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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中国人身保险市场的总体评价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5-16 共6413字

  第 5 章 对当前中国人身保险市场的总体评价

  总地来说,中国的人身保险市场在经过三十几年高速增长与扩张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深层次的弊病。目前整个行业已经进入到结构性的战略调整期,发展方式亟需转型。接下来,本文将根据上述的实证结果并结合人身保险市场的相关表现,利用钻石模型对当前人身保险市场进行全面的评价与分析,并在下一章从应对人口结构转变的角度给出了继续深化改革人身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5.1 钻石模型

  钻石模型是由美国哈佛商学院著名的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提出的。波特的钻石模型最初用于分析一个国家的某种产业是否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之后也用于分析国内市场中某个行业的竞争力。波特认为,决定一个国家的某种产业竞争力的主要包括四大因素:一是生产要素,主要涵盖人力资源、天然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基础设施等等;二是需求条件,主要是指本国市场的需求;三是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是否具有竞争力,从而能与本产业形成良性互动;四是企业的战略、结构和同业竞争,行业内的激烈竞争往往会有利于整个行业总体竞争力的提升。

  波特认为,这四个要素具有双向作用。形成钻石体系在四大要素之外还存在两大变数:政府与机会。机会是无法控制的,政府政策的影响是不可漠视的。

  5.2 生产要素

  5.2.1 人力资源因素

  根据统计年鉴的数据,截至 2012 年底,我国保险业正式职工总人数(不包括营销、代理人员)为 84.6 万人,保险营销人员总数大约在三百多万人。2012 年,寿险公司通过营销员渠道所实现的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由 2011 年的 44.6%增至 48.6%,同比上升 4个百分点。全国寿险公司营销员代理分红险、普通险、健康险、意外险保费分别为 3318.78亿元、808.77 亿元、560.75 亿元和 66.64 亿元,同比增长 17.1%、﹣3.1%、22.3%和 8.3%.

  表 5-1 列出了 2012 年人身保险市场保费占有率位居前十的寿险公司的人员结构情况。

  

  从总人数看,抛去没有将保险营销人员统计其中的国寿股份、平安集团和中邮人寿,其他各家公司都拥有一支规模较为庞大的个险营销队伍。如果将个险营销人员纳入到整个保险从业人员人均产能的计算之中,那么行业的平均劳动产能水平还是非常低的。再加上劳动力成本的攀升,我国传统以“人海战术”为特征的营销模式显得更加难以为继。

  而且大部分寿险公司的个险营销队伍总是处在一轮轮洗牌和重建的过程当中,个险营销人员没有稳定的产能自然就不会有稳定的收入。这不仅使人身保险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从而导致频繁的人力资源流失,更会恶化整个行业的宏观经营环境和就业口碑。

  而且,表中所有公司的人员性别结构都是女性远远多于男性,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整体收入水平的偏低使当前我国社会条件下承担家庭主要供养任务的男性往往慎重进入人身保险行业。从文化结构和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上看,人身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以前还是有了明显提高,拥有本科学历的人员正在逐渐成为行业的中坚力量。

  在保险业发展前期,从业资格进入的低门槛虽然迅速带动了行业人员数量的几何级增长和个险保费总量的爆发,但是人员文化水平不足导致了诸多问题。例如一些营销人员自身就不理解保险条款,发生销售误导就不足为奇了。因此,从 2012 年开始保监会就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将行业准入门槛提高到城市地区展业的人员必须大专学历以上,农村地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在产品设计、风险管理、查勘理赔、营销服务等方面,人身保险都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呈现知识密集型的产业特征。因此可以预见,随着人身保险市场从业人员文化素质的整体提升必然会对行业的竞争力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从人员年龄结构上看,35 岁以下的从业人员所占比重是最高的,这也说明了保险业朝阳行业的属性,而且以年轻人为主的从业结构更容易实现行业的全面转型。

  5.2.2 资本

  与其他金融行业一样,保险业同样具有高负债经营的特征。目前我国寿险企业的产品结构大多以分红险、万能险和一般人身保险为主,这些保单都有最低保证利率,因此导致以计提准备金形式的负债常年高居不下,使得寿险企业亟需资本注入以平衡资产负债表和满足监管当局相关要求。截至 2012 年底,寿险公司净资产为 4304.48 亿元,较年初增加 1241.75 亿元,增长 40.54%.总体来看,整个人身保险行业融资能力越来越强,对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显著的支撑作用。随着实力强大的综合性企业进军保险战略投资领域,银行系、实业系保险公司数量明显增多。不过这些企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往往缺乏深入的理解,保险业尤其是人身保险业存在自身独有的盈利周期,通常需要十年以上才能取得实际利润。如果操之过急,没有经过严密论证就匆忙上马能够迅速取得保费收入但保障性质较弱的理财型产品,毫无疑问会增大整个行业的风险聚集。因此,合理引入保险行业的资金和战略投资者是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

