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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道的视觉超越与精神自觉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8-07 共7786字
摘要

  书以线条为形质,凭借线条而在,通常被理解为视觉艺术。不过,书道之自觉却展示为一个在精神上不断超越视觉、拒绝视觉的理论自觉。书非小道,它既是中国思想大系统之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思想大系统的具体体现。与中国思想从“形”到“形而上”,继而到“体”范式转换相一致①,对“书”的理解与规定自魏晋始一直被导向“形而上”.“形”被自觉超越,而被归往生命体,作为线条艺术之中国书法由此超越视觉性,而归于味觉思想。如我们所知,书以点画为基本元素,但点画不是有长无宽、有形无质的纯粹形式,而是具有阴阳、神采、生命等性质的、有意味的点画。当点画被理解为卦画,点画中有阴阳、有生机,“书”之自然形质被超越; 当“书”被理解为“意之所在”,形质被生成为包含意味的“意象”,“书”之形式性特征被进一步冲淡; 而以神采与骨肉齐备的生命体理解与规定“书”,“书”之“形”遂被导向“形而上”.与此相应,对“书”的欣赏转化为对“形而上”生命意味的欣赏,对“书”的理论自觉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个超越视觉性,创造、品味生命意味之理论自觉。

  一、书之为道

  “书”以点画为基本构成元素,对“书”之本质的领悟相应奠基于对点画的理解与规定之上。自先秦始,点画( 如“端”) 一直被理解为内具动力与目的的有体有质之点画①,而不同于古希腊以 IDE-A 理解点,将点规定为有长无宽、有形无质、纯粹抽象之存在。后世书家自觉秉承了这一思想方向,将“书”之点画深深植根于形上之道,将之理解为内含着自足的动力与价值之存在。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对“书”与八卦之间内在关联的论述,他说:

  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把“字”的渊源放在文明肇兴之历史进程来理解,无疑有其合理性。把《易》八卦视作“书”之根,从而确立了“书”之神圣性。不过,此时的“书”因承载着巨大的实用功能---即作为表达实在世界之工具,而更多地凸显出工具性特征,“书”自身之内在价值并没有得到正视。然而,这一洞见已经开启了后世书家书道之思。南北朝书家在论述书之统流时,便追随这一洞见将书追溯到伏羲创制卦象:

  爻画既肇,文字载兴。[1]虞龢《论书表》

    庖牺氏作,而八卦列其画; 轩辕氏兴,而灵龟彰其彩。古史仓颉,览二象之文,观鸟兽之迹,别 创 文 字,以 代 结 绳,用 书 契 以 纪事。[1]江式《论书表》书家一方面将文字与卦画区分开来( 所谓“别创文字”) ,又随时确立两者之内在关联( “既肇、载兴”,“览二象之文”) .但并非所有书家都如此谨慎,庾元威将卦与书直接同一: “以八卦书为一,以太极为两法”.②八卦即“书”,“书”即八卦。“书”被深深契入《易》道之中,“书”道即《易》道,“书法”即《易》---“太极”之“法”.

  建立书与卦之关联意欲何为? 表面上看,确立书与卦之间内在关联似乎是藉卦象以挺立书。

  实际上,以卦解书关系到对书之本质的深层领悟与规定。文字之点画与爻画一样,并非单纯的点画,而是具有阴阳、刚柔之性德者。这在后继书家那里逐渐确立为默会之知③。

  卦爻载天地造化之机,“书”同卦画即意味着“书”拥有与卦画一般魔力。这个观念在仓颉造字神话中被烘染出来,如《淮南子·本经训》: “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书”之“作”何以会产生“天雨粟、鬼夜哭”之效能? 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给出的解释是: “造化不能藏其密,故天雨粟; 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书”中蕴藏着天地造化之秘密,是因为“书”可以象形、指事,以此揭造化之“密”、露鬼怪之“形”.尽管书之为书乃基于“字”摆脱了象形、指事、形声等实用功能,而使“字”本身之点、横、撇、捺等形式因素成为关注、欣赏对象,但对“书”的认知却没有改变。

  另一条领悟“书”的道路是将“书”的根基奠立于“自然”之上。比如蔡邕《九势》: “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 阴阳既生,形势出矣。”

