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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父母组织参与困境的破解之道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12-13 共10493字
论文摘要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自觉个性消失了,思想和感情全都采取同一个方向,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失独父母①也一样,独生子女死亡后,他们通过组织参与进行集体行动,从而将失独问题"社会化";作为计划生育政策未预料后果的失独群体,如果不能被恰当地安置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增加社会治理难度.因此笔者认为需要充分关注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进程,②找出失独父母陷入组织参与困境的内在逻辑,并且寻找破解之道.

  一、失独父母自组织大量涌现

  近年来失独父母自组织(简称失独组织)③大量涌现,一方面提高失独组织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失独父母有机会接触到失独组织,另一方面,通过组织活动示范,带动更多尚未参与的失独父母广泛地参与进来,从而形成组织成员和组织数量螺旋式增长的局面.失独组织的现状和趋势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

  (一)失独组织的机构日趋完善

  如果说人的关键部位是心脏,那么组织的关键部位就是组织管理机构.只有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的情况下,组织部门设立才能做到合理高效,组织分工才能贴近实际,组织活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因此组织管理机构对组织而言具有关键作用.

  仅以WXGW④为例:该组织在HS区CSH的帮助下,成立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会长由SMF党支部书记担任,副会长由失独父母WZB、ZCX担任,其实WXGW的实际工作都是由失独父母承担.⑤在组织架构上,失独组织下设7个部,分别是会员部、宣传部、公益活动部、后勤部、媒体联络部和公关部,而且在《分工职责图》中都以书面形式规定了岗位职责,如规定会员部的职责是:第一,搞好会员的等级管理工作,收取会费并建立账目;第二,经常找会员谈心,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第三,会员生病或住院,积极组织人员慰问以示关爱;第四,负责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

  由此可见,在HS区CSH和SMF的帮助下,失独组织不仅仅成功注册,而且完成系统内部架构,产生完备的组织管理系统.

论文摘要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失独组织WXGW的组织管理系统是由两层架构完成的,居于领导地位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下设六个部门,并且这个六个部分都有明确分工.这表明,失独组织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体系,这是组织发展壮大的条件和保证.

  (二)失独组织的数量逐渐增加

  失独组织的出现使得失独父母获得了久违的归属感,很多尚未加入该组织的失独父母纷纷加入,积极参与组织活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组织成员规模不断增加,组织成员活动需求不断提高;同时加上交通成本、时间成本等因素,失独组织出现分化的趋势,从而催生了其他失独组织,如LXJY和YWQQ.

  LXJY的全称是 "WH市QS区LXJY联谊会",该组织成立于2007年8月25日,业务主管单位是QS区妇联,⑥已经获取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从而成为合法社会团体.YWQQ是另外一个组织,和WXGW、LXJY不同的是,该组织在成立初期并非是一个实体组织,而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虚拟组织,该组织的创建者通过在"腾讯QQ"等通讯软件上创建聊天群,然后邀请其他失独父母参与,从而弥补实体组织活动频次不高、活动场地受限的缺陷.

  这两个组织是失独组织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调研还发现其他失独组织,且WH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称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意模仿CQ市的模式,⑦在各区成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谊会,这样失独组织的数量便会急剧攀升.这些组织的出现提升了失独父母参加组织活动的便捷程度,从空间布局上保证了失独父母与失独组织之间建立亲密关系的可能性.

  二、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特征

  正如前文所述,失独组织几乎都是"失独父母的自组织",这种类型的组织强调每位组织成员都是组织的Owner,都为组织的目标负责,同时也强调使命感,认为组织中没有绝对的管理者,每位组织成员都有为组织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在这种组织氛围的引领下,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呈现出如下特征:

