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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和扶贫开发的理论阐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2-16 共107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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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农村贫困区域扶贫开发困境探析
【第一章】影响国内乡村扶贫的因素研究引言
【第二章】 贫困和扶贫开发的理论阐述
【第三章】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概况及问题分析
【第四章】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对策研究
【结论/参考文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方案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贫困和扶贫开发的理论阐述
  
  一、贫困的相关理论
  
  (一)贫困的定义
  
  贫困已经影响了整个世界的格局,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类一直都在与贫困进行着斗争,对于贫困含义的理解,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学术界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理解,至今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
  
  如果将贫困的定义加以概括,那么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综合起来,第一,“贫困是因为资源的匮乏,使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可接受最低标准,这里的资源,囊括物质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①;第二,当我们从贫困的本质来洞察其含义的时候,不难发现,贫困是指没有在社会上工作的能力与机会。解决方法是要多为贫困人口提供自主生活能力的扶持,例如,将工作的机会更多的投向没有机会的人群,对没有一技之长的贫困人群,政府应该为其提供技术上的栽培和教育,为其能在社会中自主工作,使其更具有主观能动性,即使日后摆脱了贫困,也不会出现再次返贫的现象。
  
  (二)贫困线的划分
  
  由于贫困的定义不容易确定,所以在进行贫困线的划分时也是非常不易的。
  
  我们往往会采取这样的方式,也就是划定一个标准线,贫困标准就是贫困线,也就是低保线,以此来划定贫困国家确定的贫困人口数量。确定贫困线普遍来讲是指处于社会环境内,以维持我们所需的生活必需品或只是我们个人的收入来满足最低生活成本。只有设置一个标准线,瞄准贫困人口,政府进行扶贫工作时才能有的放矢,也可以说,将贫困线制定的严谨、科学关乎着一个国家的民生大计,可见其重要性。
  
  张安平在其研究中指出“恩格尔系数、生活必需品法、营养构成法、马丁法都是制定贫困线所应用到的科学方法”②。
  
  恩格尔系数法:在人类生活总支出中根据食品消费的支出来反映人口的生活水平,比重和生活水平成反比。“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曾以恩格尔系数来确定贫困线,恩格尔系数在 60%以上的人口为贫困人口”①。
  
  生活必需品法:也可叫“食物需求法”.营养学家参照着能够保证人自身生存的基本需要的原则进行计算,首先计算出最低的热量,用以维持人类自身的正常活动,进而计算出基本的食物消耗的情况以及最低的消费量,之后会依据自身国家与区域的实际,将价格计算出来,也就知道了最低消耗价格。贫困线的计算方法就是最低的食品消耗价格和食品的消耗占总消耗的比重相除,可以计算出一个数值,即贫困线。
  
  马丁法:中国现在实行的贫困线的划分就是运用了“马丁法”来制定。他认为贫困线的划分应该按照食物贫困线、非食物贫困线两个部分统一起来查看,前者的定义为可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食物价值量,后者是指除了人类最基础食物的其他费用支出。马丁法将这两部分加在一起,如果社会中的一组家庭,它的年均收入或消费额都比最低的贫困线还要低,那么可以说,这就是贫困家庭。
  
  (三)贫困的类型
  
  贫困可按其范围分为广义贫困和狭义贫困。对于狭义的贫困怎样定义,周节在其文章中指出“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生命的延续受到威胁”②,狭义贫困的定义以能够满足生理需求为参照;广义贫困则不仅指经济收入,“还包括社会、文化、环境因素,比如文化教育状况、医疗卫生状况和人口预期寿命”③。
  
  从致贫的原因进行划分,将贫困类型可以分为“普遍性贫困、制度性贫困、区域性贫困和阶层性贫困”④;“根据贫困的程度,可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根据贫困发生的地域,可分为城市贫困与农村贫困”⑤。
  
