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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概况及问题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2-16 共98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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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农村贫困区域扶贫开发困境探析
【第一章】影响国内乡村扶贫的因素研究引言
【第二章】贫困和扶贫开发的理论阐述
【第三章】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概况及问题分析
【第四章】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对策研究
【结论/参考文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方案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概况及问题分析
  
  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历程
  
  中国大规模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从 1984 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实行起来并且获得巨大成功,就中国自身情况而言,人口众多,幅员辽阔,扶贫工作施展起来难处多,因此在不断探索后,我国在扶贫开发工作的每个阶段都有新的进展和经验总结,致力于不断减少中国贫困人口。
  
  (一)救济式扶贫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从 1949 年到 1978 年。这段时间中国减贫幅度是非常大的,解放之前的中国农村贫困比例非常高,新中国成立之后开始探索新的中国道路和新的发展模式,对中国扶贫事业来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农村改革推动扶贫阶段
  
  第二阶段是从 1978 年到 1985 年。据统计,“1978 年,按我国政府确定的贫困标准统计,全国贫困人口约为 2.5 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 30.7%”①,中国开始了促进经济发展的改革开放,改革政策主要是进行农村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经济制度的实行,再次让农民获得土地经营权利,彻底解决了农业生产上激励不足的问题,加之后来一系列农村生产、流通体制的配套改革,充分激发农民投入生产之中的活力,经济增长快速,1985 年“绝对贫困人口由 2.5亿人下降到了 1.25 亿人,占农村总人口比例由 33.5%下降到 17.5%”②。
  
  (三)扶贫开发推进阶段
  
  第三阶段从 1986 年到 1993 年,为推进扶贫阶段。针对一部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非常困难,1986 年我国中央政府决定在全国大规模的展开扶贫推进工作,随之国家成立了专门机构,促使工作机构化、专业化,扶贫进入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有专门措施的扶贫阶段。这些措施包括彻底进行有计划的改革,确定工作方针;在国家的支持下,将贫困区域可以开发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与进一步的建设;特定地区、特定人群开始进行目标瞄准,划定集中贫困地区,进行连片式扶贫开发。这一阶段我国贫困县的农民每人的纯收入由 200 元提升为 480 元左右,生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四)“八七”扶贫攻坚阶段
  
  第四阶段从 1994 年到 2000 年。1994 年我国政府启动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目标是在 1994-2000 年解决剩下的 8000 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①,这期间,更加强调对贫困县的瞄准,将国定贫困县的数量调整为 590 余个,战略也开始以“满足贫困人口基本需求”为宗旨,国家也随之加大资金的投入。经过政府主导、多方努力之下,我国在 2000 年底贫困群体的数量已经降低为 3200 多万人。
  
  (五)开发式扶贫整合阶段
  
  第五阶段从 2001 年至今。这一阶段强调“到 2020 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②,同时提出,一是要把扶贫攻坚进行集中连片攻坚,制定了集中连片的发展规划;二是精准扶贫,到村到户。今年,***总书记在贵州进行讲话,对精准扶贫的各项举措又提出了更为明确要求。经过这样的推动之后,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更为加大,取得的成果也会更多。
  
  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取得的成就
  
  中国贫困人口众多,多集中于农村,经过多年努力实施扶贫工作,贫困人口数量逐年保持降低的态势,农民的收入也逐年升高,“十二五”扶贫开发圆满完成,顺利的实现了年度减贫 1000 万人以上的扶贫开发任务,在贫困区域的各项事业也取得了进步。
  
  (一)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
  
  众所周知,由于中国地广人多,贫困区域分布广,有些贫困区域的地理情况不适合农业生产或者经济开发,因此长久以来我国的贫困人口数量多且难以消除一直阻碍着我国的整体发展。
  
  直到进行全国范围的扶贫开发工作,才使得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国家出台政策及投入大量资金,以此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展开,为彻底消除中国贫困而努力。
  