  第一,自发性.失独父母参与失独组织并不是因为外部指令,而是遵循自身意愿.田野研究发现,部分失独父母在独生子女死亡后认为"失独情况绝不仅仅是我一家人,肯定有其他家庭,他们是怎么过的",抱着这种想法他们就开始自发寻找其他失独者;第二,自组织性.失独组织的组织参与过程具有一定的自组织性,比如失独组织内部具有完整的组织架构,设有会员部、宣传部、公益活动部、后勤部、媒体联络部和公关部,且各部门都拥有完整的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第三,排他性.失独父母组织参与的排他性主要表现在管理成员排他和组织成员资格获取排他.管理成员排他指的是失独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是由失独父母自发完成,不需要其他力量的介入和干预;组织成员资格获取排他指的是组织成员资格建立在身份认同基础之上,子女死亡且必须是独生子女死亡才是获取组织成员资格的唯一手段,其他类型无子女家庭,如孤寡家庭、丁克家庭,甚至是非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都无法获取成员资格;第四,团队化.失独父母组织参与的团队化主要表现在:首先,组织成员之间相互熟识.失独组织在管理结构中遵循两层管理体系,在这种管理体系中组织成员和组织管理干部彼此都十分熟悉;其次,组织管理干部的选举制;组织干部任命并非遵循自上而下的任命方式,而是采取自下而上的选举制;最后,组织管理干部的公益性质.失独组织管理干部不领取任何报酬,纯粹是无偿劳动,因此带有公益性质.

  综上所述,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不同于一般人群的组织参与过程,他们在组织参与过程中的"自发性、自组织性、排他性和团队化"等特征具有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失独父母组织数量在短期内得到迅速增长,另一方面,提升了他们对失独父母组织的参与程度,导致他们对失独父母组织的依恋.这种现象为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困境埋下伏笔.

  三、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困境

  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组织在精神慰藉上给予失独父母很大的帮助,但同时也将失独父母紧紧地锁定在失独组织的范围内,从而使得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面临两难困境(dilemma)---既知道失独组织的弊端,又无法撇开失独组织.

  (一)失独组织对失独父母组织参与的积极意义

  由于失独组织的自发性,同样的身份、相同的遭遇、类似的经历拉近了失独组织和失独父母之间的距离,所以失独组织对失独父母的责任感强、精神慰藉效果好,从而使得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层次高、组织依恋感强,反过来又带动其他失独父母参与.

  1.失独组织的责任感强,邀请其他失独父母参与组织

  责任感从本质上讲既要求利己,又要求利他人、利国家、利社会.从社会价值上看,人只要有了责任感,才能具有驱动自己一生勇往直前的不竭动力,才能发现许多有意义的事要去做,才能感受到自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从这点上来看,失独组织之所以能够和失独父母保持亲密关系,是因为组织成员富有"一种解除别人痛苦的责任感",该组织的成员认为"沉溺于痛苦中不如做点事,既自救也帮助别人."⑧失独组织的成员都具有丧子经历,真切体会到丧子后的心路历程、凄凉痛楚的悲恸,因此也富有解除其他家庭类似痛苦的责任感,不想让新的失独父母重蹈覆辙.正如下文的受访者表示:

  王爹爹称他之所以要成立这个组织,源于自己痛失爱女.他说"亲人丢了,生活还要继续",他决定将后半生献给所有和他有着同样遭遇的不幸家庭,给他们送去温暖.目前,与他结盟的7位志愿者骨干均是失独父母.该组织的办公室设在 HKXX 街 XX 社区,成立于2006年5月10日.活动经费均是志愿者自己出,不索取任何报酬.(资料来源:《帮助失去子女的家长摆脱悲痛---武汉首现丧子安慰志愿者团体》除了言语和态度上的表示之外,笔者还从其他两个方面感受到该组织成员的责任感:一方面,经费自 筹. 除 了LXJY有 固 定 的 经 费 来 源 外(WXGW与SMF的合约解除后没有任何经费来源),其他失独组织也没有经费来源,组织活动经费全部依靠组织成员自发筹集;⑨另一方面,无偿贡献.失独组织中成员都是免费为大家服务,工作餐、电话费、交通费,即使到SH、CQ等地方参观学习的费用都需自理,这也体现了组织成员的责任感.在这种强烈责任感的驱使下失独父母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助其他新出现的失独父母走出阴霾,不要重蹈覆辙,所以主动邀请他们参与失独组织.

