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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完善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策略研究

来源:纳税 作者:杜尚春;焦剑峰;王虎 
发布于:2020-02-10 共4083字
固定资产管理论文导师首荐范文10篇之第七篇:优化完善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策略研究
 
  摘要:输配电成本监审和电价核定以电网企业提供输配电服务所必须的固定资产为基础,本文通过对国家颁布的核价办法进行研究,对比分析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在适应输配电价改革新形势下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投资管理、有效资产管理、折旧管理等方面策略,对优化完善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输配电; 成本; 措施;
 
  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和修订《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和《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配套输配电价改革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输配电价核定机制,重新明确折旧费年限和计价方式,调整可计提折旧的输配电资产范围,进一步强化了对输配电资产的监管要求。
固定资产
 
  一、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情况
 
  新版《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中明确,计入定价成本的折旧费,按照监审期间最末一年的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值和办法规定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分类定价折旧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核定。可计提折旧的输配电固定资产指政府核定的经履行必要审批手续建设的符合规划的输配电线路、变电配电设备以及其他与输配电业务相关的资产,不包括从电网企业分离出来的辅助性业务单位,多种经营企业及“三产”资产等。可计提折旧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值按照历史成本核定。用户或地方政府无偿移交、由政府补助或者社会无偿投入等非电网企业投资形成的,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等情况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
 
  2015年1月1日以前形成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定价折旧率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规定的折旧年限中值确定,其他电网企业参照执行;2015年1月1日及以后新增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则上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定价折旧年限,结合自然环境及电网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电网企业实际折旧年限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按照企业实际折旧年限核定。固定资产残值率按5%确定。
 
  从办法中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相关条款可以看出,在输配电成本监审和定价成本核定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强调过程合规,即强调固定资产形成过程中需要履行必要的政府审批手续,如果审批手续不完备,将存在不能纳入成本监审和定价范围风险;二是明确计算方法,对于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明确规定按照监审办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中值核定,且就高不就低。考虑到电网企业折旧年限多数低于核价规定折旧年限的实际情况,可能导致折旧成本不能完全计入核价问题;三是强调逾龄资产问题,即已提足折旧实际仍在运行的电网逾龄资产不能计提折旧,即使这部分固定资产当中,按照成本监审折旧年限不属于逾龄固定资产范围,也不能按照监审折旧年限计提折旧计入定价成本范围。
 
  国家《省级电网输配电定价办法(试行》中明确,折旧费按照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结合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和定价折旧率核定,其中首个监管周期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按照不超过75%核定。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按照有权限的政府主管部门预测、符合电力规划的电网投资计划,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应与规划电量增长、负荷增长、供电可靠性相匹配的原则统筹核定。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原则上参考电网企业输配电固定资产实际转资率,并考虑今后经济发展需求,输配电线路设备投资进度及实际利用效率等因素统筹核定。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对电网规划落实的奖惩原则,即当电网企业实际投资额低于监管周期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时,对差额投资对应的准许收入的70%予以扣减;当电网企业实际投资额超过监管周期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时,超额投资对应的准许收入不再上调。
 
  从定价办法中的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政府主管部门在定价核定过程中,重点审核新增投资的合规性和经济性等情况。一是新增固定资产与核价相关,即新增电网投资计划必须与输配电业务相关才能纳入定价范围,非输配电投资不计入定价范围;二是投入审批过程合规,新增电网投资必须符合电力规划,且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手续不完备在核价过程中存在剔除风险;三是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即指新增电网投资要与电量增长、负荷增长、资产运营、服务效率相适应相匹配,低效、无效投资不能计入有效资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省级电网输配电定价办法(试行》和《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中的这些规定,结合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总结在成本监审和电价核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投资合规性审查配套机制不完善
 
  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经有权限的政府主管部门预测的、符合电力规划的电网投资计划才可以纳入输配电定价范围。除电网基建与小型基建外,电网企业生产技改、非生产技改、零购等其他资本性支出投资专项均为内部审批项目,无政府部门认定程序。主要是因输配电价改革配套政策仍不完备,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并不会对电网企业的这些投资进行认定审批。
 
  (二)规划投资效益性审查仍存在提升空间
 
  现行电网企业规划投资实行“三级编制,两级审批,分层实施”,各级经研院(所)负责编制工作,业务归口部门按照工作条线负责组织开展投资审查。实际工作中,受制于电网企业投入产出效益分析难以按照项目计算的行业特点,审查过程中偏重于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业务管理方面,对投资的经济效益审查关注不够充分。还难以完全做到新增电网投资与电量增长、负荷增长相适应和相匹配,投资存在核减风险。
 
