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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问题研究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04 共10433字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要求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但我国当前水污染、水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水资源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早在 1972 年,北京官厅水库出现水污染,成为我国第一个水污染项目治理,建立“官厅水库水源保护领导小组”,拉开我国水污染治理的序幕,八十年代,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九十年代的百亿治淮,“十五”以来,投入 800 多亿元治理“三河”(淮河辽河海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但是水质一天不如一天,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不断加剧,达到“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地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资源与环境付出很大代价。2012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确立了最严格的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其中之一就是与水污染防治有关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在此指标体系下,要求到 2030 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95%以上。要建设生态文明,离不开水资源的防治和保护。
  
  当前,我国的水资源污染形势进一步恶化,2005 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2007年太湖蓝藻危机、2014 年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水环境污染事件,都反应出我国水环境保护还很不到位,这很大程度上与政策的有效执行有关,2007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副秘书长阿马诺就曾指出:“政府机构执行力度偏软是导致中国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也曾说过:“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根本上要靠制度、靠政策、靠改革。” 当前,我国虽已出台了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水污染防治政策体系,但由于执行存在偏差,甚至存在政策的消极执行和不执行等问题,水污染防治政策的目标难以顺利实现,使政策执行阻滞己成为水污染防治政策有效实施的瓶颈。由此看来,当前形势下进一步规范水污染防治中的政策执行力问题便十分重要。基于此,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政策的监督,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中央与地方间高度一致的权力关系结构已被打破,地方政府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与决策权,成为了相对独立的经济结构主体与利益主体,同时,地方政府也是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主体,因此,以地方政府为切入点来研究我国水污染防治中的政策执行力问题,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于缓解我国当下水资源污染持续恶化的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谋一域也是为了谋全局,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探求水污染防治政策的可行性与有效性,积累有益的经验,为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寻找科学合理的决策,是有效解决当下环境问题的突破口。
  
  1.1.2 研究意义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已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面对扣带改善的环境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目标。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如何平衡好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成为了摆在政府眼前的一大难题。一方面,我国水资源总量的约束日趋突出,我国目前的年用水总量已经突破了 6000 亿立方米,大约占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的 74%左右,很多地方水资源的形势十分严峻,过度开发,已经超过其承载能力,一方面水资源总数十分有限,国家政府只有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才能够尽可能改善这种局面,另外,水质污染同样是一个十分严重的大问题。这一恶果劣迹斑斑,就在 10 年的时候,我国居民、工厂等各个系统总排放污水达到 750 万吨,更为可怕的是其中将近四成是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这无论对个人还是企业来说,影响都是非常不好的,这同时也扼杀了城市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如果还像原来一样听之任之,不采取刚性手段,经济发展过程中水资源供应不足的问题将会暴露无遗。而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这个问题将会变得更加尖锐。从自然条件来看,我国水资源总量匮乏,开采难度大,分布不均衡;从人为层面来看,经济发展中的污染浪费和一味重视速度而忽视质量的状态持续恶化。我国政府为了水污染防治问题,近年来提出了很多战略措施,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和经济发展任务的艰巨性,收效并不理想。治理环境问题,仅仅依靠中央一级政府是完全不够的,也需要各地方政府协调联动起来,共同去完成这样一个艰巨的使命,地方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既要承担治理环境的压力和责任,也要领导其他部门相互协调使政策得以贯彻。然而,从现在的基本情况看来,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情况还不太理想,因此有必要指出来让他们做得更好,这是能落到实处也是能够提高政策执行意义的。地方政府是否能够把当地治理环境的工作做好,是否能够制定出合理的政策,不仅关乎着一地的环境问题,也与全国范围的环境治理问题息息相关。因此,以水污染防治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地方环境保护中政策执行力的研究将影响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全局。
  
  政策执行力是政府能力的关键部分,是政府能力的集中体现,对于保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目前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现状,探寻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一,通过对地方政府在在政策执行中的问题透视其中的厉害关系,搞清楚其中的阻力所在,从而寻求解决的途径;第二,通过分析影响水污染防治的各种因素在水污染防治政策中所表现出的弊端,尝试提出提升政府执行力的对策建议。第三,在对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失灵的全面分析基础上提出提升路径,为现实中我国水污染防治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思路,以期找到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道路,从而使环保工作顺利展开,取得有效成果。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
  