  2.失独组织精神慰藉效果好,吸引其他失独父母参与组织

  "失独"简直就是灭顶之灾,除了随时面临经济、医疗等养老问题外,精神上的失落和孤寂也是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就他们所面临的问题而言,经济、医疗等养老问题都可以通过完善国家救助制度得到妥善解决,唯有精神上的失落和孤寂没有任何应对办法,正是这种现状凸显了失独组织精神慰藉的重要性.和其他组织相比,失独组织对失独父母的精神慰藉效果最高,这一方面因为失独组织成员都是"失独父母",这些人具有相同的经历、相似命运,因此他们之间拥有很多共性,如共同的话题、共同的情感、共同的需求等等;另一方面因为失独组织能够针对失独父母多样性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等业务,并不定期地向他们提供有用的资讯服务---这就形成了一种事实合法性.

  将失去独生子女的中老年人组织在一起,互帮互助,进行心理辅导和慰问,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同时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即提醒失独父母去领取他们应得的补贴,如 HB省政府规定,凭独生子女证,夫妇双方退休后每人可一次性领取3500元,如果孩子去世每人可领取7000元(资料来源:《XXG 的故事》,载《大家文摘报》2006年9月18日第3版).

  面临独生子女死亡的沉痛打击,失独父母突然失去人生目标,不知所措.此时,他们既需要释放压抑情绪,也需要借鉴其他失独者的经历,以矫正自己的行为.正如下文的一位组织参与者所说: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聚会参与者说,当时大家都想倾诉自己的哀痛,平时和人家说总怕被看成是祥林嫂,所以这些同病相怜的人一见面就有说不完的话.(资料来源:《XXG 的故事》,载 《大 家 文摘 报》2006 年 9 月 18 日第3版).失独组织精神慰藉的主体都是失独父母,这一特殊身份无形拉近了慰藉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距离,同时慰藉内容也更加贴近慰藉客体的真实需要,满足了失独父母的情感诉求.总而言之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最缺的就是精神慰藉,尤其是同命人以身作则式的精神慰藉,这种特殊的精神慰藉方式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失独父母参与失独组织.

  3.失独父母的参与层次高,带动其他失独父母参与组织

  参与层次是管理学中常用的概念,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可将参与层次依次划分为"工作层次参与、管理层次参与、政策层次参与和拥有层次参与".⑩失独父母之所以和失独组织如此亲密,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参与层次已经从"工作层次参与"上升到"管理层次参与"、"政策层次参与"甚至是"拥有层次参与".参与层次的梯度表明,个体对组织拥有不同程度的组织归属感,瑏瑡参与程度和组织归属感成正比例关系.失独父母的参与层次逐级提高表明失独父母逐渐对失独组织产生归属感,并逐渐内化组织价值观念,甚至对组织产生依附感,将失独组织看成是自己的组织(这也是本文将失独组织定义为自组织的原因).下面一段文字表明了失独父母的组织归属感:

  "这个地方来一趟,就离不了."每来一个新成员,WAW 总要跟他们相互倾诉,"每讲一次,心里就轻松一些.她说,失去孩子的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在这里,大家可以一遍遍地讲这样的痛苦,没有人会认为你是祥林嫂."(资料来源:楚天都市报《WH诞生"WXY"---孩子走了,他们相依前行》,2006年6月13日)综上所述,对于失独组织而言,失独父母将它看为自组织,而且也采取了参与程度最高的"拥有层次参与",这种参与方式表明失独父母对该自组织有极强的组织归属感,并且对该组织产生了心理依附.这种参与方式充实了失独父母"静如止水"的生活,向其他失独父母呈现出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发出一种示范信号,带动其他失独父母参与组织.

  (二)失独组织对失独父母组织参与的负面影响

  失独组织将原本情绪压抑、精神敏感、性格扭曲的失独父母聚集到一起,这种组织参与过程在帮助失独父母走出失独阴影、参与组织活动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这一过程也会催生极端心理,加剧了失独父母组织参与瑏瑢的难度,导致他们陷入社会融入困境,从而增加社会治理难度.

