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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的三个基本特征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18 共9439字

  主体的“美感”是对客观对象中显现的“美”的反应。而要认识“美感”的本质与特征,须紧密联系“美”的本质与特征。从语义上说,“美”是人们指称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的语言符号; 从根源上说,“美”意味着被指称为“美”的事物与审美主体的属性相互适合与协调。

  与此相对应,美感是指审美主体对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的把握,“是动物体( 主要指其最高形态---人) 的生命运动和客观世界取得协调的感觉标志”[1]( P21).易言之,客观世界发出的“美”的信息刺激与审美客体的生命运动处于协调状态,就产生愉快的“美感”; 反之,客观世界发出的“丑”的信悉刺激与审美主体的生命运动处于非协调状态,就产生不快的“丑感”.陈伯海将美感中体现的主客体的协调关系表述为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生命共振”: “审美需要的实现和满足”即美感是“建立在审美主客体生命共振的基础之上”的,“主客体之间生命的律动相一致或相接近,主体对客体产生亲和力,表现为接受、为愉悦,这就有了美感,生命的律动不一致乃至性质相反,主体对客体产生异己感,表现为拒斥、为不快,便成了丑感”[2]( P104).美感活动的这种本质决定了美感活动的基本特征。

  一、美感的愉快性特征

  如果说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美感是对作为乐感对象之美的拥抱。如果说美具有使生命主体愉快的功能,美感则是美的愉快功能的兑现。愉快性是美感最基本和最显着的特征。美感的愉快性与美的愉快性的最大区别在于美只是令审美主体愉快,自身并不感到愉快( 如石头之美,其自身是无法感受的) ,而美感则是审美主体自身感到愉快。

  关于美感的愉快性特征,古今中外论之者甚众。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分析逼真模仿的艺术美的美感反应时说: “事物本身看上去尽管引起痛感,但惟妙惟肖的图象看上去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他着力分析悲剧的美感效果是通过“恐惧”和“怜悯”“给我们一种它特别能给的快感”.在17 世纪英国的爱笛生看来,“美立刻在想象里渗透一种内在的欣喜和满足”[3]( P95).18世纪法国的伏尔泰认为: “要用美这个词来称呼一件东西,这件东西就必须引起你的惊赞和快乐。”[3]( P124)在康德看来,“一个判断的宾词若是美',这就是表示我们在一个表象上感到某一种愉快,因而称该物是美”[4]( P216).黑格尔分析指出: “美的艺术用意在于引起情感,说得更确切一点,引起适合我们的那种情感,即快感。”[5]( P40)美感所带给人的情感快乐,不能吃、不能喝,未必有实用价值,但却是人的精神生活不可或缺的追求,也是人在满足了实用需求之后锦上添花的追求。它有时会带来令人如痴如醉的幸福的“高峰体验”.当然,对美感的乐感成分切忌作简单化的单一理解。在逼真地描写丑的题材的艺术作品和包含丑的元素的崇高、滑稽、悲剧、喜剧等现实美或艺术美的范畴所引起的审美反应中,也有痛感及不适、苦涩、压抑等类似的情感,然而,“这种感情立即和我们所能得到的满足混和在一起,形成一种混合的情感,一种带有苦味的愉快,一种肯定染上了痛苦色彩的快乐”[6]( P233).毫无疑问,在这种“混合的情感”中,乐感是占主导倾向的,它不仅决定了这种“混合的情感”是“美感”,而且决定了引起这种“混合情感”的对象是“美”,而不是“丑”.但是否由此可以说,所有的乐感都是“美感”呢?

  汪济生将动物生命体特别是其高级形态的“人”的乐感分为三类,即机体觉快感、感官快感、中枢觉快感,认为所有的快感都属于对生命体有益的美感[7]( P137).笔者虽然肯定、吸取了他的许多合理的论述,但并不同意他将所有的快感都等于同美感的观点。同时,笔者也不同意西方传统美学将美感局限在视听觉快感范围内的看法,不同意当代中国美学片面抬高理智快感,贬低甚至排斥感官快感、本能快感在美感中的地位的做法。

  那么,什么样的快感属于美感呢?

