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哲学论文 > 外国哲学论文

至善概念在康德批判哲学构建中的作用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9-14 共9371字
摘要

  一直以来,康德的至善概念争议不断。有学者认为康德的至善概念导致他律,违背康德的道德哲学的自律原则,或者即使它不违背自律原则,也没有什么重要性。着名的康德研究者贝克,在对《实践理性批判》的解读中认为:“在对二律背反进行考察时,我们将会发现它其实极度贫乏,完全无力担当如此重大的历史性和系统性的使命。我们遗憾地发现,在对二律背反的讨论中康德那通常是高质量的技巧并不多见。”①瑞斯(Reath)在一篇影响很大的论文中,很同情至善学说。为了挽救这个学说,他区分两种不同的至善概念,一种是宗教的至善,另外一种是尘世的至善。他试图证明,前者主要出现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中,后者主要出现在《判断力批判》及其后的着作中。在他看来,康德似乎意识到宗教的至善所导致的矛盾,从而放弃了它,而采用尘世的至善的概念②。最近,比较正面评价康德的至善学说的是克勒梅教授,他认为:“如果只有当‘纯粹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得到明确阐述、而且也得到解决时‘纯粹实践理性的事实’才能被视为可靠的,那么,理解《实践理性批判》的起源和目标的关键就在辩证论中、而不(仅仅)在分析论中。”③如果像一些学者(比如阿利森)认为的那样,康德只是因为需要用“理性的事实”来挽救《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后文中简称《奠基》)中定言命令演绎的失败才写作《实践理性批判》,那么这种解读只是针对《实践理性批判》的“分析论”部分,无法解释康德为什么把《实践理性批判》作为一部独立的着作出版。因此,克勒梅教授进一步认为,通过“理性的事实”,我们无法断定康德是否放弃《奠基》中的演绎策略,但是如果没有“纯粹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我们就无法理解康德单独出版《实践理性批判》的原因。

  本文考察至善概念在三大批判中的不同论述,试图证明: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法规”部分,谈到一个道德的人有获得幸福的希望,这种希望需要预设上帝的存在以及自然的合目的性;《实践理性批判》把至善概念放入批判哲学的框架内,显示先验观念论在解决至善概念的可能性的问题中所具有的有效性;《判断力批判》提出反思性的判断力,把自然合目的性作为它的原理,实现从自然到自由的过渡,说明至善的现实性。在这个过程,康德的思想出现了一些变化:第一,康德在写作《纯粹理性批判》时,没有提出反思性的判断力,此时的自然合目的性原理是理性在认识中的调节性原则,只有在《判断力批判》中,他才认识到自然的合目的性是一条先天的原则,可以放到批判哲学的范围之内;第二,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没有提到至善概念中的二律背反,它是康德写作《实践理性批判》的重要原因。通过对这种二律背反的解决,康德证明:先验观念论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理论理性中的二律背反,同时也可以解决实践理性中的二律背反。这些变化正说明至善概念在康德的批判哲学的建构中起到了核心的作用。

  一、至善的可能性与先验观念论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辩证论”中谈到理性为什么会产生至善概念时,他认为:“它作为纯粹实践的理性,同样要为实践上的有条件者(基于爱好和自然需要之上的东西)寻求无条件者,而且不是作为意志的规定根据,而是即使在这个规定根据(在道德律中)已经被给予时,以至善的名义去寻求纯粹实践理性之对象的无条件的总体。”①理性在逻辑上是一种推论的能力,在纯粹应用中是为有条件者寻求无条件者的能力。与知性不同,理性只对无条件者感兴趣。为有条件者寻求其条件,是一条分析的原理。

  但是,理性不止于此,还需要为有条件者寻求种种条件的序列。这个序列要么本身是无条件的,要么其顶端有一个无条件者。在康德看来,不管以什么方式,这种寻求所遵循的原理都是综合的。因为,有条件者的给予及其条件的寻求,都在可能经验的范围之内。然而,为了给有条件者提供充分的解释,理性需要寻求无条件者。这超出可能经验的范围,产生形而上学的三个理念。

