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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古代地方志和碑刻中的戏曲资料研究

时间:2014-05-09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本文字数:9783字
论文摘要


  岭南古代地方志和碑刻里保存了不少戏曲资料。它们记录了岭南古代歌舞音乐和早期戏曲的生存状况、演出形态和社会文化环境信息,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官方和社会的意见,是我们研究戏曲早期形态和地方戏曲形成的重要文献资料。

  一、岭南古代早期音乐歌舞

  新石器时代晚期,岭南先民已经制作出能发出尖锐乐音的鱼埙等乐器。商代的马坝舞蹈纹陶片记录了先民张口而歌、连臂欢舞的场面。西汉刘向《说苑》有春秋时期先秦百越族的《越人歌》,韦庆稳等学者认为是目前发现以汉字记音的最古老的壮歌。广东各地出土的先秦青铜器物有信宜的西周铜盉,曲江马坝的西周铜铙,惠阳的春秋铜鼎,连平的春秋铜錞于和甬钟,以及惠来、博罗、佛冈、潮阳、新丰和兴宁等地发现的东周铜钟等。张买于汉惠帝时“侍游苑池,鼓櫂能为越讴”。岭南各地的铜鼓乐十分发达,深入岭南文化各个发展阶段,清封祝唐纂《容县志·金石志》称之为“蛮夷之乐”。广西左江两岸绘制了战国至汉代骆越人宏大、热烈的舞蹈情形,以及羊角钮钟、铜锣、铜鼓等图像,也留下了岭南早期宗教祭典中面具表演的记录。

  歌舞传统延绵不绝,成为岭南人的生活方式。明嘉靖《德庆志》卷16《夷情外传》称当地猺人“其配合多因赛神。男女聚会唱歌,适意而成。”“暇则相聚捕猎,沉湎酒食。击长鼓,歌舞以为乐。”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36中称海南四郡“生黎”“女年将及笄,置酒会亲,属眷则秋千会邻洞。男女妆饰来游,携手并肩,互歌相答,名曰作剧。有乘时为婚合者,父母卒相无禁。”这些情况传留至今成为岭南歌堂等习俗,也是重要的民间娱乐方式。包括在“衣不侈美、食不丰腴、民无机巧”的兴宁地区的聚饮场合也往往“男女饮酒混坐无别,醉则歌唱。”惠州“乡落之民,每当月夜,男女聚于野外,浩歌率用俚语。”(卷18)他们的水平也不低。《玉海》卷106:“开宝中平岭表,择广州内臣之聪警者得八十人,令于教坊习乐艺,赐名箫韶部,雍熙初改曰云韶部。”嘉靖《惠大记》载元杨维祯《罗浮美人歌》曰:“海南天空月皜皜,三山如拳海如沼。绿衣歌舞不动尘,海仙骑鱼波袅嫋。翩然而来坐芳草,皎如白月射林杪。洗妆不受瘴烟昏,缟袂初逢鸿欲矫。

  手持昆山老人笛,黄鹤新腔知音少。江南吹断桃叶肠,雨声夜坐巫山晓。”山光水色、此唱彼和,岭南人的生活因此充满诗情画意。明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18《风俗》“音歌”条载:“广音柔而直,颇近吴越。大抵出于唇齿不清,以浊当为羽音。歌则清婉溜亮,纡徐有情,听者感动。成化中,巡抚都御史朱英见广人歌白沙诗,辄欲效之,曰吴越不能及也。

