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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08 共90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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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国网络道德缺失探析
【第一章】国内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研究引言
【第二章】网络道德相关概念分析
【第三章】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四章】 解决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对策
【结语/参考文献】中国网络道德强化建设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四章 解决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对策

  《韩非子。五蠹》中说,"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这两句话讲的就是事物变化了,与之相应的事情也要随着变化,随之而来的我们应采取适应于当前情况的措施。网络技术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正是因"世异"而出现的结果。

  一、构建网络伦理基本原则。

  (一)尊重原则。

  网络空间有着虚拟化的特性,但是使用网络的是现实中的人,他不是虚拟的,也不是机器,所以我们应该创建一个符合人性的网络。作为一个人而言,我们要学会尊重,你要将你生活中每一条行为的准则提升到普遍法则的高度,把每一个人当成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学会尊重首先要学会自省,孟子曾经说过爱护别人,别人却不来亲近,就要反问自己人的够不够;治理别人,别人却不上轨道,就要反问自己明智够不够;礼貌待人,别人却没有回应,就要反问自己恭敬够不够。做任何事情,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先不要怪别人,先去反省自己,这样一来,你才可以改善自己,使自己越来越好。在网络的社会中,语言是非多,但是相互尊重就不会有这些是非。在网络上你去谈论一些别人的缺点,被你谈论的人可能会报复。在网络上你可以说一些没有根据的话,如果你看到一些流言蜚语,也跟着去转载,最后恐怕传来传去没有人知道真相是什么。

  网络社会中,贯彻尊重原则还要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隐私即是不能告知他人的个人信息或资料。如个人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等。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我们的隐私权也遭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这些个人信息可能会在网络经济中当做商品而别人以买卖。网络是一个全球一体化的开放系统,里面有大量的信息,人们很容易在这里进行跨地区的信息交流,共享着无尽的信息资源。网络的整个系统是多维、多向、多节点的,它的内容是无限的,扩散速度极快,传播范围极广。因此,隐私在网络社会中经受着更大的挑战。网络的传播速度极快,人们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和费用,就可以轻易地发布和获取所需要的信息。网络像一个大的海洋,当你觉得整个世界越来越大的时候,你又会觉得个人的空间越来越狭窄。任何一个人在网络世界里,只要拥有一台电脑就可你进入你的最隐蔽之处,把你的个人记录一览无遗。他们可能从这些所搜集的信息中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好处。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网络隐私问题轻则使人失去安静自在地生活,造成严重的心理负担,重则会导致个人在就业、个人的事业前途、个人信用贷款等诸多方面的障碍。甚至会危及你的人身安全,比如令人惋惜的帕伊尔惨案,凶手从网上数据公司买下帕伊尔的身份证号,利用这些信息查出了他的住址,一直跟踪了他两年多的时间,掌握了它的工作时间和日常作息。最后是是谋杀行动,在行动之前还设立了一个以帕伊尔为名的网站,详述了他整个刺杀的计划,最后凶手向他的头部连开六枪,然后饮弹自尽。

  人都有自主性,自主原则所体现的伦理态度是在尊重人的前提下尊重人的自我决定权。尊重这一伦理原则在网络社会中作用不仅仅在于其理想性,而在于它能够逐渐适应于网络的技术模式。在虚拟的社会中,我们更需要尊重。

  (二)无害原则。

  网络最初作为人的工具随着它的发展已经变得强而有力了。但是现在我们应该思考的是怎样更合理地利用来使人类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网络的发展究竟是能给人类带来更好的生活还是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这个问题完全取决于我们自己,而不是取决于网络技术自身的发展。网络的发展就像人们制造的武器,它能保护人类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的资源,但同时它也能给人类带来战争和无尽的杀戮。网络技术的更新和发展亦是如此,网络在带给人类社会全新的模式的现代文明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许多新的困扰或是难以控制的信息灾难,无论是正面的问题还是反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完全取决于我们人类也是网络的主体对于这些问题的理解、预见和抉择。在科技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网络无时无刻地都在改变着我们认知方式和学习方式,对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影响至深而随着网络中的新的认知方式和学习方式的产生,也使得各种信息扑面而来,使得我们获取的信息越来越碎片化,也使得我们每一个人越来越趋向碎片化。在网络纷繁的信息海洋中,我们可能随时都能看到一些负面不良的信息。
  