  国外学者对于政策执行的研究兴起于 20 世纪 70 年代,以美国学者威尔达夫斯基和普利斯曼为代表,他们合作撰写了《政策执行》一书,引起了人们对政策执行问题的广泛关注。他们从奥克兰计划失败的教训中得到了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之间存在鸿沟的结论,他们认为,“要使政策科学成为行动的科学而不仅仅是理论科学,就必须重视政策执行问题,不仅要重视政策执行本身,而且应当在政策执行与政策制定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1]”.这一阶段对政策执行的研究坚持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分析途径,侧重于政策执行实务及个案研究。20 世纪 70 年代末到20 世纪 80 末,对于政策执行的研究则进入到了自下而上的研究模式中,学者对于自上而下的研究模式提出了批评,他们强调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功能的互动性,政策制定者与政策执行者要共同协商政策目标的达成,两者形成平行互动的合作关系,代表人物有爱尔莫尔、约恩与波特等。这一时期对于政策执行的研究并非是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出发,而是从政策运行过程中对于某一特定问题进行互动的多元行动者着手,分析他们如何影响政策目标,焦点集中于多元行动者追求目标的策略。20 世纪 90 年代至今,对于政策执行的研究方向主要表现在试图建立能够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整合性概念构架,强调执行机构间的网络关系与政策执行力的表现,亦即政策执行机构间的连结与互动关系体现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从政策执行机构间的网络结构来看,垂直体系有层级政府间府际关系的运作;水平关系则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间合作伙伴关系的形成。对于这三阶段的研究,各有其优缺点,很难判断孰优孰劣,每一代的研究都具有其特色,同时也具有其适用的不同情境[2].
  
  本文主要研究水污染防治中的政策执行力,可以从西方学者对环境政策的研究中得到一些启发。环境问题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起步早,所以环境问题也最先在这些国家表现出来,因此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也始于这些国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生物学、物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每一学科都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出发,分析环境问题出现的原因及对策。对于环境政策执行状况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保罗 B.Downing(1994)从并没有带来让美国环境得到优化的环境政策出发,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在于环保立法不能被高效的实施,而导致其结果产生的原因在于:①增长:经济增长大大增加了污染的排放量,超过了 EPA 管控所能承受的范围;②投入环保的资金和参与环保的人员不足;③国家机构之间利益的角逐;④来自政治上的压力;⑤官僚主义的存在:或是由于官僚缺乏能力或是官僚与领导层的动机冲突;⑥所需的科技水平不能完全符合环保的要求;⑦在经济上缺乏合理性:防范成本和经济因素的效益在环保的法律中特意被忽略了[3].
  
  近来越来越被人们关注的,2006 年由日本的 RyokichiHirono 提出的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政策治理能力。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环保工作的落实程度不一样,从被认定为是政府工作政策的不到位慢慢转变为是执行的过程中缺乏了治理环境的理念指导。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因素掌控了几乎所有的环境治理系统:①反映了产业结构和发展的特定阶段的技术能力的人均 GDP 所代表的经济水平;②自然资源,应对环境问题的能力等环境本身的因素;③中央式或独裁式的政府组织形式,民众参与地方和国家政策制定过程的程度;④社会因素,在地方、国家机构和公司企业内占主导地位的道德观念,人文伦理,家庭系统之间人与人的关系;⑤各利益主体对环境污染对自身所造成的影响的关注程度,地方和国家环境政策执行的成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利益主体动用自身力量或资源在环境保护事物中的尝试.
  
  针对欧盟新的,开放式的环境和更灵活的环境管理模式,DuncanLiefferin 在2006 年对它进行了评估,在评估中,我们发现,即使是作为新模式出现的这个政策,也不能够囊括所有的环境问题。很多障碍仍旧存在于管理模式应用于实践的过程中,管理体制和社会文化是产生障碍的主要因素。让个人和企业自发地、主动地投入到环境治理中,通过公众平台进行协商,让环境治理这项工作在大家的关注下运行投入,尤其是具有决策权的行政部门和私人经营的部门对各自的权限进行重新划分[5].一般模式下的市场经营手段都受到市场经济环境、金融因素的调节。而如果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环境治理这种介于公众与私营关系之间的活动时,才会让社会、企业和国家之间的信息交互市场处在良好的状态,让环境保护这项事业顺利进展。
  
  1.2.2 国内研究
  
  我国对公共政策的研究多数集中于对政策制定阶段的关注,对于政策执行阶段的关注则较晚,到 90 年代中期才逐渐有论着相继出现。而在这些着作的研究中对于水污染防治政策的研究相对较少,以水污染防治政策的执行为对象来研究的论文则更加少见。笔者分别以“政策执行力”、“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力”为主题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中检索,得到以下 2010年至 2014 年近五年的论文数量分布结果(见表 1-1):
  