  旧俗民家嫁女,集群妇共席,唱歌以道别,谓之歌堂。今虽渐废,然村落尚或有之。田野蹋歌者,往往引物连类,委曲譬喻,如子夜,竹枝、如日中间日出、四边雨、记得有情人在心,曰一树石榴全着雨,低头浥泪有谁知此类甚多。其尾腔曰娘来里,曰妈来里,曰水荡弟,曰娘十几,皆男女答问,互相警动之词也。”又记载了《黎真清河谣》《鹿步谣》《外海谣》《平康谣》等广州民歌。这是非常难得的。隆庆《潮阳县志》卷8《风俗志·乡间之俗》描述:“惟峡山至于黄陇,爰及贵山,同条共贯,农士攸分,质文强半。江口渔蓑,牛背牧笛,欸乃相闻。樵唱山隔。”嘉靖《德庆州志》内《提封志下·德庆志七》“晋康八景”也记载了西湾渔唱,并引诗曰:“游上西湾杂蛋船,蛋家齐唱濯缨篇。一声曳鼓来鱼听,几阵榔鸣起鹭眠。杨柳隔洲枝袅嫋,桃花泛水色鲜妍。屈原已往成终古,剩有遗音四海传。”清嘉庆《澄海县志》卷6《风俗》“声歌”一目也有:“粤人好歌,……澄邑亦好之,共矜新调,名曰畲歌。郡故与漳泉接壤,音颇相近,特多有声无字,且平仄互叶,俗谓潮音,疑无足采。然其触物兴怀,连类见义,咏叹滛液,有使人情深而不能自已者。”同时介绍元宵秧歌等习俗和《钓鱼歌》等7首歌谣,谓其“天机所触,衬以土音俚言,弥觉委曲婉转。信口所出,莫不有自然相叶之韵焉。千古风雅,不以僻处海滨而有间,斯固采风者所不废也。”道光《龙胜厅志》引陆祚蕃《粤西偶记》:“猺人风俗最尚踏歌。浓妆绮服,越阡度陌,男女杂逐深林丛竹间,一唱百和,云为之不流,名曰会阆。”“有民歌,有猺歌,俱七言,颇相类。其不同者,民歌有韵,猺歌不用韵,民歌体绝句,猺歌或三句至十余句。民歌意多双关,猺歌专重比兴,其布格命意,有出于民歌之外者,虽文人捉笔,不能过也。獞人生于深山穷谷,异言殊服,其歌字皆土音,韵则天籁,译而通其意,殆亦工于为词者。”这些是对民间歌谣进行正面评价和记录的不多见的地方志。地方文献里也记载了一些具有政治意义的歌谣。广州、韶关出土的晋代砖文,有“永嘉世,天下荒。余广州,平且康”等。万历《粤大记》卷12有:“谣曰:郑懋中,真长者,禁令不烦徭役寡。斯民相见何嬉嬉,昔日无羊今有马。”(叶光)“满去,民咸歌曰:南海簿,真不贪,百鸟凤,人中难。”卷14记何维柏事:

  “民间矢为歌谣数十百章,有《诚征录》以传。”卷19谓冼文渊居官清苦,食无重味,衣无重袭,冲约如寒士,且爱民出自真诚。“邑民谣曰:‘冼清清,冷如冰。’权豪欲中以奇祸而无计可施。”卷20说番禺人吴群“弭盗恤民,政声与(李)谔埒。琼人歌之曰:‘前有李君今见吴,琼管保障皆番禺,民之父母邦之枢。’邑人士采之,闻于当道。群尤廉慎,未尝一介取于民。”这些民声,也就是古代的“风”了。除了以上民间创作,文人甚至官员也参与乐歌创作。嘉靖《惠大记》卷4载:“唐庚卓锡泉记曰:人之精神亦何所不至哉。……乃作迎送神词,遗守庙者岁时歌以祀之。其词曰:神之来兮风冷冷……”清康熙年间湖广道监察御史龚翔麟曾作伏波祠迎送神歌。也有作乐辞为日常歌舞的。《惠大记》卷3记:“陈范,龙川人,早丧父,事母以孝闻。永乐乙酉举于乡,歴官湖广麻城县学教谕、衡州府学教授。奉其母就禄,承顺曲至。自撰戏彩曲,昕夕歌舞以为悦。大学士杨荣尝赠以思亲辞三章描述此事。其三曰:“资母以生兮人谁不然,嗟君有母兮其德孔贤。中寿遽止兮胡不百年,司造握柄兮匪人能迁。遐思往昔兮当寿筵,舞且歌兮衣蹁跹。幽明杳隔兮相见无縁,旧曲徒存兮歌声靡传。盼东山之梅村兮有髙其阡,抚春秋以祭奠兮有泪如泉。泪如泉兮目涓涓,孝子思亲兮永弗谖。”陈范原作未见。但据杨荣《文敏集》卷7《思亲辞三章为陈长史赋有序》所言,杨作为和作,应与原辞形式比较接近。

