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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立体的眼光分析微商的形态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2-21 共95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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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国微商模式及其转型探究
【第一章】微信商业模式优化研究绪论
【第二章】微商存在的两大基石
【第三章】 用立体的眼光分析微商的形态
【第四章】对微商发展关键时期的切片式观察
【第五章】解析微商的先天优势与罩门所在
【第六章】让微商模式走向两端化
【结论/参考文献】微商发展困境与趋势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微商现象起底--用立体的眼光分析微商的形态
  
  3.1 对“微商是什么”问题的既有判断
  
  自从 2013 年以来,微商现象持续火爆,根据百度指数提供的数据,2015 年3 月,微商关键词的百度指数已经是同期电商关键词的百度指数的约 15 倍⑦,尽管微商的高速发展时期已经过去,但是其积累的关注度已经远超电商,微商模式也获得了诸多媒体的瞩目,关于微商的内涵与外延,产生过诸多讨论与判断,但是当时微商方兴未艾、不断进化,所以关于“微商是什么”的问题一直未有定论,而随着 2015 年微商发展速度继续放缓,形态逐渐稳定,关于微商的概念问题的讨论则应当提上日程。此前,对微商概念的判断相对比较统一,比如:
  
  在《“朋友圈”变成“生意圈”--微信上的小生意,能不能开创“商业 3.0”时代》一文中,作者尤歆飞通过与电商的对比来对微商进行阐述,作者将电商模式称为商业 2.0 模式,将微商模式称为商业 3.0 模式,称“正当人们渐渐习惯于网上购物的时刻,微信又把我们带到了移动商业的前沿……在微信上做生意的掌柜自称为‘微商’”⑧。
  
  在《不仅是对商品质量的拷问更是对信任的拷问微商,拿什么来约束你》一文中,作者对微商进行了更实务的描述:“朋友圈还是朋友圈,只是它多了一样功能--微商平台。随着微信用户的迅猛发展,利用朋友圈营销产品正成为一种新的模式,而参与这种新鲜模式的商家则被称为‘微商'.凭借一部手机,借助朋友圈的平台,就可以将自己的东西销售出去。”
  
  以上两个观点可以代表很大一部分媒体对于微商的认识,即“借助微信平台完成销售的行为”.这种概念是有一定准确度的,符合人们对于微商的第一直觉,但是这种认识只把握准了铺天盖地的微商宣传攻势所带给人们的感性认识,11并没有透过微商现象对微商模式给出一个严谨的定义,例如:单就现实案例来……看。微信平台上的销售行为与微博平台上的销售行为并没有产生本质的区别……,微信的信息生态对比微博来说相对封闭,但是这种平台特征并不能对该平台上的商业活动和商业模式产生本质的影响;另一个问题是,这种观点在为微商下定义时注意力过于聚焦,相对忽视了微商背后所代表的仍然庞大的其他人群和衍生模式;再次,媒体对于微商的评价和判断通常集中在“商业模式”这一问题上,而实际上在笔者看来,微商完全可以看做是移动互联时代人们的生活、购物、工作方式等等诸多方面的一个全方位的特写。
  
  笔者未必有能力给微商一个精准完整的定义,因此笔者将从微商背后的文化思潮、商业模式、组织形式、传播形态等多个方面来阐述微商,给微商一个相对立体的描述。
  
  3.2 微商是碎片化传播方式在经济生活中的映射
  
  “微商”一词的诞生,确实是来自那些在微信朋友圈上进行营销并完成销售的商人,而随着微商模式的逐渐成熟,以及在这种模式背后,人们对碎片化生活方式接受程度的不断增加,微商之“微”早已不单单是“微信”的缩写,1微时代的传播是碎片化的传播,是后现代主义的生活理念和思考方式渗透在传播领域的一种外化形式。信息的爆炸、媒介的多样化和生活节奏的提速,让当代人的时间愈加支离破碎,注意力愈加分散,在这种信息环境下媒体也在向“小”“微”方向进化,通过对信息容量的削减来更好地实现传播的即时性,更好地抓住受众散落在碎片时间的注意力,以实现传播的目的。
  
