通过网络媒介宣传自己的公司及产品服务,改变行业形象,争取潜在的客户,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保险公司建立网站通常需要具备以下特点:一是资金充足,建立网站、广告宣传、服务支持等都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二是有丰富的产品体系,产品越丰富越完整就越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三是有运营和服务的能力,互联网的最大特点就是透明,保险公司网络营销的竞争其实就是后台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比拼。因此,这些条件通常只有大型保险公司能够满足。

  目前在130家保险公司中,全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大多数保险公司网站仅仅提供很少量的信息(公司新闻、介绍等)而已。

  保险公司网站模式的优点有:①公司官网购买,信任度高;②可以直接与客户交流,获得及时的反馈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③可以很好的树立品牌形象;④网站通常是会员制,有利于保险公司收集到更多的客户资料,即使是匿名的访问,也可以通过对网站页面的访问记录及访问数据,通过数据挖掘等手段,获取客户的单击偏好,从而发现一些不容易被察觉的消费倾向。缺点是:①前期推广时间较长,容易错失良机;②不利于客户在不同保险公司的同类型产品间进行对比;③建立网站的成本以及后期维护费用较高。

  3. 3. 2保险代理经纪模式

  2012年2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互联网保险销售资格,包括中民保险网在内的19家网站获批,保险代理经纪模式的大门从此开启。该模式一般由保险经纪人公司等非保险公司类机构创办。

  网站通过自己搭设的交易平台,吸引众多保险公司的参与,该类网站能够向消费者提供较为丰富的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价格,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通过对比的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完成保险的购买,网站靠从中收取较低的佣金或手续费盈利。

  该模式能发挥出产品和服务等综合优势为客户量身定做保险方案,协助客户投保甚至索赔等环节,协调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这种模式类似于网上保险超市,客户可以在网上超市中“货比三家”,找到符合自身预期的保险产品,并获取专业的服务。

  在这种模式下,可细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保险公司进驻网站销售产品,如慧择网、中民保险网等;另一种是保险公司营销人员进驻网站销售产品,如放心保、立刻保、向日葵保险网等。

  保险代理经纪模式的优点有:①实现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在线对比;②营销人员进驻网站可以针对单一客户提供更专业的保险咨询,帮助做好保险规划;③产品较丰富,产品体系较完整。缺点是:①知名度不高,信任度较低,网站流量较小;②信息过于繁杂,客户容易迷失在一大堆同质的产品中;③客户留存率低。

  3.3.3交易平台模式

  是指保险公司利用成熟的网络购物网站销售保险产品,由于他们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和流量,较高的知名度,长期积累的专业性和安全性得到认可。大部分中小型保险公司考虑到建立网站成本及流量问题,并没有设立自己的网站,而将自己的网络营销渠道放在平台上销售。

  这种交易平台的提供商普遍没有保险代理资格,仅仅以平台模式运营,收取服务费。

  以淘空网为例,在与保险公司缔结的《电子保险平台线上服务协议》中看到,淘尘主要是向保险公司提供信息发布、电子保单查询、订单服务以及维护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不承担因销售电子保单所引发的争议、内容变更和退保等责任,所产生纠纷由保险公司和购买者自己协商解决。代表性为淘宝网、京东网、苏宁易购?等。

  交易平台模式的优点有:①拥有海量的用户和流量;②有成熟的网络交易平台,易于开展营销活动。而缺点是:①保险公司渠道掌握度差;②受平台网站设计限制不能灵活调整营销方案。

  3.3.4网络兼业代理模式

  兼业代理向来都是保险销售中主要渠道。随着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为了给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提升附加值,与其主营业务形成互补。大量的专业网站使用兼业代理的资质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业务,这种模式可以回避保监会对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必须获得经纪牌照才可以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定,其手续办理简单、门滥较低,且放宽了对经营主体规模的要求等,因而相关机构都纷纷采取这种模式销售保险。此类模式的普遍形态是以旅行网站、航空购票网站、铁路客票网站和银行网站出现,主要经营短期意外险或航空、铁路等交通工具类以及理财类保险。