  美感作为对美的快乐反应,如果引起乐感的原因不具有“美”的相对独立的客观对象,不具备“美”的基本特征,就不能视之为美感。人的机体主要包括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排泄系统、骨骼系统、肌肉系统、神经系统,引起机体系统快感的原因并非相对于感官存在的客观对象,无所谓“美”,因而机体觉的快感以不视为“美感”为宜。此外,求知的快感、做数学题的快感、读理论着作的快感、哲学思辨的快感、宗教信仰的快感等,因其引发快感的对象不具备“美”的形象性特征,不被大众普遍视为“美”,因而也以不视为“美感”为宜。只有诉诸五官愉快的五觉形式美产生的快乐和通过五觉形象中寄托的真善内涵引发的精神愉悦、中枢觉快感才是真正的“美感”.由此可见,“快乐并不能竭尽审美享受本质”[8]( P179).内涵美引起的不同于感官快感的理性的、社会性的、带有形而上的超越性质的精神愉悦属于美感,这是传统美学的基本观点,鲜有争议,无须多言。不过,笔者却认为它只不过是美感的一部分,属于满足审美主体心灵需要、令人咀嚼回味的深层美感。承认它并非意味着否定形式美引起的感官快感属于美感。恰恰相反,由五官对应的形式美引起的五觉快感也可视为美感。五觉快感与心觉愉快是美感的两大形态。五觉快感是美感的基本形态和必要形态,心觉快乐是美感的深层形态和高级形态。

  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辨明。一是感官快感是否属于美感,或者说,美感是否包括生理快感? 长期以来,受心理高于生理、理性重于本能的传统人性观念的影响,美学界不敢公开承认美感包括感官的生理快感,或者明确将感官的生理快感从美感中剔除出去。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 “美感认识的根源无疑是在感性认识里面,但美感认识与感性认识毕竟有本质的区别。”[9]( P36)叶朗认为: “生理快感是不是等同于美感?

  生理快感是不是可以转化为美感? 这是美学家长期讨论的一个问题。”“我们也赞同这种看法: 美感是一种高级的精神愉悦,应该把它和生理快感加以区分。”但他同时又补充说: “我们不要把生理快感和美感的这种区别加以绝对化。”[10]( P113)但究竟怎样将感官的生理快感与美感加以“区分”又不“绝对化”,他却语焉不详。

  比如,某种视觉快感或味觉快感,它是否属于美感? 在这种表述中找不到答案。其实,我们不必对“生理快感”、“官能快感”抱有先见为主的偏见。符合审美主体生命需要的五觉快感是审美对象形式对审美主体具有价值的依据,这种五官感觉的生理快感本身具有其价值,是应当公开肯定的。美味的可口、芳馨的沁人、山花的烂漫、音乐的曼妙、触感的舒适,诚然不附带任何理性的认识和联想,与真善的意蕴无关,但何尝不被世人普遍认可为一种美感,而且是最纯粹、最自由、最真实的美感?

  二是感官快感中是否只有视听觉感官的快感才属于美感,其他三觉感官的快感就不属于美感? 我们知道,通过抬高视听觉感官的地位,把它们说成是“高等感官”、“认识性感官”( 黑格尔) ,贬低味觉、嗅觉、触觉感官,将它们视为“低等感官”、“实践性感官”( 黑格尔) ,进而否定味觉、嗅觉、触觉快感属于美感,将感官美感局限在视听觉快感的范围内,是西方美学的传统。

  在这种美学信条的指导下,中国学者也认为: “视、听两种感觉和理性认识以及精神活动密切相关。”“视觉和听觉作为审美的感官成为审美感受的主要基础这一事实,说明美感具有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认识性质,是一种高级精神活动,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生理的快感。”[11]( P55)人们之所以抬高视听觉快感的地位,不过是为了说明它当中包含着认识对象性质、特征的理性认识,而不仅仅是生理快感和感性认识。其实,如果说视听觉感官的感觉具有认识功能,味觉、嗅觉和肤觉感官的感觉何尝不具有? 比如关于味觉的认识作用,美国学者考斯梅尔指出: “饮食行为是一种意向性的活动,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指向某个对象的有意识的活动。”