  杨荣谓其“尝述其母子艰苦之由,作诗三章,名曰《戏彩曲》,遇母寿旦及时序或公退之际,辄具酒肴以奉,率诸子歌是诗而舞,务得母之欢心。”并应其请且嘉范其孝,为其作歌辞三章名曰《思亲辞》,使岁时伏腊祭享可歌以侑奠。歌谣也成为情感的发抒。明洪武三年孙蕡被捕入狱时,“望都门讴吟为粤声”(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14),这被认为就是早期的“粤讴”。也有官员以歌晓谕民众。光绪年间广西太平府知府黄凤岐作《劝善戒盗长短歌》并刻碑,期望“父兄各勉诏”。

  二、中原传统音乐的传播

  随着移民的脚步,中原音乐被带入岭南。南越国宫廷礼乐将传统的编悬乐队与南越羽人乐舞相配,演奏祭祀庆典音乐,成为南北文化交融的典范。隋协律郎陈政入唐为鹰扬将军,戍闽,死后其子元光代之为将。唐永隆初,击降潮州盗,请于泉潮间创置漳州以控岭表。帝命元光为镇抚,以乐武治化,数千里无桴鼓之警。后人立庙祀之。官方祀神用乐是当时的普遍现象。明隆庆《潮阳县志》卷15《文辞志》有“唐潮州刺史韩愈祭大湖文三首”,其二曰:“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清酌腶修之奠,祈于大湖之神曰:……吹击管鼓,侑香洁也。拜庭跪坐,如法式也。不信当治,疾殃殛也。神其尚飨。”其三有:“赖神之德,夙夜不敢忘。谨具食饮,躬斋洗,奏音声,以献以乐,以谢厥赐,不敢有所祈。尚飨。”唐韩云卿《禹庙碑并序》记载了大历十一年桂林虞山禹庙祭祀陈设巫祝、牲礼、箫鼓、俎豆的情况。宋代朱熹《虞帝庙碑》也描述说:“虞祀九歌,招舞有翼。”儒家音乐受到官方和士人格外的重视。宋孝宗时潮州郡博士陈庆余《重修州学记》云:“乃命生徒肆习乐章”,“调丝比竹,敲金击玉,黄钟大吕之奏,成乎皦绎。”《永乐大典》卷5343《潮州·学校》详述了广东的儒家音乐:“庙之有乐旧矣……今所存者,编钟编磬其数十六,琴自一弦至九弦者十,笙、瑟、凤箫、搏拊各二。潮学一新,士知古乐,教授林霆之力。”“孔堂丝竹幸有遗音,至今二丁祀得以备他郡所无者。”岭南也有很多音乐家。郭棐《粤大记》载,唐末,连州人陈用拙善鼓琴。谓其“少肄习礼乐,尤长于诗”,“明悟音律,着《大唐正声琴籍》九卷,载琴家论议、操名及古帝王名士善琴者。古调无征音,仍补新征音谱,其法以四弦中徽统会枢极,黄钟正宫合南吕宫,无射商,即征音也。知音者皆秘之,其书遂不传。”又记载南海人冯元妙识音律。“初,善音者取上党黍纵累为尺,因裁十二律以献,遂改大乐钟石,以合其私。后有建言其非者,上遣中人就舍问之,元即摘班固《律历志》《唐令》两说付中人,因对:‘古者横黍度寸,今以纵乱横,其法非是。’明日召见迩英阁,上谓曰:‘向考正大乐,患其寝高而急。今也下而缓,二者不得其中,失在律。卿言是矣。’因出横黍新尺示群臣,比纵尺差二寸—分而弱。以较冲斗皆不雠。微元言,莫能正其谬也。”

