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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深州市农村干部激励机制的政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3-29 共65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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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深州市乡村干部激励机制构建分析 
【第一章】乡村干部激励体制优化研究导论 
【第二章】农村干部激励机制理论 
【第三章】深州市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及其激励机制现状 
【第四章】深州市农村干部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五章】完善深州市农村干部激励机制的政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深州村干部激励方式改进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5章 完善深州市农村干部激励机制的政策建议

  所有组织的管理活动的目的都是追求较高绩效,组织绩效的大小一方面决定于人的因素,另一方面由制度因素决定。美国全面质量管理倡导者戴明看来,组织中的绩效大小,人的因素占 15%,制度这一因素占 85%.这充分说明,对绩效来说,制度的激励作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激励的过程中,没有民主和公开就没有公平和公正,民主和公开是党的群众路线最基本的体现,只有真正有了群众的评估和监督,才能确保它开展过程的准确性,激励也是这样[21].针对村干部的特点,完善深州市农村干部激励机制,从而更好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

  5.1 构建科学合理的工资福利制度

  从前面的调查分析当中我们了解到,对于当前的工资标准,深州市的村干部普遍感到不满意,他们认为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标准是很不公平的,尤其是认为他们工作上的付出与劳动所得不成正比,基于这种状况,进一步深化当前村干部工资福利制度是非常迫切的。

  5.1.1 构建合理的工资补贴制度

  村干部的基本工资要与所在地的经济水平相比较,一般可以劳动力资源的平均价格为参考标准,一方面为村干部的日常生活提供保障,一方面又让村干部意识到他们的工资与付出是持平的,并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按照王征兵(2003)研究,村干部工资应该参照农民平均收入并以其收入的 3 倍左右为标准[22].在宁泽逵(2004)看来,村支部书记工资报酬的合理数额应以村人均纯收入的 1.93 倍作为参考标准。根据深州市的实际情况来看,村干部的补贴标准应该是深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2 倍左右。深州市应拨付财政专项资金,以防挪作他用,工资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发放,将村干部工资统一发放到他们的信用卡上,切实保证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此外,年底根据村人口数和年度考核情况制定工作量补贴和绩效补贴,市政府提供一部分资金作为绩效奖励,根据村干部工作量和绩效的大小进行适当补贴。

  5.1.2 创新农村干部养老保险渠道

  客观地讲,很多村干部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在任的时候,为工作劳心劳力,伤了身体还得罪了不少人,村民对其尊重、敬畏,可离任后,由于没有相关的保障,仅能靠种地维生,老无所依。这不仅挫伤了在任干部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体现党的关爱。因此,建议深州市在为离任的村干部发放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针对这一特殊群体,对符合条件的在任村干部,合理确定缴纳基数、缴纳比例和给付标准,按照年度考核结果,通过村级和个人按照比例分担的方式予以缴纳发放,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对于已经离任的符合规定任期长度及相关要求的村干部,通过市财政拨、乡镇财政筹、村集体收入补、村干部个人付的办法,合理分担各项参保金额,参照一定的给付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用,确保村干部年龄大了退休之后能够有所保障。

  5.2 完善农村干部培训制度

  农村干部培训一方面有利于新任职村干部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一方面可以让村干部感受到自身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更能增加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全方位提升村干部素质,建立完善村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可以激励村干部的为村集体办事的热情及积极性,从根本上达到培训的目的。

  5.2.1 形式多样的培训促使培训管理制度化

  村干部培训是一项持久性的工作,深州市各乡镇区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要充分意识到村干部培训这项工作的所具有的特殊性及重要性。以农村工作实际需要和村干部自身特点出发,制定长期村干部培训教育规划,举办形式多样的村干部培训,从而使深州市村干部培训与村干部需要相适合。深州市大多数村子财力薄弱,因此,建议深州市相关部门提高对村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视程度,将这项工作经费纳入上级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门的账户明细,确保这笔经费不被挤占挪用。责成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有计划,年终有决算有总结,予以公开,接受监督,保障培训教育的持续进行,提高村干部参加培训教育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金额应随着物价上涨、财政收入增加等因素逐年提高,逐步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训,市财政出资”的机制。

  5.2.2 注重培训内容实效性与培训方法科学性

  许多村干部认为,培训以政策理论讲解为主,内容单调与工作实际联系不大,效果不明显。因此,村干部培训应与村干部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讲究学以致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在村干部的培训计划中明确通用的初任培训、专项培训、党的政策培训等这几种培训形式的侧重点,不可以实行“一刀切”的组织培训形式。初任培训应该把党的政策理论、村干部责任与职业道德当做培训重点内容,努力提高村干部的个人思想素质和为集体无私奉献的意识,经过培训让干部能尽快适应农村干部这个工作岗位,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专项培训要根据村干部的职务、工作性质进行区别,对村干部设计不同的培训内容,做到按需培训,使培训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23].扩大培训村干部范围,为所有村干部创造获得学习的机会,以培训来提高村干部个人水平及能力。同时,也要运用科学的培训方法。村干部培训作为针对村干部这一特殊群体的培训应体现实用性,应把课堂输灌与相互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结合在一起。

