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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产业集群发展问题与对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6-13 共8404字
摘要

  文化产业集群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集聚现象, 对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什么是文化产业集群,它的形成有着怎样的规律性? 文化产业应如何发展才符合集群式形成? 这些都是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问题。本文在厘清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梳理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集群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打造文化产业集群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参考。

  一、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及其集群特征

  1. 文化产业发展规律

  所谓产业是指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经济活动的集合或系统,其基本特征是投资主体通过自己的投资行为和对原材料的加工,生产出获取一定利润的商品或服务。 产业与事业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产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事业以社会效益为中心;产业的受益主体一定是产业的投资主体,而事业的受益主体一般是社会大众,不一定是投资主体。笔者认为,产业一般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发展规律,即需求拉动是产业兴起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适度竞争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政府扶持和产业政策的正确引导是产业发展的必要手段, 产业结构合理化对产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产业发展具有周期性。

  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有不同的认识,如英国称为“创意产业”、美国称为“版权产业”、日本和韩国称为“内容产业”.我国 2012 年 8 月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任何一个产业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文化产业作为产业,首先要遵循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因为文化有着自身的特质---意识形态传播的基础,具有意识形态传播的隐蔽性,任何精神文化力量的传播不借助文化产业都难以达到目的, 因而在生产对象、流通渠道和价值追求诸方面具有自身特殊的发展规律。

  文化是文化产品的核心,更是文化产业的灵魂,文化产品能否赢得市场, 关键在于其所内含的文化价值、生活方式、思想观念能否深入人心,实现以文化人的功能。 笔者认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特殊规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产业遵循市场规律,但是其价值往往以社会和消费者的效用来衡量。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形式,同样要受生产的一般规律的支配。 文化产业遵循价值规律,接受价值规律的调节。文化产业按照价值规律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同样具有商品的属性,一旦进入市场就成了人们可以购买并使用的商品。但是文化产品的生产是一种探索性、开拓性、创造性的劳动,使计量创作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比物质产品复杂得多,因而这种劳动的投入量很难加以标准化,交换过程中等价交换原则有时难以准确地体现,常常需以社会和消费者的效用来衡量,即由不同消费群体的满意度来衡量。

  (2)提高消费者的文化艺术修养是产生和拉动需求的前提。 文化产品的消费过程有着自身的特点,与其他物质产品不同,是在阅读、聆听、观赏过程中对审美对象的一种感受和体验,是消费主体在感受和体验过程中所得到的对情理结合的审美把握。 因此,消费者文化艺术修养的提升不仅可以产生和拉动需求,还是文化审美价值的实现与增值的必要条件。

  (3)文化产业的消费对象以青少年为主。 青少年接受新鲜事物能力较强,而文化产业的特性迎合青少年消费心理。 有关数据表明,15~35 岁的青少年文化消费支出占文化产业消费 75%以上的份额。 青少年是最重要的消费群体这一特点,不仅决定文化产业规模,还决定文化产业的基本走向。

  (4) 文化产业主要依赖于人力资源和文化创造力。 文化产业属于高端服务业的范畴,对人才和创新的依赖十分明显。 如深圳,其历史文化底蕴虽不是很深厚,但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区,集聚的一大批高端人才和创新因子成为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得天独厚的条件,高交会、文创园、油画村等一系列重大文化项目和载体带动了深圳文化产业的突飞猛进。

  2. 文化产业集群特征

  “文化产业集群”是由“产业集群”概念发展而来的。波特在其着作《国家竞争优势》中把产业集群定义为“在某特定领域中,大量联系密切的企业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 文化产业集群是指在文化产业领域中大量独立又相互关联的文化企业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包括研究机构)基于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关系在一定区域集聚而形成的产业组织,是产业集群中的一个门类。

  (1) 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首要条件是人才集聚.在一定意义上讲,文化产业又称创意产业,因此人才这个创意储存器影响和决定着文化产业整体布局和发展趋势。 文化产业集群既是生产文化的场所,也是消费文化的场所;既是创意人员工作的场所,也是生活的场所。 文化创意人才在一定区域的集聚,可以使集群内文化企业获得的人才和创意成本大大降低。