  绝对贫困:在特定条件和环境之中,人与家庭在通过自身的努力劳作之后所取得的成果却连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温饱不能解决,这样就被称为贫困人口。
  
  也可以按照国际标准,每天收入低于 1 美元的是绝对贫困,当然不同国家因为其国情不同在定义标准时略有差异,如我国的标准是每天的收入低于 0.7 美元的话,这样就称之为绝对贫困。
  
  城市贫困:指在城市中生活的居民生活状态呈现贫困态势。就中国而言,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呈现低速增长态势,在城市居住的居民纯收入在九十年代以后呈现缓慢增长势头。加之历经了改革开放浪潮,居民的收支差距不断地拉大,于是在城市当中所呈现的贫困趋势发生了变化,中国城市当中的贫困人口较之前增多了,且有不断递增的趋向。
  
  农村贫困:指在农村居住的人们的贫困状态。在我国,绝大部分的贫困人口分布在农村。
  
  人文贫困:对人文贫困做出的定义是“人们在寿命、健康、居住、知识、参与、个人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而限制了人的选择”①。
  
  健康贫困:虽然可以在社会中生存,但是自身的健康与卫生都得不到保障。
  
  (四)贫困村的确定方式
  
  在进行贫困村认定的时候,依据亚洲开发银行专家组的村级加权贫困指数(WPI)来进行。韩广富教授在其文章中指出“该指数对 8 个指标在村级进行了加权,即生活状况(人均年粮食产量、人均年现金收入和土坯房的农户比重)”②;“生产生活条件(饮水有困难的家庭比重、农户的通电率、通机动车的自然村比重);卫生教育状况(女性长期患病率、中小学生辍学率)”③,然后,“可以利用加权的 WPI 对村庄进行排序,指数越高,村子越穷,就越有可能被定为贫困村”④,优点是测评时全面考虑指标,对村子的贫困情况反映的更为清晰,另外,选择的指标比较简单,更易获得。
  
  然而,由于需要对每个指标给予不同的权重,而各地会根据每项指标的重要程度来确定权重,因此同一指标的权重在不同地区可能会表现得的完全不同。这种加权方式虽然考虑到了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但是却不能将计算出的贫困指数进行跨地区之间的比较,原因是即使两个村所有的指标值都是一样的,但是最后的加权贫困指数也是不相同的。由于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情况的差异,在进行贫困村确定的具体实际操作时,不会强制性要求各地区都采用推荐的 8 个指标,而是各地区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这种方法虽然增加了指标的灵活性及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但是也更加大了地区间比较的困难性。同时人员在进行实地调查时也了解到,有些地区并没有在计算加权贫困指数时按照亚洲开发银行所推荐的方法,即根据贫困指数的高低来选择、确定贫困村,而他们是依据自己的经验来选择贫困村的,这些方法会因为其较为不科学,从而在扶贫政策实施的时候偏离扶贫对象。
  
  按照上述亚行所推荐选定贫困村方法,目前在中国共确定了十几万个贫困村,位于中西部的贫困村居多,占有 85%以上的份额。由于各地确定贫困村的方法并不太统一,并且采用了多指标的加权贫困指数,要准确的评价所确定的贫困村是否为最贫困的,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包括了所有国家农村住户点、扶贫工作的重点县之中的样本村和部分在全国随机抽取的非贫困县的住户样本村。总调查村数为 3036 个。表 2-1 为贫困村在不同类型地区的分布情况。
  
  从表 2-1 中可以看出,调查的村子在平原、丘陵和山区的比例分别为 45%、29%和 27%,而贫困村在这三类地区的比例分别为 28%、17%和 55%.一半以上的贫困村处在山区,但处于平原地区贫困村比丘陵地区要多一些。在调查样本当中,其中少数民族村占 12%,而少数民族贫困村占到总贫困村数量的的 34%.
  