  在这三个理念中,作为现象总体的世界理念尤为特殊。理性试图给它确定的规定,由于无条件者的双重含义,形而上学产生了二律背反。无论是正题还是反题,都可以被证明,而无法被经验证实。理性陷入与自己相矛盾的困境之中。康德认为这种困境的出现是因为过去的形而上学持有先验实在论的立场,以为我们可以认识自在之物。康德以自己的先验观念论的立场解决这个问题。在他看来,时间空间和范畴是我们的认识的主观的先天的形式,我们无法认识自在之物。当我们说,有条件者被给予时,理性需要探索其更高的条件。这种探索的原理是确定的,但结果是不确定的。在经验中更高的条件是什么,我们无法事先知道。对这种未知的更高条件的探索正是科学不断进步的必要条件。先验实在论者把作为总体的世界看做确定的,陷入二律背反的困境。

  由此可知,在康德那里,理性的功能是为有条件者寻求无条件者。只有在无条件者那里,它才可以获得满足。但是,正因为这种寻求建立在先验实在论的错误的基础之上,所以它导致形而上学的混乱的境地。只有一个理性,在不同的运用中才可以区别开来,所以它在实践的运用中也需要寻求无条件者。

  与理论理性类似,这种无条件者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作为至上条件的无条件者,一种是作为整体的无条件者。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分析论”部分,康德证明只有道德律才是作为至上条件的无条件者,是我们谋求幸福的限制条件。在“纯粹实践理性的对象的概念”一章中,康德证明,善与恶的概念由道德律规定,是实践理性的客体。当理性把某个对象的表象看做善时,我们就愿意采取相应的行动把它实现出来。善的对象可以是我们的幸福,是有条件的。理性依然为这种有条件者寻求无条件者。此时的无条件者是作为整体的无条件者,涉及德性和幸福的关系问题。这就是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的至善概念。在这种至善概念中,幸福以德性为条件,而不能相反。否则,它就会与“分析论”中的结论矛盾。

  联系《实践理性批判》之前的着作,我们没有发现至善概念中二律背反的蛛丝马迹。贝克持有类似的看法:“康德在第一批判中指出,道德哲学并不借用怀疑的方法,因为它会‘把自己的全部原理、连同其实践的后果都具体地、至少是在可能经验中提供出来,并由此避免抽象的误解'.”②怀疑的方法是揭示辩证幻相的方法。与理论理性相反,实践理性的纯正性恰好在于排除感官的经验,不会超出自身形成辩证的幻相,因而不需要批判。由此贝克进一步认为:“由于所要揭露的幻相是理论性的,我们就无法期待在此有多大的新颖性,或者超出我们在第一批判的分析论中所发现的东西。”①他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之间的冲突看做《实践理性批判》中真正的冲突,而不是至善概念所揭示的矛盾。

  贝克的看法有代表性,也有文本依据。在《奠基》的“前言”中,康德强调,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并不像纯粹理论理性批判那么重要,“因为人类理性在道德的事情方面,甚至凭借最普通的知性也能够很容易达到高度的正确性和详尽性;相反,理性在理论上、然而纯粹的运用上,却完全是辩证的”②。康德对人的道德判断持有乐观的态度,认为普通的人类理性能够轻而易举地做出善恶的评判。相反,哲学家的讨论倒会使道德哲学偏离正确的方向。如果是这样,纯粹实践理性的“辨证论”就不是很突出。

  还有一种从道德律的效力的角度来解释纯粹实践理性的“辨证论”的重要性。在这种解释看来,至善的可能性是道德律能够成为我们的行为动机的依据。如果至善不可能,那么道德律就不可能成为我们立意的动机③。我们可以在第一批判的“纯粹理性的法规”中找到文本根据。康德在第一节“我们理性的纯粹运用之最后目的”中,提到理性的思辨运用涉及三个对象:意志自由、灵魂不死以及上帝存有。