  (2)文化产业集群是以内容生产为中心的。 文化产业有多个门类,虽然有着较长的产业链,但是其中心只能是内容生产,而并非其他行业。 文化产品简单制造企业的物理聚合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集群。 以巴黎时装业为例,其能进入文化产业集群的主要原因是时尚和设计这些充满创意的元素成为产业链的决定性环节,而我国一些地方的服装业仅仅是简单生产和销售,因而只能列入一般制造业。

  (3)文化产业集群一般是多个不同子行业的融合集聚。信息公路以及互联网技术使得“地球村”的定义越来越成为现实,各类产业的融合发展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文化产业内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正在形成, 特别是大型跨国跨行媒体集团的组建,推动文化产业子行业的融合进入了新阶段。

  (4) 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外部条件一般是松散、开放的联系网络。集群内的企业相互间有着松散而又稳定的网络体系,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这种外部网络发挥的作用巨大,可以加速信息交流、促进企业合作、降低交易成本,推动文化产品的多样性。

  二、我国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金融危机的风波冲击全球,文化产业开始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地区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等,文化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强劲势头,对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改善消费结构、 扩大内需以及增加就业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2013 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约 2.1 万亿元,比 2012 年增加 0.3 个百分点,约占 GDP 的 3.77%,文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产业份额明显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这与近年来我国鼓励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有很大关系。 总体看来,文化产业集群发展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以及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看,还存在诸多不足和差距。

  1. 存在的问题

  (1)文化产业集群少而散,企业缺乏竞争活力。形成一定规模的文化产业集群不多,特色文化企业中大型企业更少,多为中小企业。 这些中小企业利用区域内特色文化资源生产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各自为战,大多分散经营,未能对资源进行最优组合, 往往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经营规模难以扩大。一方面,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往往都是“老死不相往来”,独自开发产品、采购原料、加工产品和市场营销,各种构架“五脏俱全”,未能形成产业链的专业化生产和销售,难以实现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企业规模小、开发设计能力弱、技工和人才严重短缺、质量提高缓慢、产品雷同与企业同质化现象突出、缺乏品牌意识、管理水平落后等一些问题普遍存在,缺乏拧在一起打“团体赛”的体制机制保障。

  (2)文化产业链不够完整,产业集群发展程度不高。不完整的产业链使得园区文化企业难以产生集群的协同效应,不少企业仍处在“大而全”或“小而全”的碎片化状态。 有些集群的产业关联度不高,相互之间并无紧密的产业链关系,产业链和产品链更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企业存在“拉郎配”现象。 加之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创意人才的紧缺成为文化集群发展的瓶颈,影响集群的整体效应, 文化创意含量高的企业不多,真正凭借创意形成业态批量产出的企业几乎为零。

  (3)文化产业集群特色不彰显,品牌效应有待提升。从产业集群发展现状看,多类型高占有率的市场、影响力大的产业集群少之又少。文化创意产业还处于萌芽状态,在建和规划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相对滞后,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偏少,影响力强、带动力大、效益高的项目不多,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特色不彰显,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体现区域个性的文化品牌产品不多,且核心产业、外围产业等集群化发展不充分,处于萌芽和培育阶段。

  (4)体制机制不健全,集群发展的外部环境亟待优化。 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对文化产业的认识不完全统一。 文化产业由不同部门管理,文广新局主要职责在于帮助文化企业申报项目、 组织参加论坛和会展、协助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 发改委负责服务业,而会展业、旅游业、新闻出版业、广告业等文化产业都是服务业,却不在其业务范围;商务部门负责文化出口企业。 由于存在多头管理,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未能形成共识,造成好的项目或政策难以落实,难免出现“都管都不管”、越位与失位并存的现象。其次,相关政策落实不够。 中央和省的一些政策规定还未落地。 再次,文化产业管理理念滞后。 一些文化管理部门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仍未厘清,以抓文化事业的理念来抓文化产业,伸开巴掌什么都要抓结果什么都未抓住, 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未能起决定性作用。

  最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一般来讲,创意是文化产业的核心,是相当重要的无形资产,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产业崛起、发展的重要基础。 由于我国文化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和文化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均不强,缺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2. 文化产业集群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机遇分析。 一是国家密集出台政策支持的机遇。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要求,文化产业要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这为今后文化产业集聚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4 年初国务院相继出台了《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