  (三)固定资产转资比率需要提高
 
  按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最高可以按照75%核定。电网企业大中型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制于征林、征地、拆迁补偿,以及季节性施工和招标过程较长的等因素影响,实际完成的投资转增固定资产比率还达不到75%的上限要求,存在一定核价成本空间的浪费问题,需要压缩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加快工程施工和结算进度,尽可能提高转资比率。
 
  (四)定价折旧年限与财务折旧年限存在较大差异
 
  现行《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统一规定了监审成本折旧年限范围区间,总体上监审折旧年限长于财务折旧年限,且实际核价过程中按照年限中值计算,较少参考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水平。各地区电网企业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地貌形态、气候温度差异明显,同类型电网设备在不同的自然环境下使用寿命存在较大差异。同时,折旧费用作为电网企业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来源,在建设世界一流电网的企业实践过程中,也需要通过计提折旧保持充足的建设资金来源。过长的监审折旧年限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五)固定资产管理基础继续仍然需要持续夯实
 
  近年来,电网企业固定资产信息化及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入提高,但在日常工作效率提升、适应多维精益管理变革和外部输配电价监管要求,以及支撑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战略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固定资产账卡物一致性有待提高,保证动态一致存在较大难度,存在成本监审等外部监管风险,管理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政府监管部门重点关注定价折旧、逾龄资产、用户资产、政策性投入等资产情况,现有信息系统及有关价值记录信息还不能有效支撑输配电核价及监管管理要求。
 
  三、电网企业优化固定资产管理策略
 
  (一)促请价格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研究完善电网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机制,与输配电价监管相衔接
 
  促请价格主管部门协调能源主管部门明确可纳入有效资产的项目类别和范围,明确审批或备案管理机制和程序,对电网投资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统一管理,研究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与各电压等级投资的衔接问题。做好地方电力规划和项目审批(备案)与输配电价改革周期的衔接,争取电网规划投资全额纳入核价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
 
  (二)加强公司规划电网投资合规性和效益审查
 
  合理确定电网投资规模,纳入电网投资规划的要确保纳入核价范围,杜绝不能计入有效资产的无效投资。持续提升电网规划质量。积极适应电网投资监管的要求,将电网规划投资及预期成效关联,并设定具体指标予以量化反映,如电网供电可靠率、可再生能源送出规模、用户新增规模等。此外,规划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额度、明细分类及其明细项目等与核价相关的投资事项发生增减变动的,在内部决策和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纳入电力规划之前,需结合输配电监管要求开展经济效益性审查。
 
  (三)加强电网基建工程财务管理,提高固定资产转资比率
 
  研究提高电网工程结算、决算效率,提高电网固定资产转资率,合理确定暂估入账资产价值,防止低估资产规模导致核价有效资产不足,争取提高下一监管期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加强在建工程精细化管理,强化长期挂账在建工程清理,并争取监管期期初和期末的在建工程余额占相应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保持衔接。
 
  (四)结合电网企业的发展水平动态优化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现阶段,电网投资需求仍比较强劲,适当加快老旧资产折旧回收投资资金是满足潜在投资需求、设备更新换代的需要,同时,在国家严控国有企业债务水平的要求下,采用较高折旧率有助于以内源资源弥补外源资金的不足。从长远发展来看,随着国家发展的不断推进,电网建设基本饱和,国家发展需要保持相对稳定,电网投资需求相对放缓,同时电网装备水平提高,自然环境改善,可进一步延长财务折旧年限,符合资产运行规律,并逐步实现企业折旧年限与定价折旧年限的趋同。
 
  (五)建立适应内部多维资产管理要求和外部输配电价监管要求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定期开展资产清查,落实财务与实物管理部门职责,规范盘盈、盘亏资产处置,进一步夯实电网企业家底。重点关注存量用户资产、逾龄资产后续更新改造情况,为后续信息统计建立数据基础。结合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实施进度,同步开展账卡物一致率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账实准确无误。适应输配电价监管要求,以定价折旧年限为基础,开发固定资产分析报表,实时动态反映输配电核价口径折旧计提、逾龄资产等价值信息,为经营策略优化调整建立基础。适应内部多维精益管理体系变革要求,梳理分析资产精益化管理有关的实物“ID”、成本归集、更新改造、投入产出等信息,打通信息链路,集成信息数据,建立固定资产多维精益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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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原文出处:杜尚春,焦剑峰,王虎.基于定价成本监审的固定资产管理优化策略研究[J].纳税,2020,14(03):2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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