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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风险及正确社会心理构建

来源:北京青年研究 作者:郭思
发布于:2021-11-11 共10457字

  摘    要: 互联网已经成为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工具、沟通桥梁和娱乐平台,对其学习和生活的影响不断增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互联网的发展在新冠疫情期间为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娱乐提供了更多元、更开放的方式。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特殊的身心成长特点,他们在使用互联网的同时面临着诸如网络安全、网络依赖、数字鸿沟等多方面挑战。可以通过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应对策略研究、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激发未成年人应对风险的内在潜能、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缩小数字鸿沟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建设,从而帮助未成年人积极应对互联网风险。

  关键词 :     未成年人;互联网风险;社会心理建设;

  Abstract: The Interne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learning tool, communication bridge, and entertainment platform for minors, and its impact on their study and life has continued to increase. 2020 is an extraordinary yea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has provided more diversified and open ways for minors to learn and entertain during the COVID-19. At the same time, due to the special physical and mental growth characteristics of minors, they face many challenges such as network security, network dependence, and digital divide while using the Internet. We can strengthen the social psych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minors by some ways, such as the study of coping strategies for the mental health of minors, actively guiding minors to establish correct values, stimulating the inherent potential of minors to cope with risk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psychosocial service systems, strengthening network security protection, and narrowing the digital divide, so as to help minors to actively respond to Internet risks.

  Keyword: minors; Internet risks; social psychology construction;

  进入21世纪,互联网的发展使我们的日常生活进入了过去无法想象的世界。一部智能手机,几乎可以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然而,互联网在为我们提供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等消极影响。在全方位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由于未成年人还未建立起成熟的价值观、独立的人格,这种消极影响在未成年人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

  截止2020年12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4%,网民规模达到9.89亿。其中,10岁以下网民占比为3.1%,10-19岁网民占比为13.5%。[1]作为我国网民的重要组成群体,未成年人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生活、成长、成才,互联网技术融入到了未成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互联网在为未成年人提供学习工具、沟通桥梁和娱乐平台的同时,也使得未成年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互联网风险。面对前所未有的互联网风险,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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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今未成年人面临的互联网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社会随之而来,未成年人的陆续“触网”,使得未成年人成为我国网民的重要组成群体。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情况主要集中在网络学习、网络休闲娱乐(包括听音乐、玩游戏、看视频等)、网络沟通交往等方面。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网络使用行为的相关报告和数据,可以总结出未成年人当今面临的互联网风险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网络安全防护风险

  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面临的网络安全防护风险主要体现在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网络诈骗、遭遇不良信息等方面。

  1. 隐私泄露风险普遍存在。

  网络隐私是指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个人活动、个人生活轨迹、个人领域等范围应该受到保护,任何通过不法入侵获取这些信息的行为都构成对未成年人隐私的侵犯。[2]由于未成年人的警惕性不够、缺乏个人网络信息的保护意识,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可能将个人信息泄露给陌生人。调查显示,有20.8%的未成年网民不具备任何隐私保护意识。[3]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面临着泄露和被利用的风险。

  2. 网络欺凌影响身心健康。

  由于网络的低门槛和匿名性,互联网开始取代校园,成为一些未成年人欺凌和受欺凌的空间。网络欺凌又称网络暴力,指的是在网络上发生的欺凌事件,是互联网时代的新兴产物。网络欺凌通常是个人或群体通过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平台、游戏平台等数字技术对他人进行恶意的、重复的、敌意的攻击,以使他人受到伤害的行为。网络欺凌会在不同程度上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上、情感上、身体上等多方面的、持续的伤害,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受到过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在心理上容易产生挫败感、自卑感、羞耻感、无助感、焦虑、抑郁等负面认知,甚至还会造成疲倦、睡眠障碍、饮食不振、头疼等躯体反应。而参与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往往存在着情感、行为过激等问题,也会深感自责、后悔、负有罪恶感,导致注意力无法集中。[2]此外,由于受到社会环境、生活经历等多方面的影响,未成年人容易把生活中的不满转化为网络欺凌的动力,把自己的不满和愤怒发泄到无辜的陌生人身上,导致人肉搜索、网络恐吓等事件的发生。伴随互联网的发展,一些未成年人正在陷入遭遇网络欺凌和参与网络欺凌的双重身份中。

