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社会学论文 > 伦理道德论文

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及原因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08 共11185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中国网络道德缺失探析
【第一章】国内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研究引言
【第二章】网络道德相关概念分析
【第三章】 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四章】解决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对策
【结语/参考文献】中国网络道德强化建设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的问题。

  相对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现实社会而言,网络社会是 21 世纪新出现的一种社会结构,它以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子信息技术为依托。当今我国网络社会不断的发展,虽然我们不断地完善网络技术,加强网络道德的建设,但由于网民的不断增加以及网络社会的飞速发展,在网络社会中依然存在着大量的道德失范现象,这些现象不仅危害了个人,造成了网络秩序的混乱,甚至对社会也构成了一定的威胁。网络伦理问题再次引起很多学者的重视,有学者认为"网络伦理的内涵体现为从浅到深的三个不同的层面:第一层为网络礼仪,是指在网络上通过电子媒体而体现的规定的社会行为和方式;第二层为网络规范,是指在网络社会中,人们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行为标准;第三层即最高层次为网络原则,包括全民利益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和自律原则。"从以上的结论展开对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研究。

  (一)薄弱的网络道德意识。

  道德意识指的是人们在社会中通过主体的道德活动所形成的一种道德观念和情感体验,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遵从着不同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古代社会遵循着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近代随着民主科学思想的传播,人们冲破了封建的枷锁,开始追求自由的人格。而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翻天腹地的变化。网络道德意识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一种崭新的里程碑式的意识形态。网络中的道德意识,是指在网络空间中对各种网络活动的动机和行为的是非善恶的判断。

  网络道德意识对道德意识来说可以说是里程碑式的发展,这表明了现代社会的进步,表明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技术的社会。然而,现阶段我们不难发现网民普遍都缺乏网络价值观的意识。这是由于网络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以及缺少法律保护措施所造成的,出现了网络的发展和网络道德意识发展的不平衡性。这造成了网民无法理性地看待网络上那些庸俗的言论和污秽的信息,甚至被一些功利性的心态所驱使,被一些欺诈性的信息所迷惑。

  网络中过度的自由导致人们责任感的弱化。秩序是自由与文明之母,当自由开始膨胀而文明开始缩小的时候就带来了秩序的混乱。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有言论的自由,但相应的人们也要为自己所发出的言论承担起责任。但是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环境中,人们不必为自己的言论承担任何责任,自由失去了责任带来的限制,导致自由的极端化。缺少了它律的束缚,一些网民也就漠视了自律的网络道德意识。责任的缺失滋生出犯罪的行为。由于网络的发展与人的道德意识发展的不平衡,使得一些网民在作出网络行为的时候,无法用正确的价值观来加以指导,久而久之,网络就会成为他违法犯罪的手段。

  (二)恶意的网络道德行为。

  有位作家曾说过:"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此时是生活在最伟大的知识的时代,没有人和我们解决不了的事情。"这句话虽然有失偏颇,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使得这位作家的话越来越像真理。在 70 年代初,互联网雏形最早出现在美国,研发人员第一次在模拟实验的网络上发出了第一封电子邮件,这一成功开启了网络与通讯的结合的时代。这一科技成果,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变得更加快捷便利,但是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也带来了相应的诸多难题。