  1.异质性交往缺乏窒息了失独父母他组织参与的动力

  失独组织是一个缩微的"同质性社会",瑏琐在这种社会里,组织纯粹由"自己人"构成,其群体成员身份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和单一性.在这个小社会中,为了更好更快的建设失独父母心目中的"失乐园",他们对非失独父母一般采取回避甚至是排斥的态度.例如,失独父母GSR说:

  我们这样的年纪,都很大了,兄弟姐妹、亲朋好友都差不多大了,谈起来都是谈孩子的事情,是吧,孩子呢,怎么样啦……一谈到孩子本来谈得很好,一下就没有话说了,我们谈什么呢,这就是我们最大的顾忌,所以从我们内心来说,我们不情愿多跟自己的兄弟姐妹打交道……只有在我们这个同命人当中,我们才能无话不说,该哭的时候哭,该笑的时候笑(访谈录音:20111104GSR)从上述材料中可以发现,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在社会交往对象的选择过程中,倾向于选择失独父母排斥非失独父母,这种差异性选择在失独父母和非失独父母之间筑起一道篱笆,这种现象正如乔治·克罗德所言"在现实生活中,反映不同价值次序的生活方式不能在同一个社会中长期共存.

  这种情况下,政治系统别无选择,只能向其中一个或另一个倾斜."瑏瑶众所周知,差异性能够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资源与动力,社会因差别而显现多样性,从而呈现出生机和活力.然而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的这种选择倾斜导致失独父母内部"高度一致"的人际关系,虽然这种高度一致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失独父母获取精神慰藉,但是这种依靠"失独身份"而形成的稳定仅仅是暂时的,因为"一元化"的关系格局,所带来的稳定性削弱了失独父母参与他组织的动力,从而窒息了整个群体的活力.

  2.思维考虑极端加剧了失独父母人际沟通的难度

  弗兰西斯·培根说"伴随死亡的东西比死亡更可怕".独生子女死亡导致失独父母情绪抑郁、压抑、自闭,精神极度敏感、脆弱,性格甚至发生扭曲.通过组织参与,失独父母聚集起来后,由分散的个体变成团结的群体,他们的情绪容易激动,不易控制,可以说参与组织的失独父母就像一颗颗炸弹,一点即燃.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聚集成群的人,他们自觉个性消失了,思想和感情全都采取同一个方向,形成了一种极端的集体心理.

  失独父母组织参与后,产生的极端心理具有两重影响:一方面,极端思维增加他们的人际沟通难度.当"失独组织"逐渐建立后,失独父母通过交流后发现有些"同命人"曾经遭遇过申请补助被拒绝,工作人员态度不友好,亲朋好友断绝交往等极端排斥案例,这时所有的组织成员往往感同身受,思想情感迅速受当事人传染,从而在心底里建构出一种畏惧与非失独父母进行交往的集体心理,这种心理反过来又加剧了失独父母的人际沟通难度;另一方面,极端思维使得他们夸大自身缺陷,提出过分要求,难以被一般群众接纳.失独父母常常过度解读了非失独父母的话语内涵,并在内心中建构出非失独父母对他们歧视的想象,因此提出了更加极端的要求,比如要求政府修建"纪念墙",协助其"流动居住",而这些要求脱离了现实基础,纯粹是建构在对现实处境的极端消极认知基础之上,夸大了失独父母和非失独父母之间身份的差异、交往的隔阂、沟通的障碍,破坏了非失独父母对失独父母的"同情心态",后者反被建构成了"刁民形象",从而加剧了他们际沟通的难度.

论文摘要

  3.群体内部交往降低了失独父母他组织参与的概率

  自2006年,失独组织在形式上拥有完整的部门分工职责图,瑏瑦有联谊会章程,甚至刊印有《组织活动简报》;瑏瑧开展各种联谊活动,获取并分享国家对失独父母的扶持政策,构思诉求目标,组织并策划诉求活动.可以说借助于虚拟网络平台和实体活动策划,失独父母的经历了"从陌生到熟悉再到亲密过程",正如上文中失独父母所言"这个地方来一趟,就离不了."这表明,失独父母的群体内部交往增加.

