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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体系的应用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7-01-16 共3879字

  第 5 章 水利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体系的应用研究

  5.1 项目概况。

  5.1.1 项目的建设背景。

  本研究以福建省永定县堵树坪水库工程为依托,全面、系统的研究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体系,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环境监理体系,使环境监理向规范化又迈进了一步[41].

  抚市镇是永定县主要烟叶产区,烟草种植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抚市镇缺少有调蓄能力的水利工程,灌溉保证率低,抚市镇近几年的烤烟种植面积大幅下降,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收入。抚市镇地处矿区,用水量大,河流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村镇居民饮水安全受到较大威胁。各村现有蓄水池在水量、水质方面均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要求。

  为缓解烟田灌溉保证率低及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抚市镇正在开展水源工程建设,开发任务是灌溉及供水。抚市镇水源工程保证灌溉面积4003亩,设计供水人口22900人,将对缓解抚市镇的用水矛盾发挥巨大作用,但抚市镇总耕地面积18439亩,总人口数30310人,仍有大量耕地及人口的用水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区内用水矛盾依然突出,亟待新的水利工程来解决。

  福建省永定县堵树坪水库工程位于永定县抚市镇基安村,坝址位于抚溪左岸主要支流东埔溪。项目由永定县抚市镇水源工程建设工程部投资建设,总投资额9656.16万元,占地面积120400m2.堵树坪水库工程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及灌区引水工程,其中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混凝土重力坝挡水坝段、溢流坝段、右岸坝段取水底孔及引水渠等建筑物组成;水库下游灌区分为6个片区,采用管道供水,管道全长15000m,沿途设分水阀进行灌溉或供水。项目建成后,90%保证率的年可供水量为285.3万m?,可以保证3585亩耕地的灌溉用水,并解决5822人的饮水问题,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具有巨大作用。

  《福建省烟区水源工程建设规划》(2011-2020 年)规划了240个水库工程、56处灌区改造工程,福建省发改委以闽发改农业[2012]1354 号文作了批复,原则同意该规划提出的建设范围、目标、布局和建设任务。其中,堵树坪水库规划总库容为102 万m?.

  项目为水利管理业项目,水库设计总库容161.6万m?,项目于2014年9月9日取得了龙岩市水利局关于可研的批复意见(见附件2),于2014年9月24日取得了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认项目选址符合永定县城乡规划要求。本工程开工至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从2015年4月施工准备至2017年3月工程完工。

  5.1.2 建设项目条件。

  福建省永定县堵树坪水库工程位于永定县抚市镇基安村,坝址位于抚溪左岸主要支流东埔溪。工程枢纽由拦河砌石重力坝、分层取水进水口及灌溉系统等组成。工程位于山区,所在河道不具备通航条件,对外交通运输只能依靠陆路交通。工程区附近已有S203、S606省道及X606县道,其中从工程区至基安村已有村道连接,经村道及X606县道可从基安村至抚市镇,距离约16.0km,通过S606省道可从抚市镇抵达永定县县城,距离约26km,工程区陆路交通较好。本工程需改建基安村~大坝之间防汛公路,连接现有通村公路和坝顶道路,并延伸至大坝右岸的上游管理房,总长度约2km.

  5.2 环境质量状况。

  5.2.1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从环境监测站得到的检测数据分析可知,2013 年和2014 年两次在东埔溪拟建水库坝址上游100m 处断面水质各项检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堵树坪水库将作为当地烟农饮用水源,根据水样检测结果,监测断面2次监测结果的总大肠杆菌群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其余检测项均达标。由于此水不是直接饮用,需经过水厂处理达标后能够达到饮用水功能要求,所以总体水质基本符合要求。

  项目所在地表水为抚市溪支流东埔溪,未划定水环境功能。根据《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抚市溪为III类水,属渔业用水、农业用水区。

  项目地表水拟按照其上游水体功能定位,即东埔溪水环境功能为III 类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要求。

  5.2.2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龙岩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3 年龙岩市环境状况公报》可知,"永定、长汀、上杭、武平、连城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均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从区域调查情况来看,项目区域没有大气污染型企业,其周边主要为山坡地、林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大气环境基本未受污染。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5.2.3 声环境质量状况。

  本项目位于乡村区域,声环境属于1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要求。

  根据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8月20~21日两日对对本项目坝址处、水库工程施工区附近的堵树坪、施工道路经过的基安村等地的噪声现状进行了监测,由连续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项目区声环境昼间和夜间现状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 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5.2.4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5.2.4.1 永定县生态功能区划。

