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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政府与支持型社会组织关系的路径选择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5-28 共2282字

  6.构建政府与支持型社会组织关系的路径选择
  
  6.1政府层面的路径
  
  6.1.1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机制
  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也应该发生相应转变,政府应该正确定位自己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在公共服务领域的管理上转变政府职能,公共管理职能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将自身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转移给社会,通过职能的转变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社会管理创新的契机,彻底改变由政府独自撑起社会管理的职能,多渠道的鼓励各主体参与社会管理,促进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

  由于支持型社会组织在很多省市都是由政府主导成立的,所以在实际运行中就有强政府的局势,稍不注意就会发展成为“二政府”,这与“小政府、大社会”的主导是相违背的。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政府应该改变对其态度,由防范、控制转变成为推动与激发;处于同一沟通地位,建立与支持型社会组织的伙伴关系,视其为增强政府自身能力的必要伙伴32;完善购买服务机制,通过购买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服务,既能实现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又能促进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自身发展,实现双方的双赢,充分发挥双方合作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6.1.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建设
  
  虽然目前支持型社会组织大多由政府进行主导,但是从长远看政府只是担任修路人的角色,当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政府便要放手,引入多元投资主体,那么这个时候便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活动,鼓励多种资本的参与,确保有法可依。出台支持型社会组织方面的立法,从组织管理、财务及收支管理、捐赠、监督等方面,规范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管理,明确政府参与购买服务的法律程序;制定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持型社会组织的长远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与依据。

  6.1.3完善社会组织的监督评价机制
  
  第一:双重管理体制是一个严入口,轻过程的监督体制,导致业务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都不能很好的行使监管职责,出现问题就开始踢皮球。从发达国家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监管来看他们将“低准入”与“严过程”管控相结合,政府主要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运作进行实时监管、跟踪评估,及时控制,在引导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也能实现政府的杠杆作用。

  第二: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评判标准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不一样的是在于看它对社会整体的公益贡献值有多少,而不能简单的以经济效益为标准。所以政府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多维度的考察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工作,并根据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激励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推动其健康的发展。就政府的购买服务而言,也只是说政府将部分社会服务职能转移给支持型社会组织,但是并不是说职能转以后就能完全不管不顾,只是社会管理的手段与方法发生了变化。政府还是需要在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监管上占据主导地位,建立考核与评价机制,在各个阶段对他进行考核,不断完善工作质量,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管与评估,政府能够对支持型社会组织进行级别分类,分类管理,选择性的进行委托服务或者购买服务,既能够优胜劣汰,又能激励组织实现自我发展。支持型社会组织根据政府的评价级别,能够增加社会公信力,扩大筹资途径,发现自身的不足,不断促进发展。第三:监督管理机制不仅要健全还要做到透明化,通过建立和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业化的评估,形成规范、协调的评估机制。

  6. 2社会组织层面的路径
  
  6. 2.1管理标准化建设
  
  我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在管理方面还有很多亟待提高的地方。随着支持型社会组织自身规模的不断扩大,内部管理的不规范弊端就会即刻显现出来,这就要求其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借鉴国外优秀的组织管理模式,建立标准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财务管理、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完善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制定战略人才引进政策,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吸引人才的到来并留住他们,培养出一支专业性强、实战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本研究服务园的业务团队仅4人却要负责60多家机构的园内外业务,从人员的分到到专业性都亟需进一步提高,学习更多新的服务理念,创新培育模式,为机构提供更强的专业指导。

  6. 2. 2主动协调与政府旳关系
  
  作为支持型社会组织,除了要给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发展的平台、能力建设等还要主动思考如何在支撑其他组织发展的同时做好政府、社会组织、社会之间的第三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实质还是非营利性独立机构,在与政府合作时,应当摆正位置,主动进行沟通,保持其独立性的同时找到与政府目标的共同点,进行互补,弥补政府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方面的不足。部分支持型组织为了争取更多的政府资源,在工作人员的挑选、项目的运行中一味的听从政府部门的安排而丧失了自身独立性,这样的支持型组织的存在就如“二政府”.所以支持型社会组织应通过积极主动的沟通、协调取得政府的信任与支持,工作中坚持自身的话语权同时接受政府对工作的监督,并主动配合。本案例中,服务园为了保持与政府的良好关系以及争取多的关注度,每月都有制作工作简报发送到相关政府部门,希望通过此方式能够获得多的关注度以及对工作的肯定,也利于相关部门随时了解工作动态。

  6. 2. 3构建多渠道参与模式
  
  从目前的资源渠道来看,服务园主要集中在政府、社区层面,获取外部资源的渠道比较单一,建立联盟机制,引导多元投资主体的加入,引入民间资本、高校科研机构、国外资本共同参与的投资模式;构建多元化的信息交流平台,支持型社会组织间也应该多加强合作与联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园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得到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认可,也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但是,服务园作为成都地区的平台性机构,其影响力和品牌性还不够,仍需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和品牌性仍需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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