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会计论文 > 财务会计论文

加强我国治理财务报告造假的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15 共4384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的成因探析 
【第一章】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研究导论 
【第二章】财务报告造假相关理论概述 
【第三章】万福生科财务报告造假案分析 
【第四章】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频发的原因分析 
【第五章】加强我国治理财务报告造假的对策 
【结论/参考文献】中国财务报告造假预防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5 章 加强我国治理财务报告造假的对策

  通过万福生科财务报告造假案的原因分析,如何有效的防止或是减少类似案例的发生,优化我国的资本市场环境,值得我们好好思考。以下基于我对万福生科案例的分析理解,做出几点对策分析:

  5.1 加强会计市场的管理职能

  会计市场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管理以及退出的管理。这里主要谈谈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职能,会计市场的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等。

  我国会计市场发展的早期,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专业资格主要是通过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的,通过考核的人员主要是当时略有学识的一些知识青年,当时的考核制度不仅缺乏客观、科学的考核标准,重要的是缺乏独立、客观、公正的实施程序。随着我国考核方式及考核标准的完善,会计市场的准入门槛相对还是很低,20 世纪初期,但凡是会计专业的毕业生基本上直接就能取得从业证书,更有学习稍微努力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前就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而那个时候,他们并无任何会计工作的经验可言。于是导致现今的会计市场上,充斥着大量专业技能有限的从业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以及自身专业技能不具备的情况之下,财务造假的事件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以笔者现在所处的环境来看,尽管随着考核制度的不断完善,会计准入市场仍存在很多需要加强管理的地方。首先,会计准入市场中对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笔者很欣喜的看到了我国现在加强会计从业考试的准入力度,09年以前,以一个班 60 个学生为标准,在毕业之前能有 80%以上,即有 50 个左右的同学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当中不乏有些根本就不具备资格而顺利进入会计市场的同学;09 年进行会计从业考试改革之后,毕业之前的通过率则直线下降到 50%左右,即此时一个班只有一半也就是 30 个左右的同学能够取得从业资格,通过这一环节的控制,为会计初级市场已经做了一个大大的筛选。再从中级会计资格证考试角度来看,以前对于工作经营及年限的要求仅仅流于形式,而今严格控制考试资格要求,这样以来,有了充足的工作经验及年限做支撑,考核出来的中级会计人员才是具备相应能力的会计人员。这里笔者还想透过身边的所见所闻来对财政部门监管会计市场准入提出自己的略微意见:改革之前,会计电算化的考试长期被社会培训机构所垄断,只要交了培训费用即可通过,改革之后,培训机构依然想尽各种“办法”帮助考生在短期内就通过考试,甚至有一条高额利益的产业链来倒卖会计从业资格证。这不禁让人再次深思,如此重要的财务人员,真的在短期之内就能培养出来,并且马上就业上岗吗?

  所以,站在笔者现在所处的角度,希望通过该论点给予财政部门一点意见,考核制度已经完善,但如何规范会计培训市场仍旧是完善的考核制度下,需要财政部门监管人员值得注意的问题。只有财务人员的素质及专业技能过硬的情况下,才能从源头上给予财务舞弊重重的一击。

  5.2 加强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意识

  我国目前股市功能定位偏向融资而缺乏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并且 IPO 环境下发行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巨额的承销和融资收入使得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都各取所需,获取了巨额的收益,而与此鲜明对比的则是上市之后大部分公司业绩突变,市值大幅缩水,进而直接导致中小投资者遭受损失。纵观各国证券市场的运行机制可以看出,将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放在首位是一个健全、成熟的证券市场的重要标志,民事赔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是至关重。而我国在此部分可以说是空白的一片,尽管在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中,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在深圳提出设立 3 亿元投资者损失赔偿基金,为错误 “买单”.因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由其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的情况。在中国证券市场上首次保荐机构真正发挥了其本质职能,我们有理由期待今后的资本市场会更多的保荐机构能以此为标杆,发挥自己真正的职能能力,保障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当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无力赔付时,保荐机构连带责任的追究显得更为重要。对于中小投资者后续的赔偿仍然存在时间确认等诸多问题,保护中小投资人的利益需要通过完善的立法和严格的奖惩措施。

  我国的股票市场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是个不成熟的市场,从全民皆股这个极其特殊的现象可以反映出我国的资本市场其实是处于不正常的运行状态。在历年的财务造假案件中,受到损失的往往就是我们的中小投资者,但中国的股民似乎总是忘记这样相同的教训,仍然期待从这个本身就不正常的股市中投机谋取利益。因此,也正视由于中小股民本身对于资本市场的不理智的投资目的和行为,才一次又一次配合财务造假者们上演了一次又一次的“乌鸦变凤凰”的故事,虚假的光环褪去之后,受伤的还是中小投资者们。

  因此,想要遏制企业的财务造假行为,提高广大中小投资者们的理智投资意识和行为,也能起到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遏制的作用。

    5.3 加强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

  纵观我国这些年来的财务造假上市案件,没有任何一次严厉的处罚让人记忆犹新,这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更多的企业企图通过造假上市。对比国外让人记忆犹新的安然事件的前首席执行官被判处监禁二十四年零四个月,安达信公司赔偿上亿美元直至破产,还有世界通讯事件,美国历史上这类犯罪也时有发生,财务造假,操纵股价、内部交易等等。问题是美国类似事件在发生之后,尤其是丧失信托责任的犯罪,美国处置的程度令我国法律汗颜,金融大鳄麦道夫在“庞氏骗局”被揭穿后,被判了 150 年!而反观我国呢?这不禁让我们反思,也许还会有下一个麦道夫,但是在如此强大的严刑峻法面前,谁还敢成为下一个呢!