  比如,网络中的带有色情信息的内容无疑会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还有一些人为了自习的利益在网络上发布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和信息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网络游戏、网络交易中的欺诈行为造成的伤害等。面对网络中大量的信息,不要轻易地打开阅读,要选择自己想去了解和需要的信息,而不是无意识地随意浏览任何信息。随着手机等移动网络客户端的兴起,人们在网络中获取的信息越来越碎片化,也越来越多,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内心中对于各种网络中的信息敏感度也越来越差,对于不良信息的反应也越来越迟钝。有句老话说的好"乱花渐欲迷人眼",就犹如我们在网络中看到了很多很多的"漂亮的花朵",到最后都根本分不清楚什么颜色的花朵了。因为在大量的信息刺激下,使你迟钝了。相对于物质而损失而言,情感的伤害是对心灵最大的伤害。现代人的生活节奏非常快,连谈恋爱的时间都很难挤出来,于是在网络中兴起了一种新形式的恋爱也,就是人们熟知的"网恋".如今找对象不再靠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以随便在婚恋网站上动动手指注册一个会员,很快志同道合的双方就会通过网络建立联系。目前在网络中谈恋爱的问题也出现了不少,比如,以征婚为幌子,伪造虚假的个人信息,骗财骗色的不在少数,这其中透露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都没有处理好虚拟和现实的伦理关系。这就使得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利用网络的虚拟性与现实中的真实性的不同混淆视听,对善良的人进行欺诈等违法行为。使得善良的人们把虚幻的网恋,误以为是现实真的爱情,做出了很多盲目和不理智的行为,导致出现了很多令人惋惜的现实悲剧。

  网络社会中的底线就是无害原则,无害原则也是在任何伦理体系中都必须要严格遵守的最低道德标准。遵循这条原则首先要求网络主体在行为之前要存有无害他人的意图,由此意图出发,在做每一个行动之前都要考虑可能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及时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恰当的调整,一定不要做出伤害他人的不当行为。

  我们不仅不要伤害别人,在网络社会中我们还要做出一些努力使他人受益。无害原要求任何人的任何一种网络的行为对他人或者对网络环境都至少是在不损害的,这也是网络基本原则底线。人们不应该去利用网络技术的应用去给其他的网络主体和其他人的网络空间造成直接的或间接的伤害。在网络中,网络犯罪行为、网络病毒传播、黑客盗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都是严重违反无害原则的。

  (三)公正原则。

  计算机学家们一直在知识象牙塔当中充当着顶层的人物,这些学者们发表的着作在学术界无疑是备受关注和值得尊重的。但是许多专业理论对于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难免会产生晦涩难懂的感觉,所以在网络领域中许多的问题,也就显得与现实生活有些脱节。但是互联网计算机技术又与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紧密的联系。今天,许多的政府机关,商业从业者,甚至是家庭都安装了监控系统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办公与经营,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覆盖到公共或私人各个领域当中,同时在另一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又设计出各种用来保护正当的政府机关,商业机密或者是家庭里德个人隐私网络硬件工具。计算机科学在本质上是公正的,但是什么才是网络中正义那?着名学者罗尔斯利用构建道德契约论的方式从而建立了属于他自己的一套的正义理论。他认为道德不能建立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上,那样到的很难在现实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道德也不能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下,那样又不能坚固起道德的信仰。于是他把自己的理论建立在了"原初状态".在原初状态中,人们是被"无知之幕"所遮蔽的,就是他们不知道有关自己的信仰、地位、阶级、文明等等,但是在这样的状态下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平等的。在网络社会中我们是可以达到这种状态的,人与人之间在网络生活中应该将自己的活动方式相对化,要做到对其他陌生者的容让,并将这种融让看作是与自己相同的权利。网络中的行为模式应是一种公平的行为模式,每一个行为主体都应允许被参与其中,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其中提出任何主张和任何疑问。