  等一系列文件,为文化产业集群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产业转型升级内在要求的机遇。 随着经济发展受资源环境、 生产要素成本的制约日益严重,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迫切需要新的增长引擎、探求新的增长方式。 而文化产业作为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附加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绿色产业,相对于传统产业具有较强的拉动性和溢出效应。随着经济文化融合的趋向加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三是文化消费需求不断加大的机遇。从外部看,随着经济的发展推动,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享受型转变,创造新的巨大文化需求。从内部看,人们文化消费的理念发生了变化,即由不愿意为文化服务和知识付费转为主动付费。 发达国家的发展表明,当人均 GDP 超过 3000 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 超过 40%时,人们的文化消费会快速增长;超过5000 美元时,文化消费会出现“井喷”.2013 年我国人均 GDP 约为 6767 美元,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为 46.1%,因而文化消费潜力很大。 此外,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素质的提升等都为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

  (2)挑战分析。一是综合竞争力较弱。即便是经济实力雄厚的东部沿海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化体制机制、文化产业增加值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工业化后期服务业的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发达的标志。 按照国际通行的指标体系测算,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过渡阶段,三产比重相对较低,产业结构性矛盾相当突出。 三是居民文化消费水平偏低。

  统计数据表明,2012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 2033.5 元, 占城镇居民总消费性支出的12.2%,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 20%的平均水平。 加之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和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文化消费水平的提升。

  三、对策建议

  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逻辑起点是经济活动、经济事件,其最终的归宿点则是文化价值亦文化事件。 因此,既要遵循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也要遵循文化产业发展的特殊规律。文化产业集群除了遵循文化生产力主导原则、差别化发展原则、产业结构优化原则、与社会发展相协同原则外, 还要遵循体现正确导向、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生态保护、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扩大本国文化影响力等文化产业特殊原则。

  1. 确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和服务观

  充分认识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和发展意义,实现从“花钱文化”到“文化盈利”的观念转变,变“包袱”为财富。 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准确定位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角色,坚持文化市场最大化、文化垄断领域最小化的思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环境。尤其要做到三个“立足”:一是立足市场。要改变一说发展文化产业就向上伸手的惯性思维,弄清产出要大于投入是产业的基本特性和要求,转变发展方式,探索依靠市场发展文化产业的路径。 二是立足全民创业。 文化产业是一个富民产业,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业热情,既抓顶天立地,也抓铺天盖地,使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的增长点。三是立足创新。 破除文化创意产业神秘论,挖掘文化资源,选好项目,调动潜能,激发活力。

  2. 构建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

  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不能单纯考虑经济效益,要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标准,遵循产业发展规律, 通过差异化竞争合理布局文化产业集群,形成拳头产品、知名品牌,提高整体竞争力。

  (1)抓住调整机遇,推动“园区型”文化产业集群提档升级。 产业园区是产业集群的高级形式,当前文化产业正在从政府主导的启动阶段走向依靠市场内生动力发展的新阶段,推动文化园区从“铺摊子”转为“上档次”,通过动力机制的转换,确立新坐标,发现新机遇,引进新技术,创造新产品,探求新模式,将改革盘活的产业存量和政策创造出的产业增量转变成满足市场需求的真实增长,进一步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使文化园区真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依托龙头企业,培植“大树型”文化产业集群。

  通过深入研究,引导龙头文化企业根据自身的资源类型、区位条件、产业特色、发展现状、产业链延伸、周边产业基础及未来趋势等因素,整合文化产业链,塑造品牌文化产品,发展产业集群。 引导社会资源向企业集团和大型龙头企业集聚,鼓动其实施跨行业并购和重组,从规模优势向范围优势转化。同时,加强不同文化产业领域龙头和骨干企业的相互联系与配合,通过融合发展,形成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龙头集团。

  (3)促进融合发展,构筑“池塘型”文化产业集群。

  制造企业的转型要依靠服务业的支撑,通过增加服务获取竞争优势是传统制造业实现转型的关键。服务是产业差异性的主要手段,通过对制造业产业集群嫁接文化元素,实现融合发展是促进产品文化化的基本路径。 国内外经验表明,融合发展主要体现为服务业不断渗透到制造业内部,以及制造企业的服务化。 按照两业融合要求应重点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建筑业、旅游业、农业等产业的融合。