  3.3.5反向拍卖模式

  反向拍卖模式是指那些有特殊的保险需求,或者保险采购集中且数额较大机构和个人通过专业的网站发布招标信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保险公司通过竞标的方式参与保险业务的交易。这是一种较为典型的C2B电子商务交易方式,因为由投保人主动发布保险需求,所以投保人在交易过程中出于较为主动的地位,可以购买到更为适合、价格和服务更优的保险产品,特别是政府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购买大额保险时,公幵透明的招投标符合相关的规定,很适合采取这种方式。

  此类网站通过模拟现实生活中的招标投标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将现实的招标投标转移到互联网中,并且运用数据处理等技术帮助客户比较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互联网没有时间和地域限制,使得招投标的过程可以快速在网上完成,并且由于网络信息的共享性,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充分了解客户需求,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7*24小时的招标投标的平台。

  在我国,反向拍卖模式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中国保险招标网,虽然已经搭建了较好的招投标平台,但是在用户培养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3.4我国网络保险的典型案例研究

  3.4.1保险网销页面及产品对比研究

  良好的网上交易平台是网络保险成功的必要条件,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投保的效率和客户的体验度。保险公司必须设计出以客户为中心的完整的互联网交易与服务系统,用优质服务来吸引和留住网络保险消费者。

  在对国外网络保险发达的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德国、瑞士和芬兰在内的10家保险公司的网销平台进行分析时,分别就功能和特性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列出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应包括的模块有:保单报价、购买、保费计算、理赔、产品明细、保险条款、安全指引、用户反馈等。由于消费者在网购保险时最看重的因素是确保资金的安全,为了促使消费者形成对网络保险的信任,应在网站上提供必要的服务保证、隐私政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保证及消费者推荐。在特性上主要满足四个条件:清晰易懂、信息充分、页面友好以及增值服务。通过这些因素来初步评价保险公司网站质量。

  在网上交易过程中,保险公司要确保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安全,打消客户对自己隐私有可能受到侵害的疑虑,从而提升对网站的信任。除了保证有安全稳定的网络保险交易系统外,保险公司网站还应提供与消费者交流的平台,比如E-mail、在线咨询等,并通过这些方式征求客户的意见以及了解客户的需要,从而不断的改进交易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此外,保险公司还必须重视消费者购物之后的体验。

  3.4.1.1保险公司官网页面比较

  总体而言,人保财险、平安保险和泰康人寿的网销页面设计得比较好,其中平安保险是整合了旗下的财险和寿险业务公司,把支持在线投保的产品都放入平安直通保险页面进行销售。除安联保险的页面基本停留在公司宣传和产品介绍上,其他公司都将公司主页定位为商城,绝大部分产品都支持在线投保。

  上述公司都建立了在线客服咨询,但服务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其中只有人保财险公司真正实现了 24小时咨询服务。进入产品页面基本都包含了产品介绍(投保年龄地区限制,保障责任,示例),保险条款(合同书),保费测算这三大项主要信息。部分公司购买保险不用进行注册,满足客户快捷购买的需求。

  3.4.1.2典型产品对比

  (1)家庭财险保险

  2010年11月15 R上海发生了高层建筑特大火灾事故,人们在惋惜生命的逝去的同时,也幵始对我国的家庭财产保险现状进行反思,家财险投保率低,居民投保意识淡薄,一直是我国财险行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的多起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给人民敲响了警钟,人们幵始逐渐关注和购买家财险。家财险的特点就是保险期限短,保险责任比较明确,同一城市的住宅基本可以看做是同质风险,因此保费便于计算,适合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本文选取中民保险网的三款产品进行比较

  太平洋安居综合保险销量最好,它最大的优势就是保费低廉,每份最低只有13元。

  可以重复购买,能够满足各阶层消费者的保险需求。对于很多没有在网上购买保险经验的消费者来说,愿意尝试。

  阳光家庭财产综合保障计划(经济型)每一份都比较标准,能够满足普通家庭的购买需求,而且在相同保费的情况下阳光家庭财产综合保障计划(经济型)比太平洋安居综合保险的保额闻。