  在营销前置已经成为普遍习惯的商业领域,信息作为商业前导的作用空前重要,在这种传播环境下,与媒体的进化方向类似,企业的实体可以做得相对庞大,但是企业必须追求单次商业行为的极度灵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针对随时反馈回来的碎片信息,针对层出不穷的社会热点和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对商业行为进行实时地微调,这种时刻进行的“微”营销的行为是极为必要的。因为在消费者眼中,所有的品牌不过只是一个符号,所谓的品牌忠诚在每天无数的符号的无数次碎片化传播的冲刷下,随时都面临着顷刻瓦解的可能,因此在微时代,一个品牌需要维持自己的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则需要针对消费者不停地进行碎片信息的传播,来“刷存在感”,增强自身在消费者脑海中的记忆点,这个过程与传统的营销方式有着极大的不同,在碎片的传播中只允许携带极其有限的信息,而快速反应和即时传播则只留给运营人员极为有限的准备时间,这又反过来强化了传播的破碎性,更重要的是,碎片化的传播方式无法承载也无需投入过高的营销成本,至此,一种碎片化营销模式的基本轮廓就已经清晰了:信息精简,即时传播,反应迅速,成本极低--这就是碎片化的传播方式在经济生活中的映射,我们可以称之为“微营销”,也就是一种微商行为。
  
  参照这些特点,我们可以对比在微信朋友圈进行营销来实现销售的商家们,他们不停地在朋友圈图文刷屏,生活中随时都要打开手机来回复好友的询问,并且除自身的行为成本外,几乎不产生任何其他成本,这就是最典型的微商。
  
  不过这种现象并不局限于微信,在其他平台上,还有很多案例符合这个特征,典型的比如杜蕾斯的官方微博,其基本营销方式就是若干图片(9 张以内)配合简短的文字(140 字以内)发布,并且始终坚持平均每天近 10 条的发布量,保持着可观的阅读量、转发量、评论量以及点赞量,在 2015 年 4 月 7 日 17:00 刘翔宣布退役的仅 46 分钟后,杜蕾斯官方微博就马上做出反应,针对这一热点事件专门制作并发布微博,其信息精简,快速反应,随时发布,成本低廉的特点让人印象深刻,因此可以说杜蕾斯的微营销行为完全符合微商的特征。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单就理论意义来讲,微商是微传播时代的商家用碎片化的传播方式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现象,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具有碎片化传播特性的媒体或平台上,如微博、微信、陌陌等。
  
  3.3 微商是电商新模式--移动社交电商
  
  商业模式的最基本逻辑是一定要不断地接近人最多的地方,或者想办法聚集最多或有最强大消费能力的人,而如前文所述,根据中国最权威的数据调查机构CNNIC以及艾瑞数据服务的权威数据收集工具IUserTracker&mUserTracker的调查结果,越来越多的用户正在聚集在移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社交平台上,形成前所未有的庞大社群,嗅觉敏感的商人们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淘金的契机。
  
  众所周知,任何电商模式最基本的命脉就是流量,而在 PC 时代的传统的电商模式中,流量更多的是掌握在平台运营商手中的,由平台上的商家购买,再由运营商分配的,普通店铺通过优化关键词搜索能接触到的流量极为有限,不做渠道优化而单靠自身的产品与销售来吸引流量的则更是微乎其微,而这正是移动社交电商的优势所在。以典型的微信平台为例,微信号称每天产生几亿流量,并且这些流量是完全分配掌握在用户手里的,而每一个用户,都有机会成为“微商”,来享受这些流量所带来的红利,更进一步地,每一个单独的微商用户所能直接接触的流量,都可以看做是向该微商所经营产品的品牌商导流,最重要的是,这些流量是完全免费的,因此只要做好内容与互动,提升转化率,就会产生非常可观的财富积累,并且由于微信信息生态相对封闭,所以微商的目标受众所受到的流量干扰也会相对较小(当然这个优势会随着微商数量的增加而减弱)--流量庞大、免费、质量高,这些特征足够使微商在传统电商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流量的用户持有是社交电商的共有优势,而当这个优势与移动设备结合的时候,其效果又会更加放大,传统的 PC 互联网社交在本质上是与人相分离的,每个用户所代表的流量只在他坐在 PC 终端前打开社交平台网站时才有效,而智能移动终端则将社交应用与用户的距离极大地缩短了,即便用户在未解锁手机的时候,他所代表的流量也是有效的,因为推送功能和信息提示会提醒他打开手机浏览信息。
  
