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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管理执法问题探析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1-17 共45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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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西安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研究
【第2部分】 公共交通管理执法问题探析绪论
【第3部分】公安交警执法的概念及内容
【第4部分】西安公安交警执法现状
【第5部分】西安公安交警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6部分】国内外交通管理执法的实践及启示
【第7部分】解决西安公安交警执法问题的对策
【第8部分】公安交警文明执法分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绪论

  (一)选题背景和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汽车全面走向家庭,城市道路迅猛增长,人财物流动更加频繁,由此带来的庞大的交通参与者、超常的机动化速度、高度聚集的交通流,使交通管理工作成为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交通警察作为保障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提供交通服务的主要力量,承担的执法任务与日剧增,面对的压力和考验前所未有。

  近几年来,西安公安交警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保畅通、保安全这个中心,严格执法、规范执勤、大力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基础性建设和科技化、智能化投入,全力以赴为维护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西安公安交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问题仍依然存在。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甚至个别民警执法办案中还存在徇私枉法、打骂群众的问题。2013 年,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 60 次,涉警负面舆情 15 件,这些问题的发生,背离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严重颠倒了主人与公仆的关系,严重败坏了西安公安交警执法公信力和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问题的发生,既有民警自身问题造成的,更重要的是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动摇,核心价值观不牢,监督体系的不到位造成的。这些现象和问题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权益,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情感,在社会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和不良的影响。因此,笔者针对交警执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全面剖析和梳理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自己的解决之策,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的。从现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来看,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谈点个人看法,期望引起关注。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汽车时代,道路交通压力逐渐加大,很多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十分严重。一方面由于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造成交通拥堵;另一方面由于群众交通文明意识较弱,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交通事故频发。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物流需求。交通出行也是当前社会和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目前,公安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秩序的重要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接触面广,执法量大,与交通参与者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客观的讲,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执罚与被执罚的矛盾,不仅在我国比较突出,在世界其他国家也是一个难题。如何来破解这个难题,理顺管理机制,化解管理矛盾,规范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效能,实现警民共建良好和谐交通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国内方面,主要研究方向为我国各地区的执法现状,并从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国防科技大学的蔡政科在《湖南公安交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对湖南交警执法的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提出了要健全和公安交警行政立法,构建科学高效的执法保障机制。田洪波指出,要通过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公安交警自身素质,要建立系统的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机制,不断改善交警执法环境;要建立和完善交警执法考核体系,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要建立健全警务监督机制,实现交警执法阳光操作,全程监督;要制定执法过错责任倒查机制,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执法人员。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着名教授蔡果指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行政执法工作,同时也是公共管理部门。对此,要正确处理好树立执法权威和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的关系;准确把握住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做到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促进管理水平,真正把管理和服务统筹结合,辩证统一。要以最大限度服务群众,提升服务效能作为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的着眼点,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精细化管理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方面做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真正以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可。山东大学的孙巍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思考》中,对公安机关执法理念、执法制度保障、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但对交警执法论述较少。西南财经政法的张晶晶在《交警行政执法的体制与创新》中,对交警行政执法中的执法主体、自由裁量、行政用物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研究。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汤长源在《加强基层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中对要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的关系,科技执法与传统执法的关系,执法数量与执法质量的关系,树立执法权威与应对舆情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汤长源[2]强调,要加强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水平,需要正确把握,妥善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关系; 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准确把握、妥善处理好传统执法科与执法的关系;要以与时俱进的执法理念,准确把握、妥善处理好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的辩证关系;要以科学的标准,准确把握、妥善处理好执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要以更加过硬的作风,准确把握、妥善处理执法权威与舆情公关的关系。

  国外方面,美国的研究走在前列,研究方向从传统只注重警察打击犯罪的职能转变为打击犯罪,履行公共服务,两者并重。学者史提芬对美国部分城市警察局未设立专职交通执法部门,也没有交警这一警种从而引发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马克·布朗则认为由于美国警察属于“全能型”,往往把主要力量集中在打击治安违法犯罪,用在交通管理上的警力不够,导致寻求刺激的年轻司机违法情况的多发。[3]