  华安满堂福家庭财产(B款)保障计划上市时间并不长,因此销量并不多,附加保险中可选择地震和海陳,对于居住在地震带或沿海的居民有了更多的选择。作为中民保险网上的第一款可定制的家财险,预示了可定制化将成为主流。

  (2)重大疾病保险

  目前网销市场上重疾险的产品很多,很多产品不仅包含重疾保险责任,还加入了身故,特种疾病,住院费,两全等多种保障责任。事实上,很多重疾险都以组合的形式存在着。究其根源,主要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消费者认为单纯重疾产品保障范围太小,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其二是保险公司认为单纯重疾险价格偏低,不足以为其带来足够利润。由于产品的多样性,重疾险的对比较为困难。因此本文以成人重大疾病为例,主要研究含有两全保险的重疾险与纯粹的重疾险并作简单对比,选取了目前销售情况比较好的三种产品进行比较。

  从保险合同上看,泰康e爱家定期重疾养老计划和太平吉祥安康B重疾保障都含了两全保险,故保费相对较高,对没有购买过任何寿险的消费者有很强的吸引力,若购买过其他的寿险项目或经济不宽裕但又担心重疾风险的消费者而言,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应该是更好的选择;从缴费方式看,泰康提供年缴和月缴两种,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从保障疾病范围来看,太平吉祥安康B重疾保障保障的责任相对较多,这能够更好的吸引那些风险厌恶型的消费者。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看,泰康和太平的产品销售量差距不大,但明显比合众的销量大,说明保障消费型重疾险费率弹性是较小的,消费者对价格差异并不十分敏感,同时也可说明消费者对保障内容的全面性还是比较看重的。

  3.4.2专属网络保险产品研究

  由于网络保险市场的消费人群主要以年轻人为主。他们有较强的尝新心理,对保险品种的需求逐步向个性化、小众化趋势发展。可以从下表明显看出,自2013年以来,各个保险公司在不断的加速对网络保险产品的创新,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销手段也在不断的提升。

  由于对传统主险责任进行创新难度较大,也不易通过监管的审批。因此,保险企业往往是针对附加险进行创新,然后借助于一个节假日以抓住消费者眼球的宣传策略来进行营销。这类保险的推出反映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上的改进和创新,不仅丰富了保险的品种,提升公司形象,同时也改善了客户消费体验,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

  然而根据市场实际反应,整体而言除理财型产品外,国内的专属网络保险产品销售情况并不理想,例如国内的爱情险只在名称上吸引人,但与西方国家经营多年的爱情保险在内容和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差异。

  3.4.3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一众安保险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获得中国保监会开业批准。由阿里巴巴、中国平安、腾讯三家公司出资建立。据其网站介绍,众安保险所获得保监会审批的牌照是国内第一家也是全球第一个网络保险牌照,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

  众安保险首款产品“众乐宝”已于2013年12月5日正式幵始销售。该产品立足于服务电子商务领域,面向对象为交易平台上的卖方,并在阿里和腾讯的平台上发布。“众乐宝”是一款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履约保证保险。其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网络平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与被保险人达成交易意向并进行交易中,未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电子交易订单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对投保人有约束力的消保协议,且投保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按照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扣除免赔额后,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目前在淘虫销售的商家很多都加入了消费者保障项目,商家在申请加入后需要提交保证金,带来的优势有:在销售商品上加上特殊标记,其商品可以被优先蹄选,拥有较高的可信度,买家更愿意接受;淘^!^的很多活动都只面向消协卖家开放。缺点就在于当出现交易纠纷时冻结了卖方一笔流动资金,增加短期资金力。

  而“众乐尘”的出现弥补了消费者保障项目滞后性和繁琐性的缺陷,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电商平台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该产品在理赔流程上采取“先行塾付、事后追赔”的创新,缩短买方的维权过程、确保良好购物保障,同时帮卖方减轻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除了 “众乐宝”外,众安保险官网上还展示了另外几款产品。