  社交电商的流量优势×移动电商的增强作用=移动社交电商的优势所在。至此,就商业模式方面而言,我们可以说:在移动互联社交应用(以微信……为典型代表)上进行商业活动……,并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群体……,以及这个群体……所代表的行业及商业模式……,广义上都可以称为微商(……Mobile……Social……Electric……Commercial/Fragmented……Commercial……)。;在微信上进行商业活动……,并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群体……,(不论是1B2C…模式,即京东在微信上开辟的一级入口……⑩。,还。是在微信朋友圈上进行营销……、。销售活动的……C.端散商…)。,以及这个群体所代表的行……业及商业模式……,都可以称为狭义上的微商(……WeChat……Business……)。;在狭义的微商……概念下…,那些利用信息差来建立代理商体系的微商模式……,则称之为微商代理模……式
  
  3.4 微商是无组织行为的粗放形态
  
  在 Clay Shirky 教授的《Cognitive Surplus Creativity and Generosityin a Connected Age》一书中,Shirky 教授提出并描述了一个概念 CognitiveSurplus:Imagine treating the free time of the world's educated citizenryas an aggregate, akind of cognitive surplus.
  
  其概念基本可以看作是,文明社会的人类在必要的生存时间(如每天约 8 小时工作)之外,其余的时间可以用来娱乐消遣或者进行分享和创造,而分享和创造的部分可以形成公用的社会资源,而这种社会资源本身,或者被其他人利用之后可以创造出新的人类文明成果,这就是认知盈余。进一步的,当拥有认知盈余的人越来越多地因为某一种目的而聚集起来时,便成为社会化协作,当这种协作达到了一定的专业性或是在某些方面创造出了可观的价值,即可以称作无组织的组织力量,ClayShirky 教授所提出的这种无组织行为至今为止已经颇为成熟并且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为人类文明贡献了强大的推动力量--最着名的案例即是维基百科,并且其他几乎所有的以 UGC 模式为基本框架的网站论坛,都离不开认知盈余的概念,可以说,认知盈余和无组织,已经是当今互联网内容贡献的最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很可能是人类未来组织形式的革新方向之一。
  
  根据笔者较长时间所参与的微商品牌的创业活动以及所接触到的微商品牌经销商的现实状况来看,微商模式与无组织行为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3.4.1 狭义的微商是以物质利益捆绑的类无组织行为
  
  以狭义的微商--在朋友圈卖东西的那群人为例,从大多数微商代理商的现实状况来看,微商的主要参与者以女性为主,而其中又以家庭主妇、自由职业者(专职微商)、学生(其中绝大部分学生微商并不是很关心在校学习成绩与研究成果)、事业单位从业者及公务员等,这类人群的特征是对于现实的经济状况通常较为不满、对财富有着较强的追求欲望、闲暇时间较多、以及很特殊的一点:他们当中只有很少一部分参与者具备较高的知识储备和技能修养,而这很少的一部分在整个群体当中通常成为意见领袖和各种突破型玩法的 earlyadopter;而在微商群体年龄结构上看,最早的微商以接受新鲜事物较快的年轻人为主,而这种结构没有持续很久,便开始有中年人群体大量涌入微商,并且凭借着他们丰富的社会阅历和较强的感染力影响了年轻的微商群体,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微商行业整体的性格,也因此改变了公众对微商的印象,“微商类似传销”的说法也很快蔓延开来。
  
  综合来看,主要的微商群体基本不具有“认知盈余”概念里所描述的“热衷创造与分享乃至聚集成为公共的社会资源”的特征,因为他们通常缺少创造的能力,也没有创造的意愿。而类似的是,他们对于财富的渴望与足够的闲暇时间给了他们超强的行动力,在本文中笔者姑且将这种特征定义为“行动力盈余”或“实践盈余”.正如着名的自媒体人罗振宇所说:“这个世界缺少的不是想法而是行动力。”在这个普遍缺乏行动力的年代,微商群体的超强行动力正是保持微商模式在近几年不断野蛮生长,表现得极具生命力的内在原因之一。
  