  由上表可看出,近年来,我国学者对政策执行力问题的研究总量较多,政策执行力问题已受到了越来越来越多的关注,但从地方政府入手来分析政策执行力问题的文章则相对较少,从水污染防治政策的执行力角度来研究政策执行力问题的论文数量则更是少之又少。
  
  对于环境政策执行问题的研究,我国学者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有代表性的着作和论文也具有可观的数量。刘洪亮在《环境保护实施机制一软化是我国制度创新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一文中指出我国在环境管理法律机制建设、政策机制建设方面进步较大,但是消极执行、折中执行和僵化现象仍然存在。李康在《环境政策学》一书中提出了建立政策有效执行的前提是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即:环保政策本身的合法性、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和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对政策取得的共识[6].
  
  吴晓青等在《环境政策作用机制的分析框架》中提出了环境政策作用机制的分析框架,指出环境政策作用框架主要包括环境作用形成的条件、产生的原因、作用步骤、使用机制、效应动态等。元东旭在《对中国环境问题的再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左右为难的状况》一文中指出中国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与背景,首先,在于改革开放以前政府部门环境保护意识较低,过分注重经济发展,未能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缺乏发展意识,以及传统的行政文化理念[7].
  
  王金南从环境战略、经济政策、管理体制、生态环境、资源能源五部分来分析中国环境问题、环境管理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但是纵观他的分析,主要的不足在于他没有对微观意义上企业的运作和公众环保理念等方面做出切实的分析,而是单就宏观层面的政府治理方面进行了研究;仅从处于领导地位的政府层面来分析环境问题的解决之道,而缺乏对下层市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问题的合理分析;另外在实践方面过于重视对一些工业企业环境问题的探讨,而并没有考察那些污染较为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从内容看属于论述政策的战略部分,并没有对政策的如何实施、细化及执行做出深入的探讨[8].
  
  其次,我国学者通过对国外及其他地区环境政策执行的研究来探讨对我国环境政策的启示和思考。夏光等在《中日环境政策比较研究》中通过研究日本这个发达国家,我们的东方近邻,是如何在经济腾飞的过程中治理好环境的,通过类比的方法来对照出中国当下的环境问题,治理环境方面的不足及其比较之后的借鉴意义及解决措施[9];张平华教授有过一篇借鉴欧盟治理环境的文章,以及另外一些教授也借他山之石,来指出国外环境保护中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通过指出我国环保政策的不足之处,进而将其政策进行改良以适应我国当前现状[10].
  
  再次,学者们研究的另一个方向是环保政策执行低效的原因分析。陶学荣在《政府环保政策执行力与公信政府的构建》中提出政府政策执行力不足的原因有:
  
  第一政策制定质量;第二执行主体的意愿;第三利益整合问题;第四政府机构设置;第五体制监督问题[11].高玉贵在《环保政策执行偏差及其矫》中提出环保政策执行力产生偏差的主要原因有四点:第一宣传力度不够,第二主题参与意识不足,第三执行人员素质不高,第四,存在制度缺陷。除了这些研究之外,还有一些研究是针对于环境污染中的一个特定领域进行的,水污染防治政策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12]
.比如刘思华教授就曾经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查看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引入管理学的视角,研究污染如何通过公共处理的新方法来保护环境;赵俊胜教授也是有一系列研究海洋污染的文章,通过对海洋污染整个涉及水圈、大气圈的过程进行精密分析来研究的海洋污染问题[13].环境问题当中也蕴含着经济问题。
  
  不少学者指出,环境问题之所以如此严重是和它的特性有关,比如它的公共性、无边界性,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尤其是如此。针对这一问题大家也提出来不少的解决措施,其中一个就是收取治污费用。比如向企业征收排污费,来抑制其对环境的污染排放。李志学指出,环保部门在以排污费为中心的利益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围绕着排污权交易形成了不少主体[14].吉亚辉通过对排污权交易的研究,发现其与人口、经济、污染等各个要素密切的联系。所以环境保护也应该成为社会发展规划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社会各个要素之间相互协调,达到一个平衡状态[15].谭征就曾经在经济学期刊上发布过一篇从各个生态要素来把握整个生态系统的文章,还有其它的一系列文章都是从一个整体的角度把握生态,研究生态环境,作为一个系统其中各个要素之间存在怎样矛盾而又统一的关系,从而联系到这种统筹状态,逐一击破,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16].
  