  “书”根基于自然,“书”中有“阴阳”,“书”之“阴阳”产生“书”之“形势”.换言之,“书”之“形势”中既有“阴阳”,也有“自然”.以“自然”为“书”奠基与以《易》为“书”奠基一样,确立了“书”之自足的内在价值。张怀瓘豪气十足地宣称“书”“道本自然,谁其限约”[2]张怀瓘《评书药石论》,正是对“书”内在价值之肯认。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王羲之以“阴阳”论“书”之意义: “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宝齐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2]王羲之《记白云先生书诀》“书”中有阴阳,“书”非“技”乃“道”,且非“小道”,而是“大道”: “书画非小道,世人形似耳,出笔混沌生,入拙聪明死”[3]石涛《题春江图》 .笔墨之动,氤氲创生。

  当然,其所创生的并不是天地间草木虫鱼,而是同样生机盎然,人可以行、可以居、可以游的意义世界。“书”之创生德侔《易》、自然,因此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

  二、书之形与形而上

  点画通卦画,点画中有阴阳、有生机。这些形式拥有独立自足的内涵,拥有独立自足的价值,因此尽管“只是”单纯的形式,但却充实、饱满。“书”的自觉正立足于其形上根基的确立。

  不过,点画并非现成,点画中阴阳、生机亦非现成,它需要人来催生---对人而言,催生即创造。创造出“书”之点画,即以笔法呈现出阴阳,以“意”赋予点画以生机。王羲之对此有深度自觉:

  “凡书贵乎沉静,令意在笔先,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2]王羲之《书论》“意”是人之“意”.

  “意”在笔先,以“意”主笔,“思”成而后作,在此意义上,“书”皆是“意之所在”.单纯就一件作品看,点画是形式,“意”是实质,形式与实质共同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书”.事实上,点画作为“书”之形式,根基于其内在之阴阳、生机。换言之,其内在阴阳、生机等实质构成了点画之根本,故表面上作为形式的点画确切说只是实质之呈现。当“书”被理解为“意之所在”,此弱化了的形式湮没于不断强化的实质( 阴阳、意) ,实质成为决定“书”之为“书”者,即“书”之本质。“意”不仅决定“书”之为“书”,同时被理解为“书”中阴阳、生机之创造者。

  “意”为“书”之本质,欣赏“书”就成了对“意”的领会: “顷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4]王羲之《自论书》虽然“形”( 点画) 构成了“书”的唯一的依仗、媒介,但点画之间的“意”才是书之真正的本质。创作之目的是以“意”生点画,“意”在“形之中”,也在“形之上”.“意”同样构成了欣赏之目的,换言之,人们欣赏“书”不是为了欣赏“形”,而是为了欣赏形之上、形之外、形之中的“意”.

  点画在对“书”的领悟中被弱化,“意”构成了“书”之动力与目的。基于此,创作中、欣赏中克服“形”,摆脱“形”的支配,便成为创作、欣赏书的基本工夫。亦基于此,“书体”从隶、行、楷到草之演变也表现为“形”不断被模糊化,形式之确定性不断走向不确定。“形”被模糊化,人的注意力引导至于“使形者”---“意”,书体演变的过程就是一个去视觉化的过程。孙过庭《书谱》云: “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 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使谓纵横牵掣之类是也; 转谓钩环盘纡之类是也。”相较而言,“点画”表现的是确定性、稳定性,“使转”表现的是流动性、不确定性。“真”以点画为“形质”表明稳定、确定乃“真”之基本架构; 以“使转”为情性则表明,“真”乃以流动性、不确定性为其基本品格。以“使转”为形质之“草”则进一步摆脱了确定性、稳定性,而以非形式性作为其基本架构。“以点画为情性”则表明,形式性的点画在草体中已经成为情性的直接表现。

  点画为意之所在,点画由是成为“意向性形式”---由人的意向构造的形式。如卫夫人形容:“一 [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丨[竖]万岁枯藤。”[1]卫夫人《笔阵图》“一”在意象中被构造成“千里阵云”,“丨”在意象中被想象为“万岁枯藤”.“一”、“丨”等点画被人之“意”充实,而呈现为饱满的“意象”①。《笔阵图》所理解与规定的点、撇、横、竖全然不是纯粹抽象的点、撇、横、竖,而是被理解为一个个丰满的意象。由纯粹的“形”到饱含意向的“象”,由此进一步弱化了点画之形式性。这是“书”之去视觉化的又一个表现。

  如我们所知,“意”指人之心意及心意之思与想。“思”属于理智之谋划,“想”属于想象力之构造。“意在笔先”强调的是理智之谋划布局与想象力之构造在作书时之作用:

  夫纸者阵也,笔者刀矟也,墨者鍪甲也,水砚者城池也,心意者将军也,本领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略也,飏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夫欲书者,先干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 筋 脉 相 连, 意 在 笔 前, 然 后作字。[1]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凝神静思”、“预想”即是“意”之展开。理智之谋划主“分”---辨析、审查,想象力之构造主“合”---部分之整合,如“令筋脉相连”.在这个阶段,“意”与“书”之间还只是相对关系: 正如以战争作喻一样,“书”还是一个需要“意”去征服的对象。然而,“书”之成,则意味着“书”之“意化”---“意”对“书”的渗透、主导。“意”与“书”

  非二,“意”即“书”,“书”即“意”.“书”乃“意”之“书”,换言之,无“意”不成“书”.故王羲之曰:

  “凡书贵乎沉静,令意在笔先,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若直笔急牵裹,此暂视似书,久味无力。”[2]王羲之《书论》“直笔急牵裹”即笔脱“意”而直往,即“无意而笔”.有“笔”无“意”仅“似书”,而实非“书”,故“久味无力”.当王羲之将“书”理解为“点画之间皆有意”,这里的“意”已经不限于章法之谋划与想象,而指向广义的人之“心意”: 人之创造力、人之本性。人之心意生成了“书”之“味”.所谓“味”就是“书”

  所呈现出来的且能够源源不断作用于人者,故“书”之有味者可以“久味”而“有力”.“书”有味是因为“意”有味,故“意”不仅表现为“意义”( 谋划与想象) ,还表现为“意味”.“书”是“意”之所在,点画皆是意之所在,故可说“点”是有意味的“点”,“线”是有意味的“线”.意味之存在依赖于点画,但作为“书”,有意味的点画被涵摄进有意味的书,从而点画之形式特征被意味所消融与规定。因此,点画作为有意味者,其作为“形”之确定性进一步被模糊与转换。

  三、书之生命与神采

  “书”为心画,意在笔先。以意作“书”,“书”成为意之所在,即意之创生物。“书”为意所创造,为意之所在,本身具有内在价值而不再是某种表达工具,这样“书”就与工具性符号区分开来。同时,“书”是意之所在,不同的“意”创生出“书”之不同的意味。“意”有个性,书因此亦有个性。“意”为生命之意,“书”亦为生命之“书”.正基于此,以人的生命来领会“书”逐渐为书家所自觉②。

  以人的生命论书,“书”被理解为完整的生命体。人的生命有机体,“书”亦有机体: “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1]卫夫人《笔阵图》“骨”、“力”、“肉”、“筋”是健全生命机体所必具,亦是“书”所必具。欣赏“骨”、“力”、“肉”、“筋”为魏晋风尚,不过,“骨”、“力”、“肉”、“筋”皆是人的自然生命,较之精神,它们属于“形质”.在汉魏人观念中,人之形质乃内在情性之呈现,欣赏形质之中的格调、气韵、神采则是人物品鉴之首要目标①。这个观念在书论中得到应和。王僧虔在论“书”中神采与形质时首尊“神采”,他说: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 方 可 绍 于 古 人。 以 斯 言 之,岂 易 多得?”[1]王僧虔《笔意赞》有神采无形质不可谓之“书”; 另一方面,神采在内,外彰于形质,无神采则无有骨、有力、有筋、有肉之形质。二者兼得为理想之“书”.为达此理想之“书”,需要“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妄想”.[1]王僧虔《笔意赞》

  所谓“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就是消除“心、笔、手、书”之间的隔阂,使“书”直接表达作者之心、之情,故形质不过为神采之外在表现,或者说,形质不过是神采之所在。不难看出,“神采为上”正是对“意在笔先”之进一步发挥。

  对书之神采的推崇在后世得以强化。李世民在《指意》曰: “夫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 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 以副毛为皮肤,副若不圆,则字无温润也。所资心副相参用,神气冲和为妙。”值得注意的是,李世民不仅尊崇“书”之“神”,同时以“心”为“筋骨”,而将自然之筋骨“心化”,从而进一步弱化了“书”的自然形质之地位。

  不断强化神采、弱化形质,其结果是形质彻底湮没于神采之中。张怀瓘点破了这个逻辑结论,他说:

  深识书者,惟观神彩,不见字形。若精意玄鉴,则物无遗照,何有不通? ……文则数言,乃成其意; 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简易之道。欲知其妙,初观莫测,久视弥珍。虽书已缄藏,而心追目极,情犹眷眷者,是为妙矣。然须考其发意所由,从心者为上,从眼者为下。先其草创立体,后其因循着名。虽功用多而有声,终性情少而无象。同乎糟粕,其味可知。不由灵台,必乏神气。其形悴者,其心不长。状貌显而易明,风神隐而难辨。有若贤才君子,立行立言,言则可知,行不可见。

  自非冥心玄照,闭目深视,则识不尽矣。可以心契,非可言宣。[4]张怀瓘《文字论》“惟观神彩,不见字形”,此由“书”之本质决定。“不由灵台,必乏神气”,形质( 状貌) 生于神采( 性情) ,无性情则无“书”,“性情少”则为“书”之“糟粕”.故于“书”唯有“心观”,不可“目见”.