  在我国不断努力下,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2011-2014 年三年之中,我国现有农村的贫困人口已经从 1.2 亿人减少到 7000 余万人;在 2016 年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从 2014 年的 7000余万人减少为 5575 万人,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了有 1400 余万人之多,在 2014 年减少的贫困人口数量的基础上又多减少了 210 万人,贫困发生率从 2014 年的7.2%,下降为 5.7%.重点县农民收入每年都实际递增 8%左右,略比全国农村平均增长水平高,推进了实现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同时对于国际上的扶贫工作也起到了巨大的帮助作用,因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将近有 6 亿多的人口实现了脱贫。
  
  据表 3-1 显示, 1978 年贫困人口数量为 77000 多人,1978 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 77039 万人,1980 年经过经济建设减少了 497 万人,为 76542 万人;1980 年-1985 年 5 年时间,贫困人口减少 10441 万人,为 66101 万人;1985 年-1990 年,贫困人口数减少缓慢,仅减少了 252 万人,为 65849 万人;1990 年-2014年,近 25 年时间中,我国贫困人口减少量大幅度增加,到 2014 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 7017 万人,按农村扶贫标准,即平均人口每年 2300 元来核算,在2015 年我国的农村共有 5570 余万人,较 2014 年减少了 1400 余万人。由此可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不断发展,扶贫政策实施效果显着,贫困人口整体呈现递减态势,每年都在不断减少。
  
  表 3-2 显示,在 2012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每年的收入为 4700 元,经过了两年,2014年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的年收入已经增长为6200元左右,年均增值15%.
  
  (二)建立科学监测系统与瞄准机制
  
  建立科学的扶贫开发监测系统是及时的了解,全方位的掌握我国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及动态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通过科学的检测系统对扶贫开发进行实时监控有助于及时的发现问题,是研究扶贫开发工作问题的重要依据,而且统计监测的信息也为瞄准机制提供了精准、科学的数据支撑。
  
  近年来我国不断在检测系统与瞄准机制工作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不仅仅使其更加完备,同时也快速、及时的发现了阻碍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加强“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从财政扶贫这一角度来看,对资金的监测是加强监管扶贫资金使用的重要、有效手段,通过监测可以完善瞄准机制,实现真正的扶贫目的,同时也要不断进行改善与更新,这样才会减少贫困人口,提高扶贫质量。建档立卡可以精准的确定贫困户,使政策和资金落实到具体贫困户家庭中,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同困难,对贫困户是否能够得到有针对性的帮扶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信息数据支持。
  
  (三)基础设施状况改善
  
  如何加强农村经济的整体建设,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会直接改善民众生活质量,并且促进增收,将贫困的农村落后生活面貌一举打破,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于道路、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刻不容缓,有些贫困地区地形异常崎岖,所处地理位置不适宜作业,所以修建、改善道路存在大的难度,有些公路修建之后也易受到天气的影响,导致无法畅通的行驶车辆;供电设备老旧、电价高、网架结构存在不合理等因素也导致贫困地区的居民生活非常不便,也制约了日常的生产,阻碍着经济快速发展;有些贫困居民聚集程度较低,居住也相对分散,所以通讯的普及程度也不高,种种因素都制约着我国基础设施的改善。
  
  就以上的问题,我国政府也已经出台相应措施。如对于特别落后的区域,直接予以财政的支持,针对性的将老化的基础设施加以全面的整改;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使政策和资金的扶持都能落实到每个贫困户身上;在改善基础设施的工作中,加大人力和科学技术的投入,确保可以有质、有速度的完成基础设施的改善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扶贫开发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由“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
  
  “造血”式扶贫方式与“输血”式扶贫方式不同之处在于,“造血”式扶贫旨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仅仅局限于被动的由政府提供财政支持,而是将所得到的资源有利的、合理的利用起来,使资源得到再生和发展,从而提高贫困地区自身发展的能力,使农民自身可以有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以此应对返贫现象。
  
  扶贫开发,开发二字尤为重要,如果想要彻底的改变贫困地区的贫困状态,光靠“输血”式救济是不够且不长远的,“造血”式扶贫不管是从眼前亦或是长远来看,都比“输血”式扶贫更治本,也更受贫困户的欢迎,给贫困户创造一些条件,使他们自身有“造血”的能力。
  