  在美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和超速行驶是四大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但美国并未设置交通警察专职部门,美国的警察,一警多能,既要管治安,又要管交通。警察会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出罚单,并将交通违法信息及时录入公民个人计算机数据库。政府部门、法院、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查询检索。特别是,美国在警察权益保护工作中走在世界前列。美国警察在执法中,对交通违法当事人开具处罚单据时,除要求当事人陈述违法经过,明确缴纳罚款期限外,还会告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若有异议,提出上诉的,违法当事人可执法凭据在州法院起诉。由于美国在刑法中单设了袭警罪,并明确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对对方采取行动。因此,当事人在执法现场,绝不可能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否则,轻者被拘留,重者会遭警察的正当防卫,枪击丧命,因此,确保了警察的执法权威和人身安全。同时,美国警察薪酬要高于其他公务员,也从另一方面,保障了美国警察的职业荣誉感。法国在改进基层交通执法管理水平,主要是依托交通探头和电子警察,同时,特别强调人性化的执法的交通管理理念。巴黎因为机动车保有量密度大,容易形成拥堵。如法国警察形成交通违章“两不罚”的共识, 对轻微交通违章但不影响交通者不予处罚,对交通高峰时期违章尽量不罚。违章只要不很明显,出于合理行车的原因,没有人会因为压实线或红灯前停车越过停止线而受罚。没有严重影响周边交通环境,法国警察一般不会开具寄罚单。交通警察、交通管理员和停车管理员是英国交通执法人员的三个主要构成群体,英国交通法规十分完善,各种法律相互交叉,又相互制约,如环保法规、车速限制监控、违章罚款制度,以及严格的让人难以接受的驾照考试制度等,这些都对整个城市的交通顺畅程度产生着积极的作用。除了执行特别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警用车辆之外,其他社会车辆都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违反规则者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没有任何特权和执法不公平问题。特别是英国在保护警察合法权益上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保障。1964 年的《英国警察法》,这部堪称诸多警察法典中最为丰富的法律,构成了现代警察组织的宪章,一直沿用至今。《英国警察法》明确规定, 警察在询问任何公民时,不得作虚伪回答和错误的陈述。一旦若发生此类问题,被讯问者就会因其行为构成伪证罪并承担刑事责任。《英国警察法》还详细规定了警察代表机关的设置、职能等具体内容,在维护和保障警察的权益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英国在警察的经费保障方面十分充足,在英国郡级议会、地方警察局提出的经费预算,由内政大臣批准后,51%的经费预算由内政大臣从国家税收中划拨给各地警局,郡级议会及地方警政当局只负责从地方税收中提供给所辖警察局剩余 49%的支出经费。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意义、方法、结构和创新点

  1. 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文着眼于对西安公安交警执法活动的现状进行深入探讨,找出西安公安交警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表现形式,并细致分析西安公安交警在执法活动中所产生并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因素,以期提出西安公安交警在执法活动中所存在问题的行之有效的解决之策,从而探索出西安道路交通管理能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发展,减少和降低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途径和方法,并以实际案例作为实证加以研究。

  2.研究的意义

  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区域性强,时代局限性大,普遍性相对欠缺,少有从体制方面对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化问题进行高屋建瓴的研究,再加上近年来国内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大幅提升,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陕西省西安市作为西部重镇,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桥头堡,近年来,西安城市发展迅速,交通规模不断扩大,截止 2014 年 7 月底,已有机动车辆 200 万辆,月均执法量 75 万余例,巨大的执法量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产生矛盾不可避免。本文目的在于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对西安市公安交警执法现状的分析,辨清西安市公安交警执法的中存在主要问题与表现形式,找出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探寻出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探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执法管理模式,努力提升西安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水平,打造一支为民务实、公正廉洁、执法规范、服务高效的交警队伍,同时对于促进其他地区交警队伍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探究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西安公安交警执法中重要的研究课题。

  3.研究的主要方法

  简单地讲,方法是为达到一定目的而选取的步骤、手段、对于方法的系统研究就是方法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从法治角度研究交警的执法问题自然离不开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分为理论法学和实用法学,研究方法各有侧重、前者主要用方法论进行研究,后者主要用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进行研究,交警执法问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用性,因此,本文采取如下研究方法:拟从西安市基层交警执法实际出发,采取文献分析法、系统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实证分析,围绕基层交警在执法中的执法理念、执法保障、执法过程、执法监督等方面开展研究,并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4.论文的创新点

  学术界对西安市的交警执法情况鲜有论述。本文采取全景式视角,从政治体制、法律法规、基层实际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研究,采用了大量一手重要文献数据、案例。笔者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更有亲身的实践经历和工作经验,最真实的还原一线基层工作情况,为本文全面、客观、准确的研究、分析、解决交警执法规范化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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