  然而失独父母在群体内部交往增加的同时,并没有展开群体间交往,这种"群体内交往增加,群体间交往减少"的趋势给失独父母带来了负面影响:

  群体内部更加封闭,失独父母存在被整体性地甩出整个社会系统的风险.这种风险来源于失独父母和非失独父母沟通的中断,失独父母的形象构建被问题化---由于失独父母和非失独父母之间沟通不畅,非失独父母容易将个别极端案例一般化,将所有的失独父母都想象成"祥林嫂",甚至将失独父母中的上访户也一般化,将所有的失独父母都想象成"刁民",这就反过来降低了失独父母参与到非失独父母中的意愿.俗话中"谣言止于真相",只有当非失独父母和失独父母一起生活,才能真正感知到失独父母的生活状态,才能避免极端案例一般化的风险,才能真正消除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隔膜和猜疑;然而事与愿违,失独父母的群体内交往增加、群体间交往减少,恰恰降低了失独父母和非失独父母之间交往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了失独父母他组织参与的概率.

  四、失独父母组织参与困境的内在逻辑:失独组织的内卷化

  论述至此,读者不禁要问"为什么失独组织仅仅局限于帮助失独父母融入失独组织这个小群体中,而无法向前一步推动他们融入社会?"笔者通过田野调研发现,该问题的答案就是"失独组织的内卷化".这是一种瓶颈状态,导致失独组织的自利动机增强,且仅仅停留在对失独父母的精神慰藉层次,同时让失独父母沉浸于痛苦中,无意或无力和外界交往,从而造成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困境.

  (一)失独组织内卷化的表现

  失独组织的内卷化指失独组织既无突变式的发展,也无渐进式的增长,长期以来,只是在某一简单层次上自我重复,比如组织活动仅仅在失独组织内部开展,并且活动范围一直保持在这一层面,没有任何变化或改观,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导致失独组织内部的自我懈怠和自我消耗,主要表现在:

  第一,失独组织的成员身份长期维持同一标准,导致组织成员构成单一.研究发现失独组织发展成员的重要依据仍然是"失独身份",换句话说拥有失独身份是成为"组织成员"的唯一要求,这种要求形塑了失独组织成员的"单一性",导致失独组织的内部结构过于僵化和单一,这种结构性缺陷是失独组织内卷化的最重要标志.

  第二,失独组织活动长期局限在组织内部,且长期保持这一局面,没有任何变化或改观.加入失独组织的失独父母,在短时期内获得了极大的精神慰藉,因此遵循霍曼斯"成功命题"持续不断地和与失独组织进行互动,从而保证自己不再孤单,然而这种"成功命题"也使得他们的活动范围长期囿于组织内部,无法获得差异化的社会交往体验.

  第三,失独组织成员在长期的组织活动中呈现出自我懈怠、自我消耗的生存状态.失独父母在经历了"晚年丧子"这种人生三大不幸中的最大不幸后,家庭责任意识淡薄,自我实现需求动机下降,后来加入了失独组织,在其他失独父母的示范作用下,更加迷茫,更加没有勇气面对非失独父母和正常社会,因此也更加没有可能性和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建立联系.由此可见,已经参与了失独组织的失独父母更加难以进行自我认同调整、社会认同转向,反而更加容易被同类群体感染,逐渐进入一种自我懈怠、自我消耗的状态.

  (二)失独组织内卷化的后果

  失独组织的内卷化导致组织的自利性动机增强,将失独父母作为组织存在的"救命稻草",不愿意或者没有将失独父母逐出"失独组织",推向"社会"的魄力,从而使得失独父母仅仅只能融入失独组织,无法融入社会.