  “礼崩乐坏”,愈演愈烈。宋方信孺有《古相思曲》刻于桂林虞山韶音洞:“我欲奏古曲,俗耳便洼淫。古器不可见,聊作相思吟。”元桂林文庙内杜与可撰并书《静江路修学造乐记》碑刻批评当时“二仲行礼,厕伶人于庭,命操枹声,世俗□□,以降以迎,渎抑甚矣”,因此希望“明风教,张礼乐”。事实上,从官府到民间,都有有志于复兴礼乐的人士和举措。明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18《风俗》称相对偏远的惠州“第进士张宋卿魁南宫,为南越倡。郡人好儒,文物不下他州。”嘉靖《增城县志》卷11《政事·礼乐类》谓:“礼乐之用大矣。用之邦国则典刑着,用之家庭则伦理谐,用之风俗则教化美。一日而无礼乐则乱矣。是知礼乐之用,犹人身之元气也。礼乐亡则百用皆乖,元气耗则四肢皆痿。故为政之讲求礼乐,当如人之调护元气,不可以或缺焉者也。乃志礼乐。”此志中搜集了几个民间礼乐爱好者的故事。卷18“漫谈类”有:“达巷男子有善琴者,以其术干桓子,欲致之公。桓子延见私家,男子曰:臣技优于琴。一鼓而心和,再鼓而形和,三鼓而天地和,骎骎乎凤翱兽舞矣。桓子曰:然则吾且致之公,以扬子之善。乃命弦之。

  三鼓,其声淡以雅,其音闳以畅,其调沨沨乎南风之什。桓子听之,大不惬意,命促其弦。男子不可。桓子曰:吾所听与公同,子独善于琴而不善于公之耳,何子之不善变其技以投所好也,子且不得为善琴矣。男子曰:固有不善者,而不在琴也。臣守其技而不苟变以从所好,此臣所以善也,惟所听何如耳。桓子色怒,乃挥出之。男子于是封柱弛弦,敛琴而囊之,三载不弹,以俟善听者。”琴是传统的儒家乐器。宋代英德石汝砺《碧落子断琴》说:“所言乐律一概以琴为准。”漫谈类又有:“粤有好古君子,慨然有志于先代之礼。乃变其服为深衣大带,缁冠絇綦,乃变其器为牺尊兕觥、笾豆簠簋,乃变其饮为。”可见当时岭南士人对儒家传统文化的热爱和编纂者的倾向。

  三、城乡祭祀戏曲活动

  古代岭南民间赛会遍及城乡。明万历《儋州志》天集《民俗志》描述:“儋俗尚佛,相袭为佛日。会有上帝会、白衣会、天妃会、邓天君会、羊元帅会。大村大会,小村小会,各以其类相赛,不可胜数。”人集《艺文志·诗》载苏轼题奉祀冼夫人的宁济庙诗:“铜鼓葫芦笙,歌此送迎诗。”嘉靖《惠州府志》“朝拜会”条:“归善三月二十七日,郡中有所祈祷者,皆会众自玄妙观沿街拜至东岳宫,装扮杂戏为乐。愽罗亦然。至今犹未尽革。”光绪《广州府志》卷160记广州城北楼船将军庙“岁为神会,作鱼龙百戏,共相睹戏。箫鼓管弦之声达昼夜,其相沿由来旧矣。”

