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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伦理学视角下中国信用消费问题探究
【第一章】信用消费中的伦理道德分析绪论
【第二章】信用消费的内涵、特点与本质
【第三章】信用消费失范的伦理学分析
【第四章】我国信用消费建设的伦理导向
【结语/参考文献】信用消费体系的伦理学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 2 章 信用消费的内涵、特点与本质
在对信用消费进行伦理学的研究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其信用、消费及其两者之间的联系做一下系统的阐述。只有将概念解释重新回到伦理的视阈中,才能够沿着伦理学的思维路线,来透析信用消费的伦理本质,探究其信用消费失范的诱因,寻找到对信用消费发展正确的伦理导向。
2.1 信用、消费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
2.1.1 信用的缘起
信用,以其深厚的理性色彩和强烈的实践品格,形成了独具魅力的内涵丰富的有着伦理学、经济学等多方面的意义。因此,准确把握信用的基本含义,是我们对信用消费研究的基础。
信用一词,古已有之,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左转》中有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亦。"[13]p29由此可见,在最早、最一般的意义上讲,信用一词的意思是"相信和利用",后来多延伸为得到信任。即指"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从严格意义上说,信用最早是一个伦理学范畴,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承诺、履行义务的道德准则。现代对信用含义的认识,一般将其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信用仅限于经济学领域。而广义的信用概念涵盖人类社会交往的各个层面,是社会伦理范畴的重要内容。
2.1.1.1 信用的经济学解释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信用早起的道德内涵逐渐弱化,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在现代,信用具有以下四种含义:第一,能够讲信用,履行跟别人约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第二,不需要提供物质保证,可以按时偿付的信用贷款;第三,指银行借贷或商业上的赊销、赊购;第四,信任并任用:信用奸臣。在信用的四个含义中,第二个和第三个都是其经济关系的表达,第一个应该说既有道德因素也有经济因素,可见在现代,信用一词更多的意思是与经济相联系。通常我们所说的经济信用是一种经济交往的关系。这种交互主体性的规范关系以合理期待及承诺为核心、以契约为基础。它形成于古代而广泛流行于现代商务与金融领域之中,成为现代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具有独立性的经济范畴和社会生活现象。如果细化其定义,这种经济交易是建立在授信与守信的基础之上的、不同于传统现金交易的方式。这种现代意义上的信用所代表的是一种与效率、资本直接的现代经济活动要素,是实现交换价值的重要方式,是一种形式特殊的价值活动,即资本信用。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经济意义上的信用作为一种制度、一种交易方式,并不是完全的不含道德的经济范畴。能遵守契约,按时还钱,这本身就是经济主体诚信守诺的道德质量体现,因此,经济学领域信用的过程也是信用美德展现的过程。由此我们认为,信用的经济学意义及伦理学意义是相互联系的,它既不是一个纯的经济学的概念,也不是一个纯道德的概念。而是一个兼具经济意义与伦理质量双重特性的范畴。
2.1.1.2 信用的伦理学解释
简单的说,信用作为一个伦理学的范畴,它是一个双向互动的社会人伦关系建构的过程,是一个"道德生态",是一个以"信任"为纽带的允诺方"诚心"、"诚意"、"诚言"、"诚行"所构成的链环。同时信用也是儒家实现仁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强调"言而有信",并同时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伦理信用与经济信用虽然都涉及到人们的生活,但有其自己的独特性。具体来讲就是:第一,伦理信用的责任性,伦理信用是行为主体出于内心的对允诺的自觉践行,与经济信用在预期利益的驱使下的行为相比,伦理信用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感。尤其在家庭生活方面,这种信用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在义务感驱动下的积极践约;第二,伦理信用的意志性,对于信用发生过程中,双方时常因为变故而增加实现承诺的困难,伦理信用则要求信用主体一诺千金,不能因为不克服困难而失信于人,因此,践约的过程需要道德意志的支撑;第三,伦理信用的自律性,与法律的强制性不同,伦理信用不是靠外部力量强制约束,而是通过良心、信念等内部力量达到自我立法和自我要求的主动约束;第四,伦理信用的精神性,一般来讲伦理信用的奖惩往往侧重于名誉相关的精神价值,其发挥的手段也大多是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的评价和内心自省;第五 伦理信用的广泛性,伦理信用在政治、经济、日常生活中那些隐含的、心照不宣的默认约定,在双方默认的前提下,都在伦理信用的调节范围之内。由此可见伦理范畴的信用调节范围和使用范畴要远远超过经济信用。
2.1.2 消费的本质