  3. 网络诈骗成为重大隐患。

  调查显示,2019年我国未成年人网民中,有11.4%遭遇了网络诈骗事件。[3]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未成年人很容易成为网络诈骗分子的潜在目标。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诈骗技术和手段不断更新,骗子通过微信、网络游戏、短信息和邮件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发送链接,由于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判断能力,辨识能力差,很容易成为被骗对象,通过点击相关链接或者填写验证码、发送个人信息等方式导致未成年人家长的信息和银行卡余额被盗取等情况。

  4. 不良信息充斥网络平台。

  由于网络监管不力,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遭遇过各类不良信息,如儿童色情视频、血腥暴力视频和赌博、造假等各类违反道德和法律、破坏信息安全的内容。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学习、生活等多方面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未成年人树立积极健康的价值观。遭遇不良信息可能使未成年人思想混乱、价值观扭曲、意志低沉,严重阻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网络依赖风险

  未成年人过度依赖网络容易导致网络成瘾。网络成瘾亦作不当网络使用或病态网络使用,指的是由于互联网的过度使用导致影响日常生活的症状。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相比于其他年龄群体,上网更加普遍,与此同时也有更大成瘾的风险。[6]网络成瘾问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深远,长时间的网络成瘾可能增高未成年人的抑郁风险,打乱未成年人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节奏,导致未成年人身体素质下降,甚至会影响未成年人的师生关系及家庭和谐氛围。

  (三)数字鸿沟风险

  疫情期间,网络在线课堂成为大中小学生的主要上课方式。网络在线课堂的大力推广突破了受疫情影响的物理空间的隔离,不仅节省了教育成本,使学校教育发展出适合互联网时代的教育方式和教育理念,未成年人在上网课的过程中,其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也得到了提高。不过,“停课不停学”的背后,“数字鸿沟”的现实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2020年3月,河南省邓州市一位初中生因没有智能手机不能按时上网课而试图自杀,这意味着“数字鸿沟”仍然是当今未成年人面临的重要问题。根据《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尽管未成年人在城乡之间的数字差距得到了进一步缩小,但是在经济条件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未成年人与生活在城市的未成年人相比,在互联网使用机会和使用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而这种差距的存在,表明不同阶层的未成年人之间存在着“数字鸿沟”。

  二、未成年人在互联网风险面前的知行缺失及其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正处于个体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特殊时期,其生理成熟水平显着提高的同时,社会心理发展特征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前未成年人所面临的互联网风险,与其特有的心理发展特征紧密相关,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征,分析影响未成年人在互联网风险面前的社会心理特征,才能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未成年人所面临的互联网风险。

  (一)辩证思维发展滞后导致未成年人辨识能力较差

  辩证思维是能够反映事物的辩证关系、辩证地去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是理性认识的高级阶段。未成年时期,未成年人的抽象思维发展相对成熟,与此同时,辩证思维开始发展。先前的阶段性知识学习和积累为未成年人辩证思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相比抽象思维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7]辩证思维发展的不足,导致未成年人看问题时缺乏全面性、容易陷入片面性,甚至带有盲目性,这也不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未成年人对于什么是正确的幸福观、友谊观和价值观,还处在并未明晰的状态。所以,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面对满目琳琅的网络世界,他们不能正确判断信息的真伪和善恶,无法辨别出对自己有害的不良信息,这导致未成年人容易轻信网络信息和陌生人,从而无意中泄漏自己和家长的隐私,甚至造成被骗取钱财、被欺负和被勒索等情况的发生。

  (二)思维品质的矛盾表现导致未成年人的认知片面

  思维品质的矛盾表现是未成年人的突出特点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自我意识得到进一步发展,未成年人开始有独立思考的需求,其思维方式呈现出独立性和批判性的特点。思维品质的矛盾,常常体现在未成年人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上。他们看待问题常常停留在表面,不能透过现象抓住问题的本质,在解决问题时容易片面化。现实中,未成年人的片面性与表面性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时表现为怀疑一切,坚持己见但是又常常论据不足;有时表现为孤立、偏执地看问题;有时好走极端,容易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等。[7]这些思维品质的矛盾表现,使得未成年人在面临互联网风险时不能做到全面考虑,采取行动时没有充分考虑后果,网络欺凌、人肉搜索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即与此特征有关。