  “当我们品尝对象时,我们也是在了解世界”[12]( P151).关于嗅觉的认识作用,前苏联心理学着作指出: “对于盲聋的人……嗅觉获有非常的意义。嗅觉是他们从远处认出人和物的不多的手段之一。”[13]( P101)关于触觉的认识作用,狄德罗曾指出: “如果用练习的方法使触觉完美起来,那么触觉就可能成为比视听觉更敏锐的感觉……在盲人中间也可能有雕塑家,盲人也会抱着与我们相同的目的制造雕象……用手触摸雕象时所产生的那种感觉,要比观看雕象时所产生的视觉更加鲜明,我对这一点也并不觉得怀疑。”[14]( P70)因此,汪济生指出,“在低等动物,以及一些视、听觉有功能障碍的人的身上,味、嗅、肤觉的认识作用是很大的”,“在高等动物和五种感官正常的人身上,由于视、听觉在认识能力上比前几种感官有了程度上的极大提高,使味、嗅、肤觉等感官的认识功能在许多方面被取代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被局限到很狭窄的范围内和排挤到很不显眼的位置上”,但并不是说它不存在。只是五官感觉的这种理性认识功能在纯粹的五觉形式美的美感反应中几乎隐然不见了[1]( P11-12、13),而只看到五官作为“实践性感官”凭借其纯粹的感觉愉快在起作用。一方面,视、听觉具有的高贵的认识功能其他三觉也具有,但在五觉对象形式美的审美活动中几乎不发生作用; 另一方面,其余三觉具有的物质性的感受功能、评判功能视、听觉也具有,而且在五觉对象形式美的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视、听觉快感游戏“决不像人们历来所认为的那样,与味觉、嗅觉、肤觉游戏有着巨大的质的差别,恰恰相反,它在其单纯性和物质依凭性上,和味觉、嗅觉、肤觉游戏是完全一样的”[7]( P169).正如“纯味觉”只问食物的味道美不美,而不管是什么味,什么东西的味; “纯嗅觉”只问气味好不好闻,而不管是什么气味,什么东西的气味; “纯肤觉”只问皮肤舒服与否,而不问是从什么东西得来的感觉; 同样,“纯视觉”可以只管对象好不好看,而不问对象是什么东西; “纯听觉”可以只管声音好不好听,而不问是什么东西的声音[7]( P181).可见,“五种感官”“在感应机制上是基本一致的,因而都是一定意义上的实践性感官”[1]( P11),能够使人“体验”到五官面对的外界形式对感官是否“适宜”[1]( P7).因此,五官愉悦的快感均可理直气壮地明确划归为美感,而不需要忸忸怩怩、吞吞吐吐,犹抱琵琶半遮面。

  不如坦陈地承认: 只要是对审美主体有价值的五官快感都属于美感。因而,审美不仅包含视、听鉴赏,还包含“品味”、“品香”等,美食家、品酒师、品香师何尝不是举世公认的审美鉴赏家。

  三是所有的五觉快感是否都是美感? 在五觉快感前要不要加上某种限定? 笔者认为,限定形式美是有价值的五官快感对象,而无价值的五官快感对象是丑而不是美,这就决定了在审美环节,美感是对生命主体来说有价值的五官快感。对待五官快感,既要反对过分苛刻和保守,将视听觉以外的感官快适逐出美感家园,也要杜绝将所有的五官快感都视为美感,而不加任何设防。倘若如此,过度的、有害的、无价值和反价值的快感就会作为神圣的美感被堂而皇之地加以追求,从而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在这方面,不仅传统所谓的“低等感官”---味觉、嗅觉、肤觉的过度快感不是美感,而且所谓的“高等感官”---视、听觉感官的过度快感也不是美感。这方面,中国先秦典籍论之甚详。《尚书》便反对过分沉湎于感官快乐及其对应的事物的形式之美。《尚书·旅獒》指出: “不役耳目,百度惟贞。

  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 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即便是“耳目”快感及其喜好的“玩物”,也绝不可过度沉溺其中,不然就会“丧德”、“丧志”、有“害”而“无益”.足见过度的“耳目”快感绝不可称之为美感。

  二、美感的直觉性特征

  所谓直觉性,是指美感判断为不假思索的直觉判断。美感的直觉性是由美的形象性所决定的。形象的美诉诸审美主体的直观,即便是内涵美,也以其寄托在某种特定形象首先作用于审美主体的感官,然后再因满足内在精神的需求而呈现为感觉的愉悦。五觉形式美直接作用于人的五官,因契合五官的生理需要而立刻引起五觉愉快,美感的直觉性特征相当明显。皎洁的明月、绚丽的朝霞、烂漫的山花、苍劲的古松,人们一见便会感到快适。中枢内涵美引起快感的原因虽然在于形式以外的真善意蕴,途经理智思考的中介,但由于对象中凝聚的内涵美源于审美主体的长期积淀,对这种内涵美的反应近乎本能性的条件反射,理智思考的中介环节是瞬间完成的,审美判断呈现出不假思索的直觉性。比如,“仰韶半坡彩陶的特点,是动物形象和动物纹样多,其中尤以鱼纹最普遍”.闻一多《说鱼》曾言,鱼在中国古代有生殖繁盛、多子多孙的祝福含义。