  我国历经多年扶贫事业,不断进行探索,并且一直在尝试新的、有效扶贫手段。“造血”式扶贫的提出,使扶贫工作和重点由资金支持转变为技术支持、智力支持,建立了长效机制,增强贫困区域“自生”能力,改善了其整体水平,将贫困地区能够发挥的专长之处挖掘出来,稳固我国扶贫开发成果,是开拓扶贫开发事业重要的里程碑。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05 年人类发展报告》中这样描述:“中国在全球千年发展目标中所做的贡献,给予再高的评价也不过分。如果没有中国的进步,整个世界在减贫方面从总体上说是倒退了”①。
  
  三、扶贫开发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必须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受自然灾害和因病致贫的原因,已脱贫的人口又重新产生了返贫现象,在一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计仍然没有得到显着地改善,低收入人口的生计脆弱性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缓贫的难度也随着贫困人口分布的分散性以及区域经济增长难以惠及贫困人口等多方面的因素逐渐增大,随着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贫困问题也更为凸显。
  
  政府这几年对扶贫资金的投入仍然是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一方面主要是20 世纪 90 年代的扶贫目标呈现低水平,加上这几年资源环境条件的恶化、自然灾害的频发以及基础设施条件的老化、公共服务体系的不完善等原因,农村出现了非常严重的返贫情况,在有些年份,返贫率甚至增加到 29%以上;另一方面,也由于剩余的贫困人口生活生产条件更为恶劣,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了脱贫成本日渐提高。贫困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同时,我国对贫困人口的界定,即官方贫困线远远低于国际认同的 1 美元的标准,仅相当于其 66%.我国相关研究人士根据全国 100 个贫困村进行了参与式贫富排序,结果显示贫困发生率为 35%-80%之间,这样就可以预测,我国实际存在的贫困人口数量,其中也包含了隐性贫困人口,即 7200 万-1.4 亿人左右,从数字反应的情况可以判断,如果想要在短时间之内彻底解决贫困问题没有那么乐观。
  
  本文在此章节中通过在贫困地区以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分析,统计、分析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及出现的问题,以点到面的探究中国扶贫开发仍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为之后提出解决建议予以辅助。
  
  (一)扶贫开发资金利用率不高
  
  扶贫资金的分配在任何一个方面出现偏差或者出现失衡,都会造成扶贫开发资金的利用率不高。我国现今扶贫开发工作主要还是靠政府资金的扶持,只有资金的供应到位,才能更好的发展扶贫开发,帮助贫困区域尽快脱贫。
  
  2015 年我国财政扶贫资金扶持约 600 亿元,其中包括了中央和各省市区的资金投入,较之 2011 年的 270 亿元人民币,投入资金的增长幅度非常大,其实这还不是全部的投入资金额,如河南省,每年行业扶贫资金就有 230 亿元之多,可见我国投入于扶贫开发工作的资金每年就能高达数千亿元。在 2016 年,国务院扶贫办预计进行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约 9665 万元,如此庞大的资金投入,是否能将扶贫资金合理利用,确实存在难度。
  
  在扶贫资金的利用率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扶贫资金是否到位。当本应精准下发到贫困人口的扶贫资金没有落实,就滋生了个别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现象,如雪中送炭般的扶贫资金不但没有解决具体的生活问题,反而制造更为严重的问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农村土地征收等领域贪污挪用资金等问题更是屡见不鲜,如在 2015 年,沈阳市检察机关对在扶贫开发领域之中的职务犯罪进行逮捕、提起公诉,较往年增长了 25%,可见对于集中整治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迫在眉睫。
  
  有些扶贫资金到位的速度也相对较迟缓,受审批步骤多、程序相对复杂的因素影响,有的时候扶贫资金本应在进行农业耕种的时间段发放,但是却错过了时间,这就导致扶贫资金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和体现。另外,对于扶贫开发,虽然农委负总责,担任协调的工作,但是各部门往往都有自己的“一本经”,而且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所以资源统筹的难度较大。
  
