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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公平性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6-12 共4567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乡村基础设施投资公平性困境探析
    【第一章】影响乡村基础设施投资公平性的原因分析绪论
    【第二章】公平性的历史考察与分析
    【3.1】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公平性现状
    【3.2】我国农村基建投资的公平性难题
    【4.1】公平性视角下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思考
    【4.2】寻求合意的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转型
    【4.3】实现合意的中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公平解
    【结论/参考文献】农村地区设施的投资公平问题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公平性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第一节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公平性现状

  一、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概况
  
  (一)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概况

  农村基础设施包含在基础设施里面,只不过是把研究对象的地域范围限制在农村之中。农村基础设施是为农村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及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要素的总和。但与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具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技术含量和资本含量低,使用的技术相对简单,且包含了大量的劳动积累,由较多的活劳动与少量的资本相匹配,活劳动直接转化为凝结的资本形态;另外,由于农业活动具有空间上的扩散性和时间上的季节性,在一定的空间标准下,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分布密度要低于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在正常情况下,其利用系数相对较低,投资回收期更长。

  农村基础设施有一部分是纯公共产品,有一部分是私人产品,但大多数农村基础设施都属于准公共产品。农村基础设施除了有非竞争性、不可分割性等特征,还具有其特殊性,主要来说:

  1、项目分布范围广。一般农业生产需要大面积土地作为最基础的生产资料,土地的分散性决定了其生产的发散性特点。所以农村基础设施的分布密度在一定的土地占有空间标准下并没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高。
  
  而且不同农业项目生产内容或者不同农业生产区域对农业基础设施的需求也不一样,这种不同的分布特征、不一样的比例关系也注定了投资项目单位密度大小会受到农村基础设施的影响。

  2、正能量、正效益性积极广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都会给农民带来积极的效应,大部分都属于正外部性即能带来正能量、有益的公共产品。比如农田环境恶化处理的设施,就能够防止农民种植环境的污染和恶化,有利于农民的农作生产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不仅会为农业生产服务,还会跳出农业部门,使其他部门或者全社会从中收益。

  比如修复环境的基础设施投资,能够使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身心得到提高,越来越多的城市人也会来修身养心、呼吸新鲜空气等等。

  3、风险性大。农村基本上都是一些小农散户自主经营,组织难度大,在生产和交易过程中很难形成统一的利益去协调这些生产力量,所以在农业生产中既有内部的风险也有外部的风险加压,其风险有可控的还有不可控的。比如"大蒜出口韩国被退"事件,这说明了很多农户在市场中防范风险的能力还是很弱的,一般处于被动地位。
  
  正是这种高风险性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风险,商业贷款机构就会提高给他们放贷的利率或者在投资项目中让农户们用其他项目、其他物资来作为抵偿才能进行放款。还有在很多情况下,工业、城市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往往会高于农村基础设施,所以在相同情况如收费标准下,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会比较长,这些都会导致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不足,使很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机构失去投资兴趣与投资信心。

  4、需求层次多样化

  农村地区自身生产比较分散且具有边缘性,在中国疆土的幅员辽阔和各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不同的生产条件、资源环境、区域位置、人口数量等也决定了各地区有不同的且多样化多层次的农村基础设施需求。

  5、投资与使用存在低效性

  农村的分布广,居住比较分散,而且农村生产活动具体时间上的季节性和空间上的扩散性,所以农村基础设施的分布密度肯定是大大低于城市基础设施,因此也不可能获得像城市基础设施那样的高回报;再加上农村基础设施存在有限的受益范围,其使用效率不高。

  6、依赖性高

  农户的生产活动与日常生活都对农村基础设施拥有高依赖性,这是因为农业是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相互交叉的产业,且农户们的生产都比较分散,组织程度不高。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和竞争加大,这种依赖性也会越来越高。比如那些农村水利、防治虫害等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农民们的生产直接依靠着他们,这些基础设施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现状

  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指的是在一定的时期内,投资主体在一定农村区域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它是一种价值量,包含了农村基础设施中投入的各种资金和各种生产要素,也会以一种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

  总的来说,当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呈现出总体投资量偏少、效率水平低等特点,投资不公平、分配不公平等也成为一个"老大难".在过去,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工业化优先、城市发展优先的战略,使得城市获得了绝大部分国家财政中的基础设施投资,而农村仅仅获得了有限的投资,从而导致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落后。
  
  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总投资方面来看,"六五"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比例还能占到 2.3%左右,可到"七五"时期一下子就降到了 1.5%,一直到"八五"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比例才慢慢突破 2%,到"九五"时期后升为 2.4%.到 2000 年之后,虽然我国一直在强调关注"三农"问题,一直在力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业也加大了投资和帮扶力度,比如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税费改革等等,但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比例来看,也就 2003 年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所突破,占全社会总投资的 4.21%,但一直到 2010 年的这 7 年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例都没有突破过 4%.比如我们从城乡差距的现状看,自 2003 年以来中国公共物品的投资总额不断往上增长,其平均增长速度能达到 22.61%,甚至最高时能达到 38.08%.可就在这种大幅增长的同时,农村公共物品的投资只能占到不到总额的 15%,这比例明显落后于城市。如从财政支农情况看,"六五"时期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 8.69%,"七五"时期到"九五"时期一直占财政总支出的不到 10%,到"十五"时期财政支农支出为 6641.7 亿元,才占这个财政总支出的 5.19%.