  傩的活动在岭南各地皆盛。桂林大傩宋时“多闻京师”(周去非《岭外代答》),“天下及外夷,皆不能及”(陆游《老学庵笔记》)。嘉庆《临桂县志》卷12《风俗》:“元夜至初十至既望,结棚悬彩,及各种灯燃花炮,办戏剧鼓乐,喧衢达旦。”《物产》“戏面”案:“今乡人傩率于十月,用巫者为之,谓之跳神。其神数十,辈以令公为最贵。戴假面,着衣甲,婆娑而舞,伧伫而歌,为迎送神词,具有楚词之遗,第鄙俚耳。”桂林雁山寿嵅下村庙内有咸丰九年碑刻:“盖周礼方相氏之设,原以掌民时傩而逐疫也。今吾村例五年建酬神,谓之大傩,即古礼也,而宗祠所由立焉。”康熙《上林县志》“土风”条记载的三月三日玄武诞“俳优歌舞、乐工鼓吹”。各地都有遇疾病则“巫鸣钟鼓,跳跃舞蹈”(光绪《平乐府志》)的习俗。嘉庆《灵山县志》卷13记载,八九月,“各村多延师巫、鬼师于社坛前赛社,谓之“还年例”,又谓“跳岭头”,“其装演则如黄金四目、执戈扬盾之制。先于社前跳跃以遍,始入室驱邪疫瘴疠,亦古乡傩之遗意也。”

  神会之外,重要节令也是娱神娱人和求祈的好时机,往往有大量的戏曲演出和各样文化活动。嘉靖《兴宁县志》卷1《节序》有:“迎春日,各里社扮戏剧,兢作工巧。鼓吹,导土牛迎于市,观者塞途。”“元日祀祖,亲友交贺,乐饮为欢。市中贫少年蒙其面为山鬼之状,鸣金鼓入人家跳舞以求赏,谓之舞狮子,乡人傩遗意也,上元后乃止。上元采松竹结棚,通衢缀华灯,彻夜箫鼓喧闹。屑硝黄实干竹筒烧而出之,花藻灿烂,谓之放花。架秋千为戏,醵銭市酒殽祀神,因共馂之,谓之赏灯。”且谓十府大同小异。嘉靖《增城县志》卷18《杂志·风俗类》记元宵佳节“结彩张灯,杂以歌舞鼓吹达旦,谓之兴元宵。”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18《时节》记上元灯市“箫鼓喧阗,士女嬉游达曙”。“二月城市中多演戏为乐。上戊日,乡民方里烹豚酾酒,祭社祈榖,聚而群饮,有蜡遗风。十月傩。数人衣红服持锣鼓迎前驱,辄入人家,谓逐疫。或祷于里社,以禳大灾。”

  嘉靖《惠州府志》卷5《地理志》:“自十三至十六,各坊神庙门结彩张灯,士女嬉游达曙。放花烧爆,罗酒肴,相聚为乐。或作诗谜,俟观灯者射焉。市井童子彩衣鬼面,鸣金鼓,入人家跳舞索赏。”时令戏曲活动往往与农事有关。比如迎春,明万历儋州志天集《民俗志·节序》:“迎春日,坊里各铺行装办杂剧。城落男妇各携负幼男女竞看,以豆谷洒土牛,谓消豆疹。及鞭春,厢民分左右推仆占吉凶。”迎春习俗延续至清及民国年间。《惠州府志》卷45《风俗·迎春》载:“先日,各里社扮戏剧鼓吹,导土牛随官迎于东郊,观者塞涂。乡落不知干支之义,视土色辨雨旸,以麻豆、赤米掷牛,云散瘟疫。坊厢则相过,啖春饼、生菜、饮酒以庆新春。”同治《乐昌县志》卷1:正月立春“先一日,坊民扮戏剧为春游景,迎芒神、土牛于东郊,观者盈衢,多以粟撒牛,曰‘祈丰’。厥明鞭春,争取其土以归。”“六月六日,鼓吹迎神,曰禳灾祈实。”立春习俗中,清乾隆二十八年《博罗县志》、四十四年《揭阳县志》、四十八年《归善县志》、同治十三年《河源县志》、宣统元年《从化县新志》、民国十八年《兴宁县志》、1958年省中山图书馆油印本《南雄府志》等都记载了“童男故事”“戏剧鼓吹”“杂剧”“百戏及狮象”