  5.2.3 信息化基础设施

  在波特看来,能否有效利用通讯信息技术日益成为增强行业竞争力的关键条件之一。对于人身保险市场来说,通讯信息技术的飞速进步已经对行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保险业相对于其他金融业自身的适应能力和竞争意识更为强烈,所以寿险公司很早就涉足电子商务,并将网络保险作为展业的重要渠道之一。2000 年 8 月,国内两家知名保险公司太保和平安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太保网站成为我国保险业界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系统。2012 年年初,深圳慧择保险经纪公司、泛华世纪保险销售公司等 9 家中介,首批获得了保监会批准的网销资格。此后,淘宝、京东和苏宁云商纷纷打造了保险频道,也吸引了诸多保险公司入驻。2012 年,“三马(马云、马化腾、马明哲)”筹建的专业网络财险公司-众安在线获准成立。据艾瑞咨询预计,2016 年中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保费收入规模将达到 590.5 亿,渗透率将达到 2.6%,互联网保险销售正在迎来真正的爆发期。

  5.3 需求因素

  5.3.1 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导致的人身保险需求

  实证结果显示,人口老龄化的加深推动了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上文已经提到,我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就已经进入到老龄社会,而近几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使银发浪潮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老龄化历程不同,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 GDP 约为 1 万美元,而中国仅为 0.1 万美元。在此背景下,“未富先老”的现状和趋势值得国人深思。而且,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制度还不足以保证国民的基本养老需求,实际替代率在 40%左右,远低于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 55%的国际通行标准。2012 年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养老问题上,既要强调政府承担的责任,又要警惕政府责任泛化,警惕社会和老年人对政府期待过高,防止出现福利冲动、福利依赖和福利过度的问题。因此,养老体系第一支柱的保障力度降低,会直接导致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增长。同时,关于少年儿童抚养比的实证结果也印证了少子化的赡养模式会进一步释放为未成年人专门设计的健康险、意外险和两全保险的需求。这不仅会提高人身保险市场的保费规模,而且也会有助于改善当前不合理的险种结构。

  5.3.2 人口文化素质结构变化导致的人身保险需求

  实证结果同样显示,人口文化素质的提升有利于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随着工业化的到来,侵害民众的风险因素越来越多,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自然灾害、恐怖袭击不断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关注风险管理并借助商业保险机制分散与转移风险日益成为当前社会的共识,而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得认识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变得更为顺利。另一方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保险企业的广泛宣导使重视风险管理的理念更容易转化为现实的购买需求。2013 年以来,中国保监会为提高行业形象和宣传保险理念,在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投放“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公益宣传片,取得了良好的反响。此外,各个保险企业大力加强商业广告宣传,热衷慈善公益事业,在提升自身品牌的同时也促进了行业口碑的改善。总地来说,民众自身文化素质的提高会使人身保险行业及产品得到合理科学的认同。

  5.4 相关产业与支持环境

  5.4.1 相关产业:社会保障体系

  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二者是互相补充的关系。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有三部分组成,分别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具体而言,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上文已经指出,保障力度不足以维持退休后正常生活。企业年金在我国较低层次的发展现状可以用四个百分比形容:企业参与率为 1%,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的约 1.6%,占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口的 5.5%,企业年金对退休收入的平均替代率为 1%.

  另外,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证了城镇单位就业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未纳入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口实现了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对农村人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但是,整个体系的保障程度仍是比较有限的,而且体系的运转自打建立就脱离了保险的本质属性,多数费用仍是由公共财政埋单,其可持续性会受到严峻挑战。政府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2012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鼓励寿险公司推出符合市场需要的险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需求。因此,我国强调政府与个人分担责任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5.4.2 支持环境

  银行业、证券业及邮政服务行业对人身保险行业发展提供了平台和支持。但是在同上述行业合作过程中,保险业出现行业策略整体迷失的现象。以银保渠道为例,1999年以前,银行以兼业代理销售,保费规模占比并不多,寿险公司也并没有开发具有针对性的银保产品。直至平安人寿于 2000 年推出“千禧红”产品后,银保渠道保费才开始增加,其他公司也纷纷跟进。2003 年,监管机构解除了“一对一”银保合作限制后,银保渠道迅速发展,2008 年首次超过个险渠道,成为保险公司最为倚重的销售平台。但是银保渠道经过粗放增长后,积累了诸如销售误导、违规支付客户利益等众多问题,并且加大了跨行业的风险集中。因此,保监会和银监会于 2011 年出台相关规范文件,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在银行驻点,实行银保合作“一对三”等限制措施。这直接导致了总保费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出现了首次同比下降,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冲击。过分依赖银行、邮政等兼业代理渠道会不同程度上压缩寿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在 2009 年、2010年一些保险公司为争夺银行渠道竞相提高手续费率导致了市场的无序竞争),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在当前金融环境下,银行往往处于较为强势的一端,银保渠道的不规范行为最终仍是由保险企业背书,也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5.5 同业竞争