  在国际范畴内经常用贫困瞄准缺口来度量需要扶贫的对象是否准确。瞄准缺口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错误选择的对象占所有可能的扶持对象的比例。这里又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标准本来应该被确定的扶持对象却没有被确定,成为第一种缺口;二是按标准本来不应该被确定的扶持对象却被确定为扶持对象,成为第二种缺口。
  
  根据世行的村级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如果我们以国家统计局的贫困线和低收入线为标准,计算出来的瞄准缺口均为 12%,即在所有样本村中,有 12%的村子没有被正确的指定,其中绝大部分错误为第二种缺口。另外一种衡量瞄准准确性的指标是瞄准错误率:根据指定的瞄准对象个数并且按照贫困指标排队,将贫困指标最差的对象(村)依次指定为贫困村,直到预先确定的贫困村数量为止,这就会达到最完美的瞄准结果。
  
  但实际上,有一些根据这种完美瞄准的方式应该被指定的贫困村而没有被指定为贫困村,应该被指定而没有被指定的村占总贫困村的比例就是瞄准错误率。
  
  根据世行村级调查数据和收入指标,贫困村的瞄准错误率约为 60%,因此贫困村确定的准确性不容乐观。
  
  利用世行和国家统计局的农户调查资料,我们可以进一步计算贫困村中贫困人口占全国总贫困人口的比例。贫困人口比例偏低的因素之一,是其所在的村子在总样本中比例偏低,二是在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中存在偏差,一些贫困户由于不能记账等原因而被排除在样本户之外,这种情况在贫困地区更严重,从而造成样本选择性偏差。
  
  了解了贫困村在样本村中不足的程度,我们可以对贫困人口的比例进行加权矫正。校正后贫困村中贫困人口的比例达到 61%,约高于扶贫重点县中贫困人口的比例(59%),剩余的 40%贫困人口生活在非贫困村。
  
  二、扶贫开发相关理论
  
  (一)扶贫开发的基础理论
  
  1.扶贫开发的概念
  
  在国际上对扶贫开发的定义就是反贫困,英文 anti-poverty,是帮助贫困的人口进行生产生活的发展,帮助其改善自身的贫困状况,加快经济的发展。
  
  中国在基于国家自身情况的基础之上,称反贫困为扶贫开发。扶贫开发的宗旨是增加财政的收入,发展商品经济,使全国的人民都走上共同富裕之路。石启超指出“在中国主要的扶贫对象是绝对贫困的人口,即在特定的贫困地区,个人或家庭的收入不能满足最基本能生活的那部分贫困群体”①。
  
  2.扶贫开发理论
  
  人力资本投资理论:李继文在其论文中指出这一理论是由“美国的着名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在《教育经济价值》(1962)和《改造传统农业》(1964)中提出的”②,这两本书是舒尔茨在研究贫困地域农业发展情况的重要着作。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是指“生产者经过投资过程而形成的知识和技能”③,舒尔茨提出,在人类进行传统的农业改造过程中,要将人力资本理论应用到其中,从而更好地实现农村贫困区域反贫困的工作。这一思路对中国的扶贫开发工作提1投资。
  
  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拉格纳·纳克斯(Ragner Nsrkse)提出,这一理论在扶贫开发领域中非常着名。他认为“发展中国家贫困的主因是这些国家经济体中存在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恶性循环系列',而不是内部资源不足”④。
  
  负所得税理论:由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这个方案实施的方法是,只要是贫困的人口,都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助,但是当贫困人口收入增多的时候,所得到的补助将会越来越少,相反当贫困人口的收入逐渐减少的时候,所得到的政府补助会增多。这种方案有自身的创新点,即用一个普遍性覆盖的方式取代了经常实施的多种多样的扶持和补助,负所得税补助理论更加简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种方案得到了诸多学者的研究和重视,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得以实践。
  