  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指的是所投入的扶贫资金全额都用于扶贫项目上,并且使农村的贫困人群成为真正的直接受益者。然而现实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因为个别地方管理不善导致了大量扶贫资金渗漏。
  
  虽然扶贫资金是由中央政府主要监管并分配的,但是下发到各贫困区域的时候,主导权还是在当地政府手中,这样当地政府的政策,就是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地区政府习惯于将扶贫资金投入到乡镇的较发达企业、能得到高回报收益的区域,或者是工业地区,这样虽然会得到短暂性较高的收益与效果,但是只针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真正解决贫困问题,没有承担解决贫困农户温饱的责任,真实的贫困地区并没有得到资金的扶持,造成的后果就是,本应该脱贫的地区却因为资金投入的偏差导致贫穷加深。
  
  (二)返贫现象严重
  
  “返贫是指已经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由于受自然、社会及自身等因素的制约,在经济上重新返回贫困状态的一种社会现象”①,我国在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努力之后,已有数亿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然而自从 1990 年以来,我国已经脱贫的人口又呈现出了严重的返贫现象。
  
  我国条件艰苦的地域,由于其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等原因,呈现出连片区域的贫困,扶贫成效不稳定,返贫现象更加的严重。我国处于返贫地区的人口较为分散,对于相对发达城市来讲,其实也有着已经返贫的人口。而且我国近几年反贫率相对也较高,甚至有些贫困地区返贫的人口超过了已经脱贫的人口,我国减贫的速度也在逐渐减慢。
  
  由于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影响,农村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脱贫人口的基础还不牢固,因灾因病导致返贫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经济发展落后,抵御灾害和市场风险的水平能力较弱。
  
  (三)扶贫开发主体单一
  
  在我国目前的扶贫开发工作中,人们普遍的接受了由国家政府作为主导的这种扶贫模式,因为这种模式可以在遇到较大事件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会使力量更为集中,可以说,若没有政府的主导和规划,那么我国扶贫开发工作是不会顺利进行的。
  
  然而,如果单一的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过度的依赖于政府的力量,就会加大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的压力,也会给日常的政府工作带来困难,继而影响了扶贫工作的进程,这恰恰体现了目前我国扶贫开发主体单一的问题。
  
  扶贫开发主体单一,缺乏多元化。首先体现在个别地方政府在进行扶贫开发工作决议的时候,比如决定、处理扶贫资金的分配或扶贫项目瞄准等问题时,都以主管工作的领导个人意见为主,凭自身的喜好进行决策的定夺,这样就完全剥夺了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权利,也就致使非政府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功能性完全没有体现。
  
  其次,需要帮扶的人口,其自身主观参与性也不强。受其自身的受教育程度、经济情况、根深蒂固的依赖政府主导提供帮助这一意识的影响,在进行扶贫开发工作的时候,完全的依赖政府帮助,“伸手接食”的现象频繁产生,缺少自主脱贫的积极性。
  
  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扶贫的热情程度也不高。鉴于非政府组织有许多都是企业,以自身经济发展为主,所以认为参与扶贫存在较大的风险、投资也会较多,回报甚少,所以很多非政府组织也不愿意参与进扶贫工作中。
  
  (四)扶贫开发责任制难落实
  
  将领导责任制贯彻并且落实、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搞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在实地的调查中,不难发现,有一些地区的领导对于扶贫工作在口头上都表现的很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靠边站的情况,不仅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直接影响扶贫工作的开展和成效。
  
  例如存在着个别党政机关在定点引领扶贫工作时,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没有做到每个贫困村都配有工作队、每户都有帮扶人,在进行对接工作时,没有明确帮扶责任,并且在进行检查考核的时候,不能做到兼顾全面,协调各方面突出问题,于是出现了责任制落实难的典型情况。
  
  据网络信息可知,有 88%的受访贫困农户表示对于国家发布的扶贫开发纲要表示“不知道”,可见对于国家的扶贫纲要政策知晓甚少,这也从侧面体现了当地扶贫单位在下达国家扶贫纲要时存在着漏洞。在考察贫困农民就扶贫政策满意度的情况时,“有 48%的贫困农户表示满意,然而在对扶贫开发政策执行的满意度进行调查时,却有近六成表示不满意”①。
  
