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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信用管理新举措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16 共1984字

  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北京市将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另外,在建设工程项目核准时,建设单位需要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信用管理经验分享

  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谢东晓告诉记者,通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全国各地开展建造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有四方面经验值得同行分享 :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前提。无论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是各地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与评价,都是首先从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入手。

  项目信息、企业信息与人员信息公开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诚信信息越公开透明,市场价值越大,评价结果的威慑力就越大,发挥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就越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各地在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与评价时,都是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和网络技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为实现建筑市场信息公开提供载体。同时,建筑市场的项目、企业与人员公开信息又是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人员行为进行评价的基础。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人员的行为评价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当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已建立,以及建筑市场的项目、企业与人员信息已“双公开”,建立一套建筑市场行为评价标准体系,确定评价范围、评价指标、指标权重、评价方法与程序等,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

  基于行为评价排名制定差别化监管政策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结果。各地在开展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时,都制定了依据市场主体行为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

  北京市的差别化监管不仅体现在日常监管上,还直接体现在招投标的结果上。

  北京住建委信用管理

  谢东晓介绍,北京市住建委信用管理工作主要依据《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展开。界定范围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评价、公布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定义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是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采集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在本市建筑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的市场行为信息,对其做出评价并实施差别化监管的活动。

  评价原则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主管部门职责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制定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负责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息的采集,负责市场行为信息的审核和认定,负责对其他部门或组织提供的相关市场行为信息的采用,负责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与评价结果的发布,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监管。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监管的建设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息的记录、审核,并依照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

  系统自动采集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信息,通过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自动采集。

  异议信息申诉与复核制度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对其市场行为信息提出异议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填报申诉的相关内容及联系方式,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并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依标准自动评价,每日公布 :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每天自动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两年内的市场行为进行评价,并于次日 8 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布排名和得分。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结果。

  计算方法和初始值确定 :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得分 = 基础分值 + 良好行为得分 - 不良行为得分。其中 :评价得分满分为 100 分 ;基础分值(或初始分值)为 50 分。评价工作启动后,在本市新注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新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建造师的初始分值为 50 分 ;外省(市)新进京备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其初始分值按本市相应资质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注册建造师评价得分的平均值确定。

  企业计算加分项包括四个方面:业绩占 40% 共 20 分,表彰、奖项占 40% 共 20 分,科技进步占 10% 共 5 分,社会责任占 10% 共 5 分。前三项是相对分,由被评价企业在全市企业中的排名确定 ;社会责任每参加一次政府组织的活动加一分。

  强调政府部门履责 :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查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的市场行为监管类别,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鼓励社会各界应用评价体系:北京市鼓励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从事与工程建设相关活动中,查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的市场行为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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