  还有种研究角度是强调普通民众的重要性,只有普通民民众真正参与到环境保护之中,环境质量问题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而这样的普通民众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个体的群众,另一点是一些公益非盈利组织。这两者既互相区别,又彼此补充,构成环境保护的两大主体,同样地不应该忽视。目前学界有很多文章做了这方面的研究和反思,比如梅献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路径选择》(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07 年 6 月)探讨的是普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义、路径及制度保障;王津,陈南,姚泊,刘娟《环境 NGO--中国环保领域的崛起力量》(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年 2 期)谈及了公益组织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这些也应该引起环境保护系统的重视[17].
  
  1.2.3 观点评述
  
  纵观国内外的研究文献,可以发现:有越来越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研究投入到了环境保护这项问题上。而其中大部分的研究都只是基于某一个方面,并没有全面性的研究,并且从经济角度去研究环境治理策略的文献较多,从政策执行方面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且在这部分文章的分布中来看,从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角度来研究政策执行力问题的文献则更是凤毛菱角。因此,本文希望以地方政府为切入点,对水污染防治政策的执行困境进行研究,希望对现实中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不顺畅现象的解决提供意见和建议。
  
  1.3 概念界定
  
  1.3.1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下设的,行使部分国家权力,处理地方事务的区域性地方行政主体。中国是单一制的国家,中央政府直接对地方政府进行领导,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所有与中央相对的各级政府都可称之为地方政府。在我国,地方政府从属于中央政府,服从中央政府的领导。在法律地位上来讲,中国的地方政府制度体现了地方主体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国家主权,代表地区利益。在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这些特征都会有所体现。
  
  本文中所指地方政府,具体指代县级地方政府,作为我国地方政府的一级主要管理主体,县级政府的管理活动与民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执行上级政策的主要落脚点,其政府执行力高低关系到上级政策能否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意义十分重大。县级地方政府是当前地方政府层级中较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政府层级,担负着具体贯彻实施上级政策决策的重任,也具有指导下级政府开展实施工作的职责,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中明却提出,县一级地方政府负有监督和实施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是直接进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最基层地方政府组织,因此,本文所指地方政府为县一级地方政府,对这一层级政府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政策执行力进行研究,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1.3.2 执行力
  
  学者在企业管理领域首次使用了“执行力”的概念,之后执行力的概念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国,学者托马斯·伯恩就指出:“一整套的行为和技术体系的总称就是执行力,它能够给公司带来独特的竞争优势。” 拉·博西迪和拉姆·查兰说:“人员流程,战略流程和业务流程就是执行力的核心内容。
  
  不仅仅在于那些能够完成的目标,还在于那些无法完成的目标,他是一整套规范的行为和技术标准,它可以使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建立和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这就进一步丰富了执行力的内涵。
  
  近年来,虽然学者在理论层面上对执行力的理解已经越来全面,但整个思路还是将执行力看作是这一种反应现实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行动的系统化方式。所谓执行,就是指参照实施战略意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意愿、完成任务的程度以及完成任务的能力是执行力所包含的三个重要因素[18].有学者指出:相对于执行力战术层面上的问题,他更是一个战略层面的问题,它具有系统性,是一门学问,并且可以融入到企业日常运作的各个方面,是企业执行企业战略计划的技术体系、能力的总称。
  
  1.3.3 政策执行力
  
  自国家产生后,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执行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国的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明确指出:“政府是拥有主权阶层的执行人。”在行政学最初建立的时候,威尔逊和古德诺就表明: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而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早期的政治学家和行政学家几乎都认同政府就是执行国家意志的机关,都强调了政府执行国家意志特别是执行反映国家意志的政策及法律的重要性[19].
  
  北京大学教授谢庆奎认为,政策执行力作为一种系统,它的组成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组织和协调能力,政策执行是公共政策的关键环节,也体现了政府的主要组织功能。政府政策的组织协调能力主要表现为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上级的政策、方针,对政策的计划和控制的能力[20].组织协调能力是政府部门实施各项政策法规的基础,任何政策的实施都要通过对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协调和控制得以完成。其次是干部领导能力,干部领导是政策执行的主题,是构成政府执行力的重要因素。各部门政策执行人员能否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做到政令统一,是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入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政策执行活动,增强自身为人民服务的行政理念,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同时,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是联通上级政府和当地实际的桥梁,通过他们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贯彻实施,联系地方实际执行政策是其领导干部能力的体现;还有一个是政府的检察监督能力,政策执行效果的好坏需要对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得以体现。这种监督可以分布在政策执行前、政策执行中、以及政策执行后三个阶段。在政策执行前,应该对政策的路线、方针进行宣传,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对政策的内容进行推广。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该加强对相关行政主体的监督,规范他们的行为,政策执行的过程是问题暴露最为明显的阶段,加强监督可以纠正错误,总结经验。
  
  最后就是政策的事后监督,这一阶段需要对政策的执行效果仔细验收,进行奖优罚劣,查漏补缺,检察监督工作需要制度化、科学化[21].
  