  它们在思辨运用中,是我们无法认识的,只会导致幻相。理性为什么要提出这些理念呢?康德认为,这是因为“如果意志自由,如果有上帝和来世,那么应该做什么”④。这些理念服务于道德律。理性给我们颁布的道德律构成了理性的最后目的。问题不仅仅在于此:当做了应当做的事情之后,我们还可以希望什么?康德回答:我们有对配享幸福的希望。

  在接着的一节“至善理性作为纯粹理性最后目的之规定根据”中,康德进一步论证,上帝对道德律的作用。康德这里的至善是作为“理想”(das Ideal)的至善,不同于第二批判中作为“概念”的至善。理想是一个有关单独的对象的概念,康德在第一批判中把上帝作为先验的理想。所以,我们可以把这里的“至善理想”理解为上帝。上帝对道德律具有什么样的作用呢?道德律是理性先天地给我们颁布的法则,不依赖于经验性的条件。理性是寻求无条件者的能力,给我们颁布的法则也是无条件的,要求我们无条件地遵守。然而,我们有配享幸福的希望的权利。如果我们做了道德的事情而无法配享幸福,那么“德性的这些高尚的理念虽然是赞许和惊叹的对象,但却不是立意和实行的动机”⑤。没有配享幸福的希望,道德律虽然是我们敬重的对象,但是我们难以持之以恒地遵守道德律。这样,道德律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我们需要一个上帝。上帝作为本源的善是“两个最高的派生的善的要素在实践上必然连结的根据,也就是一个理知的、即道德的世界的根据”⑥。上帝使幸福与道德律有必然的连结,产生一个道德的世界,其中幸福与道德是成比例的⑦。

  当康德说,上帝是道德律的规定根据时,是通过至善的概念(德福一致)作为中介来实现的。理解这一点,我们就不会担忧把“至善理想”解读为上帝而导致道德学说变为他律的危险。康德也注意到人们的担忧。他强调,我们不能误以为道德律源于上帝,上帝的预设只是为了赋予道德律以效力。上帝的存在是由道德律来确立的。由此看出,把至善的可能性理解为道德律的动力,这种解释是有道理的。然而,仅仅这一点,康德似乎不需要至善概念中的二律背反,因为至善概念的可能性问题在《纯粹理性批判》的“法规”部分已经得到解决。笔者认为,康德把这个二律背反纳入批判哲学的框架之内,通过先验观念论对它的解决,证明先验观念论的优势。这可以成为我们理解“纯粹实践理性的辨证论”重要性的原因之一。

  至善概念中的二律背反是什么?学者们有争议。贝克认为,“很显然,在此我们并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二律背反”①。贝克例举了两种二律背反,认为这是对康德的重新表述。其实,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相关部分已经做了清晰的表述。结合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二律背反的解决,我们发现,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这个部分的思路是很清晰的。前面说过,在理论理性的二律背反中,正题和反题的错误在于坚持先验实在论的立场。解决矛盾的方式是区分自在之物和现象。在《实践理性批判》“对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的批判的消除”一节中,康德在第一段就谈到他是以先验观念论的立场来解决思辨理性的二律背反的。接着,他明确地提出:“目前这个纯粹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也正是这样一种情况。”②在先验实在论的立场下,至善概念中的二律背反的第一个命题“对幸福的追求是产生德行的原因”是完全错误的,同样,第二个命题“德行必然产生幸福”也是错误的③。至善不可能成为道德律的对象,道德律就是空洞的。在先验观念论的立场下,我们区分自在之物与现象,那么在知性世界中的道德意向与感官世界中的幸福可能有一种虽然不是直接、而是间接的因果联系。这种联系正是通过上帝来保证的。“所以这个问题:至善在实践上如何可能?不论迄今已作了怎样多的联合尝试,还仍然是一个未解决的课题”④。在康德那里,道德和幸福是完全不同的因素,导致至善的可能性问题变得尤为困难。

  通过这个二律背反,康德把至善的可能性问题放到批判哲学的建构内。通过对二律背反的解决,康德有力地证明,先验观念论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理性在理论运用方面所产生的矛盾,而且在理性的实践运用中也具有解决矛盾的能力。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