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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法存在的不足探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05 共22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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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法存在的不足探究
【第一章】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法的缺陷研究引言
【第二章】涉外遗嘱继承的概述
【第三章】各国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及适用的比较
【第四章】我国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第五章】我国涉外遗嘱继承适用法的改进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国内涉外遗嘱继承制度优化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摘 要

  遗嘱继承,作为继承的一种方式,其法律制度已经被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其含义即死者生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其遗留下来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权利与义务指定给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国际私法领域调整的遗嘱继承关系具有涉外因素,即在该法律关系当中的三个要素需有涉及外国因素的要素。

  我国是一个拥有众多海外华侨的国家,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公民及海外侨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的相关立法应当顺应当前国际涉外遗嘱继承的发展趋势,同时借鉴当前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涉外遗嘱继承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最终做出适当而完善的规定。《中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已于 2010 年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 2011 年 4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可喜的是,在这部新颁布的法律适用法当中首次就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弥补了我国关于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空白,但仍然存在着缺陷与不足。例如,对于涉外遗嘱继承法律效力方面的规定过于简单,且该法条对于遗嘱效力在时间方面的规定太过宽松;没有将遗嘱继承的实质要件的各个方面分割开来,分别对立遗嘱人的能力、遗嘱的内容、遗嘱的撤销与变更及解释做出单独规定;是否引入意思自治原则不明确等问题。笔者通过分析对比世界其他在该领域立法比较先进的国家的法律规定,然后针对我国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法存在的不足,通过分析与借鉴国外的经验得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意旨对我国的法律规定起到完善的作用。

  本文共从四个部分来深入的探讨研究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上的几个问题:

  本文首先运用学理分析的方法对继承的概念、遗嘱的概念、遗嘱继承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以便最终更好地理解涉外遗嘱继承的概念,在对概念含义理解清楚地基础上,总结出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其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涉外性因素、法律适用内容的复杂性特征及相关利益的自益性;其次,该部分又对当今国际上在该领域新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整理与总结。

  其次,运用比较方法将世界其他各国的在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方面的规定进行了分析论述。目前从国际私法领域中的法律冲突层面来看,表现尤其突出的就是涉外遗嘱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其法律冲突大致包括遗嘱形式与实质两大要件方面的法律冲。因此,各国在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存在着很大差异。

  本文通过对目前世界上各国有关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立法的对比分析得知,虽然各国对于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存在着很大差异,但与此同时多少也存在着类似的地方,即多数国家是按照"分割制"的原则来区别规定该法律关系中各方面要件的法律适用,首先将涉外遗嘱继承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分割开来,其次再把遗嘱实质要件的各个方面也细分开来,然后分别确定适用不同的法律。

  再次,对我国关于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之前的规定及新法关于该方面的规定进行了归纳总结。我国在新法颁布之前对涉外遗嘱继承方面的规定并不明确,只是稍有涉及,在很多方面都是推定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而新法终于将涉外遗嘱继承进行了明确规定,虽只是涉及到两个法条而已,但这一举措也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因为该法结束了自新中国以来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无法可依的局面。由于只是涉及了两个法条,该法只对涉外遗嘱继承中的两个方面的法律适用作了简单规定,笔者认为其尚有许多不足与缺陷,因此在前文基础上,对该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分析与探讨为下文提出的完善建议奠定了可靠地基础。

  最后,笔者针对上文提出的有关我国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问题,试着提出了以下几点完善意见:首先,明确纳入意思自治原则;其次,增加遗产所在地法为遗嘱效力的准据法;再次,采用分割制对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各个方面的法律适用作出单独规定;最后,提出应当严格限制遗嘱效力在时间方面的规定。

  关键词:涉外遗嘱继承 法律冲突 法律适用

  目 录
  
  摘 要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2 涉外遗嘱继承的概述
  
  2.1 涉外遗嘱继承的含义及法律特征
  2.1.1 涉外遗嘱继承的含义
  2.1.2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
  2.2 涉外遗嘱继承新的发展趋势
  2.2.1 连结点趋于多元化
  2.2.2 意思自治原则的引入
  2.2.3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
  2.2.4 同一制优于区别制
  
  3 各国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及适用的比较
  
  3.1 各国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3.1.1 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冲突
  3.1.2 遗嘱继承实质要件的法律冲突
  3.2 各国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比较
  3.2.1 遗嘱形式的法律适用
  3.2.2 遗嘱能力的法律适用
  3.2.3 遗嘱的内容和效力的法律适用
  3.2.4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法律适用
  
  4 我国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4.1 我国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立法现状
  4.1.1 新法颁布前的相关规定
  4.1.2 新法关于涉外遗嘱继承的规定
  4.2 我国涉外遗嘱继承的立法缺陷
  4.2.1 没有明确引入意思自治原则
  4.2.2 完全忽视了遗产所在地
  4.2.3 遗嘱实质要件方面的法律条文设计过于简单
  4.2.4 遗嘱效力在时间上的规定太过宽松
  
  5 我国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改进建议
  
  5.1 明确纳入意思自治原则
  5.1.1 引入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条件
  5.1.2 确定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则
  5.2 增加遗产所在地法为遗嘱效力的准据法
  5.3 对遗嘱实质要件分别明确规定
  5.3.1 单独规定遗嘱能力的法律适用
  5.3.2 单独规定遗嘱内容和效力的法律适用
  5.3.3 单独规定遗嘱解释的法律适用
  5.4 单独规定遗嘱撤销的法律适用
  5.5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引入
  
  结 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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