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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舞弊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29 共57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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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国上市公司管理舞弊现象探究 
【第一章】国内上市企业管理舞弊控制研究引言 
【第二章】管理舞弊概述 
【第三章】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舞弊现状分析 
【第四章】基于“GONE”理论的公司管理舞弊动因 
【第五章】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舞弊的防范对策 
【结论/参考文献】上市公司管理舞弊问题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3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舞弊现状分析

  3.1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基本情况

  3.1.1 管理舞弊屡禁不止

  从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案件频繁发生,接连不断的公司被曝光,可以用“造假成风”四个字来形容,被查处的管理舞弊案也不在少数。

  其中,影响重大的十大案件为:原野管理舞弊案、琼民源管理舞弊案、东方锅炉管理舞弊案、红光实业管理舞弊案、郑百文管理舞弊案、张家界管理舞弊案、黎明管理舞弊案、大东海管理舞弊案、银广夏管理舞弊案和麦科特管理舞弊案。

  随着上世纪末我国管理舞弊案件的频繁发生,管理舞弊这一不当行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自本世纪以来,在中国证监会的严格监管、严厉惩治和上市公司内部机制的不断完善下,我国的管理舞弊现象有所好转,被证监会查处违规的公司数量有所减缓,但违规、舞弊事件仍有发生。近五年来,从胜景山河、紫光古汉、万福生科、绿大地、阳煤化工,到最近的南纺股份、宏良股份等一系列的舞弊案例被曝光,管理层的舞弊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通过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发现,自 2010 年起至 2014 年,五年间共有舞弊案件 329 起,平均每年发生 60 多起,这还只是被披露的部分,那些没有被证监会查处的舞弊公司应该也不在少数,而对这些舞弊行为的处罚决定书表明惩罚对象基本都包括管理层。

  3.1.2 管理舞弊金额较大管理人员位高权重,对公司的影响力较大,通常舞弊的涉案金额也较大。根据 ACFE①《全国报告》的数据,管理舞弊所带来的损失是非管理舞弊所带来损失的八倍。笔者收集了我国近五年来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十个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件,对这些舞弊案的涉案金额进行了统计,如表 3-1.

  3.1.3 涉及的行业范围广

  我国管理舞弊案涉案的上市公司可谓来自于各行各业,“行行出状元”,近年来,涉及农业类的管理舞弊案越来越多。

  表 3-2 是笔者收集与整理的自 2009-2014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高管存在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数量统计表。由于高管违规类型与管理舞弊的手段基本一致,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违规数据对管理舞弊数据具有代表性。

  由表 3-2 的统计结果可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涉及证监会划分的所有 13个行业,其中,制造业“独占龙头”,所占的管理舞弊数量比例达到一半以上。

  3.2 管理舞弊手法多样化

  3.2.1 滥用会计政策

  同一交易在不同行业、不同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这在我国实属正常现象。由于对同一事项或交易的合规处理方式可以有多种多样,因此,一些舞弊者就抓住这一漏洞,通过任意选择会计确认方法来操纵利润,以达到其特殊目的。

  该手段与虚构交易相比,不需要供销商的发票凭证、合同等,操作起来可行性更大,看似更合理。具体手段大致可分为选用不恰当的折旧方法、费用摊销方法和股权核算方法。

  存货是滥用会计准则这一行为发生的高危区,存货的多种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使得上市公司有空虚可乘。这给舞弊者留下了很大的操纵空间。存货的价格直接影响了公司的成本费用,而成本费用又直接影响了公司的利润。如果期末存货采用偏低的计算方法,当期的收益会因此而减少;反之,如果期末存货采用偏高的计算方法,当期的收益会因此而增加;如果期初存货采用偏低的计算方法,当期的收益会因此而增加;反之,如果期初存货采用偏高的计算方法,当期的收益会因此而减少。通过对成本费用在期间上的不同安排可以影响利润,甚至是操纵利润。

  财政部于 2014 年 3 月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应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虽然准则的规定已经很明确,但仍有一些公司在这两种处理方法上做起了文章。当被投资单位营业利润大于零时,本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改用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单位营业利润小于零时,应当使用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又改用成本法核算。另外,管理层还会在购买日的确定上做手脚。尽管在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补充了关于购买日的确定办法,但在实务中,购买日的确定仍然具有弹性,这就给上市公司创造了机会,使其在临近财务报表日时,利用并购虚增利润。

