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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中党的领导话语文本的语用特征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20 共3781字

  第一章 文本分析:宪法中党的领导文本的语用特征

  一、语用之语气。

  费尔克拉夫对话语在文本向度的分析,主要包括对文本的词汇、语法、连贯性和文本结构的分析。由于历届宪法中有关党的领导的文本比较分散,篇幅较少,不成段落和体系,不适合作连贯性和文本结构层面的分析,这些文本中所使用的词汇数量不多,特征也不是很明显,对这些文本作词汇方面的分析也不是很适合。

  那么本文主要侧重于对这些文本作语法层面的分析。

  语法层面的分析对象一般是针对句子。对句子的语法分析一般包括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层面。

  句法分析、语义分析都只是对语法进行静态的客观的分析或描写。对句子进行语用平面的分析是分析词语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宪法中有关党的领导的话语的语用特征比较明显,也更能够体现出其背后的社会变迁,因此本文主要对这些话语进行语用层面的分析。

  语用分析是分析说话者的主观因素(说话者对客观事实或事件的态度或看法、表达或交际的意图以及言语的感情色彩)在句子中的体现。比如,"小王看电视""小狗喝水"在句法平面都是"主动宾"结构,在语义平面都是"施动受"结构,这些句法和语义的结构规则是静态的和备用的。当这类"句法-语义"结构体进入句子时,会根据表达的需要而变化。"你在看电影,我在看美剧",(直陈语气)"这个电影你看过了吗?"(疑问语气)"这个电影你看过了,不要再看了"(祈使语气)。这些结构入句时的改变都是由语用的规则决定的。

  语用层面的分析主要包含"主题、评论、表达重点、焦点、语气、口气、增添、变化"等方面。本文主要着重于对宪法中有关党的领导的句子语气方面的分析。

  任何句子都有一定的表达用途,简单的说,也就是说话的人说这个话的目的。

  这种表达意图通过句子的语气可以传达。句子的语气主要包括直陈语气、疑问语气、祈使语气、感叹语气等。根据句子的语气可以将句子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简单地说,陈述句是说话者用来描述一个事实的句子,疑问句是说话者用来表述询问或反诘的句子,祈使句是说话者想要受听者做某事的句子,感叹句是说话者用来抒发强烈感情,表示感叹语气的句子。

  根据句子的语气,可以对宪法中有关党的领导的句子进行分类。在对句子进行归类的过程中,本文是按照这样的原则:立法者仅以陈述事实为目的的句子,归为陈述句。包含祈使目的的句子,即包含祈使别人做某事含义的句子(往往是要求人民遵守某事的句子),归为祈使句。

  二、对宪法中"党的领导"的句子的分类。

  通过对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以及四次修正案之后的现行宪法进行分析,本文以句子为单位,将句子中出现"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领导"或者出现党的领导人"毛主席"的句子作为分析对象。

  本文发现,在历届宪法文本中这些句子都是以"N 陈述句+M 祈使句"组合的形式出现。五四宪法中出现了有关党的领导的两个陈述句,没有出现祈使句。七五宪法中出现了一个陈述句和九个祈使句。七八宪法中出现了三个陈述句和八个祈使句。八二宪法中出现了两个陈述句和一个祈使句。经过四次修订后的现行宪法出现了两个陈述句和两个祈使句。

  三、"N 陈述句+M 祈使句"结构之间的逻辑裂隙:基于事实与价值之分。

  (一)事实与价值之分。

  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人们就不断开始追寻探求宇宙、自然和人类的奥秘,人类不仅想要了解能够说明世界奥秘的知识和真理,还想要探索思考出能够指点人生迷津,获得幸福的智慧。

  前苏格拉底时期,人类主要关注于对世界本原的探索,哲学家们将水、火、气等作为世界的本原,这个时期哲学关注的重点是本体论的问题。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将哲学的重点从以自然为中心的本体论转向以人的善行为中心的伦理学,开始通过思辨探索有关善、正义、美德等的真理。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们把上帝看成最高的价值,认为上帝是万物的本源,人的理性是从属于上帝,信上帝是人类最高的德行。

  中世纪之后,科学实验方法的兴起,改变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方法。基于经验主义的科学方法改变了之前基于思辨的人类认识模式。科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并逐渐取代了哲学有关世界本原探索的任务,哲学的关注点从而转向认识论的问题,研究的主题从"世界是什么?"转向"人类如何认识世界?"哲学家普遍认为人是有理性的,人类通过理性认识世界。什么是理性?对理性理解的不同决定了对相关哲学概念不同的理解。一些哲学家从宽泛角度来使用理性,将理性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为我们提供了概念之间关系的信念以及关于世界的信念。实践理性为我们提供我们应当做什么的结论.从这个定义来说,人类不仅能够通过理性解决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事实类"是什么"的问题,而且能够通过理性获知我们"应该做什么"的价值类问题。就像在中世纪之前以及中世纪时期,人们通过思辨的方法所获得有关世界本原的认识以及善、正义、美德的认识都可以看做是人类理性作用的结果。