当我们在对消费这一经济学名词进行伦理追问的时候,我们首先做的就应该是界定消费的概念。"消费"一词最早在我国出现在东汉王符的《潜夫论·浮侈》,在那里,"消费"是浪费、消磨的含义,与现代消费的语义不完全相同。通常我们把消费定义为将生产出的产品使用掉,用来满足消费者个人需求的过程。这一过程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就是吃喝享乐的过程,消费同时也可以使人们的能力与积极性有显着地提高、为人的各方面的发展提供自由空间、对生产要素的夸大产生积极作用。在我们对消费行为的制约因素和影响进行研究时,发现人们往往将个人的经济能力作为其决定因素,其它消费现象完全由经济能力所决定的,那么消费过程中的种种现像是无法解释的,例如:同等经济实力的消费者有着不同的个人偏好,同时影响和造就了不同的消费现象。所以在社会消费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任何消费行为的发生都是由消费者的经济能力和消费的社会文化背景决定的。消费者的经济能力是消费活动发生的基础,是整个消费行为的必要条件。
而消费的社会文化背景即伦理文化问题,它影响和决定了消费者购买的诸多方面,比如:时间、地点、方式等等。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的自由意志的表达,消费主权决定着经济行为的协调。消费主权作为市场经济标准的基础是这样一种东西,即人必须愿意。"[3]p152这里体现的是"消费"背后的伦理文化。所以,我们说消费不单纯是一种经济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文化现象。我们在肯定经济能力作为决定条件的同时,必须重视伦理道德对消费活动的影响。消费不仅仅受到社会物质数据生产水平和生产方式的制约,也受伦理道德,社会习惯,个人价值观的影响。
消费起源于人们对需求的渴望,消费过程中必然会涉及需求的问题,人的需求通常是精神和物质的社会性需求。马克思说:"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为尺度的。因此我们的需求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2]p350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的消费需求也是不尽相同的。伦理习惯直接刺激或者节制消费者的需求。对于消费者拥有怎样的消费需求,如何获得消费数据,以何种方式实现消费愿望,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都是消费者伦理价值观念。因此,伦理观念总是通过社会各个方面的渗透来调节着消费者的消费内容、消费方式与消费行为。
2.1.3 信用对消费的作用
在当今世界中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金钱、技术和资源的比拼,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人文资本形式发挥其显着的作用,消费过程中欺诈失信问题大量涌现,对经济秩序的破坏产生很大影响,信用的缺失已经变成制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找到信用与消费两者之间的关系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信用对消费的秩序维度。消费与生产、分配和交换构成经济循环的有机整体,过去人们往往更关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问题,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信用在消费的过程中越来越重要。消费过程的双方既要考虑客观的消费内容、价格等方面的合适与否,在选择是也要考虑到其交易伙伴的引用历史和信用级别。在长期的消费过程中,由于双方良好的信用基础发挥了保障功能,产生了"信誉效应"从而降低了消费过程中的成本,使得双方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经济效用的最大化与双方利益均衡得到实现,并很好的体现了经济行为的本义:在利他当中利己,在互利中利人利己,形成了消费者与销售者利益双赢的局面。
当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进步就是提出信息不对称理论,在消费活动中,由于市场透明度的局限性和私人信息的隐蔽性等诸多因素,常常使得消费过程中一方不能完全占有对方的质量、服务、价格等能力。在现实的生活中,如银行贷款的客户,无论是受信方式企业还是个人,他们的经济实力和履约的能力由于其复杂性,银行是不能完全了解其信息的,从而为银行的信贷埋下了隐患;又比如,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为了尽快将手中的房子卖掉,无论是房屋的质量还是房屋的公摊面积、房屋的具体使用面积上都不会对消费者完全公开。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活动中,由于投机空隙的存在,就会有这种扰乱消费市场秩序的行为存在。其实这种投机与人们的主观意愿和个人信用品德有密切关系,确切的说,信息的不对称性只是提供了投机的客观可能性,而将这种客观的可能性变成现实,取决于人们的主观行为。所以这种扰乱消费秩序行为的消除,不仅仅需要法律的强制约束,主要是还借助人们的道德自律,即消费双方在道德良心和正义的伦理价值观的支配下,诚实信用,自愿放弃投机的机会。