  另外,会计估计的任意变更也是管理者进行舞弊时常用的会计手段。主要体现为滥用或随意变更减值、坏账准备等的计提比例。我国会计准则不断地在进行修订,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体现谨慎性这一会计核算原则,但在实际操作时,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金时,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会计人员的经验和主观判断,这给公司操纵财务数据留下了很大的发挥空间。公司的操作人员可以通过更改账龄、减值准备比例、资产预计使用期限等,减少下一会计年度的费用成本,为实现扭亏为盈做好准备。虽然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有明文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不允许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但只是针对长期资产,况且即使有对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规定也不能完全消除以此来操纵利润的行为。特别是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会计估计,企业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根据财政部 2006 年12 月颁发的新《企业财务通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企业自主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时,可以向外部专业人员获取意见,由企业的投资者一致决定通过后采用。而这往往成为上市公司管理层手中把玩的道具,通过任意改变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来使利润达到预期值。如应采用加速折旧法的改为直线法、保持折旧方法不变而延长折旧年限等。

  3.2.2 隐瞒或掩饰有关事实

  管理者除了利用财务会计手段进行舞弊外,还可能使用私藏“小金库”、不披露受限资金和不良资产、隐瞒重大事项等非财务手段。

  在我国,私藏“小金库”①是不允许的。聂桅(2013)指出,只要是应当归属于公司的收入,却并未显示在公司账上进行会计核算,就可以确认为“小金库”,即账外资金。“小金库”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对收入实现的过程出现漏洞或是监管不到位,如实现业务收入而不开具发票或收据、销售业务的其他方没有按规定出具发票等,即收入实现过程中出现的漏洞主要源于发票、收据等原始单据被恶意修改或忽略,从而使得公司资金一步步变为私人“小金库”.根据曝光的案件事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主要将账外资金用于三个方面: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外列支费用和个人私利。2007 年我国上市公司造假明星股--西安达尔曼制药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5 至 2007 年间,通过空壳公司设立账外账户,将上亿元资金转入该空壳公司银行账户,通过该空壳公司代收代付款项,由其以外单位名义汇入资金到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从而虚增利润。另外,通过账外资金和债转股,虚减成本费用共计 3660 万元;2006 年至 2008 年三年间,多次从账外账户中提现,用于餐饮费、差旅费等账外费用的报销,累计报销费用达 104.7 万元,通过以上操作,使得公司的管理费用大幅减少。

  属于企业的所有资金并不是都能为企业所用的,受限资金就是这样一类特殊的资金。它往往作为一种保证金或押金等而被暂时冻住,企业虽然对其拥有所有权但不能任意使用。利用受限资金进行不当操作具体表现为不披露已有的受限资金情况并将其划到为正常的资金名下,使得外界看来公司具有很雄厚的资金实力,从而误导投资者作出不当的投资决策。例如,金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4 年 11月以来多次以银行存单作为质押物,为控股股东金花投资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金额高达 2.85 亿元。保证期满后,金花投资无力偿还该笔贷款,于是银行将金花股份 2.85 亿元的资金没收。同时,金花投资以第三方提供的 10 笔银行借款共计3.17 亿元以及资产作为抵押,为金花股份贷款提供保证,随后也被金花投资占用。

  至案件曝光前,上述占用的共计 6.02 亿元资金金花股份从未就被质押的银行存款做出披露。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未来可能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以及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提未提减值准备的问题资产,主要包括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以及不良投资。管理层通常通过“其他应付款”和 “其他应收款”这两个会计科目来安置和处理不良资产,它们分别是财务报表的“利润调节器” 和“垃圾桶”,在粉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时扮演着较为重要的角色。一般而言,“其他应收款”通常涉及收回可能性较小或无法收回的坏账、无法挽回的失败的投资等,因此它是处理这些事项的 “垃圾桶”;而“其他应付款”不太涉及预计的潜在亏损,通常在利润较多的情况下,把过多的一部分存放在该会计科目下,以备以后亏损年度或盈利较少年度使用,因此它是收入和利润的 “调节器”.