  在《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基础上,《永定县生态功能区划》将永定县生态功能区细分为11 个生态功能小区。本项目处于其中的141082204 永定河谷盆地东部城镇与工业生态功能小区。

  5.2.4.2 植物资源。

  项目位于抚市镇,根据福建植被的区划,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典型的地带性植被是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南亚热带季雨林,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5.2.5 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是:

  (1)水环境:保护本项目建设所在河流抚市溪支流东埔溪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要求。

  (2)地下水:库区、输水隧洞沿线及灌区管道影响区域地下水。

  (3)大气环境: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施工临时生活区、施工场地周围 200m 范围、施工运输道路及灌溉管道沿线 200m 范围的村庄。

  (4)声环境: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项目大坝距离堵树坪约 1.2km,基安村约 1.8km,项目施工道路和灌溉干渠经基安村、溪联村、华丰村。

  (5)生态环境:水生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库区及下游河道内水生生物,长期以来当地村民未在项目水域发现保护鱼类,陆生生物保护目标主要为料场、弃渣场建设、灌溉管网铺设及新建上坝公路 4.4km 影响区域、库区淹没区植被,项目影响区域也未发现保护植物。

  5.3 组织管理体系构建。

  根据改进型双轨制环境监理模式制定本项目组织体系。

  本项目由新型监理公司负责,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及环境监测。有利于环境监理部门与环境监测部门的信息传递。

  5.4 环境监理操作内容

  5.4.1 大气环境监理操作内容。

  环境监理工程师依据实际情况在全线设置大气环境敏感点,对主导下风向布设监测点位,每测点连续采样 7 天。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规定确定 NO2每天 24 小时,保证 18 小时有效数据;TSP、CO、NO2测小时平均浓度,每天监测 4 次(北京时间:02:00-03:00、08:00-09:00、14:00-15:

  00、20:00-21:00),每次 1 小时。监测同时详细记录风速、大气温度、空气中的相对湿度、大气压强和风向及监测周围环境状况。

  运输过程中监管运输密闭性,土料运输需加湿或加盖毡布。骨料不能露天堆放,需加湿或遮布遮挡。爆破前对岩石进行洒水,爆破后马上进行洒水喷雾。

  5.4.2 水环境监理操作内容。

  根据施工过程设置不同的任务。混凝土拌合废水、坑基废水及砂石料冲洗废水需在过程中监测沉淀池出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东埔溪,主要监测因子为 ss.施工期生活污水需经三级化肥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山坡地浇灌,需实现零排放。

  5.4.3 声环境监理操作内容。

  因项目周边敏感点较少,因此声环境监理工作任务应集中在施工过程中进出车辆的沿线噪声影响。

  5.4.4 固体废弃物监理操作内容。

  施工过程强对土石方的规范管理和处理,充分利用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尽量使产生的弃土、弃渣量最小。施工期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单独存储,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集中收集,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并垃圾转运车运至附近城镇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5.5 项目环境监理保障体系。

  5.5.1 公众参与保障。

  ① 调查对象 在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咨询的主要对象包括:1、项目影响区内的学校、福利院、卫生所等单位;2、沿线直接或间接受影响的群众,主要是征地、拆迁、再安置户和拟建公路两侧的居民以及其他一些未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当地群众。

  ② 调查方式 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包括问卷调查(个人和单位)、群众座谈会、个人专访、张贴布告等多种形式。

  5.5.2 行政监理保障。

  政府部门及环保、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个人专访及意见调查。其中调查了对修建该水库的态度,库区是否涉及保护区问题,库区与周边城镇规划及其他规划的关系,库区征地及取土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及水源地等敏感问题。同时在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应的标准。

  5.5.3 企业监管保障。

  制定监理企业企业监管制度体系,将相关责权落实到人,确定环境监理职责如下:

  1、 真贯彻执行国家、福建省和龙岩市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主管主任协调区域开发活动与环境保护活动;2、 企业定区域的环境管理体系、规划和方针;制定区域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3、 监督与实施区域环境管理方案;负责制定和建立区域内有关环境保护制度与政策;负责区域的环境统计、污染源建档等工作;4、 督促工业区新引进项目,老企业的改扩建或产品的变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鼓励各企业建立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5、 协助区环境监测站做好常规环境监测工作;6、 负责监督区域内环保公建设施的运行、维修,以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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