  (4)挖掘地方资源,建立“蜂窝型”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一些地方企业,其要素资源和产品都有着很多区域印记,挖掘其中的文化资源,放大地方资源的文化元素,可以推进企业实现文化转型,促使富有特色的区域文化企业组成“蜂窝状”的文化产业集群。 同时,政府可通过政策扶持、组织免费培训、提供各项服务等多种手段,广泛动员参与,把千家万户的私营和个体生产聚合为文化产业集群,把地方各类文化资源培育为富民产业。

  (5)围绕内容核心,打造“平台型”文化产业集群。

  原创能力不足、复制能力过剩是当前文化产业集群的核心问题,而内容原创的核心是新思想的生产,因此必须突出内容生产领域的改革, 打造新型的市场主体,构建更能激发创新的市场环境,提升文化产业集群的内部活力。 依托各类文化产业园等载体,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软、硬环境,以高新技术、研发设计、政策咨询等服务平台为纽带,打造动漫产业、创意产业、总部经济等基地。

  (6)聚合创新要素 ,组建 “联盟型 ”文化产业集群。一是引导和鼓励集群内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建立技术联盟, 通过大企业的创新示范和技术溢出效应,带动广大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二是鼓励中小企业在加入大企业大集团产业链和营销网络的同时,加入其技术链,形成与大企业大集团分工协作、专业互补、配套服务的技术创新体系。三是通过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化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吸引跨国公司在集群内设立研发中心等措施,提升产业集群创新的内生动力,构建产业集群内部自主创新体系。 四是推动集群内企业从 OEM(贴牌生产商)向 ODM(原始设计制造商)、OBM(原始品牌制造商)转变,支持现有品牌做大做强。

  3. 创新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保障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解决文化产业多头管理问题,建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工作, 负责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谋划和政策措施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以及对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措施进行绩效评价等。 各部门要责任明确,各司其职。 成立文化产业促进会,研究分析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要素保障、政策条件以及发展趋势等,协助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畅通行业与政府间渠道,规范行业自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文化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完善体制机制。 出台土地资源、税收减免、财政扶持等优惠政策,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引导,吸引文化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普及宣传,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者的成本;对全域内所有大、中、小型文化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文化企业信息库,定期反馈文化企业的数量、主要经济指标及运行质态,为全面掌握文化企业的变动情况提供基础性资料;建立文化产业网,宣传文化资源优势和文化产业、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发展状况,在形成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良好氛围的同时,着力推动区域内文化企业“走出去”.

  (3)落实产业政策。 2014 年以来,为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我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 号),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 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财教[2014]56 号)等。 一方面要加大广泛宣传的力度,做好政策的解读和落实工作; 另一方面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用足用好上级利好的政策规定。同时,在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中如技术改造、资金扶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土地供应等方面,有很多也适用于文化产业尤其是文化制造业,应该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对这些政策进行一次系统梳理,编印成册,把政策“送”到文化企业,强化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管办分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文化资本和文化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4)建立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产权交易,提高文化产权交易效率,为文化企业提供改制、重组、股权登记托管、融资等全方位的服务。 依托区域内产权交易中心,建立文化产权登记托管平台,办理各类文化产权托管,提供交易见证、过户、质押登记等服务。充分发挥产权交易中心的中介作用,完善价格评估科学、制度管理规范、产权交易顺畅、资源配置合理的市场体系。

  (5)推动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 一是加大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力度。 通过帮助申报 “国家千人计划”等项目,落实有关高层次人才的优惠待遇,给予必要的职位和资金支持,使其能安心踏实地从事文化创意工作。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 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的力度,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 建立院校与文化企业的人才合作培养机制。三是完善创意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岗位工资、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新型分配制度,实施股权激励等政策措施,加大智力因素在分配中的权重。 四是营造良好的环境。 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企业领导尤其是老总,要有允许失败的宽容之心,尊重员工,尊重创新,让员工充分释放自己的才华和智慧。 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为文化人才解决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问题,消除工作后顾之忧,同时提供高品质的文化设施和娱乐场所,丰富业余生活。

  参考文献:
  1. 张曾芳、张龙平:《论文化产业及其运作规律》.
  2. 周锦、顾江:《城市文化产业创新的内外机制分析》,《现代经济探讨》2013 年第 5 期。
  3. 潘时常主编:《蓝皮书 2014:泰州发展研究报告 》,黄山书社 2014 年 11 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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