  个别领导轻视扶贫工作,不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不及时学习我国政府下发的相关扶贫政策文件,严重影响了扶贫开发的进程,特别是一些地区,县乡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不足,这些情况已经影响了日益繁重的扶贫任务。
  
  个别地区的基层党组织人员的综合素质低下,在个别地区的干部选拔中,往往存在着许多不公平的现象,一些有才干、有决心的竞选者却没有被重视。由于我国在这一方面的监管力度尚未完善,导致许多地区的领导干部在上任之后,并没有履行自身的领导责任,或者没有真正的能力指挥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导致干部选拔制度形同虚设,当地经济没有得到发展。一个地区的领导决策力、工作实施力度直接决定了该地区的各方面发展。
  
  (五)扶贫开发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
  
  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在贫困人口不断减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生态环境问题却随着不合理开发而演变的越来越严重。
  
  据网上资料显示:“近些年,我国森林面积大幅减少,森林采伐量远远超过森林生长量,滥砍乱伐、毁林开荒现象是非严重,森林赤字明显”②;水土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导致我国的土地荒漠化速度较之前更为严重;不断地开荒导致我国的水资源日益呈现短缺趋势,并且在各地区的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导致有些贫困地区在饮用水问题上得不到缓解,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污染与破坏,由于农村面积广阔、租用资金便宜,所以有许多的工业厂房选择建在广袤的农村,有些乡镇工业随意排放污水、废水进入河流之中,而且一些工厂排放的气体对于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北方地区,近年更是出现了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雾霾现象。
  
  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③,脆弱的生态环境不仅致使我国贫困地区扶贫事业发展受到阻碍,也会对人们自身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生态扶贫迫在眉睫。
  
  四、扶贫开发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与投入的失衡
  
  首先,造成扶贫资金使用率低的原因是资金的管理机制存在漏洞。扶贫资金管理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性,所以各个管理主体之间的配合经常会出现缺乏合作性,在工作当中沟通较少,各部门往往都有自己的“一本经”,而且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所以资源统筹的难度较大;使用资金时,无法将扶贫的资金精准的用于贫困户和贫困企业,在扶贫项目的选择上存在着偏差,所以就会产生在审核时与具体的情况相偏离,用于扶贫的投入资金利用率就会很低;扶贫资金缺乏严格的监督,本应由扶贫办和当地政府进行的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例如在拨付和使用的时候并没有受到全面的监督,因此造成了扶贫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管,所以资金是否将其作用施展出来就没有来源可供调查。
  
  其次,扶贫对象瞄准机制不完善。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在对扶贫资金的分配时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审批扶贫项目的时候有对”大项目“的偏重,容易使小规模以及多样化的贫困人口需求因达不到项目选择标准而被忽略”①,在使用扶贫资金的时候偏离最需要扶贫的贫困群体,没有将扶贫资金下发到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农户手中,个别政府官员认为贫困农户的收益方式主要是单一生产机构,而且自身需要的贷款额度也较小,所以会把扶贫资金分配给企业或者是较富裕农户,且在遇到财政危机时,有些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将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再次下发的扶贫资金就会填补上一次资金缺口,恶性循环周而复始,严重影响了扶贫资金的利用效率。
  
  经调查统计,造成错置于非贫困户救助金的原因主要以非贫困家庭通过非正当的关系获取救助金、贫困家庭对于贫困政策不了解为主。虽然瞄准机制已经建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了资金扶贫的偏差,也反映了政府监督不力。
  
  (二)贫困人口综合素质低
  
  首先,由于我国目前的贫困人口分布较为分散,分布区域的广泛性直接导致了政府对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的管理缺乏统一性。例如已经脱离贫穷的人口仍然缺乏自我抵抗重返贫困现象的技能,由于其综合素质不高,没有接受过更多的文化教育培养、技术培养、思想观念较为落后,认为只要国家继续救济,就可以衣食无忧,没有及时的把握住机会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缺乏技术,这样虽然解决了一时的贫困问题,但是当灾害再次来临时,却抵御不住,束手无策,所以,综合素质低下就造成我国已经脱贫人口重新出现返贫现象的原因之一。
  
