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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兼爱”思想的精神要义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09-20 共96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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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墨子“兼爱”思想的当代意义解读
【绪论】墨子“兼爱”思想的内涵与作用研究绪论
【第一章】墨子“兼爱”思想的形成
【第二章】 墨子“兼爱”思想的精神要义
【第三章】墨子“兼爱”思想的现代价值
【参考文献】墨子兼爱观与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契合参考文献

  第二章 墨子"兼爱"思想的精神要义

  墨子"兼爱"思想主张以"兼"代替"别",通过不分彼此、大公无私地施爱而形成天下人"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社会。"兼爱"强调爱无差等、相爱互利,就是呼吁人们在施爱的过程中冲破贵贱亲疏的差别,平等地爱人利人。"天志"、"明鬼"、"非命"是"兼爱"思想的形上依据,为"兼爱"设定了一个具有人格意志的"天"的保护层。而"兼爱"究其本身,涵盖了"爱无厚薄"、"相爱相利"、"爱利天下"三个层面的内容,具有平等性、爱利合一和理想化的特点。

  第一节 "兼爱"思想的形上依据

  "‘天志’观念之建立,才使诸观念获得一个纵的立体的统一超越的统一。"[1]在终极意义上,墨子为其"兼爱"确立理论依托——"天志".在墨学思想认识中,"天"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创造者和决断者,要求天下万民依"天"的旨意行事。

  "天志"指出"天"为万事万物之主宰,同时"兼爱"天下万民,如此,便为"兼爱"主张提供了依据。"天"创造世间万物,这是万物顺从天意的根本原因。而"天"时刻注视着天下,依据人民的行为而有所赏罚。"天"会以不同信号来警示人民,也会将其下降给"鬼神"执行。在墨子的认识中,"天"与人世之间存在"鬼神",他们执行"天"的奖惩,维护和推动"兼爱"的实施。墨子为推动"兼爱"思想的运行,提出"非命",否定"命定论"的思想,维护了"天"的权威,促使人们"兼爱"以得赏。如此,"天志"与"明鬼"、"非命"相辅相依而共同构成了"兼爱"思想的形上依据。

  一、以"天志"立"兼爱"

  中国古代中关于"天"的含义非常之庞杂。在墨子看来,"天"是万物之主宰,是一个有感觉、有思想、有判断、有行为的纯然的"人格神".墨子提出的"天"是有人格的"天",主宰万物的"天",通过以下三方面体现出来。其一,"天"创造了世间万物,因此是万事万物的行为准则。墨子认为"天"创造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天"区分出日月星辰带给人们光明,制造春夏秋冬四季作为人民生活的纲纪,降下雪霜雨露让五谷丝麻生长成熟,让百姓得到财物之利,陈列山川河谷,布设百官执事以检查民众的善恶,设立王公侯伯以赏赐贤能、惩罚坏人,给他们金木鸟兽使其从事生产而得衣食。从古至今,均是如此。[1]

  由于"天"是世间万物的本源所在,因此,人们的行为要顺应天意,效法于"天".天的行为广大而无私心,给予恩惠深厚却不拥功,它的光明长存不竭,所以圣人效法它。既然以"天"作为法度,那么想要有所作为,也就必然要以"天"作为其衡量准则,"天"所希望的就做,"天"所不希望的则不做。[2]

  其二,"天"因"兼食天下"而"兼爱天下".从古至今,所有荒远的夷人和零落孤单的国家都饲养牛羊猪狗,准备酒食祭品,恭敬地祭祀上天山川鬼神,由此知道"天"享用天下人的供奉,因此"天"会"兼爱天下".[3],其三,"天"通过"赏善罚恶"而"兼爱天下".墨子认为"天"会依据人们的行为而有所奖惩。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4]若人们能够做到"兼相爱、交相利",符合"天"的意志,便能收获"天"的奖励,如上古明君尧、舜、禹、汤、文王、武王便因"兼爱"天下万民、实施仁政而受到奖励。相反,若是"别相恶、交相贼"而违背"天"的意愿,便最终受到"天"的惩处。墨子提出"天志"思想以确立"天"的形象和意志,以"天"的意愿引导和规范天下人"兼爱交利",以此为其"兼爱"主张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托和规定。