  网络对我们日常的生活、交往以及求职都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作用也非常的多。它用信息把我们每个人从"孤独的个体"勾连起来,分享着彼此基本的生活内容,在网络上获得娱乐、消费甚至精神的寄托和心理的抚慰。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社会时空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穿透社会结构的屏障,大家不分阶级与职业,都共同享有者这样一个数据终端,平等的获取各种各样的信息与资源,消除了人与人之间身份与地位的鸿沟。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在网络中也出现了各种弊端,不仅阻碍了其自身的发展,也是很多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每一个人的一言一行都是有其内心的动机驱使的,也就是说可以通过一个人的言行看出这个人的世界观是什么样子,也就是这个人的内心世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多数人的行为都能适应社会良好秩序的发展。但在网络这样一个相对自由宽松的环境中,一些网民为了谋取私利,不顾社会规范的要求,形成了恶意的网络道德行为。比如网络黑客,他们拥有高超的计算机知识,为了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未经他人允许而擅自闯入他人的网络系统,黑客对于个人的隐私构成了威胁。有的黑客还会以恶意的攻击他人为目的,为了谋求自己的私利而去窃取企业等组织的一些信息,更有甚者甚至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全。随着网络中沟通形式的多样化,网络诈骗这种恶意的网络行为也随之出现了,网络中的诈骗手段也是花样繁多。通过盗取微信号、QQ 号、淘宝号、支付宝号等等,对相关联系人进行诈骗,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虚假网页"也是网络诈骗的一种手段,面对海量的网络信息,由于缺少一个精密的过滤系统,导致一些不法之徒制造一些虚假的网页,这些网页诱导网民泄露自己的一些信息,然后对其进行诈骗。这些恶意的网络道德行为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不仅侵害了个人的利益,为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对社会的和谐造成了威胁。当前的这种恶意的行为如果不得到有效的制止,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将来必然会成为社会的一大隐患。

  (三)无序的网络道德规范。

  有人认为,80、90 后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代人,因为互联网是真正由这些年轻人所掌握的产业。在以前传统的工业和农业的社会,体力和社会经验是那一代人明显具有的优势。在今天这样一个充斥着数据与信息的时代,对新技术的掌握以及处理信息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相较于我们父辈这一代人,现在出生于80、90 后年代的青年和青少年在计算机互联网使用和普及率上的水平普遍要比我们父辈一代人要高得多。信息的传播速度也是非常快的,比如,在经常在网络中使用一些网站中论坛发布网络帖子,随着多人的阅读和转发,这样一条小小的信息很快就能在整个互联网中传播开来。随着手机等移动互联网通讯设备的广泛使用,80 后、90 后这一代人任何时候都可以随时随地的发出自己的声音、表明自己的态度,并汇由此聚成强大的公共意见。在现实的社会群体中,我们可以不顾任何的直接就进入我们所感兴趣的话题的所在之处,和那些与我们一样的分享情感或者那些以文字的方式打动我们的人迅速成为熟络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有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为基础,然而在网络空间中却没有这样一个严格的规范。人们无法依据当下的网络环境,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这个虚拟的网络社会之间的关系。任何事物都有消极和积极的一面,网络也不例外,它的好坏两种用途都是值得大写特写的。这种力量可以在毫不负责的前提下肆意破坏中央政府的权威,还可以将零散的意见统一起来形成强有力的公共诉求。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宣传一些消息和发布一些信息的最为常见的公共平台,与此同时这庞大的虚拟空间也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犯罪的理想之所。

  网络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它为我们提供了自由探索的渠道,也培养了我们自由探索的思维方式,它可以让我们对一些社会的现象形成自主性的观察。但是我们生活在一个传统与现代交替、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激荡的时代,而这样的一个现实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多元的价值观的选择,这就会冲击到我们的主流道德观念。再加上没有一个严格的网络道德规范,网络表达的自由随意性,让很多偏激的语言、暴力的语言甚至是一些污言秽语,充斥在网络这个鱼龙混杂的空间。除了滥用表达自由外,违反网络道德规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随意盗用他人信息以谋取私利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盗版软件、盗用商标比比皆是,而且这些行为从未经过产权所有人允许。同样的,现实生活中,隐私权很容易受到自我的保护,但在网络这样一个共享的平台上,个人的隐私也是很容易泄露出去。侵入别人的计算机、窥探别人的文件、应用别人的资源、盗用他人的成果这些例子层出不穷。这些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势必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可是由于我国甚至在国际上都没有关于这方面严格的法律,没有有效的渠道去为这些权力受侵害的人讨回公道,使得那些尝到盗窃知识产权甜头的不法之徒更加猖獗。这个问题的解决对于我们净化网络空间的脚步又大大往前迈进了一步。如何能够有效的规范网络规范,推进立法势在必行。网络道德规范之所以重要不仅在于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而且还在于网络自身的一些特点。不能仅仅把网络看作是电脑主机与电源线之间的简单连接,而是要把网络这样一个工具与正在使用这个工具的人紧密的连接起来。目前来看,所谓网络的革命性变革其实并不在于它还能创造多少先进的技术,却是在于它对人的影响是什么样的。