  仰韶时期半坡彩陶屡见的各种鱼纹,很有可能是因为“积淀”了远古原始社会“对氏族子孙瓜瓞绵绵长久不绝的祝福”[15]( P7),而成为一种祥瑞的象征。这种由几千年民族文化积淀而成的美至今仍得到中华文化圈成员的普遍认可。人们对鱼纹积淀的祥瑞之美的美感活动是近乎直觉的。“美感现象中那些通过后天方式建立、积淀起来的反应,之所以也会转化为一种不假思索的直觉态情感反应,是由于这些积淀物与人有生理好恶的事物之间已经建立起了神经暂时联系。而正由于这种暂时联系已经建立,它的兴奋、传导、对人感觉情感的激活作用,就完全是自动进行的了。”

  再如,人们面对凯旋英雄胸前佩戴的大红花所产生的具有崇敬意味的美感,未尝有过丝毫思考的停顿。在这种美感活动中,“理性认识是通过感性印象和具体形象的直接感受,不着痕迹地发挥作用的”[17]( P21).因而,人们通常看到的情形是: “美是不依赖概念而作为一个普遍愉快的对象被表现出来的”,“美是不凭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对象[4]( P48、57); 美感显现为“不凭概念”、不假思索的直觉活动。值得特别说明的是,在形式美引起的五觉美感中,一如克罗齐所说,“直觉是离理智作用而独立自主的”[17]( P11).因而,如果非要在其中寻找什么理智元素,的确比较牵强。在内涵美引起的中枢美感中,“直觉”恰恰不是“离理智作用而独立自主的”,而是因“理智的作用”而感觉愉快的。对内涵美的美感虽然是在直觉中进行的,但其中却明显地存在一定的理性内容,只不过审美主体未曾明确意识到而已。因此,普列汉诺夫揭示: “审美的享受的主要特征是它的直接性。”

  [18]( P497)关于美感的直觉性,西方美学不乏细致论析,中国古代美学也多有触及。钟嵘在《诗品序》中提出“直寻”所见的主张: “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 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 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 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的“直寻”、“即目”即直接契合、把握感官所面对的美,不经“补假”、推敲、思量这个中介。宋代叶梦得在《石林诗话》中提出“无所用意”、“浑然天成”的追求: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世多不解此语为工,盖欲以奇求之耳。此语之工,正在无所用意,猝然与景相遇,不假绳削,故非常情所能到。”“古今论诗者多矣,吾独爱汤惠休称谢灵运为初日芙蕖,沈约称王筠为弹丸脱手两语最当人意。初日芙蕖,非人力所能为,而精彩华妙之意,自然见于造化之妙,灵运诸诗可以当此者亦无几。弹丸脱手,虽是输写便利,却无留碍,然其精圆快速,发之在手,筠亦未能尽也。”所谓“弹丸脱手”,即指审美直觉的迅捷性、直接性。中国古代美学与西方美学殊途同归,不约而同,充分印证直觉性乃美感活动之显着特征。

  三、美感的反应性特征

  美感不同于人的意识反映活动,而是人的一种情感反应活动。从情感与外物的关系来看,情感是主体对外物的“反应”而非“反映”,是主体对外物自然的“评价”而非自觉的“意识”.人的意识的反映活动只是单纯的由物及我的客观认识活动,情感反应活动则是由物及我与由我及物的双向活动,既具有对外物属性的认识内容,又体现着不局限于外物属性的强烈主观态度。在情感中看不到客观世界的面目、本质和规律,不过,它包含着对外物属性的感觉和感受,间接地反映着客观世界的现象、本质和规律。透过具体的情感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情感所折射的客观世界的面影。