  二、以"明鬼"保"兼爱"

  墨子在提出"天志"思想后,论述其"明鬼"学说。"明鬼"论的主旨在于向人们揭示世间存在"鬼神".在墨子思想中,"天"是万物之创造者和决断者,而"天"通常不与人交流。人若违背"天"所提出的规范,便会受到惩罚,"鬼神"便是执行天意的中介。在墨子看来,"明鬼"与"天志"是不可分割的思想,"鬼神"是"天"与世间沟通的纽带。"鬼神"在人间便是"天"的代表,代替"天"监督人们的所作所为并进行奖惩。"观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利无所不利,是谓天德。"

  从中我们便可知晓,"鬼神"是存在于"天"和万民之间的,通过对人们"兼爱"行为的奖励和对人们相互交恶行为的惩处,保障"兼爱"的实施,促进人们相爱互利的行为。这便是墨子提出"明鬼"的意图之所在。

  在墨子看来,导致天下乱世形成的原因之一在于人们怀疑"鬼神"的存在,不相信"鬼神"能赏贤惩恶。若是天下人均认为"鬼神"确实存在并且有奖惩能力,那么天下便不会大乱,即墨子所言:"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

  墨子提出"鬼神"是存在且是无处不在的,"鬼神"的明察不会被幽涧、广泽、山林和深谷所遮蔽,"鬼神"的惩罚也不会因富裕尊贵、铠甲坚固而被阻止。

  即使在深溪、广大的森林和幽涧等无人之地,行动也不能不谨慎,因为有"鬼神"在注视着。[2]墨子认为"鬼神"在时间和空间上无时不在、无处不有。"鬼神"在"天"与人世间的存在使"天志"能更好地在人间树立,使"兼爱"能更好地为人们所遵循。

  三、以"非命"促"兼爱"

  "执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3]

  墨子指出,命定论认为赏罚均是命中注定,并不因贤德而获得奖赏,也不因暴恶而受到惩罚。这种思想认识与其"天志"观念有所冲突,不利于"兼爱"思想的施行。这是因为"天"要求人们"兼爱","天"也会对人们"兼爱"的行为有所奖赏,对人们"交恶"的行为有所惩罚。而命定论则有悖于墨子"天志"的思想,使人们不会因敬畏"天"而"兼爱",不利于引导和促进"兼爱"的实施。因此,墨子则提出"非命"思想。"从内容上讲,‘命’这种世界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天命论’,一类是‘定命论’或‘时命论’。"[4]

  第一种意义上的"天命"是"天"的命令,即"天"的意愿表达,"天"会依据人们行为的善恶而进行赏罚。这种意义上的"天命"与墨家理论相统一。而"定命论"、"时命论"中的"命"指向一种人无法预知、把握和改变的某种客观神秘力量所决定的"命",这便是墨子所要非的"命".

  综上所述,墨子的"兼爱"思想是其"天志"的现实要求。天下人必须遵循"天志",实际便是践行"兼爱".墨子的"天志"与"明鬼"、"非命"共同构成其"兼爱"思想之形上依据。

  第二节 "兼爱"思想的主要内容

  "兼爱"学说是墨子处在征战不休的乱世、面对等级森严的宗法血亲制度,站在广大平民的立场提出的。儒家思想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5]的个人立身处事之准则,具有很大局限性,是对等级制度的无限崇尚。因此,墨子提出不分亲疏远近、高低贵贱、时间空间而爱利他人实现天下大利的"兼爱"思想。"兼爱"作为墨子思想的核心要义,其基本内容可分为"爱无厚薄"、"相爱相利"、"爱利天下"三种层面。

  一、"爱无厚薄"