  不平衡增长理论:1958 年赫希曼在《经济发展战略》中认为,首先发展中国家自身会面临资本与资源的缺乏,其次同一个经济体的不同的部门自身就存在着不平衡发展的情况,有的部门发展的好,有的部门由于自身基础薄弱,发展的就较弱,所以他认为如果将国家的稀缺资源全部都投入到每个部门是不可能发挥其更好的功效的。在这个理解的基础上,他提出了“联系效应”概念,即国家的每个产业的部门都会有联系的关系,所以应该将有限的稀缺资源投入到发展更好的部门或者是联系性更强的部门中,这样才能将稀缺资源进行合理的应用,节省资源并且达到目的。尽管这种方案会呈现一种不平衡的增长态势,但是如果政府加以调节,就可以让发展的更好的部门带动发展较弱的部门,达到反贫困的最终目标。
  
  (二)我国主要扶贫开发方式
  
  我国明确要在本世纪的头十年中解决余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基本温饱问题,并且巩固已有扶贫成果。为了保证上述目标的完成,我国政府每年在贫困地区进行大规模的扶贫投资,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采用了多种有效的扶贫方式,不仅在改善贫穷方面取得了进展,同时也积累了经验。研究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中所采取的方式,有助于针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的完善扶贫开发工作。
  
  1. 产业化扶贫方式
  
  进入到新的阶段之后,“产业化扶贫和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一起成为扶贫工作的三项主要内容”①,纲要中明确提出,应该“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生产,要连片规划建设,形成有特色区域性产业”②。
  
  产业化扶贫的主要内容包含确立主导产业,建立生态基地;对当地的龙头企业予以政策上的优惠,并且提供便利,助其发展,带动当地经济。
  
  产业化扶贫的优势是,在实现农民增收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利润与政府增税的可能性。如想解决贫困地区的农民收入低、政府税源薄弱、企业成长机会少这种现象,最重要的是使产业化扶贫由可能变成现实。
  
  在中国,产业化扶贫主要体现在政策方面予以放宽:“政策支持内容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信贷扶贫政策、社会帮扶政策与土地使用政策等”①,以上政策的支持将会直接转换成对龙头企业的资金支持。
  
  在 2004 年一年中,因为我国政府对各省提供政策上的优惠与扶持,直接带来了将近 18 亿元的资金利益,纵观全国的情形,投给龙头企业的资金贷款已经占了贷款资金的绝大部分。
  
  我国政府对龙头企业提供的支持计划是:一是进行利息的贴补贷款,务必将其数量和扶持的贫困农民的数量衔接;二是进行技能知识培训,如果这些企业对前来工作的,没有技能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那么就可以用到所得到的扶贫资金。
  
  在我国,产业化扶贫的相关政策带来了积极的影响,特别是对企业和贫困的农民。在对扶贫龙头企业方面:1.使运转不良的企业,其资金短缺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意识到产业化扶贫的关键在于培植龙头企业,政府的各种产业化扶贫资金必然向扶贫龙头企业倾斜,这就缓解了扶贫龙头企业的资金短缺压力,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2.企业负责生产的基地建成进展顺利。如重庆三牧集团在动员当地农民参与“小母猪”工程的时候,就借助了当地政府的力量,动员千家万户农民参与“小母猪”工程并处理企业和农户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是企业难以单独完成的任务。由于当地各级政府都承担了改良生猪品种的任务,这个项目通过当地政府的力量解决这些问题。该项目建立了 12 个乡镇“三牧集团科技服务工作站”、村“小母猪”科技服务队,100 个科技示范村、1 万个示范户的技术推广体系;3.企业经营环境得到了改善。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制造了良好的经营企业发展的环境;4.贫困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也会吸引发达地区企业到贫困地区创业,如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中西部地区的投资。通过努力,隶属于云南省农垦集团公司的国有勐醒农场、沾益县大坡乡农副产品加工厂等,带动了贫困地区农业发展,为当地摆脱贫穷提升了步调。
  
