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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汉林业公司案例基本情况介绍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7-03-16 共23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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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嘉汉林业财务舞弊行为探究
【第一章】企业财务舞弊案例研究绪论
【第二章】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主要方式
【第三章】 嘉汉林业公司案例基本情况介绍
【第四章】嘉汉林业舞弊案分析与讨论
【结论/参考文献】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3 章 嘉汉林业公司案例基本情况介绍

  选择嘉汉林业财务舞弊案作为案例,因其具有一定特征,主要体现在它通过构建一个复杂的商业模式进行财务舞弊,其投资者不乏华尔街知名对冲基金。因为这个案例涉及到财务报表舞弊,关联交易以及违规信息披露,所以比较有研究价值,可以作为典型案例以警示广大投资者。

  3.1 嘉汉林业公司简介。

  加拿大嘉汉林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加拿大,1994 年在多伦多股票交易所上市,股东包括加拿大,香港,美国和欧洲的投资者,嘉汉林业是我国林业综合型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在境外投资、国际公司的木制品加工和贸易。

  集团在中国拥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研究机构和代表处等几十家。嘉汉林业管理总部和营销总部设在上海,另在北京南京设有代表处,嘉汉林业在广东肇庆河源广西南宁江西南昌福建漳州拥有五家控股的林业公司,嘉汉林业全资子公司包括:生产型企业:广东嘉耀木业发展有限公司,嘉成木业(苏州)有限公司,嘉枫木业(苏州)有限公司,江西赣嘉木业有限公司,嘉汉林业枫情(雅加达)销售公司:嘉汉林业枫情(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处理集团在中国和印度,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所有工厂生产的产品在中国的销售业务。服务型公司:上海嘉胤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用于处理集团在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所有工厂生产的产品在中国的安装和售后服务业务。嘉汉林业以其可持续发展的 3T/2E 模式(Sino3T/2E Model-Ture),Technology, Trading And Ceonomy)在中国投资受到世界银行、中国政府的赞赏并获得巨大成功。2002 年嘉汉林业集团抓住中国进入 WTO 这一千载难逢机遇扩大在中国的投资规模并果断切入建材装饰材料零售行业,创建自己的公司。

  3.2 嘉汉林业公司海外主要投资者。

  为深入分析嘉汉林业的财务舞弊行为,有必要了解两大股东的背景及职业生涯。约翰·保尔森,(生于 1955 年 12 月 14 日)。是 Paulson&Co.公司总裁,1978年,保尔森毕业于纽约大学工商与公共管理学院并获得金融学士学位。他的思维方式并不局限于华尔街的金融体系中,他不介意信用等级评级机构的打分,他善于从海量的财务信息中自己分析,并做出判断。2007 年保尔森曾因看空次级抵押贷款而获利 150 亿美元。

  戴维斯顾问公司由戴维斯的父亲于 1969 年创建,目前管理资产逾 1000 亿美元。戴维斯的祖父也是著名投资家。目前除戴维斯精选基金,该公司还负责管理快船基金(Clipper Fund),后者拥有美林 161 万股票。戴维斯所持有的约 35%资产来自金融服务公司。

  3.3 嘉汉林业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始末。

  2011 年 5 月 22 日,加拿大最大的证券监管机构--安大略证券委员会(OSC)表示,在加拿大上市的中国公司嘉汉林业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公司 5 位高管涉嫌"复杂欺诈骗局",并以此蒙蔽了投资者。

  安大略证券委员会 2011 年 5 月 22 日发布声明,指责嘉汉林业和前董事长兼首席执行长陈德源以及木材生产销售的几个高管的欺骗和不诚实的行为,他们采用欺骗手段虚构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通过关联企业(授权中介)实际上是受其控制的供应商和客户,使用"欺骗性文件",以对外显示所谓的购买和拥有出售木材的情况。

  OSC 还指控陈德源没有披露他在嘉汉林业收购绿森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权的交易中存在重大利益,因而存在欺诈行为。例如:2010 年,嘉汉林业斥资 1.2亿美元收购了绿森集团。陈德源使用舞弊手段获得了逾 2200 万美元的收益。OSC还指控嘉汉林业前首席财务长 David Horsley 违反安大略证券法,"授权、批准、并且默许"的这些误导性的声明,致使公众利益受损。在 2003 年至 2010 年期间,嘉汉林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筹集 30 亿美元。也正是在嘉汉林业出现欺诈质疑之后,海外上市中概公司的治理问题才引起市场的普遍关注。2011 年 6 月,以空头报告著称的浑水公司 Muddy Waters 首次指称该林业集团对外披露的信息不真实,故意增加资产和收入规模,质疑其在新业务模式中主要未具名客户,嘉汉林业最高市值曾经达 70 多亿美元。报告发布当天,嘉汉林业股价暴跌 64%,市值在两个交易日蒸发高达近 33 亿美元。让广大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其后该股一路走低,最多时跌幅超过 92%.

  浑水公司关键指控为:通过未获得许可的中介机构为公司直接进行交易,嘉汉曾经拥有具备资质许可的全资控股公司,但是在 2003 年消失,并且未披露原因。公司拒绝披露中介机构的身份,使得无法对其收入进行确认。嘉汉报告称在云南购买了 20 万公顷的人工林,与云南代理核实其中只有 1.3 万公顷得到证实,其他代理称向嘉汉出售人工林的公司由 JH 的高管控制,并且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嘉汉的应收账款,其高估的预备林价值高达 8 亿美元,2010 年嘉汉报告中显示木材销售为 5600 公顷,这一数据大于公司合同签订的面积,并且超出了相关地区的采伐限额。

  2011 年 6 月 8 日,安大略省的证券委员会对其展开调查。2011 年 6 月 21 日,其最大的股东 Paulson 将其所持有的 14%的股票全部抛售。由于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怀疑其存在欺诈行为,对其股票采取停牌。公司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于 2011年 8 月辞职。2011 年 12 月,公司发布声明称将对外发行的公司债违约。董事会成立了独立委员会对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在 2011 年 11 月完成临时调查报告并在2012 年 1 月完成报告的最终版。该报告的调查结果并没有打消投资者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质疑:公司只有 18%的林业资产具备官方人工林林权证明及注册文件。

  声明中表示报告中持有的林业资产仅有交易记录作为支持,而没有相关的官方证明文件。无论是关于嘉汉林业的林业资产还是其收入来源于销售的假设均没有得到第三方独立机构的验证或证明。嘉汉林业和它的供应商联系紧密,而且无法证明他们之间的交易是在相互独立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2012 年 5月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对嘉汉林业管理层的欺诈行为提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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