  《墨子·大取》论述儒家"亲亲之爱":"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德行、君上、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亲厚,厚;亲薄,薄。"[1]在儒家看来,依据道义可以厚爱的便厚爱;依据道义可以薄爱的便薄爱。这就是所谓伦常序列。

  有德行者、君上、长者、亲戚,这些都是要厚爱的。近亲要厚爱;远亲要薄爱。可见,墨子的"兼爱"是与儒家"仁爱"思想不同的进步主张,是对有等差的爱的批驳。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言:"‘仁’是由己推人,由近及远,以自己为起点,而渐渐扩大;由近远之程度,而有厚薄。‘兼’则是不分人我,不分远近,对一切人,一律同等爱之助之。所以‘仁’是有差等的,‘兼’是无差等的。"[2]墨子提出"天下兼相爱"[3]、"爱无厚薄"[4],倡导天下人彼此相亲相爱,认为爱人应不分厚薄的差别,可见,其"兼爱"是不分等级贵贱和血缘亲疏的无差别的爱。

  (一)爱人若己

  墨子在论述天下之害为人与人不相爱的基础之上,提出疑问:若使君主、臣子和百姓万民能相爱,爱他人如同爱自身一般,对待父兄君王如同看待自身一般,何以至不孝顺呢?对待臣弟如同对待自身一般,何以至不慈爱呢?看待别人的身体如同看待自己的身体,谁还会去伤害别人呢?对待人家如同对待自家一般,何以至产生混乱呢?对待人国如同对待本国一般,何以至攻伐兼并呢?由此,墨子得出天下人彼此相爱则能得到治理,互相厌恶则会变得混乱的论断,倡导人们要如爱己般爱人,不应有亲疏远近之分,给予别人的爱无差等。《墨子·兼爱上》阐述了兄弟之间、父子之间、家庭之间以及国家之间不相爱则产生乱世,只有通过视人如己达到爱人如己的境界,在个体外化自身爱的过程中,应冲破身份等级贵贱之别,这样才能实现天下人兼相爱的境界,达到父慈子孝、君臣相敬、天下大治的美好局面。

  墨子在倡导爱人若己的同时,也强调"厚不外己"[5],即厚爱的对象,无需将自己排除在外,爱自己和爱他人是一样的。可见,墨子的"兼爱"既不是只爱自身不顾他人的自私的爱,也不是只爱他人不顾自身的不切实际的爱,而是视人如己、爱人若己的平等的无差别的爱。

  爱人若己是"兼爱"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兼爱"的基本途径。爱人若己要求人能够摒弃等级、尊卑、国界的差别,爱所有人如爱自己一般,爱别人的亲人如爱自己的亲人一般,爱别人的家庭如爱自己的家庭一般,爱别人的国家如爱自己的国家一般。每个人都从自身出发,施爱于他人,不仅能够达到自我身心的和谐状态,同时营造出友善的社会交往风气、和谐的社会状态,从而实现国家发展、天下大治。

  (二)爱众世若寡世

  "爱众众世与爱寡世相若。兼爱之,有相若。"[1]墨子指出爱人口众多的时世与爱人口寡少的时世相同,这是"兼爱"必然要求的相同之爱。墨子以"秦国产的马跑来"和"有马跑来"相比较,表明只需要知道来的是马即可。可见,在墨子看来,施爱,不以寡众区分,既然是爱人即可,无需衡量数量,也不应以人数的多少加以区别对待。

  由于墨子所处春秋战国之际,诸侯国纷纷崛起,通过兼并战争抢夺资源和财富,大小诸侯国此起彼伏地确立和消失,天下动荡,各国人民苦不堪言。墨子作为小生产者的代表,深刻理解人民疾苦,在战争中,无论大国小国,遭受痛苦的均是人民大众,因此,在施爱时,无论是大国人民或是小国人民,都应给予相同的爱和关怀,这种爱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从这样一种范畴上,同样可以看出墨子"兼爱"是平等的无差别的爱。