  从众安保险上线的产品来看,主要以B2B平台上的交易对象为目标,针对网络交易环境提供相应的财产保障。众安在线的经营模式有着深刻的互联网企业的烙印:不设任何分支机构和实体服务网点,完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保单的营销和理赔,并且避开传统且竞争激烈车险业务,专注于责任险和保证险的开发。

  众安充分利用了三大股东的优势,加强保险业务与互联网产业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阿里巴巴和腾讯为首的互联网公司,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具有技术和数据优势,且均为民间资本,有很强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完善的内部激励机制。中国平安作为行业内改革创新佼佼者,在保险销售、精算、产品、品牌、培训、后援及IT等诸多领域的具有优势地位。众安的初步构想是由平安设计保险产品的基本模型、形态和费率,交给阿里巴巴或者腾讯去收集数据,得到反馈信息后,不断地对产品进行调整,在整个动态调整过程中并不直接接触用户数据,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3.4.4国华人寿网络保险发展模式

  3.4.4.1国华人寿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总部位于上海,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民营寿险公司。

  作为一家中小型保险公司,为在竞争激烈的寿险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走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之路。国华人寿结合自身营销与投资方面的优势,进行精准的市场定位,选择了以万能、分红型险种为主要产品,打造多元化营销渠道。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确定了以网络保险作为突破口的战略方针。于2011年11月成立电子商务部,全面幵启了网络保险的发展之路。

  2012年6月国华开始与淘宝合作幵展B2C业务,但初期在销售上效果并不理想,后来通过对市场的细致调研,并主动与淘宝网交流,发现淘空平台上很适合营销高收益的万能型保险产品。经过了五个月的精心准备,2012年12月,国华电商以革命性的万能险产品在淘空聚划算平台创下“三天过亿”的业绩,创造中国电子商务史上首个“舉团破亿”的纪录。2013年“双11”当天,以9分34秒实现销售过亿而再次刷新了保险网销记录,天猫旗舰店在活动当円共成交5.26亿元。

  国华人寿不仅将目光放在淘虫上,随着互联网业务的继续拓展,在网易、微信、银行等平台上都实现了在线投保。到2013年11月,各种渠道的承保费用已接近20亿元。其中淘宝渠道占了极高的比例。同时国华人寿通过网络营销出去的产品也超过全部保费收入的10%.

  3.4.4.2国华人寿网络保险发展模式

  (1)抓住互联网的机遇。国华人寿在成立之初是以银行渠道代理为主,随着银保新政的实施,要想继续在传统市场上扩大份额,增强影响力,非常困难。正值互联网高速发展之际,国华人寿迅速开始了互联网的布局,且并未被萎靡的市场环境所打击,而是通过不断的深入调研,不断地调整自己的位置,逐渐在纷繁多变的互联网保险市场中发现了极具有前景又未被过度Jf发的领域实现了突破并形成了具有个性的营销模式。

  (2)挖掘客户潜力。网络保险消费群体的特点是理性、愿意尝新、自主性强等,同时且具有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对金融产品有较强的需求。国华人寿结合自身投资收益率在同行业中的领先水平的优势,重点打造理财型产品,以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群体的目标客户,降低理财门揽,灵活时间周期,设计出具有足够吸引力的理财型保险产品。

  (3)方便快捷的电子运营体系,提升客户体验。国华人寿专门优化了运营流程,使用电子保单、网络在线退保等承保和退保服务手段。客户在投保后,能及时收到包括账户信息、电子保单信息在内的相关信息,以短信和邮件形式送达,客户也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保单信息和账户价值。国华人寿还作为业内首家承诺T+1 R保险金到账,提升了公司品牌。另外,考虑到活动期内面临集中访问的峰值压力,加大了对公司服务器的优化改造,使之能够满足瞬时巨量的客户访问。通过上述措施,客户获得了良好的购买体验。

  3.4.5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

  移动保险,是指保险企业借助移动通信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连接无线互联网而开展保险经营活动。由于移动终端设备与传统的PC机和笔记本相比,在轻便揚携带,续航时长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所以移动电子商务就是利用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优势进行C2B、B2B或C2C的销售。它将移动通信技术及网络通信技术等其他信息处理技术完美的结合。方便了用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各种商务交易活动,实现了随时随处,线上线下的购物和交易,实时支付的综合服务活动等。