  《礼记·乐记》云: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音乐所抒发的“安以乐”、“怨以怒”、“哀以思”的情感,间接地反映着时代政治状况,这是美感反应的客观性及其认识性。与此同时,由于审美主体的个性、心态不同,同一物象所引起的审美情感反应并不一定相同,这就叫作“境一而触境之人之心不一”( 叶燮《黄叶村庄诗序》) .梁启超说: “山自山、川自川、春自春、秋自秋、风自风、月自月、花自花、鸟自鸟,万古不变,无地不同。然有百人于此,同受此山、此川、此春、此秋、此风、此月、此花、此鸟之感触,而其心境所现者百焉; 千人同受此感触,而其心境所现者千焉; 亿万人乃至无量数人同受此感触,而其心境所现者亿万焉,乃至无量数焉。……故曰: 唯心所造之境为真实。”( 《自由书·唯心》) 这是美感反应活动的主观性和创造性。由此可见主观的“反应”而不是客观的“反映”是美感的另一特征。

  所谓“反应”,是指有机生命体受到刺激而引起的相应感觉、情感活动。人受外界刺激而产生的情感反应主要有喜、怒、哀、乐、爱、恶等形态。其中,喜、乐、爱属于美感活动,怒、哀、恶属于丑感活动。情感反应的心理机制是反射活动,可分为无条件反射与条件反射两种,二者分别对应形式美与内涵美两种美的形态。

  其中,五觉形式美的美感活动属于无条件反射,中枢内涵美的美感活动属于条件反射。无条件反射,又称“第一级反射”,系由味觉、嗅觉、视觉、听觉、触觉的愉快对象引起的五觉快感,故称之为无条件反射。它是一种本能反射,由大脑皮层以下的神经中枢( 如脑干、脊髓) 完成,不需要意识和联想参与,主要成分是感觉和情感。五觉之所以感到愉快是因为五觉对象形式契合了五官的生理结构阈值。这种快感功能在人性中属于先天的,生而有之,正所谓“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如“望梅止渴”、以甘为美,等等。

  五官对于直觉快感对象的形式美,会不由自主地趋近和追逐它们; 而要避开它们,却需要有意识地控制才能做到。感官快感作为美感是一种比较初级的神经活动,为人和动物所共有。

  条件反射,是指依赖后天习得的某种稳固的条件而产生的反射活动,分为“第二级反射”和“第三级反射”两种。“第二级反射”“和经典的巴甫诺夫条件反射相当,是第一级反射的延长,是由于某一事物、属性或行为方式与第一级反射的服务对象有着间接的关系而建立起来的反射系统”[1]( P17).对某些具有特定功利内涵的物象美的审美活动就属于二级反射活动。例如,“望梅止渴”,是说多次吃过梅子的人一看到梅子时,即便尚未品尝也会不自觉地流口水。这就是在吃过梅子流口水的基础上才能完成的美感活动,因此是“条件反射”的。再如,纸币本身虽然不干净或很旧,但刚懂事的小孩儿因知道可以用它兑换糖果,得到纸币后顿时会感到很快活,这种美感活动“虽然以近似直觉的不假思索立即表现出来,但却明显存在着功利的动机”[1]( P29).美学界曾经讨论过的审美中的“积淀”现象,其实就是建立在后天条件反射之上的美感反应。“由积淀作用而形成的许多社会性历史性内容的审美趣味,以及其中大量存在的社会性历史性差异,其心理学机制正是条件反射。”[1]( P29)“在二级反射中,条件刺激物和人的有直接好恶的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否正确、真实、有必然性,并不重要。只要这种联系在时、空中曾经出现过,或者被一些占星家式的人物以让人不知其所以然的方式强调过就行。”[1]( P35)“第三级反射”,是指审美主体运用生活逻辑的推理和想象不假思索地预知到某个结果,从而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比如,一位久旱盼雨的农民看到蜻蜓在水面上低飞就会产生愉快的美感。蜻蜓在水面上低飞预示将可能下雨,尽管他可能没有经历过,但这个道理早在农谚中流传千百年。依据生产、生活常识可以在这两者之间建立某种联系,而对蜻蜓在水面上低飞现象产生愉快的直觉反射。再如,古代有“唇亡齿寒”的典故。“唇亡”与“齿寒”不是两个同时发生的事实,而是两个虚拟的因果。“唇亡”是因,“齿寒”是果。看到“唇亡”,不必有“齿寒”的经历,便可由此推知“齿寒”的结果。而且,“唇亡”这个事实也没有发生,并未实际看到,而是假设的原因。面对想象中的“唇亡”,人们立刻就会产生“齿寒”的负面审美效果。可见,第三级反射“主要指神经系统的理性活动”.李泽厚指出: “第三级反射比第二级反射的高级之处,就在于它的反射行为方式和行为指令,与它所要解决的生命体的需要之间的联系是新建立的,是并不曾在现实中已经发生过的。因而这个反射的目的能否达到,这个反射行为方式与目的的联系是否正确,都需要在实行中验证。”[15]( P19)汪济生进一步阐释: “然而,三级反射与二级反射又有密切关系。它是在大量的第二级反射建立的基础上,对这些二级反射的条件联系进行了比较,处理了许多条件联系中相互矛盾的东西,以想象力活动为触角和探针,找到了这些条件联系中一致的东西,也就是找到了真正与生命体所需要的东西有着因果关系的条件从而建立起来的。”[1]( P17)值得说明的是,“语言就是凭着这一层次反射的结构而诞生的”[1]( P19).比如,“谈梅生津”,是指人没吃到也没看到而只是谈到“梅子”这个词语表示的概念就会流口水,就属于三级反射。文学是语言艺术、观念艺术。文学的审美活动基本上是以三级反射的方式进行的。“文学所能够激起大脑的最高形态的游戏、艺术活动,是以三级反射活动为内容的表象运动,即一般所谓能促人思考的文学。”“文学对于中枢部的魅力并不在文字的形式本身,而在这文字的内容,即这文字在人脑中所唤起的表象,以及这表象本身对人所具有的魅力。”它主要表现为“悬念性、情节性、共鸣性”.其中,悬念是推动中枢思考、想象运动的推动力,情节是中枢思考、想象运动的载体,共鸣反映是一部文艺作品获得成功的美感效果的根本标志。