  其次,我国频发的自然灾害也导致了返贫现象的产生。 “十年九旱”,牧区的“白灾”、“黑灾”泛滥,几乎年年都在和自然灾害相较量。当一个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脱贫的基础刚刚稳定,但是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已经脱贫的人口就会重新陷入贫困的状态。
  
  自然灾害的发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致使山区的房屋、基础设施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也就直接影响了当地人口的生活条件与经济的发展。
  
  如 2008 年我国四川的汶川发生了 8 级大地震,导致遇难和失踪人数接近 9 万人,房屋农田被毁,造成的经济方面损失达到了 8000 多亿元人民币。重大的自然灾害不仅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在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同时,对刚刚建成的扶贫基础也造成破坏,更是打击了贫困人口的信心,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创伤,致使从客观上,或是主观上,返贫问题短时间内不容易得到解决。
  
  (三)非政府组织参与程度低
  
  造成我国扶贫开发主体缺乏多元化这一现象的原因,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分别是政府的政策实施与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程度。
  
  首先,就政府实施政策的情况来看,在宣传、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进扶贫开发工作中时,缺乏广泛宣传。国家政府在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很多的优惠、鼓励政策,比如可以在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同时,政府同样根据具体的情形来满足非政府组织相关需求,这样既可以使非政府组织促进当地的发展,也可以发展自身实力,实现双赢。但是就目前很多贫困地区的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程度来看,在当地有很多的企业或者社会团体对于这些优惠政策并不知情,这就是因为政府在进行宣传时缺乏长久性、反复性,所以导致扶贫开发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度降低,政府在主持扶贫开发工作的时候压力更大。
  
  其次,贫困人口认识出现问题。贫困人口在长时间的扶贫开发工作中,一直处于被动接受援助的角色,认为由政府进行扶贫经济救助是最直接、最有效、最轻松的途径。尽管近年来我国扶贫开发模式已经由“造血”模式逐步替代“输血”
  
  模式,但是仍然有很多贫困人口不愿意提升自身发展,自力更生,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贫困现象,所以作为多元化扶贫主体当中的主角,却越来越脱离正确的扶贫轨道。
  
  (四)缺乏政府监督
  
  我国在健全领导责任制方面缺乏合理、及时的监督机制,导致个别地方领导为所欲为,在个别地方的扶贫工作中出现“一言堂”的现象,直接影响我国领导干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政府对于扶贫人员的监督也较为薄弱。个别扶贫工作人员思想缺乏觉悟,不提升自身水平,对于扶贫工作的实质没有做到真正的认识。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历经数十年,是艰辛和成功的,我国贫困人口每年都呈现递减的趋势,在这种大好的形势下,有些扶贫工作人员就滋生了惰性,甚至有些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谎报工作成绩,在扶贫工作中的贪污腐败、失职的现象也是屡有发生,政府应对此进行严格的监管,但是鉴于各地区情况较为复杂,因此难度很大。
  
  (五)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
  
  造成我国生态环境破坏的原因有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人为因素是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因素。
  
  首先,由于我国在世界上属于工业起步较晚的国家,相对于发达国家的起点较低,而且人们总是采取一种肆意开发、轻视保护的态度面对开发,因此在经济上赶超发达国家就呈现出一种以高速发展、消耗环境为代价的模式。目前存在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致使我国资源流失,同时对于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互联网数据显示:“就农业生产来说,普遍采用打水漫灌,过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①;开矿的时候,回收的矿产有效资源也很少,所以也产生了严重的浪费现象;水土流失的现象也是日益严重,这些现象都不利于我国生态保护。
  
  其次,一些地方部门在进行监管、执法时包庇当地污染企业现象也是屡禁不止,对群众的举报置若罔闻,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污染治理程序,同时,全国也没有建立非常完整、准确、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不能够及时地对环境污染问题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与治理;在对生态保护的建设投入资金方面也存在着不足,这也导致了有些地区生态环境一直得不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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