同时信息的不对称性,也孕育了消费过程中风险的产生。由于存在着一些隐性的、不可预测的和不可知的因素存在,由于下消费的过程中无法体现出来,就为客观上为个人的行为选择预设了空间和余地,所以,消费风险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与道德责任意志相关。如果消费营销奉行"消费者满意"的经营的商家,在对消费者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推行如"无理由退货"也许会发现仍然有人利用消费信用去谋利。因此,消费活动中,单纯靠法律的强制制约来维护信用是不够的,道德层面的信用责任性和自律性也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信用对消费的效率维度。"效率"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信用对消费的效率提高主要体现在其对消费过程中成本的降低。市场消费的过程中首要的前提是寻找消费对象,商品或者服务的相互需求容易确定,但是消费对象的信用状况常常难以判断,事实上,在买卖过程中,作为消费者,为了保证所购买的商品的物有所值和质量保障,大多会偏好名牌或者老字号,这是由于销售者积累了良好的信誉基础,会消除人们对于购买商品不放心的问题。我们通常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不信任与消费费用成正比。产品越没有信誉,人们越不信任,人们在消费的过程中越会挑三拣四,而良好信誉的产品使人们消费时放心。附加的开支与无形的消耗往往也是由于消费双方的不信任所导致的。
第三,信用对消费的发展维度。信用是消费发展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信用所具有的预支功能,使提前消费成为可能。生产为了消费,所不同的是在自然经济状态下,生产者是为了自己而生产消费,而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如马克思所说:"消费不仅是使商品成为商品的终结行为,而且也是使生产者成为生产者的终结行为。"[6]p11当前,提高消费者购买力的有效途径就是启动信用的预支功能,提供个人消费贷款,是人们能够提前消费,从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的发展。
2.2 信用消费的含义及特点
2.2.1 信用消费的含义
信用消费也叫借钱消费,它伴随着商品货币的产生而出现,具体而言是指消费者凭借个人信用向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借款,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一种消费形式。早期的信用消费以商业信用的形式出现,它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由销售者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赊购的便利。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增长,商业信用逐渐被银行信用所取代,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消费占据了信用消费市场的绝大部分,消费者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发生了非现金交易之外的赊销行为,银行信用也逐渐成为信用的主体。
信用消费的形式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按顾客付款结算的方式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大体论述为直接信用消费和间接信用消费;按顾客还款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单次还款的信用消费和分阶段还款的信用消费;按消费时间程度可将之区别为暂时性信用消费和长久性信用消费;按公民资金使用途径可以分为:生活贷款、生存贷款、发展贷款;按顾客贷款是否有保障,可分为有保障性消费和无保障性消费。
2.2.2 信用消费的特点
信用消费的特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消费者先实施购买行为,购买与付款行为不在同一时间实施,付款行为在时间上明显后于购买行为,物品的交易与贷款紧密联系起来。顾客在进行购买时和商品的销售者产生交易合同关系,消费者能够得到使用物品的权利,同时顾客向金融机构贷款,以成为金融机构的债务人为代价,从而获得相应的资金。物品购买完成后,顾客可以一边使用物品一边采用长时间持续性付款或者单次全款返还给金融机构。
其次,以个体或家庭为对象,向金融机构借款用于购买物品或服务。与为达到生产目地的信贷不同的是:信用消费的服务主体是个体或者家庭,其目的是使得家庭或者个体在生存生活上能够得到满足;而前者主要为了达到生产的目的。
再次,信用消费更多的是以个人的信用作为担保,简单来说信用消费这种消费模式是依靠个人信用而运行的。金融机构依据顾客的个人信用的高低,以顾客的还款能力与还款记录为凭证确定向顾客发放贷款的金额。由此可知,顾客的信用状况是能否得到金融机构资金支持的关键。
最后,信用消费是要以银行的贷款作为保障。在信用消费的模式下,顾客并没有通过自己的钱款来购买商品,而是通过信贷使用金融机构的资金来达成目的。故而,金融机构贷款能否完全到位,其贷款规模能够达到多大程度在某一层面上对信用消费的发展有巨大的影响。
2.3 信用消费的本质
信用消费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消费过程体现了经济主体的契约精神和伦理品格。
2.3.1 信用消费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首先,什么是市场经济?美国着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观点是:"市场经济是一种个人和私有企业制定关于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决策的经济。价格、市场、盈利和亏损、刺激与奖励的一套制度决定了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5]p37商品的消费占了重要的因素,体现的是一种生产和消费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品的产生是受到了市场的刺激,而并不是出于个体的需要。