  5.3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在村干部管理制度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变模式,转变以往对村干部重使用轻激励的管理办法,从而提高村干部这一岗位的吸引力。从而真正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当前深州市村干部考核制度有如下几个方面需要完善:

  5.3.1 实行农村干部任期承诺制和年度考核制

  新“两委”干部上任时,要根据各村的集体收入、村务管理等状况,广泛征求本村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任期目标,要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任期目标,任期目标要把各年度目标具体化。如果任期目标与年度目标在村干部任期内发生变化,应该组织召开村民及党员代表大会重新制定规划。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需对村“两委”班子开展日常与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要以日常考核为基础,为促进村“两委”的任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依据。

  5.3.2 针对不同村级岗位合理设置绩效考核指标

  对于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要紧紧以新农村各项基础建设为总要求,要克服片面用经济指标对村干部实行考核,考核内容尽量地包含村干部多方面的综合表现。同时,建议将村“两委”正职和其他村干部的工作责任予以区分,将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委员的考核予以区分,简言之,要结合不同工作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对村干部进行分类考核[24].对于村党支部内的人员尤其是村支部书记开展考核时,应该把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两委”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党员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稳定等方面的内容作为重点;对于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的考核,要侧重经济发展,农民致富,村级收入增加,村容村貌改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项目。这样把考核指标分类细化后,可以依据不同的岗位考核不同的侧重点,既让村干部分工明确,又让大家在考评打分的时候更有针对性。

  5.3.3 增加考评途径规范组织绩效评定

  深州市可以采取“市委设定标准、乡镇区负责执行、群众不断监督”的标准化考核流程,组织各村根据绩效考评指标包含的内容,对村干部开展多方位多角度的自查与自评,然后将自查情况和考评申请以书面形式向各乡镇区党委进行申报。乡镇区相关站点负责审核各村上报各项数据,并向考核小组提供资料内容以便核查校对。各乡镇区党委根据村考核项目申请,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通过查看村内情况、翻阅相关资料、与党员群众代表座谈、随机抽查、审核考核数据等形式开展评价考核。分别组织乡镇区党政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及党员等召开测评会议,测评后将两部分的测评结果分别按照 50%的分值比例进行汇总综合,作为绩效考核结果的一部分[25].考评组把评定后的结果上报乡镇区党委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党员和群众如有疑问可向乡镇区提出自己的意见。

  5.3.4 注重合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

  考评结论形成以后,要进行合理应用。一是作为村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把村干部工作成效大小作为其任免的一项基本依据,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对考核分低于 50分的村干部,将按照党内法规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处理。二是作为村干部进行补贴发放的标准。以村干部绩效考评的情况为根据,分档次确定绩效工资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拉开距离,从根本上激发村干部为村民办事的积极性。三是作为村干部评先进得表彰的重要根据。年底、“七一”期间召开的表彰大会,对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都把绩效考核结果情况作为参考标准。四是作为村享受市、乡镇区各项优惠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若绩效考评结果突出,在建设扶贫资金、农林水项目建设、公路修建、生态环境管理、新农村管理建设等方面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并在资金上给予相应扶持。

  5.4 健全农村干部的发展制度

  从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到选拔村“两委”干部,深州市在选好选准村干部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构建了一套比较好的工作机制。但是,在村干部发展机制上还有不足之处,只有极少数村干部可以考录为乡镇政府公务员。对于大部分村干部而言,工作上即使再有能力与成绩,最多当上了村委会主任或者村党支部书记就是政治上最大的进步了。

  5.4.1 实行农村干部交流制度

  为了更好的对村干部进行培养锻炼,深州市可以《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为参照,开展村干部交流制度,既可以将相对贫穷乡镇区的村干部选调到较富裕的乡镇区进行挂职锻炼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同时也可以将富裕乡镇区的村干部选派到不太富裕乡镇区挂职,增强村干部工作上的责任感,把先进乡镇村好的种养技术、致富信息等带到落后的乡镇,帮助贫困乡镇区提高致富水平,通过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方法学习,从整体上提高村干部的工作水能力与带民致富的水平。

  5.4.2 建立农村干部上挂锻炼制度

  选派有文化、有进取心、年纪较轻的村干部分别到所在乡镇区进行上挂锻炼,上挂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年两至三次,一般为两个月。上挂农村干部以上挂所在乡镇区的主管工作为主,同时负责原任职村工作,上挂期结束后,依旧回到原来工作的村当村干部。促使他们更好得了解农村发展情况,更好得开阔视野增长才能,懂得以大局为重,学会在新形式下做好农村管理工作,尤其是在带领村民发展集体经济、开拓致富渠道与正确排除农村各种信访矛盾等方面提高村干部全方面的水平与个人能力。