  中世纪之后,科学实验方法的兴起,改变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方法。经验主义哲学家休谟以经验为依据,认为我们只能相信那些依据我们观察所得到的知识。

  "他否定了哲学对形而上学或超自然概念--描述物理学和观察范围以外的东西的那些概念,来自理性或者理性直观的概念,以及天赋观念--的合法引用。"他认为人的理性仅指理论理性。理性被认为是区别观念之间或思想之间的逻辑关系的能力。

  人类理性研究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种: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应该做什么"之类的价值类问题不是人类的理性思考的对象,而是人类的情感作用的结果。

  也就是说人的理性只能回答"是什么"的事实类问题,而不能回答"应该怎样"的价值类问题。有关善恶等价值类问题,以理性和科学为特征,以客观事实为对象的科学是无能为力的。善恶之类的道德、价值类问题是基于人的情感,"是主体内心由于其天性结构而产生的'知觉',即人们在观察一定行为或认识与思考一定对象时,在内心所产生的感觉与情感。""事实"与"价值"是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事实是存在于对象之中、与人的天性结构或价值无关的、可以为理性所把握的对象及其性质,如客体的时空关系、数量关系,客体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等等。而价值(道德之善恶)并不存在于对象之中,并不是对象的性质,不是理性所能加以把握的;它是人在认识或思考对象时,主体内心由于其天性结构而产生的感觉或情感。"他批判了古希腊时期的自然主义伦理学将"善"、"正义"等价值类概念与自然物或某些具有善性质的东西相混同的做法,并且质疑了他们用某种自然属性去规定或说明道德或价值的理论。

  休谟认为,从"是"或"不是"之类的事实类命题向"应该"或"不应该"之类的价值类命题进行直接推论,缺乏逻辑上的论证和根据,存在逻辑上的裂隙。由事实判断不能够直接推导出价值判断。这也就是伦理学领域着名的"休谟问题".

  休谟提出的"事实与价值之分"的理论影响很大,休谟之后无数哲学家都曾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都没能给出完满的解答。该问题的提出,甚至改变了伦理学或者说价值论的研究主题,在休谟之前,如果说,"事实与价值之分"还仅仅是伦理学一部分问题的话,那么在当代的伦理学家那里,它被当作整个价值论的中心.

  (二)"N 陈述句+M 祈使句"结构之间的逻辑裂隙。

  在我国历届宪法文本中,有关"党的领导"的话语都是以"N 陈述句+M 祈使句"的结构出现。总整体上来看,在一部宪法中,根据休谟所提出的"事实与价值之分"的理论来看,有关"党的领导"的"N 陈述句+M 祈使句"的结构之间存在逻辑裂隙,整体不连贯。

  陈述句中描述了党领导人民的历史事实,人们可以依据自身的经验对其真实性进行评价,它是人们依据经验可以获知的内容。立法者将有关党的领导的事实在宪法中表述出来,是对事实的真实性确定无误之后,通过了一种权威的方式将这个事实以宪法形式进行公示出来,以彰显这个事实的重要性。陈述句"它在类别上是权威的……作者和读者的关系是这样的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某个以并非不确定的术语告诉发生了什么事的人,另一方面是某个被告知的人。"在宪法中出现的陈述句表明的是立法者以权威的身份告诉全国人民一些事实。

  祈使句的功能就是要求某人做或者不做某事。宪法规范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话语的就是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立法者的目的是要求全国人民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我国宪法中有关党的领导的话语有一些是以祈使句的形式出现,也就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出现,这对全国人民维护党的领导是一种法律要求。它不同于陈述句--仅仅以事实陈述--为目的,祈使句包含一种价值判断,包含应然、应当的内涵。

  价值判断不同于事实判断,不是人的理性的对象。休谟认为价值是基于人的情感,不是由理性做出的结论,是不可证明的。因此价值判断无所谓合理不合理,只是人的情感的一种表达。根据休谟的这种价值观来看,宪法中有关党的领导的祈使句只是立法者的一种情感的表达。但是,其他一些哲学家却认为,尽管价值并非人的理性的对象,但是价值判断的作用并非只是表达情感。例如赫尔认为"价值判断的基本意思既不是描述客观事实,也不是表达情感和态度,而是规定和约束,以影响人们的选择,指导人们的行为。"根据赫尔有关价值的"规定主义"看法,宪法中有关"党的领导"的祈使句其作用主要是为了规定人们从行为上遵从党的领导。

  尽管针对"价值判断的作用"哲学家们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事实与价值之间的鸿沟继休谟提出之后却似乎难以超越。依据这些理论,本文认为宪法中有关党的领导的陈述句和祈使句之间基于事实和价值之分存在一种逻辑裂隙。

  但是,一个思辨类的哲学问题,很难基于实验对其进行科学地验证。这个问题仍可以说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有待智者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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