  “鼓吹”“扮景”等内容。民国铅印本《长乐县志》还有童子戏,均为古代劝农鞭春仪式的延续。民间亦有将春牛的土取至猪食槽下,云易长而肥。(1958年《南雄府志》)二月春社,清乾隆《翁源志》卷1谓,“各乡农家设酒脯、米糍祭神聚饮,以兴东作,预祈丰稔。”乾隆《南澳志》卷10:“二月二日,各街社里逐户敛钱,宰牲演戏,赛当境土神,名曰春祈福。”同治《韶州府志》卷11称,六月六日,“乡民宰牲、榨粉,迎神作乐,以庆禾稼初登。”宣统《东莞县志》卷9载:“集同里者祀土神,以祈丰年。命巫师鸣钲鼓,各入家禳祀。”十月,《佛山忠义乡志》卷6载:“晚谷毕收。乡田皆两熟,谷美亦甲他处,但习农者寡,或时多倩外乡人。自是月至腊尽,乡人各演剧以酬北帝,万福台中鲜不歌舞之日矣。”《鹤山县志》(十二卷油印本)“岁时民俗”:“十二月,(旧志)双桥、闹洞等村,于除夕子夜儿童相聚,大呼好禾,以祈岁稔,名曰‘叫禾’。”

  农事活动中也诞生了很多音乐歌舞。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18载:“农庄女子荡恣者相呼曰绾髻,每耕种时斗歌为乐,番禺、顺德、新会、清远最盛。”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2记潮州畲歌:“农者每春时,妇子以数十计,往田插秧,一老挝大鼓,鼓声一通,群歇竞作,弥日不绝。”民国《阳江县志》卷7“岁时民俗”:“六月,村落中各建小棚,延巫女歌舞其上,名曰‘跳禾楼’,用以祈年。俗传跳禾楼即刘三妈故事,闻神为牧牛女得道者。按,此当即《舆地纪胜》所称春州女仙刘三妹者。三妹善唱,故俗效之。各处多有庙。”七月“中元节前,早稻获毕,农人具酒食荐先,祀田祖,劳农役,谓之‘上田’。东莞人谓之‘田了节’。屈翁山诗曰:‘芦管吹田了,中含乐岁辞。’《观海集·竹枝词》:‘祝得中元田了节,一声芦管报丰年。’皆谓此。”民间重大人生典礼也习惯用乐。嘉靖《兴宁县志》卷4“风俗”:“婚丧皆用音乐。衣葛苎。宋苏轼诗:钟鼓不分哀乐事,衣冠难辨吉凶人。信鬼神,好淫祀。”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18载,韶州各县“丧事吊客至,则作乐浮屠七日,一遍诵经。临葬则作乐饮宴三夜,谓之守夜。呜呼,其亦诬矣夫。”惠州同样“丧用音乐,中多缟素。每遇时节,数十为群,满头尽白,见者深骇。故东坡有诗云:钟鼓不分哀乐事,衣冠难辨吉凶人。”嘉靖《南雄府志》志六《风俗》也记录当地“死丧鼓吹杂哀。信巫觋,重淫祀。”

  四、戏曲活动的管理和批评

  戏台修造本为娱神,众人也乐意捐助。佛山石湾《倡修谭仙观碑记》说明:“复习梨园,以娱神听。”清乾隆九年海南陵水《重修顺德会馆并建戏台碑》:“又明堂阔荡,识者感谓头门余地宜建戏台神座,以束其气,则发福愈大。于是众议重修,各皆喜。”“戏台体制则从各处神庙,绘其形状,卜之娘娘,视其所取而从事焉。”乾隆三十八年立肇庆石峒庙《新建戏台碑记》