  在对贫困农户方面:1.部分的贫困的农民获取到了信贷资金支持。将培育支柱产业作为主要内容,与此相对应,扶持的对象除了推动地区扶贫龙头企业外,还包括参与支柱产业发展的农户,所以将扶贫开发落实到各户也是产业化扶贫的重要组成内容,贫困农民缺少启动资金又没有贷款,会对其生产经营带来不好的影响。例如广东清远的养鸭项目,农户的合理养殖规模是 4000-5000 只,按每只成本 4 元计算,一共需要 16000-20000 元,贫困农户自己拿不出这么多钱,又得不到充足的贷款。因此,农户具有强烈的贷款需求,企业也认为农户得不到贷款是影响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重要因素,所以信贷到户是使广大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化过程并从中收益的关键所在;2.获得很多与生产活动相关的技术服务。典型如呼和浩特市积极实施农牧业种子工程,引进名、优、特、新品种,良种覆盖可以达到总额的 90%以上,为贫困农户带来可观利益;3.得到了风险基金支持。虽然支柱产业的培育是建立在贫困地区资源较优势这一原则之上,但是却未必会保证实际结果与未来的发展预期完全一致。为了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政府为参与支柱产业建设的贫困农户做出了有效化解风险的制度安排。
  
  蔺丽莉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指出“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制和合作制、大户的带动及合作组织等利益联结机制”①,更好地发展了主导产业,为贫困的农户们提供了就业的机会与产品市场,龙头企业在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直接带动了经济发展。龙头企业拉动了种养业的发展,而且这些产业的增加值也普遍高于没有龙头企业拉动的该产业平均增加值,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水平。
  
  但是由于追求商业利润是龙头企业的本质,这将会使它想尽办法将市场风险完全转嫁于农民,或拒绝向农户返还利润,并且农民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履行合同的诚信度也不高,这就导致公司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极为脆弱。
  
  2. 整村推进方式
  
  整村推进作为我国在新时期重点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之一,是新农村建设的好抓手与好平台。我国推进这项扶贫方式的宗旨是合理使用大规模资金与资源,在相对短的时间内提升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贫困人口的生活条件,同时各类扶贫项目之间能够相互配合,保证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也提升了他们抑制返贫的能力。整村推进是把贫困村的扶贫规范转化为参与式的扶贫方式。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 10.6 万个贫困村之中,有 83%的贫困村已完成村级扶贫规划,江西、黑龙江、湖北、重庆、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河北等 10 个省区已完成所有的贫困村村级规划,这是我国在扶贫开发过程中重要的步骤之一,它的优点就是,可在短时间内让大多数的贫困人口改变其贫困的生活状况。
  
  实行了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的村子的纯收入增加额都要普遍高于没有实行这一模式的村子,可见整村推进对带动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的经济、生活水平有着重要、显着的作用。
  
  3. 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开发方式
  
  我国近些年由于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所以在市场中的劳动力需求方面也随之出现了短缺现象。原因是一方面在我国中西部贫困地区大部分的就业者都缺乏知识、技能的培训,导致没有能力去适应社会就业,另一个方面是在工业发达的东部地区,市场人才需求量大,严重缺少技能型人才,所以致使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严重影响经济的迅速、平稳发展。基于这两个原因,我国加大了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
  
  招生、培训、安置就业与后续管理这四个步骤贯穿我国的劳动力转移培训整体发展。这一过程的参与方有 4 方:一是受训者本人(农户家庭);二是国家扶贫办系统及乡政府、村委会;三是培训机构;四是用人单位。在相应的步骤当中,四个参与方担负各自的职责,受到培训的个人只需要符合报名的要求就可以参加培训,并且由机构进行就业的安置。具体报名的要求由国家扶贫办制定,招生由当地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调控和安排,培训完毕将由培训机构负责将受训者安排进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作。
  
  但是,在受训者的要求方面也是较为严格的,例如年龄基本是 18 岁以上,35 周岁以下的,小学文化以上的青年劳动者是可以接受相关的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培训的内容是进行行业所需的技能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一般 1 个月至 6 个月,但是会根据专业技术要求不同而改变。
  