  网络中的公正原则指的就是网络信息权利的分配应该在社会中体现出的平等,而这种平等权利是在判断实现网络信息分配权利是否合理的最根本的标准。

  每当在你漫游网络空间的时候,应该关注他人的存在,他人的利益,这是公正原则的要求。网络不仅是现代人的网络,网络是每一代人一起努力下的智慧结晶。

  计算机网络技术是飞速发展和不断壮大由群体利益、文化选择、价值取向和权力分配等这些社会价值因素共同决定的。所以人们不能在享受网络带给我们诸多便利的同时还在肆意地破坏网络秩序。在现今的网络中,人们一定要在绝对的公正和无限制的不平等之间保持适当的弹性空间,调节网络中权力分配不均导致的各种矛盾。这样就可以使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从原来不平等地位转变成获得其应有的好处。

  二、提高网民自身素质。

  (一)对网络主体进行教育培训。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上网的人数日益增多,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果对于网络问题没有给予很好的重视,那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积极的寻求有效的措施,使人们既可以享受到科技带来的便利,又能不受它的毒害。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对网络主体进行教育培训。

  网络主体大部分都是青少年,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必须要与学校经常性的教育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学校教育应当把道德教育放在首位,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对青少年网络道德的教育,是摆在学校教育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网络道德的教育一切要切记生硬说教的模式。如何有效地开展网络道德教育,成为我们不得不重视的重要问题。如果采用不恰当方式,反而会增加青少年的逆反心理。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形式,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使广大青年认识到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为推进网络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还要把德育课程与多种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的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与生活的重要作用,增强网络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可以充分发挥学校团队组织的作用,开展主题丰富的团队活动。在大学的校园中,还应多开设一些有关网络伦理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网络的道德教育还应与网络的安全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从保护青少年的人身健康权益入手,多进行一些网络安全知识的传授,教会他们如何保护自己的网上安全。在社会上还应积极营造"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这样的网吧主要是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优势,开展富有网络特色的宣传活动,正确引导青少年,使青少年能够认识到什么是健康的网上生活方式。

  (二)树立固本培元的核心价值观。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科技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精神面貌也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民主的观念、人权的观念、竞争的观念等等。"伦理与道德可视为代表社会化与个体化两个不同的过程:道德可视为社会伦理的个体化与人格化,而伦理则可视为个体道德的社会化与公识化。透过社会实践,个体道德才能成为社会伦理;透过个人修养,社会伦理才能成为个体道德。"正是中国人精神面貌的变化才推动了改革开放的巨轮乘风破浪。我们确实不缺精神资源、精神活动、精神目标,可是在网络的社会中,有务实的分析,也有狂躁的诘问;有理性的思考,也有极端的宣泄;有冷静的观察,也有冷漠的围观。

  网络的发展还引起了一些学者对当下中国精神家园的反思。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多的精神活动,还出现了非常奇异的社会精神现象。虽然我们有那么多优秀的文化资源,但是没有融入广大群众现实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没有融入群众的思维方式和情感方式,没有融入广大群众的生命血液和灵魂深处。这种奇特的精神现象恰恰折射出中国社会的道德底线和道德心结。我们不能不看到骄奢淫逸的负面信息,我们不能不看到网络上的商业欺诈,我们不能不看到网络上的不负责任的谩骂,通过这些我们看到当前中国社会最耀眼的不是经济和政治,而最棘手的和最令人忧虑的是人们的道德和信仰,这就出现了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现实冲突,它的几种表现就是颠覆了古人的一句古训,管仲讲的"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改革开放 36 年以后,仓禀实了,衣食足了,但是我们的礼节和荣辱却没了。

  冯友兰先生提出的四境界说,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在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如何过渡到后两个境界?既然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有着现实的冲突,既然全党改革开放 36 年也一直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我们明明知道精神家园在迷失,怎么办呢?网络上曾对一万多网友进行随机问卷,问"你认为当下中国最需要的二十个汉字是什么?"排在第一位的汉字是"德".中国人害了缺德的病,所以人们呼唤德。中国人还患了一种病叫做"缺钙",挺不起腰杆,说白了就是理想信念没有了。第二位就是"信"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里面没有叫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国家的富强和政治的民主、风气的文明和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倡导权力的自由、机会的平等、社会的公正、法制的健全,作为公民自身要做到爱国、对自己的岗位要敬业、做事要诚信、为人要友善,这样才能更好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所以,一定要选择网络这样一个与时俱进的培育空间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三)增强网络主体的责任意识。

