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体育论文 > 体育理论论文

中国体育对外援助机制综述

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作者:俞大伟;袁雷;郑元男
发布于:2017-04-01 共11982字
  摘要

        体系泛指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1].体育对外援助运行体系是指实施体育对外援助的系统架构,开展体育对外援助的基本要素和实践原理。“无论是含蓄地还是明晰地,分析层次的概念都深深地根植于我们对现实的思考方式之中。”[2]从系统论的视角出发,可将中国体育对外援助运行体系划分为3个层次,分别是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微观层次,相对应的为运行主体、运行渠道、运行形式。1952年成立的中央体委,在1954年更名为国家体委,于1998年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列入国务院直属行政机构第三序列。从此,“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3],就由国家体委转到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中国政府实施体育对外援助的责任也自然由其承担。在体育总局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体育对外援助被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一切从国家利益出发,以政治大局为重,有效发挥了体育行政机构的宏观指导作用。伴随国际政治经济的风云变化,中国体育对外援助适时调整并改革创新,相关部门的分工不断细化,社会力量的参与日渐增多,逐步摸索并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时代需要的、符合市场规律的运行体系。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机会与挑战并存。运行体系的层次优化和结构完善,必将是体育对外援助化挑战为机遇的原动力,定会成为体育对外援助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
  
  1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资料法,以“体育对外援助”“体育援外”“援外教练”等关键词,通过国家、超星等数字图书馆,百度、谷歌等网络搜索引擎,中国知网、Web of Sci-ence、Science Direct Online等国内外重要电子数据库,对1949-2016年间的资料进行全文搜索,查询到相关研究的专着、编着40余部,与本研究直接相关的论文、报道、评论50余篇,为研究的展开和深入奠定了基础。通过调查法中的电话访谈法,对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的经援部、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的国际人才交流部,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对数据与资料进行分类。运用层次分析法,通过揭示整体与局部的各种复杂关系,深入分析中国体育对外援助的运行体系。
  
  2体育对外援助的运行主体
  
  厘清中国体育对外援助的运行层次,首先要从体育对外援助的主体入手。根据体育资源的供给来源,可将运行主体划分为政府机构与社会力量。在国家体育总局的专门负责下,在对外联络司国际交流处的全面协调下,由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总局直属单位等积极配合,推动了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的联动,形成了各尽其责却又密切协作的新模式。
  
  2. 1政府机构多部门联动 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组成。在中国体育对外援助领域,政府是供给体育资源的主要行为体,直接参与的体育对外援助规模较大,贯彻国家战略意图最明确,产生的意义和影响极其深远,是其他参与主体所无法比拟的。国务院的体育行政机构,始终是对口负责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领导部门,主导着中国体育对外援助的政策制定、资源调配以及对外交流等工作。1998年国务院调整机构进行改革,国家体委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同时成立对外联络司( 简称外联司) 及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简称人力中心)。外联司负责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指导、协调、管理体育系统涉外及港澳台的有关事务,组织开展与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 地区) 间的体育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外无偿提供体育器材装备并监督实施。人力中心建立了体育系统人才信息库,开通了全国范围的体育技术人才流动市场,为各类专业的体育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领域虽在日益扩大,但援派体育技术人员仍是其主体业务。对外联络司全面协调体育器材装备的赠送及实施,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全权负责体育援外教练的选拔和管理。这样,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宏观指导下,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全方位参与合作实施体育对外援助的新形态。
  
  外联司的国际交流处负责协调与操作,他根据发出受援请求的不同国家、地区与组织,对内联络相应的运动项目中心,对外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不同名义,无偿赠送各种体育器材与装备。体育器材装备均为无偿援赠,绝不附加任何条件,成为体育对外援助的一大特色,更是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无偿援助的数量和规模,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实力,中国适时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为扩大无偿援助体育器材提供了物质保障。仅在“九五”期间,对外援赠的体育器材就达到了500万元[4].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下,除国家财政拨款外,各运动项目中心筹集资金的渠道有所拓宽,对“第三世界穷朋友”的援赠数量日益增加。2003年1月14日,中国奥委会向蒙古奥委会赠送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体育医疗检测设备,交接仪式在蒙古举行[5].2005年4月,中国分别向吉布提、塞舌尔、赞比亚、秘鲁、特多和圭亚那赠送乒乓器材;9月,向埃塞俄比亚青体部、柬埔寨奥委会援助射击器材;11月,向阿尔巴尼亚田径协会、东帝汶共和国,分别援助田径器材、足球鞋和比赛用球[6].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向圭亚那、津巴布韦、密克罗尼西亚、塞舌尔、斐济、坦桑尼亚、智利和摩洛哥等国家,无偿援赠了一批体育装备,以帮助他们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外联司遵照党和国家的外交方针政策,根据体育对外援助的需要,积极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扩大了中国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及合作,促进了发展中国家体育器材装备的完善,为经济落后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保障,完美体现了中国政府的人道主义情怀。
  
原文出处:俞大伟,袁雷,郑元男. 中国体育对外援助运行体系研究[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7,01:28-34.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