  宏观来看,我国这一扶贫方式获得了成功。从数据上来看,如果从目前培训情况来看,国家对受训者予以财政上的补贴,金额大约为 600-1000 元,这就可以维持一家四口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帮助他们脱贫,就足以让一个家庭约 4 口人实现脱贫。
  
  同时,在接受了培训之后,外出的劳动力在未来的工作中可以更加的稳定、享受更多的自身权益,掌握了保持生计的一技之长,从而有利于长期在企业中就业,最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工人,甚至会得到更好的、更长远的发展,彻底摆脱贫困的帽子,并且不易出现返贫现象。从减少农村和农业人口角度来讲,农村劳动力靠亲戚朋友的介绍或者自发外出打工是“输出”,而劳动力转移培训更多的是真正意义的“转移”.
  
  但是因为在招生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使获得招生权利的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很容易出现目标偏离的状况;培训内容同市场需求脱节;当地政府在进行资金分配时投入不足的情况也常有发生,这些都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带来了影响与障碍。
  
  4. 自愿移民扶贫开发方式
  
  自愿移民扶贫开发的方式可追溯至 1980 年初开始实施的“三西”扶贫开发工作,此后移民搬迁也就作为中国政府扶贫工作当中的另一个重要方式。我国在“八七”扶贫攻坚阶段对这一扶贫方式共投入近 60 亿元人民币,可见其重要性。
  
  从全国视角来看,移民搬迁模式表现出了以下方面特点:第一,以集中安置贫困人口为主、插画安置方式为辅;第二,从空间上来讲,将各县之内的搬迁作为搬迁的主要重点,特别是广西、河南、江西、河北、山西、重庆等地,移民几乎百分之百是县内搬迁;第三,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仍以政府作为主导发挥效用;第四,安置后的生产方式,仍以有土安置为主,也就是以从农到农安置模式为主。
  
  就移民搬迁是否在贫困群体中展现了积极效应和反响,答案是肯定的,通过对宁夏、云南两地移民安置地进行的农户调查显示,近八成的农户对安置地的生产生活条件表示满意,80%农户认为,他们移民之后的生活比移民前好很多。
  
  但是移民搬迁也给部分农户的生活带来了消极影响:第一,劳动方式、消费方式、现金支出结构的变化及文化差异,使得移民在安置地很难适应,长期不能融入到当地生产生活中;第二,生活方式的转变带来的现金支出增加及形象工程、新村建设等都增加了农户的搬迁成本,不能承担有限的到户补贴,造成部分的搬迁农户负债严重;第三,医疗、教育、市场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致使移民之后的贫困群体没有实现彻底的脱贫,相反会更加的贫困;第四,一些地方没有将安置地的环境承载力考虑全面,大量人口的迁入给当地带来沉重环境负担,安置地生态环境问题也日趋凸显;第五,部分移民安置地土地问题,比如征地引起安置地原居民同移民农户之间的冲突、不能为农户提供必要土地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对我国的扶贫工作带来了阻碍,影响了整体的发展。
  
  计划投资标准与实际投资标准之间差距很明显,全国各省制定的补贴标准大约是平均每人 5000 元,人均实际投入与此相比相差有 800 元,全国按照已经搬迁人口来计算,仅这一项资金投入缺口就达到几十亿元,如果按照移民搬迁实际投入成本来计算,缺口更大,所以如果想保证移民扶贫开发这项措施真正发挥缓贫的效果,加大对移民搬迁的资金投入是关键。
  
  以上这四种方式是我国现行的开发式扶贫方式,在过去的实践中,大大的减少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也存在剩余贫困人口,相当一部分属于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居住在不具备生存条件地区的人口,因此,如果将这些人群继续作为实行开发式扶贫的对象,并不会从实质上彻底的解决贫穷问题。
  