  (三)品德的动荡性发展导致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较差

  青少年时期是人进行社会化的重要时期,此时既是未成年人人生观开始形成的时期,也是容易发生两极分化的时期。从总体上看,未成年人的品德虽然具备了伦理道德的特征,但仍旧是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的品德发展是动荡的。[7]作为社会化的结果,未成年人逐渐形成自我,其独立性显着增强,但随着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在面对生活世界的现实问题和价值冲突时,他们辨别是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不能脱离未成年人身份独立地去适应成人社会。这种矛盾和品德的动荡性,使得未成年人面对其所处的生活世界时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和选择焦虑,经常会因遭遇挫折而动摇信念,怀疑自己的能力。当这种焦虑影响到未成年人的情绪时,他们可能选择通过网络来躲避现实生活世界的烦恼,以获得暂时的安宁。这导致了未成年人容易痴迷网络游戏、沉溺网络等现象。

  (四)未成年人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价值观,依赖意识较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渐成熟,使用互联网的未成年群体年龄越来越小、网龄越来越长。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心智发育尚未成熟,依赖意识较强,自制力和鉴别力较差。随着上网设备的便捷化,未成年人的上网机会增加,随时随地上网使得他们的上网时间也显着增长,但是由于自控能力相对较差,未成年人往往不能合理安排使用互联网的时间,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用互联网。长时期的上网使得未成年人的网络依赖感逐渐增强,会导致未成年人面临网络沉迷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五)发展机会鸿沟扩大导致数字鸿沟

  罗伯特·帕特南在《我们的孩子》一书中提出,由于经济不平等导致下层阶级家庭与上层阶级家庭存在经济鸿沟,从而使得不同家庭的孩子在受教育方式、社会经济地位等方面存在着差异,种种差异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来自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青少年并不能获得大致相等的人生机会。[10]也就是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经济不平等,导致了不同阶层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方式不同,而这直接导致了未成年人之间存在着机会鸿沟。

  现如今,我国未成年人在触网机会和上网渠道之间的差距较过去大为缩减。虽然城乡未成年人在上网机会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小,但他们使用互联网的方式和从网上获利的差距仍然不可忽视。上层家庭的未成年人往往掌握了更先进、更复杂的数字技术和数字使用技术,他们往往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去施展其掌握的信息处理技巧。也就是说,上层家庭的未成年人在运用互联网时,能够在当下数字化经济和社会中获得更多的红利。而相对处于下层家庭的未成年人来说,虽然有相同的上网渠道,但是他们可能缺乏良好的数字教育和数字思维(由于经济差异、受教育方式等造成),无法利用互联网来增加他们的人生机会。这意味着,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和技术条件下,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使用中存在的数字鸿沟,是经济社会层面上发展机会鸿沟扩大的一种结果表现。

  (六)家长在未成年人数字素养监管中缺位

  家庭是青少年上网最为主要的场所。未成年人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的价值观和独立的人格,其上网行为很容易受到家庭环境和家长的影响。部分家长在使用互联网或智能设备终端时没有起到积极的榜样和监管作用,他们沉迷于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赌博等不良上网行为中,导致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时受其影响,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约束。家长如果自己沉迷手机,没有做好榜样,容易造成孩子也沉迷手机、不听家长管教的现象。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容易质疑父母的管教、产生叛逆心理,严重的还会和父母对着干,一意孤行。因此,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上网环境极为重要,对于有效监督和约束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意义重大,有利于未成年人养成合理使用互联网的良好习惯。

  三、应对互联网风险的未成年人社会心理建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有效地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生活进行引导和干预,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发展的积极作用;如果置之不顾,则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面对前所未有的互联网风险,启动未成年人社会心理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心理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指的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使得社会心态环境不断改善,个人和社会的心理更加健康,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社会逐渐形成共享的价值观念,具有更高的社会和国家认同、社会凝聚力更高、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社会实践,是一种追求和建设“好社会”的社会实践。[11]有效的社会心理建设有助于未成年人积极正确地应对互联网使用风险,提高未成年人的辩证思维能力、自控力和约束力等各方面综合能力,能够帮助未成年人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发展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多主体参与的过程,因而未成年人社会心理建设也需要多方主体介入。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心理建设,一方面要围绕未成年人特有的社会心理特征和需求,把握未成年人群体心理的形成规律,关注和聚焦未成年人的普遍问题;另一方面,要适应社会治理和未成年人的发展需要,实施积极的干预政策,对未成年人进行积极教育和引导,联合家庭、学校和社会,建立起有效的常态化机制。[12]