  二、我国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危害性。

  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总是曲折中前进的,总是在出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辩证的发展的。面对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出现,人们为了网络本身的健康持续良好的发展,人们从不同的方面和不同的角度入手来试图去解决这个问题。但网络问题本身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它造成的危害性也可以说是多方面的。

  (一)危害个人的身心健康。

  网络具有开放、平等、民主、自由、共享等精神气,这就为那些弱势群体表达声音提供了一个平台。可能一个在现实中生活很落魄的人却在网络世界中找到了自信和归属感。因为他发现互联网这样一个网络不是一个以美丑来辨别人的地方。在每一次的讨论中他都表现出了深刻的思想,并且在表达中不乏幽默感。互联网为在一定程度上为他提供了一个使他充分能够发挥自己潜能的公平的竞技场,使他能够有足够的自信心来证明自己的资质,甚至还改变了他对待实际生活的一些消极的态度。但是另一方面,它又会导致价值的多元化,对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成潜在的威胁,它也会使一些自我能力保护较差的人上当受骗,甚至被谋害性命。还会导致一些缺少自控能力的年轻人,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脱离现实,甚至荒废学业。WELL 的创建者斯图尔德?布兰德曾说:"人们之间的信任被破坏了。坏掉容易,重建难。"这也会进一步造成个人角色的冲突,"角色是指人们对于处在特定地位上人行为的期望。社会角色是与人的社会地位、身体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人类社会好比是一个天然的舞台,人类活动犹如是一本社会剧,人们都在这个社会剧中扮演着各自的角色。如果社会对角色的期待不清楚,或者个体对角色的认知错误,尤其是社会要求个体扮演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角色时,便会产生角色冲突现象。这种冲突往往使个体处于一种进退维谷、左右为难的境地从而导致角色失败。"根据我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6 月,我国网民以 10-39岁年龄段为主要群体,比例达到 78.4%.其中,20-29 岁年龄段网民的比例为31.4%,在整体网民中的占比最大。与 2014 年底相比,20 岁以下网民规模占比增长 1.1 个百分点,互联网继续向低龄群体渗透。"从报告中显示的内容来看,网民中青少年的比例仍然占很大一部分,由于青少年活动范围是很有限的,他们与外界交流的机会是很狭窄的,但是他们渴望了解他人、并且与人交流的愿望是非常强烈的。这一特性使得他们在网络上严重的缺乏自己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常常被一些居心叵测的坏人当作实施犯罪的主要对象,关于青少年网上被骗、上当、甚至被害命的新闻媒体的报道屡见不鲜,却又振聋发聩,年轻的生命却成为了网络犯罪的牺牲品。有些青少年由于学业压力较大,常常有脱离现实的需求,正是这种需求促使他们沉迷于网络世界而不能自拔。无限制的沉迷于网吧,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危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长期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会减少他们对真实社会的人和事的接触,最后极有可能会导致不健康的人格,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发展。一些青年人也处在青春期躁动的阶段,而网络上的内容也是良莠不齐的,好奇心促使青年人浏览一些具有刺激性的、内容不健康的信息,这对人内心道德规范准则的建立起着潜意默化的腐蚀作用,也对国家未来的发展构成潜在的威胁。

  如果不处理好网络这把双刃剑,必然会导致极端主义、拜金主义等等各种问题的滋长、蔓延与泛滥,不仅会危害个人的身心健康,甚至引发个人道德的沦丧,社会秩序的混乱。规范网络秩序迫在眉睫。