  载:“四乡共议,签银筑台演戏。然尊奉神明不仅在四乡,则竭力以奉者自不止四乡矣。故一时捐金,城市远乡之人咸乐助为,人心踊跃。众力易举,而台遂已成矣。”碑刻神庙演剧经济来源情况也说明戏曲演出是祭祀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乾隆四十五年吴川日月碑说明,当地绅耆合众议定并报呈知县,每年埠头渡船、墟内屠市散户量捐香油三十千文,以供天后祝诞。其中大部分即二十一千文为贺诞演戏三本支用。道光十八年海丰《人和市碑》注明了信众向医灵祖庙捐地税银的使用,包括“帮戏首银二两、帮城隍庙送戏银二两、帮迎神戏银二两”。光绪三十四年海康县《奉宪建立雷祖祠章程碑》明确规定了“游神演唱(戏)”及祠中各项祭费为田租钱三百千文。嘉庆元年高州立冼夫人庙《复回名目事碑》也说明当时有“祭告演戏”活动和开支。当时对戏曲活动也有一定的管理,如嘉庆十七年《列历奉宪示禁混卖宝烛以肃庙宇碑记》对佛山灵应祠(祖庙)戏台前后摆卖什物等事项就有详细的规定。戏班组织也有相应行会章程,如广州外江梨园会馆系列碑记反映了清代广东外江梨园行会情况,包括《建造会馆碑记》《外江梨园会馆碑记》《财神会碑记》等。

  正因为戏曲活动的社会性、公共性和公益性,演戏往往成为社会组织方式之一,对当地民众和经济的联合联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吴川梅菉镇《分府告示》碑谓,竹木生意七家行号于清同治四年二月集众立下行规,每千抽头五文作为酬神演戏戏金之资,供奉天后和伏波将军。乾隆六十年立桂林《大河圩演戏立圩碑记》《大河圩演戏首事名碑》记录了黄家冲等各村、铺户、买牛客、卖牛客等26方演戏赠戏立墟共37日。乾隆四十七年海丰黄羌乐洞坑村存《奉县主翟给示碑》乃“合乡演戏立案”,是对外来流氓烂仔不法行为擒拿送官惩治的规定。罚戏也往往成为破坏公德公物者的民间处罚措施。清乾隆年澄海《凤窖乡开复玉带溪碑记》有乡众禁约,列举了破坏玉带溪水利的四种情况,规定违者罚戏一台;“抗不受罚者,乡众佥呈究治。”《外砂五乡守关乡约碑》也规定守关者渎职和破坏关防的六种情形均“罚戏一台”。清嘉庆桂林护国庙记事碑规定了一些庙产租息管理条款,末尾说明:“但有横行,查出罚戏一本”。乾隆四十四年海丰浪清乡徐氏族规碑禁止戏班戏脚在祠内住歇,有趣的是,违者还是“罚戏二本”。

  但是,正统观点对民间自发戏曲音乐歌舞的态度基本都是否定的。这里有史鉴,有偏见,也有现实情况。戴璟主修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5《封国》称:“(南越王赵)龑在殡,(赵玢)召伶人作乐,饮酒宫中,裸男女以为乐,或衣墨缞与倡女夜行,出入民家。由是山海间盗贼竞起。”“玢莫能省,岭东皆乱。弘熙日益进声妓诱玢为荒恣。”弟晟立,“宦者林延遇、宫人卢琼仙内外专恣为杀戮,晟不复省。常夜饮大醉,以瓜置伶人尚玉楼项,拔剑斩之以试刃,因并斩其首。明日酒醒,复召玉楼侍饮,左右白已杀之,晟叹息而已。”以上《南汉史》《新五代史》有记。此志记述明御史戴璩在广东颁行正风俗条约,其中有“亲丧勿筵席开张及随俗塟火棺,以乖天理”“勿好观杂戏、群唱山歌,以堕俗奢淫”“禁淫戏。访得潮俗多以乡音搬演戏文,挑动男女淫心,故一夜而奔者不下数女。富家大族恬不为耻,且又蓄养戏子,致生他丑。此俗诚为鄙俚,伤化寔甚。虽节行禁约,而有司阻于权势,卒不能着实奉行。