  之所以称狭义的微商为“类”无组织行为,是因为根据 Clay Shirky 教授的描述,无组织行为通常是依据认知盈余而联结起来,因为认知盈余中必定包含了无组织行为参与者共同的爱好、共同的追求、相似的价值观、对待某些事物基本一致的倾向性等等,而“行动力盈余”是剔除了认知的,它不包含任何具有倾向性的要素,它的唯一内容就是“可以在某些具体的活动中兑现的行动力”,“行动力盈余”只能让微商模式更有效地运转,因此,微商行业还需要其他一些东西来将这个群体凝聚起来,这便是物质利益。这一点是与 ClayShirky教授所提出的无组织行为截然不同的,Shirky 教授所提出的无组织行为在通常情况下是剥离了物质利益和经济因素的,更多的是从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程的角度去考虑的,用 Shirky 教授 2015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演讲中的话来说就是:
  
  “在无组织行为中,一旦你给予了物质刺激做为奖励,那么你只能将这种刺激持续下去,否则一定会让降低他的主动性。”Shirky 教授的话不无道理,但是同时这也是笔者认为这种无组织的行为过于理想化、难以成规模、很难形成一种稳定的模式的原因。而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下,物质利益通常都是能够最稳固地将不同人的链接起来的要素,并且,由于人类普遍存在的趋利性,以物质利益作为微商群体的激励机制,无疑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行动力与创造性,也得以凝聚足够的人来将微商行为上升成为一个行业的高度,并实现相对健康、稳定、高速、有效的发展。
  
  更直观地,从行业形态来看,微商的无组织化现象极为明显。狭义的微商概念下最普遍的运行模式是微商代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每一级代理商招募其他销售者成为下级代理商,甚至是直接将消费者提升为代理商,给予其代理商优惠价格,这种行为对于正规的代理商体系及价格体系乃至品牌形象来说,是有极大伤害的,但是在微商行业却成为了一种基本模式,这并非是行业协会所颁布的行业规范,也非行业巨头所提出的竞争策略,而仅仅是一种“行业默契”,是行业内众多微商个体为了追逐物质利益而共同采取的一种最简单,但却是获取利益最直接的一种形式,是一种基于对经济利益追求的类无组织行为。
  
  另一方面,每个微商品牌的代理商体系都是极为松散的,经销商之间除了供求关系与现金关系外,几乎不存在任何其他关系,管理的缺失让微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全得到了解放,这给予了微商代理商极大的自由度和操作空间,微商界的许多营销方式、销售技巧正是由销售最前线的低级代理商根据自己的具体状况,不断地摸索、改进提出的,同时,管理的缺失还体现在微商代理体系极其不严谨,所谓的代理商协议通常满篇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条款,这使其成为一纸空文,并且如前文所述,微商的基本维系力量只有物质利益,对物质利益的自由追逐一旦失去管理必然引起混乱,微商行业中代理商体系重叠杂乱、互相交错,各级代理商之间串货越级、互相代理的混沌局势使得这个行业的无组织性愈发突出。
  
  第三,在最容易产生组织关系的代理商培训环节,微商却呈现出最强的无组织特征,因为微商的代理商培训通常是通过微信来完成的,具体形式是:开设微信群聊,在微信群聊内由一名“讲师”讲授微信培训课程,仅此而已,并且,这名讲师可以同时为许多微商品牌或微商团队服务,只需要申请多个微信号,就可以同时在诸多微信群内讲课,也因此行业内的一些最新玩儿法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微信营销课程”在整个行业内快速扩撒,使整个微商行业的状态处于一个持续的“进化”过程中,规模较小的微商品牌和微商团队因此能够跟紧行业领袖的前进方向不掉队,并争取到生存空间,而作为行业领袖的微商企业则需要不停地创新保持自己处于行业的领导地位,这种现象属于最典型的无组织行为对共同社会资源的创造和利用。
  
  综上所述,单就狭义上的微商,即在微信朋友圈中进行营销和销售的人群,其基本的行为逻辑和组织形态与 Clay Shirky 所提出的无组织协作极为相似,是以物质利益来维系并推动的,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互相学习、彼此交流,共同利用有限的知识资源来实现自身的进化的一种群体以及这种群体所代表的一个行业。
  