  (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网络世界中也需要和谐稳定,我国着名作家莫言先生曾经说过,"人一旦上网就会变得厚颜无耻".这句话引申出的道理是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伦理规范,那么将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行为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必然会受到相关部门或者自身道德法则的制约。但是在互联网上缺少相应的管理中心,网络上的行为更多的是靠自我的约束。现实中一些外在的道德机制是很难发挥作用的。网络中人与人的情感可以说是即热烈又匮乏,网络社会是一个充满着熟悉的陌生人的世界,是一个匿名性质的世界。现实中的朋友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彼此之间有了感情的认同才能称之为朋友。网络上的朋友,很多情况下是彼此没有见过面,对彼此真实的情况知之甚少,但可能彼此之间言语的交流多过身边真实的朋友。

  现实生活中,网友就等同于陌生人。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多所有的国家、所有的地区和所有的人都开放,人与人之间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免相互发生碰撞、冲突与融合,一些落后的、非人性的和反社会的道德意识在网络社会中影响着人们正常的价值观,在现实社会中,通常是一种道德居于主导地位,而其他的一些道德准则是处于被支配的地位的。网络上那些负面道德价值观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网络成为了人们生存的第二空间。网络这个虚拟的社会与现实的社会彼此之间的距离是越来越远了。现实中违法的行为,可能在网络社会就不会引起人们强烈的反感。比如说网络黑客,他们在网络上的行为就相当于像是生活中的窃贼,黑客在网络中游荡,是不是侵入别人的电脑,窥探别人的隐私,盗取一些重要的信息。窃贼也是如此,潜入别人的家庭,顺手牵羊地拿一些什么东西。二者的行为是一样的,但是,现实生活中窃贼是人人喊打喊骂的对象,而黑客却可能成为一些青年人崇拜的对象。

  如果对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脱节没有控制好人这样一个连接点,那么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为人与人之间虽然结合成社会这样一个共同体,但是每个人又都是独立的原子式的个人,个人很容易受到虚拟社会的负面影响,这种负面的影响带到现实生活中,就会影响到现实社会良性的发展。

  (三)导致伦理道德的缺失。

  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对于人们其实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人们带来了变了,让人们享受到了科技带来的文明;另一方面,它也为传统的犯罪行为和道德失范行为提供了更为便捷、便利的现代工具和场所。在网络中垃圾邮件、网络诈骗、金融欺诈、黄毒病毒、侵犯隐私权等等这些网络道德失范现象在当今网络社会层出不穷。网络似乎成为了脱离现实的极乐世界,现实世界的法律遭到了蔑视,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成为了无源之水,尽管这是人们的一种错觉,但它却起着非同寻常的现实的作用。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在网络社会已经被异化了,人与人之间交往情感的丰富性已经被异化成了一堆堆数字符号,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被异化成为机器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这种交流越加频繁,人们的内心就越空虚。终日与机器为伴,导致自己和家人、朋友、邻居同事之间的真实情感慢慢疏远了。由于人们在网上可以轻易的变换自己的角色,使得人们常常处于矛盾之中,最终会导致道德人格的异化。

  这些道德失范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主要在于网络社会道德观念紊乱。主要表现在到的相对主义的泛滥。在网络上每一个人就相当于一个电台,发布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各种文化的观念在这里相互碰撞。整个网络既没有中心与非中心之分,也没有主要部分与次要部分之分。多元化的道德标准使得现实世界伦理道德的规范变得模糊不清了,在网络社会中任何个体都不需要对整体负责。

  三、我国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原因分析。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问题。而人类所居住的社会,它的进步总是伴随着不断的出现新问题和不断的去解决这些问题而发展起来的。

  当今我们所面临的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其实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由于等等一些原因,导致诸多方面的尝试一时难以完全奏效。