  这里还得结合我国的经济的法制进程来看。随着经济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经济法律上的建设已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相关的经济法律制度也随着市场的发展不断的调整完善,从某个角度上来看,其实我国的法律条文基本到位,满足现行的经济市场,但为何还是有如此多的财务造假案件频发呢,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执行力度不到位,没有狠狠的打击违法犯罪的人员及其违法行为,使得企业更愿意进行财务造假,自我“牺牲”一点接受芝麻大的处罚去换取西瓜般的收益,如何提高执行惩处力度的可行性,也是外国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5.4 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上各行业的公司结构内容来看,不难发现,类似于万福生科这样一股独大、内控虚设的公司到处都有,这对我国的资本市场乃至经济市场都是一个重大的隐患。一个优良的市场环境,是由一个个优良的企业在正规的竞争过程中所形成的,然而我们国家市场上的企业往往都偏向于“家族”集团模式的发展,这样就导致了即使有健全的内控制度,但执行起来也是相当困难。因而,需要转变思路,将“家族”模式的经营结构进行调整,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借鉴国外的经理经纪人的管理模式,使得在一个科学的公司结构下,其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发挥其强大的作用,从而保证企业的财务信息更加的真实可靠。

  当然,这将是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转变过程,希望我国传统的“家族”模式经营者们抛开固有的思想,接受新的市场需要,这样才是真正为自己的家族事业牟取更长久持续发展的一条光明之路。

  5.5 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又一同盟则是其背后的两家中介机构:平安证券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在两个中介机构的推波助澜之下,万福生科的财务报告以“无保留”意见这样光鲜靓丽的外衣对外披露,这让人不禁对我国的中介市场的执业质量及能力产生怀疑?笔者将从另外一个市场为大家进行分析。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考试制度从科举开始就存在着舞弊的陋习,到了今天文明发达的社会,该陋习不但没有被剔除掉,反而越演越烈,已经发展成为一条极高利润的产业链。市面上那些五花八门的培训机构,表面上做的是正大光明的培训业务,而私底下却运作着另一条更为庞大的产业链--代考及文凭买卖。CPA 的黑市代考价格以一万元每门为起点不等,尽管高额的代考费用让很多 CPA 考生望而却步,但不乏有些考生还是会为此倾囊相购。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也变成了买卖的“商品”,虽然 CPA 正式执业之前还会有相当一段的考核期,但市场上出现了这样的产业链就不得不使得我们对整个注册会计师的基本素质打上一个大大的折扣。同样,面对证券市场,在众多的证券公司面前,要想扩张自己的业务范围,取得更多的项目,首先就得有一定的规模和优良的团队。证券市场也有一个漏洞是政府监管部门忽略掉的,就是证券公司为了使得自己的规模“扩张”,会向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的非从业人员索要证书,向其支付一定的费用,然后“挂牌”于其企业之下,进而造成其拥有大量从业人员的假象,然而实际运作项目的仅仅是其固有的几个团队,使得在证券市场项目日益增多的今天,证券公司的团队都是超负荷的运作,自然也就毫无质量可言。

  因此,加强对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里的执业人员的后期教育,可以以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考核,从而保证其执业能力的可靠以及推动其提高自己的执业技能;证券市场则应建立更完善的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禁出现非从业人员“顶岗”

  上位的状态,进而净化证券市场的环境,保障证券公司经营项目的质量。

  5.6 完善地方政府监督体系

  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在坚持企业市场主体的独立性、不干涉其合法经济行为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职能,实现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相关又不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股票持有者与经理人员双赢的局面。各部门之间应提高服务意识,有效协调,分清职责所在,做好本职工作。金融机构之间应定期对上市企业贷款资信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企业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贷款情况,建立对企业贷款信息交流、沟通平台,这是防范企业为获取信贷资金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手段。政府应明确规定企业年度会计报告未经审计或审计不合格的,在尚未纠正前,税务部门不发给下年度销货发票、银行部门不给予贷款,促使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应遵循适度监管、直接监管与间接监管相结合、依法监管等原则并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如《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等;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如《企业会计准则》等。(2)运用会计信息市场,可以通过会计信息市场自身特有的规范力量,对会计信息披露进行间接约束;(3)引导会计行业的自律管理,引导行业自律在发挥行业团体自身优势的同时,也实现了政府监管。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