  用户使用手机移动客户端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更方便的投保。只要打幵手机应用软件,就能迅速获得准确的报价,填写好个人资料后即可实现投保。除此以外,移动客户端还提供保单查询、理赔查询、服务网点查询、客户服务、实时路况等功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消费者利用移动设备的保险交易还是局限在小额领域,这和移动电子商务目前的发展的阶段是相一致的。在消费者使用移动交易过程中对金额较大的消费很难做出决策。而利用移动通信设备交场小额的物品,流程简单且节省了时间,因而为成为目前的移动电子商务交品的第一选择。

  另外,移动设备也向用户提供了理赔的新方式,过去传统的车险理赔程序为:车辆发生事故后,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等待查勘定损人员到现场,再是提交资料给保险公司,最后等待保险公司支付赔款。这种方式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意味着线下需要庞大的服务团队,随时准备前往事故现场,一则成本极高,二则因为客户位置描述不准确、繁琐冗长的车辆报案索赔过程导致效率低下。而实际上,很多车辆发生小事故完全可以不用查勘人员到现场,如果可以即时获取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即可快速定损理赔。早在2007年,深圳移动、人保财险联手开发出针对小型事故的车险自助查勘系统。用户需要提前在手机安装相应的程序,当不涉及人伤、物损的轻微事故发生时,车主先电话报案,然后根据操作指引在现场对事故部位拍照,并上传至保险公司的后台服务器,后台工作员工对照片进行即时审核,并通过短信反馈给用户,用户在得到反馈意见后可自行离开,免去了等待查勘员的时间。

  自2013年8月份微信5.0版本推出微信支付功能幵始,移动端产品设计无疑成为五联网金融的新战场。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已经将目光对准了6亿微信用户,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近20家保险公司推出了官方认证的微信平台,部分险企如国华人寿、大众保险等还推出了微信商城;在服务内容方面,主要包括保险教育、产品展示、在线客服、保单资料查询等,部分实现了投保、理赔、支付等功能。很多公司也在尝试着利用微信平台来传递品牌,开展各种营销活动。而在高科技销售工具方面,以中国人寿为例,利用其“国寿掌上保险”移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辅助支持,通过定制的专业pad终端及内嵌软件,向客户直观的展示产品,并提供标准化的客户建立、保险合同制作、在线投保、数据查询等功能,大大方便了业务员推广产品与客户投保。

  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典型案例分析:微信营销--微互助

    2014年2月20日,泰康人寿在微信平台上推出一款“微互助”内测产品:用户支付一元获得保额1000的防癌保障,可以将此链接分享到朋友圈或微信群来“求关心”,每有一位好友支付1元,保额再加1000;条件为每人只能支付1元,封顶100人,每个投保人求“关心”的时限为30天。

  “微互助”实际上是由一款一年期的癌症疾病保险包装而成,其两大特点是利用移动互联网社交平台和设计足够低的门极。要想提高自身保额,就得依靠好友们“帮助”,微信好友在分享过程中以撒娇、请求等“求关爱”手段邀请其他好友为自己购买,而出于中国传统“礼尚往来”的人际关系,这种互动不经意间地就能自发循环扩散开来。该产品的费率相比普通防癌保险要低廉很多,且在核保上采用了免核保和健康告知的方式,只要用户愿意购买就能成功。此外,该产品在分享过程中没有明显的广告标记,为了消除用户担忧遭遇电话骚扰等问题,甚至在购买产品时连电话号码都不用填写。

  “微互助”实际上依附于微信朋友圈中已建立起的信任关系和互动模式,搭建起由点到面、主动分享、不断护散的传播链条,并将保险内含的的“关爱”在好友圈中得到分享。该产品通过刺激用户主动分享,在“关心”他人之后能更好地为自己投保再获得其他人的“关心”,将情感体验融入保险的核心价值--“保障”.其社交意义远大于保险本身,在当下微信平台保险产品较少、保险网上消费习惯尚未养成的背景下,该产品代表保险社交文化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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