不容忽视的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资本主义商业道德水平包括信用道德水平也会取得进一步的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愈加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碎的哄骗和欺诈的手段,的确这些手段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水平。"[1]p368同样,亚当·斯密也指出:"一旦商业在一个国家里兴盛起来,它便带来了重诺言守时间的习惯。"[4]p260但是,这种商业道德的发展,不是因为人们对于伦理道德的尊敬和伦理品格的提升,而仅仅是可以在商业活动者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与时间。在信用交易的过程中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人们的道德良心发现,而是经济规律本身的效果。在资本主义大生产方式下,残酷的市场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1]p300,不守信用者必然会失掉商机,收到惩罚,甚至破产。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经验的积累,资本主义早期掘取财富的手段,琐细哄骗和欺骗逐渐被人们所放弃,代替它们的是较为诚信的、比较人道的商业运作方式,经济信用水平也就必然会发展到一个新高度。
信用消费作为一种特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交易方式,其出现具有经济规律性。信用消费的这一本质特征,我们可以从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论述中得以证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的运行,从其制约手段来看,表现为法律和道德,但这只是表象,但并不是根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决定了信用消费的起源、发展,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引导着信用消费对法律法规产生影响。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形成时间市场,"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使命"[1]p499.而信用消费的出现,为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物质数据的大量积累以及世界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客观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信用消费的产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紧密联系,为市场经济主体实现自身利益提供途径。
信用消费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的必然结果,因而具有经济规律的性质。
2.3.2 信用消费是契约精神和伦理品格的体现
正如马克思所深刻指出的:"人们奋斗所追求的一切,都是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系。"[1]p82对于物质愿望的满足和利益的追求,是人们所有活动的原始动力,而现代市场经济活动正是以此为基础。而信用消费中信用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其原始动因也是基于人们的利益交往和置换的需求。"离开了利益关系,信用既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信用正是在人们的利益交换置换活动进行调控的过程中,体现其存在依据,表明其自身的价值。"[6]p58信用的最高任务是平衡价值。实际上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任何一笔交易的完成都是通过一定的契约或者合约来确定和维护的,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包括消费关系也都是在消费双方签订或者建立一个契约的基础上完成的。因此,信用消费实现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契约的完成,是契约精神和契约关系的体现。
契约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运行的关键。契约建立在消费双方合意的基础之上,并给消费各方立定了清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体而言,在契约实现的过程中,消费各方在互相交换权利和义务之前,是通过商谈并做出相应承诺达成合理共识的。契约是"一种自由合意的意志关系",体现的是契约各方意志关系的和平自愿,并不是强制实施,这种自由意志关系是建立在各方意志自由基础上,同时各方的意志可以得到充分表达并达成共识的。这一关系"以允诺为构成要件,它既体现了对各方当事人意志的尊重,同时又把承诺的履行、兑付奠基于道德的基础之上。"[7]p11消费双方为了保证互相之间利益的实现,只有忠诚地履行义务,严格的遵守诚信的原则。固然,信用消费的发生,就是诚信道德原则和道德精神在信用消费中贯彻实现过程,它的本质就是契约的缔结与履行过程。
因此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信用消费,以法律法规为保障,它的前提是以市场社会中消费各方自由选择为基础。具体说,现代信用消费过程中,消费双方对自身承诺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以及自身信誉的珍惜和维护是主体实现功利目标合理性的认识、行为的正确选择和对后果承担的伦理意识和经济理性精神的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