  当 1982 年中国重新恢复人身保险业务时,市场上只有一家经营企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8 年平安人寿的加入和 1991 年太平洋人寿的加入,使得人身保险市场逐渐形成三足鼎立的市场格局。在之后的二十几年的发展中,又有诸多内资和外资类型的保险公司加入到这个市场里,经营主体明显增多。截至 2013 年底,全国共有 70 家人身保险公司家,其中寿险公司 61 家,养老保险公司 5 家,健康保险公司 4 家。同时 CR1从 2001 年的 0.65 下降到 2013 年的 0.31,CR4 由 2001 年的 0.97 下降到 2013 年的 0.63.

  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结构有待进一步深化。根据美国寿险行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12 年美国保费收入排名前三的市场份额为 6%,保费收入排名前五的市场份额为 12%左右。

  总地来说,以国寿股份、平安人寿、太保寿、新华人寿为主导的寡头垄占市场格局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大型人身保险公司仍牢牢控制着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定价权,整个市场缺乏内生的竞争性,中小人身保险公司的生存经营环境有待改善。具体表现为:一方面中小企业甘心充当追随者的角色,承袭大企业展业营销和公司治理的模式,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创新精神,未能开拓出独具特色的拳头产品;另一方面大企业过分追求市场份额,只重数量不重质量,险种结构过于单一,新单业务乏力,缺少同消费者实际需求的深层互动,忽略了保险产品的保障本质。

  5.6 机会:城镇化稳步推进和收入分配改革

  5.6.1 人口城乡结构转变

  上文实证结果显示,城镇化导致的人口城乡结构的改变对人身保险市场具有显著的影响。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新一届政府就十分重视城镇化问题。2013 年 12 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遵循规律、因势利导的推动城镇化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在实施过程中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农民向市民的转变会带来巨大的改革红利,会持续不断的释放多方面、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因此这会给人身保险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增长机会。

  5.6.2 人口收入分配结构转变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宏观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 年 2 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积极稳妥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始终将坚持注重效率和维护公平的相协调放在首位。在资源配置和价格信号传导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根本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等行政力量对收入分配的规范作用,维护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努力扩大中低收入者群体,调控过高或不合理的收入。收入分配改革会直接使更多民众共享经济增长成果,整个社会向橄榄形的人口收入分配格局过渡,实现藏富于民,进而扩大人身保险的消费群体,推动人身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5.7 政府作用的发挥

  5.7.1 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监管无疑是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核心。在全球范围内保险监管体系改革不断推进和我国保险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推进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更为针对性的防范行业的总体风险,中国保监会于 2012 年开始决定在行业内组织资源筹备并积极稳妥的建立起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根据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偿二代”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该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了三大支柱,即分别从资本充足率水平、风险管理状况和信息披露流程等三方面对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列出了详细的监管要求。目前保监会正在整合行政监管领域、学术研究领域和保险从业领域等各界力量强力推进“偿二代”体系的全面建设工作。可以预见的是,该体系的落实和逐步实施不仅会提高行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而且有利于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增强保险行业服务国民经济大局的能力。

  5.7.2 全面风险管理监管

  为进一步推进人身保险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保监会于 2010 年 11 月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重点指出要实现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等公司治理的各个层级的都参与到风险管理建设当中,同时在宏观战略制定和企业日常运转中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及其所致后果,并运用合理的风险处置方法实现成本收益相平衡的风险管理。此外还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该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由保险公司各前台部门和业务单位负责筑成。在前线操作端识别、评估、处置、监控及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风险管理的最新情况;第二道防线由保险公司专门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相关部门负责筑成。统筹考虑制定并实施各类风险指标、处理流程和制度规范,提出一揽子的风险管理策略与方案。第三道防线由保险公司内部财务审计部门和外部独立审计机构负责筑成。在保监会相关监管规定指导下,规范监督保险公司的全部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公司应将全面风险管理战略文化作为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企业的建设发展之中,营造从上到下良好的风险管理的环境氛围,不断对风险管理程序、制度规范进行补充和改进,保证企业战略及制定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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