  二、 影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公平性的成因分析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困难大、建设问题多,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有政策上的原因,也有非政策上的;有农村本身也有外部的原因。总的来看:

  1、城乡二元结构体制

  长期实行"重城镇、轻农村"的优先发展城市的发展策略,使得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国家财政提供城市大量所需要的基础设施,甚至很多资金会列入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财政预算;而农村的基础设施,国家投入相当有限,甚至有相当部分还要农民自己来负担。
  
  在基础设施方面这种城乡二元供给机制,使城乡形成了不平衡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这种城乡壁垒的存在,可以说是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和积极性,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虽然改革开放后的不同时期,国家都会进行一系列改革,强化调整更多惠民政策,可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仍在继续发展,农民自己为自己负担(如自谋生产生活所需要的基础设施)的情况依然存在。下面我们分三个阶段来进行分析:

  (1)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国家重工轻农,给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资金相当少,很大程度上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只能靠体制外的供给补贴。

  这种供给,农民只能依据自己劳动所得的工分(政府会进行计算)来获得收入。

  还有一种是通过公积金或公益金(两者都为制度外基础设施的成本)来获得收入。所以,农村基础设施仍是由农民自己出资自己建设。

  (2)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这种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得农民缴纳税款被视为一种成本,一种视农民消费政府所供给的基础设施所应负担的成本。
  
  虽然土地制度的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劳动和土地的潜力,但从本质上看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体制变化并不大,其很多依然是农民充当着供给主体,所不同的是农民现在更清楚自己的负担,知道自己收入多少要交多少税,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都是"大锅饭一锅粥",农民不知道自己要负担。
  
  此外,原来农村基础设施都是靠集体来组织建设,而现在很多只能靠农户自己。产权主体不具体的情况时常发生,很多农户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往往会破坏基础设施原有的设计规划,所以在很多农村基础设施正在建的过程中,已建的可能都遭到了破坏,从而使得农业生产和农基投资长期高成本。

  (3)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逐步统一城乡税制使得农民终于可以和城市居民一样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也大大规范了相关部门的行为,减少了那些乱收费、乱集资的恶劣行为。
  
  可问题是,虽然税改制度出现了改革,可很多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并没能及时跟上,很多乡村部门因为税费的减少而出现了财政资金紧张甚至赤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则只能减少其他方面的财政支出,比如政府官员应有的福利、减少政府工作岗位等,但这些又会触及很多人的利益。所以到头来,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供给又重重地摊在了农民身上。

  2、产业发展模式不均衡

  "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发展模式,使得我国工业的发展得到了农业的大力支持,农村牺牲了大量的劳动力、农业物品原料和资本积累为工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比如繁重的农业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政策等。当工业变强大时,其主体地位优势性地确立后,就应该大大降低农业支持工业这种非均衡的产业发展模式。
  
  而改革 30 年后才首次提出"工业反哺农业"这一机制和政策,可以想想这 30 年中因为农村资金的补贴流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有多缓慢,其投资是有多少。这种不公平的发展模式不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不符合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3、决策、监督机制不合理

  现在的"一事一议"制度以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为原则,加速了农民自治进程,但很多关系到农民自身生产和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却不能进行有效的表达和执行。
  
  比如说,很多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权,一些农民基本上没有参加决策、了解决策、影响决策、知晓决策所带来影响的资格和路径,因为其决策权、审核程序权、资料把关权还是牢牢的掌控在某些政府部门手中,那种常年在外打工人员、居住偏远的农户、年老体弱的就更别想了解、左右这些决策了。
  
  很多基础设施供给,事先都已经规划好了,多多少少都代表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意图,如果在加上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那这种"一事一议"制度就是让农民过来走过场、图形式,实质上损害了农民正常的诉求和有效表达。

  当然,很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偏离了农民的真正需求,它可能是某些政府官员为了提高自己的业绩或者说为了追求地方部门利益最大化而进行投资的,其最终结果可能是低效或者没用,甚至一些低质量的豆腐渣工程会损害农民的人身安全。所以说,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责任主体权利划分不清晰

  许多事情权利的划分包括农村基础设施的划分不明确,供给责任主体划分不清晰。比如说在事权和财权的划分中,很多乡镇政府承担着本应由上一级政府支出的财政,还过多的处理很多事情。比如某项农村基础设施本就应该由国家政府来承担,因为这项农村基础设施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项全国性的,做好的话全社会都会受到很大益处。因此这种农村基础设施的责任主体更多的应该是中央政府或者是省政府,而不是让乡镇政府或者农村自己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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