  (三)爱前世、后世若今世

  "爱尚世与爱后世,一若今之世人也。"[2]墨子同时指出,爱上古之世与爱后世,也要和爱当今世人一样,这也是"兼爱"必然要求的相同之爱。在墨子看来,爱不应受时间限制,无论是过去、现在、将来的人,都应给予相同的爱。墨家"三表法"的"有本之者"[3],要对上依寻古代圣明君王的事迹;同时,在《墨子》一书中也出现较多篇幅描述上古三代明君之治道,可见,墨子对于上古明君相当之钦佩和认可。因此,其倡导爱前世、后世若今世的思想便有迹可循。

  墨子的"兼爱"不以时间相区分,已发生和消逝的值得我们珍藏和保护,正在经历的值得我们体验和感受,尚未出现的同样值得我们期待和关怀。我们对今世的爱不应超越对前世、后世的爱,这一点恰是人们可能忽略的关键。这种辩证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折射出的正是科学发展观的雏形。在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不断开拓创新的同时,必须铭记历史经验和教训,并为后世子孙谋得生存发展的路径。

  综上所述,墨子"兼爱"要求的突破亲疏贵贱的爱、不囿于时间和空间的爱就是要真正实现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平等。正因如此,墨子被称之为"兼士"、"兼君".

  虽然墨子"兼爱"的主张在春秋战国时期无法真正得以施行,但是,这种倡导平等、呼吁民主、打破等级有别思想桎梏的理念和价值导向,是对儒家思想的批驳,是对人作为独立个体的肯定,是对人类社会交往关系的新认识和新突破。

  二、"相爱相利"

  在墨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内心的"爱"与"利"是人们行为的出发点,实际表现出的"爱"与"利"是由内心外化而得的结果。"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墨子指出:义,就是利;不义,就是害。义与不义,都由志向和事功来判断。在墨子看来,施爱人不能仅限于言语,而是要通过实际行动来体现,还要根据出发点和具体效果来判断。"相爱相利"即是人们理想行为方式的出发点,又是人们理想行为方式追求的目标。

  (一)天下人相爱

  "相爱"从个体角度看,是要求个体爱一切人,能够主动施爱;而从群体间互动性而言,是要求天下人均相爱互爱。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个体是社会关系总和中的个体,也必然对其他社会成员的行为有所反馈,对人施爱,也会获得别人的爱,这是一种对等互报的关系。"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2]

  墨子描述了人际交往中的相互性,施爱则会收到别人的爱。这种爱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在社会交往中,每个个体都应爱他人从而达到人人互爱的境界。可见,墨子倡导的"兼相爱"是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相互的爱。这其中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表明人与人之间的爱是互动的,在逻辑起点上,应先自觉地给予人温暖的爱,若要获得别人的爱,则需同样地爱人;其二是呼吁天下人互爱互助,形成"天下兼相爱"的美好局面。

  (二)天下人相利

  由"兼爱"代替"别爱","为彼者由为己也"[3],即达到为别人就像为自己一样,那么必然产生"利"."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爱人利人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与?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4]

  经过推究,墨子认为爱人利人是众多利益产生的根源,可见,这种"天下人相爱"的行为是实现"交利"的原因。若以志功来判断,这种产生实际利益的"兼爱"是应当给予肯定的。虽然墨子提倡的是天下万民与国家共享利益,但这种"交相利"对统治者与民众来说,其所获的实际利益是不同的。墨子虽然提出如此观点,但没有"亏夺民衣食之财"[5],统治阶层便失去其物质来源。墨子的劝说只是一种改良型调节方式,不是根本上的上下同利,这也是当时社会条件所决定的不彻底性。

  墨子极力推行"兼爱"思想,是要人们摒弃有差等的爱,不只是将视线放在自己身上,而是要有爱天下之胸怀,做到视人如己,在爱人的过程中施利于人。若天下人都相恶而不能相爱,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个天下都不能得到最终的利益。总体说来,墨子倡导通过"兼相爱、交相利"实现精神层面的爱和利与物质层面的爱和利的统一,使人人都能感受到爱、享受到利,爱利所有的民众,实现最广泛的"相爱相利".