  由于网络文化的迅速发展,这一发展也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人们在这种新的生活模式中必须要严格的遵循一种新的责任原则。这种新的责任原则不再仅仅是要求人们对某一抽象的观念负责,而更加强调的是人们应该面向未来,增强可预见性,并且还要对可以预见的后果提前做好准备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对此,大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指出,我们要对人类最最遥远的未来,以及人类历史的完好保存负有重大的责任。

  从网络主体的组织形式看,网络主体主要有政府、企业和个人。政府主要执行网络法律规则的制定、监督和引导。企业既包括网络企业也包括传统企业,它主要是网络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者。个人在网络中是最活跃而稳定性也较弱的网络主体。对政府而言,责任意识的增强在于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尤其要具体规定公民个人隐私的范围。"法不是只靠国家来维持的,没有使法成为作为法主体的个人的法的秩序维持活动,这是不可能的。大凡市民社会的法秩序没有法律主体的个人守法精神是不能维持的。"其次要完善网络的管理制度,明确网站的监督义务,实行网络实名制。最后还要大力宣传和普及网络法律知识,加强对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意识。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发布的各种信息的管理,以国家政府机关和重点企业的网站为主体,建立健全网站新闻信息发布的审查制度。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造和传播不良信息、虚假信息的行为,坚决查处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违法行为。对于企业而言,要向提高网络通信德质量。必须要提高技术、降低成本、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收费合理,加强网络安全保护好个人隐私,保证网络通畅地运行,这将极大地使用户对网络的信任加强,这将带动家庭用户和企业用户的增多。企业不仅可以盈利,还保证了网络的健康有序的运行。对于个人而言,网民要努力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网民一定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修养,牢固地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还要牢固树立起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定要对网络的诱惑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并且警惕自己的生活,一定要树立起明确的理想和目标,有了理想和目标就会为自己的前途和社会的进步而努力,为锻炼自己的才干而积极投身现实生活中,树立起高度的自律意识。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漫无目的的使用网络,就更加不会沉迷于网络聊天或网络游戏而弄到无法自拔的地步。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要清醒的认识到网络空间是一种虚拟的生活,对于网络的过分沉溺会丧失自主性。主体丧失了以个人或集体方式把握自身的能力,创造力也在到了削弱。网络生活从表面上看就是人面对着一台机器的生活,这应该是一种自我主体能够有效自主的建构自身生活的,在现代的网络社会中,每个人仍然要有自我实现和获得自我幸福的自我责任。

  三、国家加大网络整治力度。

  (一)政府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

  对于网络问题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以政府为主体加大对网络的整治工作。政府首先应加强商业网吧的管理,严格控制网络色情、不健康文字等等内容的传播,政府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用高雅丰富的文化来吸引大众。对于网络的治理第一步是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现代的人更强调自我的个性,也承受着很大的生活压力,电脑技术的普及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宣泄的硬件环境,多元化的环境为他们提供了软件环境。相关法律规范和技术的不完善也是网络的治理的瓶颈。解决这些问题的第二步就是要消除行政主体认识上的偏差。有的人认为网络世界是虚拟的,对于虚拟的世界不需要行政手段的干预;有的认为网络监管困难,行政手段难以发挥作用;有的人认为用行政手段干预是无用的"马后炮".网络整治一定要明确和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提高行政干预的意识。政府必须落实网络的责任原则,让公民提高责任意识。网络的兴起,也使得网络文化的发展迅速起来,这种发展正悄无声息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人们必须遵循一种新的网络责任原则,这种新的责任原则是要人们知道应该面向未来,以行动对可以预见的后果承担其应有的责任。政府相关部门相应认识到,对于中国来讲,在网络娱乐性的消费之外,还应该寻求一些有益于提高国民素质的途径,对一些网络文化应当辩证地加以分析和对待。政府相关部门以网络整治一定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确立渐进式的发展策略,对问题的治理要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将网络治理落到的实处。各级政府、不同部门进行统一的战略规划,彼此之间互联互通,整体推进网络的建设,为广大公众提供绿色安全的上网平台。