  3.4.2 广义的微商是带有中心化性质的类无组织行为
  
  如前文所述,在本文中广义的微商的定义是:在移动互联社交应用上进行商业活动,并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群体,以及这个群体所代表的行业和商业模式。而狭义上的微商则专指微信平台上的商家,这种区分最大的依据并不是因为“微商”这个词最早来自微信,而是微信的工具属性和社交生态与其他移动互联社交平台相比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其早期熟人社交的定位也加强了这种封闭性。而移动互联平台上的其他社交应用,主要类型包括以陌陌为代表的陌生人社交应用以及以微博为代表的开放性社交应用在营销方面则具有中心化的类无组织行为特征。
  
  仍以微博为例,在广义的微商概念下,我们称微博商家为微博微商,微博微商最常见的营销模式是发布图文微博进行扩散传播,微博营销的评估效果通常是看粉丝数量、转发数量、评论数量以及点赞数量,在一次微博营销行为中,微博发布者变成为了这次营销活动的信息中心,而所有粉丝的评论内容、转发内容都是不受该信息中心管理的,基本呈现出一个失控的、自由的状态,而一次营销活动中通常会出现微博用户的“神回复”,“神吐槽”,并进而引发新的话题,产生新的社会热点,这个过程中完全呈现认知盈余下的无组织行为所产生的创造和分享信息的特征,具备典型的无组织性;同时,由于微博微商作为的一次营销活动中的信息中心通常具有数量庞大的粉丝,使得它在传播能力上是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微博微商可以有选择性地选取一些具有某些特征、话题性、有利于自己的倾向性的评论内容和转发内容进行回复或转发,实现二次扩散,这是无组织行为中的中心性特征的体现。
  
  3.4.3 微商很可能成为未来人类组织的主要形式
  
  根据 Clay Shirky 教授的观点,在互联网时代,以维基百科为代表的无组织行为在推动人类网络文明的进程中贡献了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并不单单体现为内容,更体现为一种新的创造内容的模式,一种互联网精神下的人类的新的组织形式。
  
  在 PC 互联网时代,人们只能通过固定的网络终端进行联系,这极大地限制了无组织行为的行动力,而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终于解决了这一问题,即时通话、短信、微信、视频聊天等通讯方式可以通过智能移动终端随时进行,无组织行为的活力与效率得到了极大的释放,现在只是移动互联浪潮的乍兴时期,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的飞跃发展、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的升级与创新、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无组织的力量究竟上限几何,仍是不可预知的,无组织行为将为人类文明带来多少突破性发展,也是难以估量的。
  
  而微商,无论是狭义的微商还是广义的微商,都具备极强的无组织特征,呈现出无组织行为的一种早期、粗放、野蛮的形态,它或许存在诸多的缺陷,但是随着行业的成熟以及行业规则的完善,微商的未来,仍是可以期待的,这种期待并非只来自于微商的商业形态,亦或其聚敛财富的速度,更来自于微商的组织形态,来自其明显的无组织特性所呈现出来的强大的生命力与渗透力。
  
  3.5 微商是低等级的自媒体矩阵联盟
  
  在微商实践中,“微商”与“自媒体”通常是不分家的两个概念,不论是从流量入口逻辑还是从移动社交逻辑来讲,微商模式都具备极强的自媒体属性。
  
  在微商模式中,完成销售只是整个模式中最简单也是最后的一个环节,在实现销售之前,微商更重要的工作是吸引受众和进行传播,以及将信息的接受者转变为产品消费者的转化过程,在这一整套流程中,无论是在微博、陌陌、还是微信上,微商所掌握的第一主动性,就是发布信息内容,期待受众们发现信息,并为其吸引,前来咨询。因此,可以说,无论在哪个平台上,微商所扮演的第一个角色就是信息的制造者、发布者、以及传播者,即一个自媒体人。
  
  不论是从以往的文献内容还是从公众的讨论话题来看,当“在微信上卖东西的人”这个狭义的微商概念被提起的时候,同时被提及的通常是那些“在微信上卖面膜的人”,然而事实上,单就狭义上来说,最典型、最成功的微商应该是罗辑思维运营者、在微信上卖书的自媒体人--罗振宇。在微信上卖书,罗振宇曾经实现过在 90 分钟内将 8000 箱价值人民币 499 元每套的图书全部售光的可观销售业绩,单是就销售能力来看,罗振宇和他的罗辑思维在诸多微商个体中也算翘楚,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与其他微商相比,罗振宇没有把卖书卖成一锤子买卖,而是卖出了口碑,并且将其他用户的商品导入罗辑思维商城,大有摆开架势做销售平台的味道。罗振宇的罗辑思维现在已经拥有超过 200 万粉丝,并且已经开始持续更新、销售书籍,可以看做是目前已有的最健康的微商形态。
  