  1.3.4 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
  
  在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中,存在诸多影响国家制度建设的因素,而地方政府执行力问题则是属于这些问题中的重点。由于地方政府在执行力上的特点是根据其自身的行政级别和独特的职能所决定的,所以可以这样来描述地方政府执行力:以其所可以支配的资源还有行使的权利为基础,通过各种手段来实现政府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过程中所展现出的综合能力。根据现在学术界已经存在的关于执行力定义的分析和总结,并且结合实际通过对我国地方政府的执行力进行调研和分析,本人认为对于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定义可以这样解释:在地方政府内所存在的,通过准确理解政府的目标和设计的方案、实施方案,并对地方政府的各种组织资源(包括人、财、物、信息、法律、制度等)进行集中有效使用、调度和控制,进而正确地贯彻落实国家意志,执行实施政府的决策、法令、战略、计划以及完成政府既定目标,所体现出来的地方政府综合效应力。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1.4.1 研究内容
  
  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探讨影响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因素,寻求提高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对策路径、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在水污染防治政策中执行不力的原因分析与提升对策是本论文的研究重点。由于我国的地方政府层级多样,区域地方特点各有不同,如何在水污染的防治中发挥各地方政府的优势,提高地方政府在水污染防治中的效率是本文的难点。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的污染无论是对于公民个人还是对于政府主体,都会影响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当前我国水污染形势严峻,挖掘影响水污染防治政策的主要因素,分析导致水污染防治政策阻滞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思路对策,十分具有必要性;(2)由于政府执行力已被明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它既不同于传统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执行力,也不同于中央文件中提出的执政能力。政府执行力首先要求政令畅通和政令统一,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原则,统一服从中央政府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决定[22].”(3)我国当前的政策环境下,政策执行力较弱问题依然存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力亟待加强、改进和提高。地方政府在处理诸多社会问题中所表现出来的消极执行、责任推诿等现象都表明了提高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必要。而较为散漫的社会气氛、有待健全的市场机制、低效软弱的执行机制、奖惩不明的干部考核制度,都是造成执行力弱化的社会原因和制度原因[23].在中国,党的执政能力、政府职能、政府政策执行力三者关系紧密。党的执政能力是政策执行的必要保障,政府职能是政策得以实施的基础。在确立了正确的政府职能后,政策执行力就成为政府落地生根的关键。完善党的执政能力,提升政府行政意识和行政能力,有效实施政府职能,落脚点都在于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因此以政策执行力为切入点来研究水污染防治中的政策执行问题具有可行性。
  
  1.4.2 研究方法
  
  为了使本研究更严谨、科学,合理、可行,本研究拟采取以下研究方法,以提高研究结果的推广价值和意义。
  
  文献研究法。本文通过在国内相关的环境保护网站和水资源环境网站搜集文献资料,通过查阅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的资源,寻找与论文相关的资料。如对生态学、公共管理学、环境保护学等学科相关资料的阅读与分析,希望能获得更多的知识,为论文的完成提供丰富的素材。
  
  因素分析法。关键因素是认识事物关系的重要视角和手段,也是本文研究的一个重要手段。本文选取对水污染防治中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影响最为重要的主体因素、环境因素、资源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来深刻地发掘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不力的原因,找出有针对性的提升路径。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1.5.1 本文的创新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两个方面:(1)选题创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环境政策出台前这一角度,通过对环境政策的制定环节的研究、政策工具的选择的研究、国际环境政策比较角度的研究来说明环境政策的相关问题,而本文选取环境政策执行中这一角度对政策执行问题进行分析,从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的角度,关注水污染防治政策出台后的实施问题,同时以地方政府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在我国当前政治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在执行水污染防治政策中的角色、利益冲突及存在的问题及提升路径。(2)研究视域的创新。以水污染防治为切入点研究地方政府执行力,从环境治理的必要性入手。水污染的防治政策执行力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问题,既包括管理学,也包括社会学和环境资源等学科,本文运用学科交叉的方式研究水污染防治中的政策实施、地方政府执行力之间的关联。
  
  1.5.2 本文的不足
  
  论文在对于地方政府水污染政策执行问题研究的资料收集上还不是很全面。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国内外在对地方政府政策执行问题研究的有关理论和数据收集上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导致对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的研究缺乏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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