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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汉话的绝对程度副词语义、语法和语用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6-10 共3239字
论文摘要

  根据王力先生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提出的以语义为主要标准,按照有无明确的比较对象,将程度副词划分为绝对程度副词和相对程度副词两大类,即有明确比较对象的是相对程度副词;没有明确比较对象的是绝对程度副词的论述和观点,本文将“老、贼、死、可”四个单音节词归为“绝对程度副词”类(简称“本组词”)。本组词没有明确的比较对象,表达程度属于高量级,使用频率极高,组合能力较强。

  但它们还是在语义、语法和语用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又有各自的一些特点。

  一、语义分析
  
  从语义上来看,本组词表示程度较高,具有强烈的主观语义色彩,表达的程度往往是以说话人心理趋向为标准来衡量的,对事物的性质或动作行为的程度作描述时,常常有主观夸张的意味。相当于普通话的“非常、特别”,比“很”的程度更高。如:

  (1)今天火车上人老多了。(2)今天火车上人贼多。(3)今天火车上人可多了。(4)今天火车上人死多的。(5)今天火车上人很多。

  上面(2)(3)(5)中的“贼”“可”“很”在语义方面都完全一致,它们也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普遍使用,其语义是等值的,可以互换。但(1)和(4)在语义表达上却有着明显的东北方言特点,特别是通过语气的提升和加重,增强了感情色彩,凸显了“多”的情态。例(1)中的“老”字,在现代汉语里是一个多功能、多义项的常用词。但是,把它作为副词用的时候,往往用在表示时间的长远和行为动作的频率状态,以及表示事物的大小或高低,但没有和表示数量的“多”这个形容词组合的现象。如“老早见过他。”(表时间很久)“他老迟到。”(表明这种行为经常发生)“太阳已经老高了,他还不起床。”(表示起床的时间很迟)。但不用在表示“度量”的形容词“多”的前面,而东北话却可以,并且在表达上给人一种夸张的情状;例(4)中的“死”,在现代汉语里作动词、形容词,也作副词。作副词用时,与动词和某些形容词搭配,往往表示一种“极端”的情态。

  总之,本组词在这里修饰“多”时,表示人挨人、人挤人,人山人海的拥挤状态。“很”在普通话里虽然可以重读,但只表示火车上人不少,或者只表示座位上坐满了人的意思,没有本组词在话语中拉长语调,以加重语义,增强主观情感,表达那种“极端”情貌的功能。总之,作为东北话的“老、死、贼、可”四个程度副词在具体言语中,往往起到营造氛围,凸显某种势态、情状和情感的作用,与普通话是有着明显的差异。

  二、语法分析
  
  本组词的组合能力较强,可以和形容词、动词、动词短语等组合。句法功能较为固定,都可以做状语,与普通话的程度副词用法基本相同。只有“死”还可以作补语。

  (一)修饰形容词成分
  本组词都可以修饰形容词成分,对形容词的单双音节没有选择性。例如:
  老猛了 老破了 死猛的 死破的
  贼猛的 贼破的 可猛了 可破了
  
  (二)修饰动词及动词短语
  老喜欢了 老后悔了 死喜欢的 死后悔的
  贼喜欢 贼后悔 可喜欢了 可后悔了
  
  从这组词和形容词、动词的组合来看,虽然它们都对语音形式没有选择性,但是对语义是有选择的。“死”这个程度副词加在中心词之前大都有贬义色彩,表示一种厌恶的感情,其余的词没有鲜明的褒贬义之区别。但从搭配习惯来看,“老”字结构的词组和短语不在普通话里出现。

  (三)修饰名词
  在东北汉话中,这种组合并没有普通话使用那么普遍。本组词所修饰的名词大多是与东北人民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相关的词或具有群体特征的名词,如“废物、财迷、爷们儿”等等。本组词只有“死”不能修饰名词,当它修饰名词时,就构成形容词词组,比如“死女人”,是一种骂人的话。

  (1)你今天打扮得老女人了。(2)他可爷们儿了。(3)老李这人贼财迷。

  在这组句子中,“老女人了”的“老”作为程度副词同名词组合,表示“女人”非一般的女人,而是特别具有女人的味道,并不是说年纪大的女子。“老爷们儿了”表明他具有男人气概。“贼财迷”表示他非常爱财。按照汉语的词语一般搭配规则,副词不会和名词组合,但在东北话里十分普遍。近几年里,在社会上也出现了“很北京”“很女人”之类的说法,似乎同东北汉话的这种结构有某些联系。

  (四)带“的、了”词缀的副词结构
  (1)“老、可”跟词缀“了”的搭配
  “老”和“可”无论是AB式还是ABAB式,一般都可与词缀“了”搭配。
  个子老/可高了*个子老/可高
  长得老/可漂亮了*长得老/可漂亮
  
  “可”作程度副词修饰中心语时,必须有后面的“了”配合,但在一些情况下,“老”可以不加词缀“了”.例如:
  这书这么老厚,什么时候能读完啊?→这书这么老厚了,什么时候能读完啊?
  天这么老热,出去干什么啊?→天这么老热了,出去干什么啊?
  人这么老多,排队得排到什么时候啊?→人这么老多了,排队得排到什么时候啊?