  现在需要对单一的开发式扶贫方式进行调整,如建立最低的生活保障制度,对可以外出打工的人员予以培训或经济补贴,通过这种调整,可以灵活、稳定的保证贫困人口早日脱贫。
  
  (三)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意义
  
  受自然状况、经济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我国的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仍然存在于经济发展薄弱的农村,特别我国中西部地区处于高寒地带、水资源匮乏、道路不便、与外界联系信息不通畅,这些贫困区域经济发展环境薄弱、自然环境相对恶劣、医疗保障不完善、教育水平低下等原因都造成了当地经济发展始终停滞不前、返贫现象循环往复,很难得到长久、稳定的发展。
  
  如果按照我国政府制定的规定,我国每年人均的收入如在 2800 以下,就归为贫困人口的范畴,目前在我国有 14 个连片特困区,将近 600 个贫困县、13 万个贫困村,在这些地区进行扶贫开发工作时通常会受到交通不便利、基础设施不完善、条件差等自然、人为因素的多种影响,可见减贫工作任务之重和紧迫。
  
  虽然我国每年贫困人口的数量都会呈现减少的态势,但是与城市贫困人口相比,农村的贫困群体占了绝大部分,而且其中也有相当多的贫困人口总是在贫困与返贫边缘徘徊,“经济基础的薄弱、产业结构单一化、市场发育程度低都决定了农村的经济发展陷入局限性,长时间的难以摆脱贫困”①,因此,在我国展开扶贫开发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贫困是全球性的经济、政治、社会化的问题,在我国具体体现为农村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贫困人口生活落后等现实性社会现象,加快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程,这是实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
  
  贫困问题长期存在,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展开扶贫开发,目的是消除贫困,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总结了丰富的经验。只有将扶贫工作进行更为深入的展开,才能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使他们得到更好的发展,才会令国家更加繁荣、昌盛。然而在我国贫困地区贫困现象长期的存在,不仅使城乡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如果处理的不好就会使社会矛盾更突出,由此可见,扶贫开发工作迫在眉睫,是化解社会各方面矛盾的重要措施,逐步形成化解矛盾的机制。
  
  特别是近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对精准扶贫工作予以高度的重视,作为一种新型的、精准的扶贫模式,改变了以往粗放式的扶贫模式,精准到每个人,这对于完善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
  
  1. 扶贫开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需求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如何顺利完成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经成为最重要任务之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将大力推进扶贫工作作为其十个目标任务之一,可见扶贫开发工作是全面促成小康社会的根本所在。
  
  特别是***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②,并针对我国在扶贫开发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精准扶贫工作这一新的要求,为党和政府在带领全体民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在加快步伐的同时,也要加快扶贫开发工作的进程,精准扶贫是创新、重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将精准扶贫的作用全面发挥,二者之间有必然联系。
  
  2. 扶贫开发,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我党、政府多年来坚持不懈地为人民创造更好的环境,以此提高、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帮助贫困地区农民解决温饱问题,缩小贫富差异,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我国不断尝试新的扶贫举措,精准扶贫在深入分析致贫原因的基础之上,集中力量对每户每人制定并且实施对口的帮扶工作,解决民生难题,目标是在 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我国扶贫系统通过对全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掌握扶贫对象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地改变扶贫策略,这对于扶贫工作的精准实施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在检查扶贫开发的效果时更具有明确性,抑制了返贫现象的产生,稳固扶贫成果,有利于我国贫困人口实现全方面脱贫,走出贫困境地,从而实现共同富裕,才能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3. 扶贫开发,是维持中国社会长期稳定的关键所在
  
  贫困问题作为经济问题体现,但是引申出来的却是更为严重的社会性问题,与城市居民生活较为富足的情况相比,有些农村贫困居民生活水平确实相差甚远,他们普遍集中于我国中西部地区,尤其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区域和边远山区,受限于恶劣的气候环境、偏僻的地理环境等原因,农村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导致了这些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增加,无疑会严重妨碍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削弱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无益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所以,扶贫开发是维护我国社会环境长久稳定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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