  第一,失独组织的自利性动机增强,逐渐成为游离于政府和失独父母之间的准自利组织.由于"内卷化",失独组织内部出现自我懈怠和自我消耗,并逐渐产生自利性动机,研究发现自从失独群体被社会广泛关注后,来自媒体的采访、社会的捐助接踵而至,而这些社会活动几乎均是以失独组织的名义接洽,这种"中介作用"逐渐演变成不同失独组织之间的利益博弈,从而导致失独组织无法集中精力对失独父母进行精神慰藉,并逐渐演变为准自利组织.

  第二,失独组织停留于精神慰藉功能,没有将失独父母推向社会的魄力.由于"内卷化",失独组织作为一个准自利组织长期运行,逐渐产生了以自利为最终目标的自我修复和维系的动机和能力,因此为了失独组织的延续,他们仅仅将失独父母看成了是组织成员,不希望失独父母离开失独组织,换句话说,失独组织为了组织私利,缺乏将失独父母逐出组织并将其推向社会的魄力.

  第三,失独组织变成阻碍失独父母社会融入的障碍.由于失独组织成员身份的同质性,随着失独父母数量的增加,新的组织成员不时加入进来,他们在丧子初期的悲恸情绪极其容易揭开失独父母本已结痂的伤疤,使得失独父母一直沉浸在失独的痛苦中无法自拔,从而无意于或无力和外界交往.

  从这个角度来看,失独组织就成了一种天然障碍,在给予失独父母精神慰藉的同时,阻碍失独父母融入社会.

  (三)内卷化与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困境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组织的出现满足了失独父母的精神慰藉需求,从这一点来看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具有积极意义,这就是前文所述之"组织参与对失独父母社会融入的积极意义";然而随着失独父母组织参与程度的推进,失独组织的成员身份长期表现僵化且单一,呈现出内卷化的趋势,消耗了失独组织成员融入社会的努力,缺乏将失独父母逐出"失独组织",并将其推向"社会"的魄力.长期囿于失独层面的交往带来一些弊端.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的论述:"聚集成群的人,其自觉个性消失了,思想和感情全都采取同一个方向,形成了一种极端的集体心理",同理,由于失独父母长期的交往对象只有同命人,因此他们出现思维极端、自我恢复难度增加和社会融入困境等问题,这就是前文所述之"组织参与对失独父母社会融入的负面影响"---这就是失独父母组织参与困境的缘由.

  从这种困境的形成机制来看,失独组织的"内卷化"使得失独组织的自利性动机增强;使得失独组织停留于精神慰藉功能,没有将失独父母推向社会的魄力;使得失独父母沉浸于痛苦中,无意或无力和外界交往.总而言之,失独组织的"内卷化"降低了失独组织引领失独父母从单一失独群体融入多样化社会参与的可能性,从而使得人们误认为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程度和社会融入程度是互斥的.

  由此可见,失独组织的"内卷化"就是失独父母陷入组织参与困境的内在逻辑.

  五、失独父母组织参与困境的破解之道

  综上所述,失独组织"内卷化"是失独父母陷入组织参与困境的内在逻辑,一方面,这种组织参与导致失独父母视野狭隘、思维偏激、行为极端,从而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另一方面,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失独组织对失独父母的精神慰藉效果最好,失独组织的功能仍然具有不可或缺性.鉴于此,需要有相应的策略对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过程进行控制,对组织参与的正负功能进行扬弃.

  (一)促进失独父母的身份认同转向

  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十分浓厚,年老体弱的失独父母"绝了后",没有子嗣可以依靠,很多人会感到自己"非常特殊",当遇到同命人时,就会产生极强的失独"身份认同",倾向于群体内部的同质性交往,回避群体之间的异质性交往,从而导致社会隔离,最终导致失独组织的内卷化.因此必须促进失独父母的身份认同转向---从"失独者"转 向 "社 会 人"---进 而 促 进 失 独 父 母 融 入社会.

  当前的很多研究表明,"社会融入是指特殊情境下的社会群体融入主流社会关系网当中,能够获取正常的经济、政治、公共服务等资源的动态过程或状态."瑐瑡同时,更重要的是"社会融入不仅是一个人口转移问题,更是一个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等维度变换的过程",由此可见,只有心理层面的身份认同发生改变,才能带动行为层面的社会融入发生,只有这样才能超越失独组织"内卷化"的发展困境.