  (一)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注重应对策略研究

  由于个体的社会心理特征主要包括价值观念和人格的不同,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形成不同的人格特质和健康状况,面临不同的心理健康问题。未成年人的心理建设是社会心理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未来的社会心理建设中,可以通过制定国家心理建设规划和未成年人心理建设规划,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提供全面支持。

  此外,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建设要围绕社会和未成年人发展需求,聚焦互联网时代的未成年人重大心理问题。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未成年人群体和个体的需求不同,并且会不断发生变化,因此,社会心理建设应符合社会客观现实的基本需求,发现社会发展和互联网使用过程中与未成年人心理相关的重大问题,开展相关研究。通过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观察和分析,探知其社会心理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能够更好地把握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面对的风险及其规律特点。通过加强互联网风险的应对策略研究,对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行为积极引导、改变和强化,帮助未成年人塑造健康的社会心理。

  (二)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建设强大的自我定向机制

  正确的价值观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能够帮助未成年人全面、客观地处理问题,从而更好地应对互联网风险和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求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发展特点相结合,以帮助未成年人树立积极向上的、科学的价值观和世界观。通过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未成年人在其心理层面建立从认知、服从、同化到内化的心理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未成年人的自主追求,形成强大的自我定向机制。这有助于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时能够提高辩证思维和辨别能力,对于网络上的诈骗信息、不良信息等做出正确的判断,更加健康地使用互联网。

  首先,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加强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未成年人在追求独立的同时还存在很强的依赖心理,外部的支持环境会在认知、情绪、行为方式等多方面不同程度地影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外部支持环境不仅仅是学校、家庭、同伴群体这些微观系统,同时也受到父母的工作场所、亲人的同伴网络、社区、社会文化环境等中间系统和宏观系统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性,从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等不同层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支持系统建设,激发未成年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需要。

  其次,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的优势,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方式和内容,使未成年人在学习、社交、娱乐的过程中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和感染,使得未成年人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不断提高;加强理论宣传,发挥榜样的先锋示范作用,鼓励未成年人亲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激发未成年人的内在潜能,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外部环境系统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认知和行为,而其内在的个人自身资源和潜力也不可忽视。面临错综复杂的互联网环境,未成年人自身的辨别力、适应力、意志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对于未成年人应对互联网风险极其重要。

  激发未成年人的内在潜能,需要从多方面挖掘个体的自身资源。第一,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调适能力,帮助其积极应对环境影响和变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战胜外部环境的信念系统;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和道德意识,帮助未成年人形成抵制不良信息的自律性;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理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增强未成年人在面对现实社会环境时的思考力和辨别力;提高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增强其独立应对生活的能力。

  第二,强化未成年人的意志力和独立意识,降低网络依赖程度,帮助其建设抵抗沉溺网络的心理防线。一方面,通过丰富的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意志力,帮助其提高自主克服困难、通过有效行动实现预期目标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网络防沉溺机制,不仅要对教育类学习平台和APP严加监管,也要对未成年人使用频率较高的网站和APP加强监控力度,对网络游戏施行实名认证,对短视频、微博等内容产品进行合理限制和过滤,坚决打击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网络行为,从源头上为未成年人设立防止沉溺网络的心理防线。

  第三,提高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增强其应对生活风险的能力。从家庭、学校、社区等不同主体出发,注重未成年人综合素质和生活技能的培养,关注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发展,防止未成年人通过消极的网络消遣方式逃避现实生活中的挫折等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能够有效服务于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建设。

  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涉及调查监测、干预、评价和监督等不同层面。首先,要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心理调查系统,关注未成年人的社会态度和社会情绪,开展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的专题调查,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使用中出现的社会心理问题,及时加强正面引导,疏导排解未成年人的消极社会心态和负面情绪。

  其次,对于未成年人社会心理的调查和测量结果,及时进行社会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社会认知、社会心态和社会行为的相关动态,了解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和现实问题,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服务和心理治疗等心理援助体系。特别要倾听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等弱势未成年人群体的心声,缓和、抚慰其负面情绪,并对他们进行社会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其建构社会心理支持系统。

  再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行为评价和监督系统。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心理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幸福服务。[13]

