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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资产核算的新特点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09-13 共3344字
  本文通过研究和分析新旧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相关核算差异,最后,为更好地贯彻新准则的要求,提出了相关建议。大家可以参考这篇题目为“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资产核算的新特点”的财务会计论文。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资产核算的新特点

  原标题:新旧会计准则资产核算差异的分析与启示
  
  摘要:文章通过研究和分析新旧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相关核算差异,最后,为更好地贯彻新准则的要求,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资产核算;差异
  
  一、引言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在21世纪人类社会步入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会计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的建立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一系列会计行为,是一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举措。在此次会计准则的修订中,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资产核算方面,同时,对企业来说,资产的核算又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本文主要探讨新旧会计准则下资产核算的主要差异问题。
  
  二、新旧会计准则资产核算差异的分析
  
  (一)金融资产
  
  1.初始计量
  
  旧准则规定,企业取得短期投资应以其投资成本入账,包括买价和相关交易成本。在新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入账,交易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则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其初始入账成本。
  
  2.现金股利和利息的处理
  
  旧准则规定,在持有期间实际收到现金股利和利息时,应冲减有关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股票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息,应当直接计入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债券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为基础计算投资收益。
  
  3.期末计价
  
  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市价与成本孰低法对短期投资进行期末计价。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期末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前者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者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而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应当按照摊余成本进行期末计价。
  
  (二)无形资产
  
  1.概念
  
  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由于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相分离从而不具有可辨认性,因此,在新准则下,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
  
  2.企业自创无形资产
  
  相比于旧准则,新准则对于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分别进行核算,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应当全部费用化,开发阶段中有关支出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费用化。对于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3.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原则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就进行分析和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构成其使用寿命的产量等,无法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该项规定是一种进步,有利于无形资产的核算更能反映其真实情况。
  
  4.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1)摊销期和摊销方法。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相比旧准则,新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规定更加科学,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2)残值的确定。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残值应视为零,但如果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者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那么可以估计其残值,这比旧准则中规定无形资产无残值更加合理。
  
  5.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每个会计期间要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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