  首先,积极探索,构建失独父母的社会活动参与机制.寻找创造性的方法使得失独父母参与到一般社会活动中,增加失独父母和外界接触的机会,从而使得失独父母和非失独父母的能够实现相互祛魅,重新认识彼此,降低他们之间建构张力,最终使 得失独父母放下包袱,积极参与外界 社会活动.

  其次,引导公众,使得失独父母能够被认可被理解.社会融入过程是双方互动的过程,除了失独父母要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外,社会公众最好能够换位思考,采取共情的办法,逐渐理解并认可失独父母,倾听失独父母的内心体验,并适时提供精神慰藉,只有这样失独父母才能加速实现从"失独者"向"社会人"的身份认同转变.

  (二)激发失独父母超越自我的能力

  穆光宗说"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由于"亲缘利他",父母将全部的爱都奉献给了子女,然而当子女突然遭遇变故离开父母时,失独父母往往表现得无所适从,他们失去自我、失去目标,这时候他们加入失独组织大多也是权宜之计,除了获得同命人的精神慰藉以外,似乎对该组织也没有太大的期许---这就是失独组织陷入内卷化的主观因素.

  为了让失独组织超越内卷化的发展模式,失独父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失独父母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乐观的心态.独生子女死亡后,很多失独父母自卑、自闭,甚至出现抑郁症,这都是因为心理障碍导致.俗话说"逝者已去、生者如斯",从学理上看,笔者认为失独父母要超越当前糟糕的生活状态,首先应该克服心理障碍,以一种平和的态度对待死亡,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第二,失独父母要超越自我,养成自我实现的毅力.在失独父母克服心理障碍以后,他们最需要做的就是在行动上超越自我,养成自我实现的毅力.俗话说"梦想与理想是人们成就未来的一个航标",失独父母要及时进行自我认同调整,确立人生目标,充分发挥自身力量突破自我、表现自我、超越自我,从而使得失 独生活过得多姿多彩,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

  (三)加速失独组织的制度完善进程

  实质上,失独组织的内卷化困境是一个制度问题,因此失独组织要超越内卷化的发展阶段,制度创新至关重要.这些制度包括失独组织的人事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创新,从而打破失独组织内卷化对失独父母组织参与的影响.

  第一,创新失独组织的人事制度.打破失独组织吸收新成员的身份识别模式,促进失独组织成员身份的多样化,因此要改革失独组织的人事制度,吸纳更多更专业的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策划出更多符合失独父母需求的组织活动,这样既可以增加失独组织的凝聚力,也可以增加失独父母和非失独父母接触的可能性.

  第二,改革失独组织管理制度.1989年以来,我国在社会组织管理上一直施行"双重管理体制",在这种高压管理态势下,社会组织丧失了自主性.

  然而与一般社会组织"形式大于内容"瑐瑦的存在方式不同,失独组织是"内容大于形式"---即使没有正常的组织身份,他们也要以组织的形式开展活动---这就存在合法性问题,因此要改革失独组织的管理制度.鉴于失独组织的成员特殊性,立法部门应该为失独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创造一个更为宽松的制度空间和政策环境,从而提升失独组织发展的自主性,为失独父母的组织参与创造客观条件.

  第三,加强失独组织的能力建设.当前失独组织的作用仅仅局限于失独父母的精神慰藉,但这种精神慰藉方法会揭开本已结痂的"失独伤疤",因此长期的群体内"哭诉式"的精神慰藉法也使得部分失独父母感到厌恶.鉴于此,失独组织需要在"精神慰藉"以外重新构建组织合法性.目前失独组织内部更多的是依靠失独精英运作,这种非专业的运作方式,提高了组织运行的成本,增加了组织内部矛盾爆发的风险,因此需要加强失独组织内部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失独组织的能力建设,从而加强失独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提升失独组织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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