  (一)主体自身原因。

  仅仅地把网络看作是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的连接,这种片面而简单的看法很显然是不对的。相反,要把网络与使用电脑的人密切的连接起来。张华夏在其编写的《现代科学与伦理世界》一书中曾提到:"自然曾经赋予人类充足的物质享受,使人人对世界变化毫无感觉不安定,而自己也可以毫无费心思劳力,便可充分满足自己最贪婪的嗜欲和奢侈的幻想所意愿欲求的一切。"互联网最大的改变不是对技术的改造,而是对人的影响。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上,我们可以采用在理论上是非常安全并且有效的管理的机制来更好的保护我们的网络。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由于对于电脑或者某种技术来说,它们并不会像人一样去辨别是非善恶,也不具有人应该有的理性,如果我们没有与之相应的一套强力的管理措施来相互配合,没有把人自身的因素放在一个首要的位置加以考虑的话,那么,即使在精良的计算机技术也无法从根本上防范其他人从系统上,某个最薄弱的漏洞这个环节来进行突破。在网络这个大环境中,多数的群体是青少年。青少年有其自身的特点,他们喜欢接受新鲜的事物,做事有激情,但是不计后果。而这些特点很容易引发网络道德示范的问题。互联网它其实是一个无所不包、无所不扩的媒介,内容可以说纷繁复杂,包括色情的、暴力的、迷信的信息其实在互联网中不难检索到。青少年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时期好奇心强,希望知道外面的各种信息。互联网已成为青少年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当他们浏览到这些不健康的信息的时候,不免会受到这种价值观的影响,抛开了传统的道德修养,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开始滋生,自身素质的降低,必然会导致网络道德示范现象和行为的频频发生。

  很多年轻人都富有冒险精神,而且喜欢追求自由,自由的发表自己的看法,自由的浏览喜欢的信息,自由的交友,自由的谈天说地。网络恰恰提供了这样一个自由的平台。但是自由也是需要有限度的。如果不维护好网络的秩序,任其自由地像水草一样地蔓延,那么互联网就会成为青少年毫无顾忌的实施犯罪的一个全新的场所。再加上由于网页广告的不正确的宣传和青少年富有冒险性精神的年龄阶段特点,可能会导致一些青少年去效仿网络黑客的行为,刚开始他们可能会觉得很酷,可是到后来甚至铤而走险实施网络犯罪。当今社会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报道日渐增多,比如网络上上当受骗、骗钱骗色、甚至被害命的事件屡有发生,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重视。互联网它永远是一个不断发展着的新生事物,总是随着时间不断在变化中调整。但是,互联网的未来的发展中在很大的程度上并不是完全取决于技术的进步,更多的是在于人类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这些变革。

  (二)社会原因。

  现实社会中,法律为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这使得我们可以生活在一个井然有序的世界里,我们的生命、财产和一些不可转让的权力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这不得不说是有法律的底线在维护着。然而,现实的具有实际效用的法律还不能完全进入到网络这个环境中。这样与现实生活相比,网络的世界必然充满着混乱,充满着各种喧嚣的声音。它不仅对个人,甚至对整个社会都可能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那么,能否将网络纳入现行法律的实际应用范围?这些法律是否适应网络的特点?人们对此还有疑问。正如斯皮内洛所阐述的:"法律与道德并不总是吻合的,法律的强制性条款并不必然地为信息技术中复杂的道德问题提供充分的指导方针。法律在本质上是反应性的,法律与法规很少能预见问题或可能的不平等,而是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做出反映,通常,反映的方法又是极为缓慢的。"法律具有威严性,它在我们看来常常是保守的和稳定的,因为法律在性质上具有国家强制力,并且在社会中具有很高的权威,国家一旦立法行政机关就必须严格的执行。但是这种稳定性在另一方面却又恰恰导致了它的局限性。因为网络发展速度是异乎寻常的我们所不能预知的,所以所带来的新问题也是层出不穷,而且这些问题也常常超过了我们现有法律所框定的边界。