  (二)政府要加大网络道德宣传。

  我国学者刘大椿认为,"对科学技术本质的了解,只能借助于更广阔的、全方位的人本主义的反思才能达到。"失去了秩序人们的正常生活难以进行,所以在网络生活中也有建立伦理规范的必要。在网络社会中要建构一个道德的框架一定要加大对网络道德的宣传。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权利是人类行为在道德上有效力的要求。随着网络的发展,现在人们的生活空间可以称作是信息的空间,信息已经成为了一种与人的自我保存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密切相关的重要资源,合乎道理地制造信息、拥有信息、传播和使用信息的权利已经成为一种人们生活中重要的权利形式。网络道德的基础是建立在这些权利形式上。

  网络道德的加强要宣传、要引导,还要教育。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起良好的网络道德观。随着网络的发展,我们发现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在网络上,会出现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界限严重混淆,盲目的拜金主义、放纵的享乐主义、极端的个人主义也有所滋长,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会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让网民有一个正确的道德意识,能做出一个合理的网络评判,一定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由于网络环境的随意性和虚拟性,使得人们在价值观的选择上会出现多元道德共存的局面,这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与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相悖的取向。这种情况下,人们很容易受到享乐主义、金钱万能等思想的影响。

  但人们要认识到网络道德是现实道德的一部分,不能因为网络道德的虚幻性就要构建出一个全新的道德体系。网络道德必须以社会主义道德为依托。政府还应积极宣传一些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华,这样可以为网络道德建设提供一个智力的支撑。比如孟子讲"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所以我们要构建好网络的秩序,这样网络才能和谐的发展。道德是人内心中一种自律的行为,现实中人们通过教育讲社会要求的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准则。对于网络道德的宣传与教育也应该培养网民的网络道德情感,在此基础上在反思自身的网络言行,通过一种省察的方式来陶冶自己的网络道德品质。

  (三)健全网络政策法规。

  规范网络秩序,紧靠道德的约束是万万不能的,他还需要法律的保证。相比现实世界而言,虚拟的网络世界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道德是需要人的自律才会发生作用,影响人的行为。而法律恰恰相反,是靠一种威慑力,通过他律的手段来制约人的行为。在网络规范的维护中,法律是一个最底线的标准。它为网络道德规范的建立提供了保障,只有有了法律有效实施的这一前提,才会有对一些网民在网络上道德失范问题的惩处。所以,为了充分发挥网络的制约作用,我国政府相关立法机关应该完善网络立法。

  由于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是不同质的,现实社会的法条不一定会适应网络社会,所以国家立法机关应建立适应网络社会的法条,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制定的法律法规约束网络道德失范的行为要落到实处。对一些失范行为的治理还要把握好度的原则,惩戒力度过于轻会使法律不能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惩罚的力度过于严格,又会侵犯人们的自由的权利。辩证的看待网络问题,真正从根本上消除网络道德的失范行为。法律是武器但是需要人这个主体去执行,所以各级政府还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网络执法部门,而且要定期地对相关职务人员做培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更佳的整治网络犯罪行为。

  (四)加强技术防范措施。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可以在网络上开视频会议,这样就不必车马劳顿;可以在家中进行办公,这样就可以减少办公楼的数量了;可以使生产消费在网上定制、直接见面,就可以省略人们去商场消费时时间成本。网络空间就是人类知觉的极端简化,人的知觉脱离躯体直接"飞"入网络空间,它突破了物质的束缚,这使得有操纵信息能力的人拥有巨大的权利。因此技术手段对于确保网络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但是技术总会有自身无法解决的漏洞和弱点,这些漏洞和缺点很容易被黑客们攻破网络安全防线。我们要不断的更新和改进技术防范措施,这些措施提升的质量主要由网络硬件决定的。为了保证网络社会的安全要做到每一个 IP 地址对应一个人,这样就可以根据用户的 IP 查到用户的身份,极大地提高了网络的安全。我们还可以树立黑客的新形象,只要黑客不再对网络进行攻击,服务于建设网络安全上来,不再攻击网站而是测量网络漏洞。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一个网站考评体系,对于网络道德失范的行为有一个网站的诚信记录。

  就像交通警察一样,出现违章就扣相应的分,一年扣完 12 分就暂扣执照不让他开车。利用更加完善和先进的技术在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出现的源头根本有效地解决这些失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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