  三、"爱利天下"

  "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1],孟子这一总结实可概括墨子"兼爱"的宏大志愿和伟大实践。墨家学说的"三表法"之一为"有用之者",即是将国家百姓人们的利益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上古圣王明君和当代仁人志士最终谋求的都是百姓生活安定富足、国家友爱和谐、天下得以大治的天下大利。墨子"兼爱"倡导在利他的同时实现主客体的互利共赢,从而为所有人争取合理利益。墨子通过"兼爱"以"兴天下之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非攻以利天下

  "非攻"是墨子穷极一生所提倡且为之奔走的思想。相传墨子曾止鲁攻郑、止楚攻宋,这均是墨子践行其"非攻"思想的行动表现,归其根本,就是希望达到"兼爱"以利天下的状态。"非攻"思想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战争频繁的社会现实,各诸侯国征战短则数月、长达数年,攻伐征战甚至已成为诸侯国的基本国策。墨子通过"非攻"思想表达其对诸侯兼并攻伐的谴责与反对。

  第一,征战必废农时,"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2],不仅耽误耕作种植,还会耽误收割储藏的时间,若百姓无收成,因饥饿寒冷而死的人便会不计其数。

  第二,战争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竹箭羽旄幄幕甲盾拨劫、矛戟戈剑乘车、牛马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3].第三,对于战胜者,"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4],即使获得战争胜利,也同样会损失惨重,空有城池而无人民。即使战胜,不仅伤己害人,还会被别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可能反遭灭国之祸。吴王阖闾、夫差数年攻伐战绩辉煌,结果反为越王勾践败而灭国的历史事实便是明证。第四,以德服天下,其获利远甚于战争。"督以正,义其名,必务宽吾众,信吾师,以此授诸侯之师,则天下无敌矣,其为下不可胜数也。"[5]用正道引领民众,

  宽待民众,信任军队并援助诸侯的军队,如此带给天下的利益便不可胜数。综上可见,攻伐之于国家、之于人民均是大害,实不可取。若要带来天下大利,君主必当停止战争,厚爱百姓,施予爱和关怀,并引导人民"兼相爱、交相利",从而实现民之富足安康、国之富强安定的美好局面。

  (二)尚贤以利天下

  春秋战国之际,"士"阶层逐渐壮大,原庶民阶层上升而成"士",是其踏上政治舞台的重要途径。但现实中"任人唯亲"的举官制度严重阻碍其政治道路,同时为政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6]又刺激着"任人唯贤"这一政治要求。因此,墨子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1]的"尚贤"思想。归其根本,"尚贤"不仅是当时墨子代表的小生产者要求获得参与政治的权利的一种具体表现,也是墨子试图引导统治者"兼爱"百姓、摒除等级贵贱,给予下层人民同等政治权利的一种呐喊,同时通过"尚贤"的制度推动贤君贤礼领导和管理社会,实行"兼爱".

  墨子认为"尚贤"是国家治理之本,其"尚贤"是基于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思想。首先,要求"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2],即举贤应当突破等级贵贱的约束,达到"举义不辟贫贱、不辟疏、不避远"[3],这便是"兼爱"的内在要求和体现。孔子也提出"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4],但其谈到的君主选拔贤才多局限于贵族士大夫中,礼不下庶人,由此可见墨子思想的进步性。

  其次,墨子还将"有能则下"列为"尚贤"的重要原则。"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5]贤能者得以选拔并予以权利富贵,而无能者则应罢免之,由此形成"民皆劝其赏,畏其罚,相率而为贤者。以贤者众而不肖者寡"的政治局面。相较墨子,孔子却没有论及应淘汰不贤的高官,而只是在克己复礼的原则上对现实贵族阶层统治的改良。其三,墨子把"尚贤"提高到"天之法仪"的层面,将择君也列入其中。"虽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7]