  无论哪一项法律的实施都有特定的对象,都有时间、地点以及人物的效力范围。然而,互联网是一个国家边界模糊的空间,法律常常显得无所是从。在互联网中,人们常常是以复合的或者是隐含的身份出现的,这就会使很多人游离于法律的边缘。尼葛洛庞帝曾把网络空间的法律比作"垂死的鱼".他认为数字世界是一个截然不同的地方,在这个世界里,法律就仿佛在甲板上挣扎的鱼一样,拼尽全力努力的喘着气。他这一论述精确地道出了当今社会现有的法律在网络社会的应用中薄弱。法律是国家最强有力的调控手段,所以法律也应该在网络世界里发挥出其应有的功效,而且也应该在现实生活中的效果一样,也是大有可为的。

  可是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如何才能使法律的制订和实施更好的适应网络自身发展的需要。所以,无论从现实的角度还是从理论的角度,我们都应当加快和完善网络立法的步伐,并且在此基础上增强法律的预见性。

  (三)技术原因。

  虚拟空间是完全可以随着人们对它的不断探索而产生的。他们在本质上其实是语言的空间,并且是在人们对它的不断体验的过程中产生出的。网络空间是无所不在的,当你打电话时,或到自动取款机取钱时,都能体会到它在你生活中的存在。网络技术的发展速度在很多方面都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想。我们看到一代代更新换代的产品,其更新速度呈现出月翻趋势。每个人通过自己手机的换代就能真切地感受到这一现象。当集体讨论的时候,不用像过去一样大家组织起来在一个物理的空间进行讨论,直接通过微信、QQ 群随时随地进行着群体的讨论。

  自然界中万事万物都有着一定的发展规律的,人类的文化发展亦是如此。马克思曾说:"在改造世界的生活活动中,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然而,科学技术也常常难以克服自身带来的问题,就像黑客技术、病毒编制的技术不论正统技术发展的速度多快和水平多高时都会略高于于正统的技术。"据中国科技大学网络中心曾经对 25000 个网络服务账号密码进行了简单的穷举攻击测试,结果仅用一台高级 PC 在短短数小时之内就破解了其中18496 个账号,这说明网络系统本身是脆弱的,大多数网络失范行为之所以得逞,主要在于网络技术的缺陷。此外,真正懂得使用和驾驭网络安全防护工具和技术的人微乎其微。这就大大妨碍了网络安全技术在国民中的推广和普及。"编写病毒的人多,打击病毒的人少,病毒在暗处,所以网络病毒常常是难以预知和超越的。病毒的防护技术常常是处于被动状态。一些过滤软件也无法投入使用,比如说用一些过滤软件去过滤一些色情信息,来达到净化网络空间的目的。但这些过滤软件会把所有包含乳房、性器官的信息都给封锁,这使得一些医学知识不能呈现给所需要的人。机器毕竟是机器,它不具有意识,不能像人一样能动的反应世界,只是不分青红皂白,一概都给过滤掉。网络它具有自身漏洞性的特点,这使得一些破坏性技术有可乘之机。无论任何一项技术,不论多么完美,不论多么前沿,他总会有一个破解这项技术的方法。就比如说我们电脑防范最基本的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技术在预防和阻止一些网络行为失范的方面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人们往往还可以用更为先进的技术突破防火墙的安全技术手段,这使得防火墙技术常常处于被动地位。技术的使用归根结底首要的因素是人,而人他的行为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网络道德失范除了外部的入侵还有就是内部的网络犯罪。

  当今关于技术所带来的难题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坚持技术至上论,认为网络上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依靠技术的创新不断来解决。另一种是非正统的技术至上论,他们认为任何一项所谓的正统的技术都能找到特有的办法来破解这一技术,而且他们认为非正统的技术水平是远远的超过了正统的技术水平。