  5.5 完善大学生村官激励制度

  5.5.1 引导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工作

  李源潮同志在 2012 年 9 月 12 日的大学生“村官”工作会议上强调,“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核心目的是为党政干部培养后备人才”.因此,对于那些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组织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应当鼓励其参加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负责人;对于那些在三年聘期之内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在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可与他们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开创属于自己的天地。那些继续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除了享受同级别村干部的补贴外,原有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也予以保留。对担任“两委”正职、聘期内年度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积极引导他们经过竞争性考录和推荐参加乡镇党政班子换届选举等渠道选入乡镇领导班子。

  5.5.2 拓宽大学生“村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

  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培养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因此,除了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务员考试外,组织部门还应加大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一要放宽选人视野。组织部门应把那些在工作上表现出众、工作得到群众认同的大学生“村官”,让他们进入组织视野,抓紧放到一定的岗位上锻炼培养。乡镇开展公选领导干部工作时,要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报名参加公开选拔,让他们得到展现才华的合适舞台。二要加大选拔力度。打破僵化思想和保守观念的束缚,拿出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卓识和气魄,加大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市、乡领导干部的力度。市委在乡镇领导班子调整时,要重点考虑大学生村官;市级团委、妇联以及涉农部门补充班子成员时,要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跟踪培养。三要坚持选拔标准。开展公开选拔工作时,一定要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防止弄虚作假;一定要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通过笔试、面试,给大学生村官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一定要开展业绩评价和严格考察,把工作干得好、群众反映好的大学生“村官”选拔上来。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大学生“村官”,任用期满一年后应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可以依照乡镇机关选任领导干部相关规定吸收到公务员队伍当中。通过构建一种“干得好才能有发展”的机制,对于激励、引导、学生村官来到农村基层,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具备深远意义。让那些对待农民有深厚感情、有为民服务真本领的大学生“村官”有用武之地。

  5.5.3 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村官”创业热情

  对于那些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村官”,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引导他们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创办的专业合作社中去实习,通过在实践中学习自主创业所必须具备的知识,为日后开展创业富民工作打下基础。

  在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在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给予大学生“村官”创业全力支持。同时,应加强对其创业过程进行指导,引导其合理规避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搭建交流平台,让大学生“村官”可以相互沟通创业经验。通过对创业有成的大学生“村官”进行支持,使他们成长为农村致富带头人,逐渐达到自主经营发展。通过鼓励引导大学生“村官”留在农村创业,使他们真正把根扎在基层,自身价值得到实现的同时也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实现了新农村建设与大学生“村官”自身发展的双赢。

  5.5.4 推动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

  大学生“村官”经历给大学生二次择业带来的优势可能并不多,有时可能甚至是劣势,如果他们将来选择在城市就业,那么脱离城市社会的农村工作经历以及年龄上的劣势,都可能会削弱大学生“村官”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在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过程中困难重重。因此,大学生“村官”管理部门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

  首先,提供成长平台,增强自身素质。一是要通过引导大学生“村官”多参加团队工作,做好特定任务,增强其团队协作意识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素质。二是要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到当地的企业中实习,让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中得到锻炼,从而提升大学生“村官”再就业时的竞争力。

  其次,搭建就业平台,创造就业就会。一是要通过在网络平台和人才市场平台上开设专门的栏目,向企业和事业单位推荐大学生“村官”,促进大学生“村官”及早实现再就业;二是为大学生“村官”举办专场招聘会,为他们创造再就业的机会;三是搭建专门的大学生“村官”再就业平台,引导用人单位及时发布用人需求信息,同时指导大学生“村官”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求职意向和基本条件,让用人单位和大学生“村官”展开双向选择,力争让每名大学生“村官”尽快实现再就业。

  最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竞争能力。一是开设以促进大学生“村官”再就业为目的的培训班,传授创业技巧和再就业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二是要督促大学生“村官”不断学习,尤其是要对将来可能从事的行业的专业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地系统学习,不断提升再就业的竞争力;三是要在资金上对大学生“村官”的职业培训提供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可以让大学生“村官”享受完全免费的培训服务,通过降低其学习成本提高他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最终实现自身竞争能力的提升。

  5.5.5 引导大学生“村官”继续深造

  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应当积极引导那些经过农村工作、具备农村经历、有继续学习深造志向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大学生“村官”参加研究生学习深造,成为一方面具备基层工作经验一方面又有理论研究能力的综合型村官人才。

  大学生“村官”通过继续深造,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将来毕业后,即使依然存在较大的就业压力,他们择业的机会也会增加很多。因此,大学生“村官”管理部门应该支持大学生“村官”参加考研培训班进行学习,提高他们考研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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