  以上古三代圣王为例,他们便是身处富贵、行为贤能而获得奖赏的人,他们治理天下,"兼爱"百姓,爱民利民,因此上天奖赏他们,立为天子,百姓也跟从并称其为圣明的君主。"尚贤"思想进一步表现出小生产者呼吁社会平等、期望获得参与政治的权利,从而更多地为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谋利的呐喊。这是墨子"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社会蓝图的组成部分,也是通过"尚贤"实现"兼爱"而利天下的途径。

  (三)节制以利天下

  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物质财富贫乏但两级分化严重的社会现实,墨子主张节制,提出"节用"、"节葬"、"非乐"的思想。因而,墨子主张的节制主要是针对统治阶层而言的,是为改善百姓万民饥寒交迫的处境,实现丰衣足食的生活而提出的。

  墨子"节用"思想主张节省有限的社会资源供天下人使用,必须改变统治阶层的奢侈浪费行为。"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8]

  墨子指出国家财力的增加不是对外夺取土地,而是注重节约,从中所得之利则会成倍增加。国家政务诸事皆应以"用材不费,民德不劳"[1]为原则,"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2],以此表达对统治者挥霍浪费的否定,凡足以供给百姓使用即可,只增加费用而不增加百姓利益的行为实不可取。墨子"节葬"思想是对丧葬铺张浪费的讨伐。生者尚且要节制,对死丧者的铺张更是无法容忍,于是道:"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3]

  墨子认为"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4],孝子仁义之事应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5]为标准。厚葬久丧一方面浪费社会财富来陪葬,杀害无辜人民来殉葬,另一方面荒废生产活动,也妨碍人口繁衍而减少劳动力。总之,厚葬久丧是致使百姓贫苦、国家空虚、天下大乱的根源之一。墨子提倡"节葬",主张棺椁三寸,衣物三领,挖穴即埋的埋葬方法,这实际是致孝于亲。

  墨子"非乐"思想是依据其利人则为、不利即止这一判断是非得失的标准而提出的。"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6],墨子指出制乐是损耗百姓衣食财物之行为,实不可取。墨子在论证"非乐"时,把制乐器与制舟车的功效进行对比,两者均为敛财于民,乐器只为统治阶层享乐之用,于民却无利,但舟车能供百姓得以休息,对万民有利,可见其"非乐"是为万民谋福祉的主张。

  综上,墨子的"兼爱"主张追求"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社会,其反对战争、不分贵贱的尚贤和限制统治阶层享乐的节制是从小生产者的立场和利益出发,是面对混乱的社会状况的一种思考和回应,也是对"爱利天下"途径的具体描述。然而,墨子代表的小生产者并不是当时社会的主导力量,其通过非攻、尚贤、节制以利天下的措施不免流于空想。

  第三节 "兼爱"思想的特点

  "兼爱"思想具有平等性、爱利合一和理想化的特点。虽然"兼爱"思想倡导的是不分等级亲疏的无差别的爱以利天下,具有很高的道德伦理价值,但是脱离人际交往的实际心理,在当时社会条件下很难实施,难免具有不可操作性。

  一、平等性

  何为"兼"?从字源意义上看,"兼"字如同手持二禾,是个会意字,意为一手持两禾,可引申为同时包含几种事物,不限于其中任何之一;或由各成分组成整体,该整体为"兼",其各部分均是平等的。"兼"是对"爱"的一种规定,"兼爱"是平等的爱。正如上文所述,墨子"兼爱"思想的基本内涵之一是"爱无厚薄",即倡导无差别的爱,呼吁世间万民不辱贱、不欺弱。墨子认为"人无长幼贵贱,皆天下之臣也"[1],看待别人及其家庭和国家如同看待自己及家庭和国家一样,且这里的"人"是不论等级贵贱、不论亲疏远近一律平等的人,这是对人格平等的追求。墨子同时追求政治权利的平等,提出"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2].墨子"兼爱"要求"兼以易别",这种不分贵贱亲疏的平等思想蕴含着"无父无君"的可能性。孟子正是基于此而说到:"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3].然而,墨子并非不分君臣父子之别。"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4]