  (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塑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1. 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网络权利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是未成年人健康使用互联网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意义重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理念要顺应数字时代的发展趋势,切实关注未成年人的数字权利,合理保障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相关利益。把建设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的互联网环境作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的根本目的,树立促进未成年人基于互联网的自我保护和发展的立法理念,从限制和防范转向监管和赋能并行。[14]

  2. 逐渐地扩大学校未成年人数字素养教育的覆盖面和可及性。

  推动数字素养教育进入学校教育体系,针对从幼儿园到大学不同成长阶段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特点,相应地建立科学化、体系化的数字素养教育课程。此外,未成年人利用网络资源学习的意识和习惯正在逐步形成,由于教育资源和水平的地区分布尚不均衡,数字素养教育课程可以同步推广适合的网络资源,以提高全国各地未成年人数字素养教育的覆盖面和可及性。[14]

  3. 家庭应不断提高在未成年人网络运用监护体系中的作用。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生活的主要场景,家庭的监护作用在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父母对子女的数字教育和监管影响深远。一方面,家长应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行为习惯和文化生活,充分了解孩子的网络生活现状,对于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价值问题和困惑应给予及时的解答。另一方面,家长要学会有效的沟通和引导,教导未成年人辨别网络风险和正确应对的方法,引导孩子更加主动地利用数字媒介来实现权利保护和自我发展。此外,对于很多家长而言,提高自身的数字素养是当务之急。为此,可充分借助家校联动、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网络平台的渠道,开展家庭数字素养教育活动,帮助家长提升数字素养。[14]

  4. 互联网平台应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数字成长的赋能作用。

  互联网企业平台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做好自律和自查,有效落实网络防沉迷举措,为未成年人构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同时,互联网平台应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数字成长的赋能作用,提供能够满足未成年人成长发展需求的产品与服务,可通过网络直播等技术助力教育扶贫、保障贫困和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数字权利,让数字技术真正助力下一代发展、为年轻人所用。[14]

  (六)努力缩小城乡、阶层差距,消减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是机会不平等导致的机会鸿沟的典型表现,闭合数字鸿沟,需要从根本上闭合机会鸿沟,减少经济不平等,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绝大多数人的幸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追求目标。当前,缩小城乡差距和阶层差距仍然是我国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发展差距的缩小对于闭合数字鸿沟意义重大。

  首先,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共同富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着力提高生产发展质量和效益。缩小城乡、阶层发展差距,使落后地区和处于较低阶层家庭的未成年人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享有更加充分的数字权利。

  其次,大力推广数字乡村建设,通过多方努力共同缩小数字鸿沟。数字鸿沟是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需要从观念、政策和社会资源投入等多方面共同做出努力。通过增加普惠型数字技术的发展,可以适当弥合数字鸿沟。鼓励互联网企业和技术社群承担更多的数字责任,针对处于数字鸿沟另一端的弱势未成年人群体开发相应的数字产品和服务。数字鸿沟的出现,是人类数字化转型时期出现的普遍现象,新技术和新应用层出不穷、更新换代迅速,所有的人和组织都可能面临落后和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注重未成年人群体的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尤为重要,政府和社会应为未成年人群体提供更多教育和培训资源,鼓励数字时代的未成年人自主跨越数字鸿沟。

  参考文献

  [1]《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登 录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

  [2][4]张海波、张萌:《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现状与风险--<2018中国儿童互联网安全调查报告>节选》,《网络传播》, 2019年第8期。

  [3] [5]《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登录自中国互 联网络信息。

  [6]Anderson,E.L.. Steen,E ,&Stavropoulos,V:《Internet use and problematic internet use:A systematic review of longitudinal research trends in adolescence and emergent adulthood》,《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olescence and Youth》,2017年第 4期。

  [7][8][9]林崇德、李庆安:《青少年期身心发展特点》,《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

  [10](美)罗伯特帕特南:《我们的孩子》, 田雷、宋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7年版,第36-239页。

  [11]王俊秀:《从社会心态培育到社会心理建设》,《北京工 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

  [12]《面向国家发展的心理建设》,《科技日报》,2014年9月7日。

  [13]俞国良:《社会转型: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心理建设》,《心理 与行为研究》,2017年第4期。

  [14][15][16][17]蒋俏蕾、童淑婷、陈宗海:《青少年互联网依赖与风险应对》,《青年探索》 ,2020年第6期。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原文出处:郭思.应对互联网风险的未成年人社会心理建设[J].北京青年研究,2021,30(04):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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