  今后凡蓄养戏子者,悉令逐出外居。其各乡搬演淫戏者,许各乡邻里首官惩治,仍将戏子各问以应得罪名,外方者递回原籍,本土者发令归农。其有妇女因此淫奔者,事发到官,仍书其门曰:淫奔之家,则人知所畏,而薄俗或可少变矣。”卷22《神祠》又有《御史戴璟禁约》,指斥掌管祭祀者的不法行径:“取觅不殊于市井,垢诋酷类于优伶。亵渎神明,孰甚于此”。可见对优伶艺人及戏曲艺术的态度。又潮汕戏曲活动很繁盛,林大春着隆庆《潮阳县志》卷15《文辞志》收新建宋侯遗爱祠记一首,谓:“潮阳宋侯为令之五年,不理于谤。……潮阳俗尚戏剧。侯终其去未尝一注目。”因其对民间演剧不屑一顾而大加夸赞。

  《广东通志初稿》卷21也批判本地使用的月琴、胡琴与琵琶、三弦等乐器“淫哇繁促,识者病焉”。对戏曲歌舞的批评,多以其不合古礼。明嘉靖《钦州志》卷1《风俗》称:“贴浪之民,舅姑初丧,子妇金帛盛饰,鼓乐歌唱以虞尸,此其舛也。地接广西,语言不通,习尚多同于狼獞。婚配不论同姓,又无礼体。八月中秋,假名祭报,扮鬼像于岭头跳舞,谓之跳岭头。男女聚观,唱歌互答,因而淫乐遂假。夫妇父母兄弟恬不为怪。”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18:“愚罔之黔,喜歌舞,为奸宄,婚姻丧塟之具,非音丽纷华,摈而不齿。呜呼,为善不同同于舜,为恶不同同于跖,尔其戒哉!”嘉靖《增城县志》纂修者也说:“古者娶妇之家三日不举烛,思嗣亲也。陈氏云:必有感伤,所以不受贺。又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昏礼不贺,人之序也。程子因辨幽阴之说是人序之说,以垂世教。奈何今之娶妇者,或从夫盈路而盛奏乐歌,或贺客填门而大会燕饮,皆为非礼,可革也。”万历《粤大记》卷11《宦迹类·循良芳躅》

  谓甫田人林一鸣知南雄州,后改知惠州,“为文谕民力学、种麦、垦荒田、修坡塘、去丧乐、禁杀牛等事。”歌舞演剧往往聚集民众,各种情况复杂,也为人诟病。桂林南城外富义桥头有火神庙,为附近八街共主。因龙船龙灯之会每生滋扰,“或赛神而羁累囹圄,或打鼓而致辱街邻。甚至狡童浪妇,泛棍博徒,庙内歌唱采茶,尽演宿柳眠花之剧。庙前买卖柴草,半成秉简赠芍之风。每每打闹输赢,难分曲直。混杂男女,莫辨贞淫。不独亵慢神灵,而亦玷辱里党,不堪极矣。识者伤焉。”因此八街公议禁约,其中包括:“绝唱灯以端风化唱采茶灯一派淫词艳曲,神必不享。且干神怒而亦大坏风俗。自今禁止。不独本庙戏台不容再演,即八街避处搭台亦并不准。违者公罚。抗者禀究。”光绪十二年河源和平县《奉宪示禁碑》也说当地因演戏开场聚赌滋事、互相控诉,因此严令嗣后演戏不得再开场聚赌。古代方志碑刻里记录的音乐歌舞和早期戏曲活动非常有限。但在正统视角的余光里,我们还是能够看到它们野草般旺盛的生命和活力。戏曲源于诗乐,传统艺人更是先秦兴、道、讽、诵、言、语的乐语传统的光荣的传承者。历代各地包括岭南的戏禁现象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文化的地方性建构和发展,以及艺术史上常见的雅与俗的争锋、消长和互动。岭南戏曲的历程,即在这样的背景下蜿蜒前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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