  根据代理理论,管理者与股东、投资者、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点,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管理者总是拥有最多的信息,出于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其他人员很难获得最真实完整的信息。而管理者往往利用这一点隐瞒对公司或自身不利的信息,如对涉及的关联方交易、或有负债、衍生金融工具等性质严重的事项不予以揭露。例如,2008 年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有 7 笔重大担保合同未披露,金额总计达 7.34 亿元;在公司 2003 年半年度报告中有 13 笔担保合同未披露,金额共计 2.83 亿元;在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中有 18 笔担保合同未披露,金额总计达 6.98 亿元;在公司 2004 年半年度报告中有 19 笔担保合同未披露,金额共计高达 6 亿元;在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中有 24 笔担保合同未披露,金额总计达 114,805 万元。公司的诉讼和担保事项虽然属于表外项目,不影响报出的利润金额,但是一旦承担相应责任,损失可能十分巨大。如果没有对这些重大的、可能影响投资者根据财务报告作出决策的事项进行披露,则应认定为舞弊。此外,利用关联方进行交易但不披露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我国上市公司大多都处在一个大的集团公司内,而集团内的法律主体之间关系复杂,外部人员比较难理顺。有的公司利用这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通过改变股权结构等方法,使得一些关联方交易表面上看就像完全独立的法人之间进行的交易。

  3.2.3 粉饰盈利能力

  一家公司的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它的利润表情况,利润多自然盈利能力强,相反则弱。而利润的计算来源于收入和成本费用,因此,虚增收入、虚减成本费用能达到提高盈利能力的效果。在各种涉及财务报表的舞弊手段中,收人操纵是最为普遍的一类手法,这一点也体现在《国际审计准则第 240 号--财务报表审计舞弊的审计师相关职责》中。虚增收入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虚构收入和提前确认收入。一家公司的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它的利润表情况,利润多自然盈利能力强,相反则弱。而利润的计算来源于收入和成本费用,因此,虚增收入、虚减成本费用能达到提高盈利能力的效果。在各种涉及财务报表的舞弊手段中,收人操纵是最为普遍的一类手法,这一点也体现在《国际审计准则第 240 号--财务报表审计舞弊的审计师相关职责》中。虚增收入主要有两种方式:虚构收入和提前确认收入。

  虚构收入的主要方式是虚构销售业务,对于监督者来说它是最难审查的舞弊方法之一。如万福生科向主要客户的销售业务大多纯属虚构。其中,向津市市中意糖果有限公司虚计收入超过 11 万元,向湖南祁东佳美食品有限公司虚计销售收入超过 1200 万元,向湖南傻牛食品厂虚计销售收入 1300 多万元,向怀化小丫丫食品有限公司虚计销售收入 1300 万元左右,另外还有与常德市湘原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双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交易也基本可以确认为虚假交易。万福生科没有利用关联方交易,而是通过非关联的第三方进行自买自卖,虚构销售业务。

  从表面上看,不管是销售合同还是发票及其他原始单据,均没有任何问题,加上其客户、银行也没有主动核查,在这样的情况下,万福生科的造假行为很容易蒙混过关,不被发现。

  评价管理者的经营管理业绩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同样,评价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很大程度上也是依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水平,特别是上市公司,盈利状况直接反映在股价的波动上。因此,营造一条稳定增长的收入曲线成了上市公司的重要任务。提前确认收入、寅吃卯粮,就是许多上市公司完成这一任务的惯用伎俩。这种操纵收入的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期内使销售收入大量增加,但其实质是虚增或透支未来期间的业务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主要表现为在与销售商品有关的风险或报酬未完全转移前或失去对商品的控制权前就确认收入。众所周知,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是确认收入的前提条件之一。例如,根据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附有退货条款的销售业务,当无法根据以前的经验确定退货比例时,在退货期届满前,不得确认销售收入。为了避开这条收入确认的硬性规定,一些公司绞尽脑汁,想出了应对方法,如: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将与此次业务有关的风险和报酬等重大事项另起一份补充协议,而不直接记录到销售合同中。有的公司为了达到提前确认收入的目的,直接违反该条规定,违规手段主要表现为:

  还未完成销售业务甚至销售还没开始时就确认销售收入;对于委托代销业务,在其收到代销商品时就确认收入;当客户对销售合同有撤销、终止或递延的选择权时,在选择权期限届满前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法的不恰当运用等。

  递延当期费用也是上市公司为减少本期费用、虚增当期利润的一大手段。递延确认费用与提前确认收入的本质相同,但方式相反。采取递延确认费用手段主要是将当期应确认的费用故意推迟到以后会计期间(主要是下一会计年度)确认或不摊销本期应摊销的费用。如深石化 1998 年对外报出的净利润为 622 万元,待处理财产净损失 3284 万元,对此未计提相应的损失准备,如果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当期费用则净利润将为负数。再如 2013 年 1 月 31 日,海源机械确认销售费用 4932.72 元,但凭证后附的运输合同、发票和货物运输协议交接单上标注的日期为 2012 年 5 月,运输费用未及时入账。另外,海源机械存在着运输费、手机费及差旅费等未及时报销现象,导致费用跨期确认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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