  从这几组例句我们可以看出,“老”在“这么+老+形容词”句式中后面,是不用加“了”的。“老”是不能加双音节形容词的。因此我们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在“这么+老+单音节形容词”句式中,“老”在修饰中心词后不能加词缀“了”,所修饰的词必须是单音节的形容词。

  (2)“死、贼”跟词缀“的”的搭配
  “死”在修饰中心词时,后面一定要加词缀“的”,否则将不能成立。
  死后悔的*死后悔
  这人死小气的*这人死小气
  
  “贼”在修饰中心语时,后面的助词“的”可加可不加。如果中心语是单音节词,“的”可加可不加,当中心语为双音节时,不能加缀“的”.
  贼好(的)贼坏(的)贼深(的)贼傻(的)
  贼喜欢 * 贼喜欢的 贼精神 * 贼精神的
  
  “贼”加“的”和不加“的”之间,在语用上存在细微的差别。例如:A这人贼坏。→ B这人贼坏的。

  这两句话都是可以成立的,但例A句往往表示这句话已经说完,而例B句则有种等待下文的意味,句子没有说完,往往后面要进行补充说明,而且在语气上没有例A那样强烈。如:“这人贼坏的,别理他。”语气温和而语义确切。

  “贼”后也可以带上“啦、啦的”,以表示程度的加深。这个组合后面不加“的”字。
  贼啦漂亮 贼啦快 贼啦慢 贼啦精彩→贼啦的贵 贼啦的不是东西 贼啦的远
  
  “死、贼”在组成AB式,略有些差异,但在组成ABAB式时,都需要词缀“的”的配合。

  (五)句法功能
  1.修饰中心词做谓语
  (1)这孩子可聪明了。(2)这只狗老可爱了。
  (3)他家造得贼埋汰。(造指破坏)(4)我唱歌死难听的。

  2.在中心词之后做补语
  绝对程度副词充当补语的述补结构时,分为两种类型:组合式和粘合式。所谓组合式,指补语同中心语之间必须使用“得”,如“难受得慌”、“堵得慌”;所谓粘合式,指补语直接附于中心语。本组词里只有“死”能在谓语之后做补语,并且属于粘合式补语。

  3.做定语
  这组词中“贼、死”可以修饰中心词做定语,而“老、可”则不能做定语。例如:

  (1)贼令人讨厌的人怎么能当朋友呢!(2)死埋汰的房子怎么住人啊!
  *可/老甜的苹果了。这里我们一般说“这苹果可/老甜了”.

  因此“老、可”修饰中心词只能做谓语,这与中心词构型方式中的词缀有关,它们与中心词组合的词缀都是“了”,代表这句话的结束,不能再继续修饰其他中心词了,而“贼、死”与中心词组合时的词缀是“的”,因此它们可以修饰中心词做定语。

  三、语用分析
  
  (一)句类的选择
  “老、死、贼、可”作为程度副词,多用于表示评价、态度和情绪的陈述句或感叹句。

  (1)这个房间老精致了。(!)(2)他的表演可招笑了。
  (!)(3)这件事我贼过意不去。(4)爬山死累的。

  “老、可”均可用在陈述句和感叹句中。但用在感叹句的条件,只有重读的“老、可”可以标示感叹语气,轻读的“老、可”在句中不表示感叹。而“死、贼”只能用于陈述句中,不能用在感叹句中。

  (二)省略用法
  本组词中只有“老”在具体语境中可以省略后面所修饰的中心词,其他词没有这种用法。“老”省略的中心词只适用于形容数量多的形容词。并要与时态助词“了”连用,形成“老了”、“老鼻子了”.在这里“老鼻子了”并不是说有许多鼻子,而是东北汉话口语中的习惯用法,表现出某种情态的形象性和生动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老、贼、死、可”在现代汉语里,基本的功能是分别作动词、形容词来使用,但在东北汉话里,经常作程度副词用,笔者把它们作为一组程度副词来研究,是因为它们在表达语义方面不但形象生动,组合能力强,使用范围广泛,而且情感色彩十分鲜明。与普通话中的程度副词相比,具有用法灵活,表义生动的特点,很值得研究。

  [参考文献]

  [1]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常纯民.试论东北方言程度副词[J].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1983(3).
  [3]杜晓芒.黑龙江方言中程度副词之语义基础[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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