  一般来讲,人们在传统西方美学观念的影响下,认为“美感”与“快感”是不同的。“快感”是官能的生理反应,“美感”是中枢的心理反应。实际上,从情感反应的反射机制来看,“快感就是一级反射机制所引发的肯定性感觉; 而美感可以说是由二级、三级反射机制所引发的肯定性感觉”[1]( P21).所以,我们不能笼统地肯定“二级、三级反射机制所引发的肯定性感觉”而否定“一级反射机制所引发的肯定性感觉”.事实上,“没有一个行为模式( 即使是理智的) 不含有情感因素作为动机”[19]( P118),也没有一种心理的满足不转化为生理的愉快。因为五觉快感是官能的生理反应就将其逐出“美感”之外,这是不公平的,也是经不起推敲的,不符合生命体生存的要求。由此而言,不能否认美感活动是体验官能快适的活动。“当人有了快乐生命意识,为了体验这种快乐,定期地进入快乐甚至狂欢状态就成为人类最原始但也最持久的审美活动方式。”[20]( P4)所以说,对生命体有价值的生理快感是美感的基本条件,只要满足了这个条件,就足以构成美感。即便按照传统西方美学的观点去看,由纯音乐、纯色彩构成的纯形式美引起的直觉快感,在没有理智积淀参与的情况下,难道不是纯粹的美感吗?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一种官能感觉是纯生理的反应。按照生理学、心理学的分析,感觉是感官、脑的相应部位和介于其间的神经三部分所联成的分析器统一活动的结果。没有神经系统的传输和大脑的判断,感觉是无法呈现其倾向的。同时应当肯定,由二级、三级反射机制所引发的肯定性感觉意味着理智的参与和积淀,是美感的充分条件。因而,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好地感觉它”,“如果没有构成行为模式的认识结构的知觉或理解的参与,那就没有情感状态可言”[19]( P118).总之,建立在二级、三级反射机制之上的美感更加丰富,更加深刻,也更加耐人回味。

  [参 考 文 献]

  [1]汪济生。 美感概论: 关于美感的结构与功能[M]. 上海: 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2008.
  [2]陈伯海。 审美体验与审美超越[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
  [3]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2.
  [4]康德。 判断力批判( 上卷)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6.
  [5]黑格尔。 美学: 第1 卷[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1.
  [6]李斯托威尔 . 近代美学史评述[M].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
  [7]汪济生 . 进化论系统论美学观[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8]竹内敏雄 . 美学百科辞典[Z].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
  [9]车尔尼雪夫斯基 . 美学论文选[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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