  罗振宇和罗辑思维突出的自媒体属性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它的微商模式其实是很难复制的,并不是很具有普适性。因为如前文所说,微商的最大行动力来自他们对于追求财富的渴望,也正因此,通常情况下,他们更倾向于尽快完成成交,更看重现金收入,而不会有意地去塑造和维护自身的自媒体形象,缺乏类似罗振宇的这种口碑意识,更重要的是,正如笔者提出“行动力盈余”时所说,绝大多数微商实际上是没有“认知盈余”的,他们缺少持续更新原创内容的能力,而微商模式的运营流程又决定了内容生产的环节是极为关键的,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微商利用共有社会资源的无组织性发挥了作用,现实中的微商开始不自觉地结成自媒体联盟,形成传播矩阵,对有限的内容资源进行最大限度的复制和利用,以放大传播效果,即一个社群的成员对某次传播活动分别贡献力量,最后形成合力,达到一种扮老虎吃猪的伪强势状态,来渗透、吸引传播矩阵的边缘点,持续扩大传播范围,同时能够保证矩阵中的每一个个体能够持续更新内容,保持一种外在的生命力,维持了自身的自媒体性,却也因此进一步丧失了原创内容的能力。
  
  具体来说,在一个微商团队中,每一个成员都会参与到其他成员的营销行为中去,他们以共同的商业目的为原点,以自媒体的形态彼此互动,扮演彼此的拥护者、消费者、指导者等多种角色,甚至会进行涉及欺诈犯罪的虚假交易、虚假售后服务、虚假评论等活动,通过高频次、倾向性明显的截图、转发等行为来增加人气,形成一个较为持续、稳定的传播环境,来吸引、感染、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欺骗”他人。除却其中关于“欺骗”的元素,这种控制和引导传播内容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与互联网产品的运营是相似的,只是由于微商群体强大的无组织特征,将运营者的身份分散到了行业中的每一个人身上。同时,这种智慧的分散也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微商个体的运营能力难以独立维持其本身的自媒体运转的缺陷。
  
  微商的自媒体传播矩阵根据内容或群体可以分为两种层级,一种是围绕某产品形成传播矩阵,以该产品的代理商为主要群体,通常具备极强的广告特征,内容以该产品的功效、材料、工艺、性价比等特点为主,技巧稍微高明一些的群体会围绕某种产品提出一种生活方式、生活理念等,其最主要目的是提高该产品知名度、促进产品的销售,主要受众是潜在消费者;另一种是围绕赚钱、经济独立、财务自由等类似话题形成传播矩阵,这种话题遍布微商行业,尤其以微信、微博上销售面膜的群体为甚,内容多数为鼓励、刺激、煽动性的图片文章为主,文章标题通常具有较强的识别性,如“想实现财务自由,你对自己下得去狠手吗?”“我是怎么躺在床上动动手机便月入几十万的?”等,其主要目的是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其微商销售团队,成为其“下级代理商”,与零售相比,让更多人的成为代理商并在自己这里“拿货”,可以更快、更大规模地聚敛财富,是绝大多数微商的主要收入来源,这种内容的主要受众是那些对现实经济状况不太满意、对物质财富有着更高的追求的具有成为微商潜质的人。第一层次的传播矩阵可以让一个微商品牌在很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微信朋友圈的流量,而第二层次的传播矩阵则让微商这个行业、这个群体渗透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中。
  
  在微商界,从来没有出现一个行业明星,比如乔布斯之于智能手机、郭德纲之于相声,但是微商这个行业还是已经为绝大多数人所知,众多微商如同蚂蚁一样聚集起来,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前进,虽然他们之中没有一个强大的个体,但是他们的破坏力和影响力,却并不逊于一头大象--这就是微商自媒体传播矩阵的力量。
  
  3.6 小结
  
  综上所述,微商是碎片化的信息生活的商业产物,以共同的经济目的为导向,以“行动力盈余”为能量而聚集,以类似无组织的组织样式存在,以移动社交电商的模式运行,以自媒体矩阵的传播样态进行扩张和发展,微商既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同时也可以指围绕这种商业模式而形成的一个行业以及这个行业的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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