  这仿佛与"兼爱"思想背道而驰,但实则不然。墨子主张"兼爱",在本质上是追求对人所施之爱及达到的利人之目的在思想层面是平等的。同时,墨子倡导爱众世若寡世、爱前世、后世若今世,无论范围大小、人数众寡、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世事都应"兼而爱之",这种突破范围和时间限制的爱是平等的。墨子"兼爱"思想冲破了宗法等级限制,不分亲疏远近,不受时空限制,是对作为主体的人的独立性的肯定,表现出对人本身的关怀,具有平等性。

  二、爱利合一

  墨子阐述"兼爱"主张时常以爱利并举,"爱"与"利"不可分离,如:"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5]、"今天下之士君子……当兼相爱、交相利"[6]."道德和实利不能相离,利与不利就是善与不善的标准"[7],即"爱"与"利"不可分离,相依相辅。再者,"爱"与"利"同为墨子所看重。"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内外。"[8]

  这表明墨子认为爱人利人之心在于自身内心之中,而将这种爱与利惠及他人,则是外在表现。[9]墨子并非简单的认为"爱"即是在内,"利"即是在外。墨子认为内心的爱利是行为的出发点,现实施予的爱利是实际达到的效果,"兼爱"要求爱利不可分割,既是个人内心中的爱利不可分,也是实际效果中的爱利不可分,更是内心与现实功效的合一。

  这样,"爱"与"利"在墨子"兼爱"思想中达到了内外的合一。墨子在其"兼爱"思想的论述过程中,时刻将"利"作为现实目标,不仅认为爱利不分,又认为"义"即是"利",如此,便将其思想中的道德准则与功利原则相结合,二者并重,不分高低,倡导在施爱的过程中利人,体现出其"兼爱"思想爱利合一的特点。

  三、理想化

  墨子作为当时社会下层人民的代表,他的"兼爱"思想是刚从奴隶制禁锢下解脱出来要求拥有独立政治地位的充分体现,是"士"阶层亟需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的反映,是社会底层人民在乱世中相互依靠的本能选择,表达了百姓对安定生活的无限憧憬。但这个愿景确实具有历史局限性。其一,相对与孔子"亲亲为大"的"仁爱"思想而言,墨子的"兼爱"思想要求爱的程度相同,这与人际交往中的实际心理相悖,是一种理想状态。其二,墨子仅仅否定奴隶社会的等级歧视,并未从根源上要求取消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仅是通过对社会伦理秩序的倡导来引导统治者和百姓,未从制度层面加以思考,因历史发展的局限也不可能对制度加以推翻,所以,墨子的"兼爱"思想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是无法实施和运行的。

  梁启超认为"兼爱"思想是至善之理论,但无法实行于天下。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和思想境界的局限,不可能所有人都只是奉献,终有恶人害人者存在,所以这种以利他人为原则的思想不能作为"兼爱"的前提,因此,他认为:"以现在社会之眼观察墨子,诚见其缺点;若世界进而入于墨子之理想社会,则墨子之说,固盛水不漏也。"[1]

  墨子的"兼爱"思想是一种理想化的主张,从现代角度看来,它是超越于当时社会认识和发展的,作为思想主张却不适用于改变乱世之象。墨子"兼爱"倡导的平等之爱,有其进步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相当进步意义。但是,这种"兼爱"更多的是依靠统治阶级的善,更多的是沉浸在说教改良的想法中。由于时代和认识的局限性,墨子提出的"兼爱"之思想和行为标准脱离社会制度根基而不可能实现。正如毛泽东同志曾说:"所谓‘人类之爱’,自从人类分化成为阶级以后,就没有过这种统一的爱。"[2]由此可以看出墨子在等级社会中倡导的"兼爱"具有理想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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