  “闭目”乃可“深视”,“冥心玄照”才可心契“风神”.“神采”压倒“形质”、吞没“形质”,其危险显而易见: 无“书”之形质岂可谓“书”? “心”既可现于“声”,也可现于“文”、“画”、“书”,“书”成为可有可无之“技”,“书”于此沦为不必要。

  正基于形质沦丧而威胁“书”存在之必要性,宋人再次迎回了骨、血、肉。苏轼道: “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缺一,不为成书也。”[2]苏轼《论书》神、气、骨、血、肉于“书”皆不可无,尽管“神”、“气”居先处尊,但有神、有气、有骨、有血、有肉,五者齐备才构成完整之“书”.“书”之自然生命( 气、骨、血、肉)与精神生命( 神) 皆是“书”之必要条件,由此,“书”才具有独立的品格与自足的价值。

  有神采有形质之“书”就有了生命之灵动,正是立足于形神整全之生命,姜夔对“点画”做了拟人化解释:点者,字之眉目,全藉顾盼精神,有向有背,随字形势。横直画者,字之骨体,欲其竖正匀净,有起有止,所贵长短合宜,结束坚实。

  撇捺者,字之手足,伸缩异度,变化多端,要如鱼翼鸟翅,有翩翩自得之状,挑趯者,字之步履,欲其沉实,或长或短,或向上,或向下,或向右,或向左; 或轻出而稍斜,或随衂而峻发,各随字之用处。[2]姜夔《续书谱》不同于卫夫人、王羲之取意于物象,姜夔以点-眉目、横-骨体、撇捺-手足、挑趯-步履来领悟“书”,以完整的同一生命体取代分散的物象,从而使点画获得确定的生命意象。完整的生命统一体( 首先是完整的人) 及其在世界展开( 如“顾盼精神”、“有起有止”、“长短合宜”等“各随字之用处”) 而非单纯的“神采”决定“书”之为“书”.有眉目可顾盼,有骨体可起止,有手足可伸缩变化,有步履可上可下可左可右,简言之,“书”即活泼泼的人。

  四、目鉴与研味

  对“书”之本质的不同领悟规定着鉴赏“书”之不同方法。当“书”被理解为“意之所在”、“点画之间皆有意”,鉴“书”就被理解为鉴“意”.萧衍《答陶隐居论书》曰: “纯骨无媚,纯肉无力; 少墨浮涩,多墨笨拙……婉婉暖暖,视之不足; 棱棱凛凛,常有生气; 适眼合心,便为甲科。”“骨”“力”、“生气”虽“适眼”,但以“眼”却不足以领会“书”.所谓“婉婉暖暖,视之不足”,即是对单纯视觉之拒绝。真正的“书”乃“神”、“感”、“时”、“欲”与“纸墨”合体①,故需要有生命有神采者以体体之②:

  “骨力”需要“体”,“合心”者需要以心意应和之,故书家常叹“书非凡庸所知”.唐代书家对“目见”之有限性作了更细致的解释。虞世南主张从书之创造开始约束视觉,他说:

  “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妙”.[2]虞世南《笔髓论·契妙》“收视反听”即悬置其视觉与听觉,让心意从外物处撤回,不为外物所扰,以保证心正气和。“书”不可不托于形质,形质却非纯粹形式符号,而是经过书家之道心所构造之有灵之物,此所谓“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 静,体 万 物 以 成 形,达 性 通 变,其 常 不主”.[2]虞世南《笔髓论·契妙》“字”禀有阴阳,阴阳氤氲而有动静,阴阳动静感应无方而成体成形,形体皆有性,其情则不一。以形质论,字有形而可目视,字具体而目拙,即所谓“字形者,如目之视也。为目有止限,由执字体既有质滞,为目所视远近不同,如水在方圆,岂由乎水? 且笔妙喻水,方圆喻字,所 视 则 同, 远 近 则 异, 故 明 执 字 体也”.[2]虞世南《笔髓论·契妙》凡目皆有止限,目之于形质尚不及,至于神采,更非目视所望。“书”之态度、情性、心意,必期于心去领悟: “书道玄妙,心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2]虞世南《笔髓论·契妙》神遇、心悟乃心神超越形质,直接触及阴阳、动静、神采、气韵,以鉴者之心神敞开“书”之妙道。 张怀瓘对心神敞开书之妙道作了精致的描述。在他看来,有生命与神采之“书”总是“藏之于密”,因此,于“书”虽“明目谛察而不见”.唯有以鉴者之心神深入于“书”,才能敞开其密微,此即“百灵俨其如前,万象森其在瞩,雷电兴灭,光影纠纷,考无说而究情,察无形而得相,随变恍惚,穷探杳冥,金山玉林,殷于其内,何奇不有,何怪不储”.[5]张怀瓘《评书药石论》一切神采随心神而呈现,张怀瓘将此以心神深入书之中称作“研味”,他说: “故大巧若拙,明道若昧,泛览则混于愚智,研味则骇于心神”.[5]张怀瓘《评书药石论》“研味”即玩味、体味。不同于“明目谛察”之停留于“书”之外,注目“书”之“形式”,“研味”则以鉴赏者与“书”打破距离,彼此深入对方为特征。具体说,鉴赏者不仅深入到“书”之“体”中,察知其内在筋骨血肉,以及筋骨血肉所展示出来的阴阳、动静、刚柔等密微,并且能够以此应和其中之神采气韵。

  以“味”作为赏“书”之法并非张怀瓘一时之兴。事实上,中医药领域以“尝味”作为把握药性味之方,文论、诗论中以“品味”作为欣赏诗文之径,玄学中以体味作为通达大道之法,凡诸等等,在中国思想各领域“味”一直被当作主流的方法论,书论以“味”为方法不过是这一主流之具体表现。魏晋以来,以“味”来论“书”者不绝,如: “殷钧书如高丽使人,抗浪甚有意气,滋韵终乏精味。”[1]袁昂《古今书评》“百般滋味曰妙……五味皆足曰秾。”[6]窦蒙《述书赋·语例字格》当然,“书”之“味”非食物之气味,而是包含一切作用于人、感动人的风神、妍润、枯劲、闲雅、性情等形质与神采趣味。

  “书”有“味”,视而不足见,故需要“以味味之”,即需要人自觉以自己的性情趣味夹杂其中来领会“书”.在张怀瓘之前,孙过庭就以“味”作为欣赏、领会“书”之方法: “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味钟、张之余烈,挹羲、献之前规,极虑专精,时逾二纪。”[7]孙过庭《书谱》钟、张之“书”“巧趣精细,殆同机神。肥瘦古今,岂易致意。”[1]萧衍《观钟繇书法十二意》“巧趣”、“机神”非明目谛察可鉴,只能以自己心神深入其中,以自己之心意神采应和而呈现之。此即汤临初所谓: “大凡古人书,初览似少意味,至于再,至于三,精神益生,出没始见。”[8]汤临初《书指》高明之“书”可随赏鉴者之精神而生发出来精神,其中之意味会随深入者而涌现,历代书法风尚不一,其“味”各异,所谓“晋人书 取 韵, 唐 人 书 取 法, 宋 人 书 取意”.[9]《容台别集》卷3《书品》不 管 是“韵”、“法”还 是“意”,其对形质之贬抑,而以神采韵味为“书”之体,此为一贯之道。尤其是,当“书”被理解为完整的生命,有神、有气、有骨、有血、有肉,同时也是鲜活的、在这个世界不断展开自身之生命。“书”与世界上的人与物不断地交流、交往、交互作用,从而呈现出“书”的现实品质与性情。欣赏“书”实为欣赏意、欣赏道、欣赏性情、欣赏人、欣赏自然。

  因此,对书的欣赏无法借助于视觉之静观来实现,而需要与之结交,进入其生命深处,以感应其灵动的神采与气韵。以我们的生命与“书”之生命相融合,用自己的生命意味融会“书”之意味,这是“书”的本质所规定的方法论。

  [参 考 文 献]

  [1]中国书画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 历代书法论文选[M]. 上海: 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2]乔志强。 中国古代书法理论解读[M]. 上海: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2.

  [3]俞剑华。 中国古代画论类编[M]. 北京: 人民美术出版社,2007.

  [4]潘运告。 汉魏六朝书画论[M]. 长沙: 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

  [5]潘运告。 张怀瓘 书 论[M]. 长 沙: 湖 南 美 术 出 版社,2004.

  [6]潘运告。 中晚唐五代书论[M]. 长沙: 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

  [7]萧元。 初唐书论[M]. 长沙: 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

  [8]潘运告。 明代书论[M]. 长沙: 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

  [9]董其昌。 容台集[M]. 杭州: 西泠印社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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