  这两个观点各有偏颇之处,坚持依靠技术的不断创新来解决不断出现的问题,这个观点不可不断激发人们去创造,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有的问题。坚持非正统的技术至上,时刻警示着人们要不断防范未然,但对于解决当前的难题不能提出有效的对策。这种争论只会使我们陷入同一困境,就是中国古代那位既卖矛又卖盾的商人的尴尬。由于技术的发展造就了今天的网络世界,网络世界出现的一些失范问题,自然还要诉诸于技术的不断革新。面对着那些种种失范的行为所需要的不仅仅是理智的行为,更多的是要诉诸于伦理的关怀。

  (四)网络环境原因。

  网络其实是一个找不到中心的空间领域,网络的这种类似于人的神经式的结构使得网络没有办法按某种定性的定量的标准对它进行分割。"地域性的民族国家仍然会是国家的主要存在形式;但国家将超越地域性的范围拟便成为世界性、区域性的社会组织,与各种超越地域性的虚拟社会一起组织成有机综合体。"既然领土主权分割的方式对因特网的作用是极度弱化的,那么任何一个民族国家在处理互联网的问题上实际也就是无能为力的了。一个由计算机支持、连接和生成的多维全球网络。每一台计算机都是一个窗口,由这个窗口所见所听到的对象既非实在的客观物质,也不一定是客观物质的表象。网络环境具有公开和隐秘矛盾性的统一。公开性表现为他是一个对外开放的平台,每个人可以自由的发表言论、自由的浏览信息以及自由的聊天交友;而与此同时网络环境又具有隐蔽性的特点,网络上人与人之间交往不必公开自己的样貌、名字、职业和身份地位,在网络世界中一种文字或一个标志性的符号就代表了一个人的存在。"用户在互联网上以匿名的方式使用网上的各种服务,诸如访问成人或其它不便被人知道的网页、接收或发送信息、电子邮件、在网上聊天时通过借用他人帐号,使用虚假、伪造的个人信息的方法。"一般来讲,大多数的人愿意进行相互的社会交往,其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能从彼此的身上能够获取物质或情感的互补,能够形成伙伴的关系以及获得群体的归属感。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会受到相貌、表达能力、社会地位等等各种条件的制约。现实生活中人们交往时最初总是被外在的气质和外表所吸引,然后是他的社会地位,最后才是深层次的内在涵养,这种模式使得一些有内涵的人在日常交往中处于劣势,而网络环境恰恰能够弥补这一制约。虽然这种隐蔽性有积极的一面,但是他也给网络舆论监管方面提出了挑战,它促使情况变得复杂而且难度也加大。"特别是在现阶段的互联网中,网络行为主体大多处于匿名性面具的背后,道德舆论的承受对象更是变得极为模糊,外在的压力就失去了确定的显性对象,从而对道德自律的作用就显得更重要。"对于网络道德主体来说,由于这种隐蔽性的特点,可以不顾及自己的言论,把网络提供的这样一个环境不是当作交流的平台,而是一个用来极端宣泄情绪的突破口,谩骂之声、污秽之声充斥其中。

  在社会中,监管不狠对于网络环境很难有效的准确的全面开展工作,监管工作的这种滞后性,很难针对网络上的信息寻找其来源。面对着各种各样的负面信息和不实的报道,很多网民采取了放任的态度,这更加助长了这些负面信息的嚣张气焰,也阻碍了网络道德规范的建立。对国家而言,由于还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制度,所以对于网络用户的管理始终得不到落实,对一些不实信息也没有办法去过滤,对一些道德失范的行为不能做出提前的防范,也无法快速有效地对这类行为产生的后果进行准确的定位。"更为麻烦的是,在假面舞会上,人们既然可以随意地伪装自己,也可以随意地编造故事这就不免让我们对网上所有美好的事情都抱以似信非信的态度。"最后导致了在这样一个大的网络环境中,大部分网民遭受着病毒和不实信息的双重危害。如果放任这些问题,长此发展下去,必然会侵害到社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