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法律硕士论文

域外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简介及评价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1-23 共5121字

  二、域外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简介及评价。

  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确立了较为完善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对预防腐败和树立政府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也给我国推进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带来有益启示。

  (一)美国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简介。

  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建立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美国作为目前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它的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最完备、最严格的公开法案,值得认真学习借鉴。

  1、美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建立的背景。

  “政治腐败像流行性感冒一样,是美国生活中的痼疾。”①美国社会的腐败现象,催生和决定了美国财产公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19 世纪,美国社会腐败程度较高,20 世纪后逐渐回落。随着美国经济出现了两次经济危机后,大规模的政府改革运动在美国陆续进行,致使美国腐败程度显着降低,这其中包括政府道德革新运动。1972 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发生了影响深远的“水门事件”,尼克松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辞职的总统。为此,公众泛呼吁重塑政治家道德品质,在这一时期前后,美国陆续通过了一些法律,包括:1977 年《对外贿赂行为法》,1978年《文官制度改革法》、《监察长法》、《政府道德法》,建立了一系列反腐败制度,其中就包括财产申报制度。

  2、美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1978 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政府道德法》,1989 年改名为《道德改革法》,正式确立了财产申报制度。官员在任职前、任职时、任职后的财产都要申报,也就是说,美国的官员在整个权力的行使当中都要申报。

  申报主体方面。该法案规定,美国政府须申报个人财产的包括 9 类人员,总统、副总统、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的官员;职薪高于 GS-15 级以上的高级官员和雇员,薪俸为 0-7 级或以上的军职人员、廉政署确定属于或同等于 GS-15 级的人员;特殊行业从事秘密工作或具有制订政策性质工作的雇员;行政法院法官;廉政署署长及各行政单位任命的廉政官等等,可以说,基本涵盖了赋有重要决策权和指挥权的官员、高级科技人员、咨询顾问人员,也就是可能利用职权发生腐败行为的重点人群。据统计,这类人员在美国全境大约有 25 万名。美国的一般公务员不申报财产。

  申报内容方面。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申报内容涵盖了宪法所允许的和国会明确规定的非常广泛的事项。主要是需申报人员个人及其配偶、需要抚养的子女的所有财产以及收入。收入包括两类:一是申报人员个人及其配偶、需要抚养的子女获得的投资性收入,当其中某一项收入的累计金额达到 200 美元时,便应进行申报,申报人员的配偶一项收入达到 1000 美元,也要进行申报。二是由申报人员个人及其配偶、需要抚养的子女通过自己的劳动所获得的相应的报酬。除此之外,美国还规定,所有买卖交易、接受的馈赠和补偿、任职协议与安排、兼职工作情况、债务以及 5000 美元以上的补偿来源等内容都要申报,广泛的申报范围为美国财产申报制度提供了良好的运行基础。

  按照公开方式,财产申报分为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两大类。所谓公开申报是指个人财产报告要向全社会公开,任何公民均可查看或复印。秘密申报是指其申报的材料不予公开,由各单位内部掌握。2012 年 2 月,美国众议院对《政府伦理法案》再次修正,要求议员在向众院和参院提交财产公示报告后,必须即刻上网,使所有公众在网上可查。

  按照时限阶段,又可以分为任职财产申报、在职财产申报和离职财产申报三种。任职申报是指,所有新任人员在到任后 30 天之内必须申报财产状况。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的政府高级官员,在提名后 5 天之内必须申报。在职申报是指,每年 5 月 15 之前申报上一个年度财产状况。离职申报是指,离职 30 天之内递交离职财产报告,申报表上的签字和填报日必须为离职之后。

  美国财产申报的审核由政府道德署进行。但道德署仅主要采取的是预防性措施,没有过多的调查权。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问题,则将情况反馈给其他有权审查的部门。在政府系统,包括总统、副总统及各部门部长在内的政府主管,可以对确实存在虚假申报或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申报人员进行人事方面的处罚。司法部门接到需要审查的案件,司法部长可以派独立检察长或一般检察长进行立案调查,从而正式启动司法程序。美国对财产申报中的违规行为规定了极其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有权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 l 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 25 万美元的罚款或5 年监禁。作为美国重要情报机构的联邦调查局也可以调查一些重要的官员、核心机密人员的财产情况,但这些调查结果一般不予公开。

  (二)新加坡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简介。

  新加坡和我国血脉相通,文化相近,所探索出的财产公示制度,对建立我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1、新加坡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建立的背景。

  20 世纪 50、60 年代,新加坡腐败行为愈演愈烈,导致政权不稳,社会动荡。“腐化到处盛行,从官僚政权最高级别到最低级别,腐化正成为当权人物的一种生活方式。”②1959 年新加坡取得自治后,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对巨大的生存发展压力,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才能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也只有如此才能实现综合国力的极大提升。正如首任总理李光耀所言,“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个国家的反腐败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在廉洁公正的执政理念和建国方针指导下,新加坡政府非常注重政府的廉政建设和对公务员的廉洁监督,其在廉政体制建设、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和预防方面取得了举世闻名的成绩,新加坡也多次被评选为亚洲最廉洁的国家。

  2、新加坡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加坡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法律主要有《公务员守则和纪律条例》、《防止贪污法》、《财产申报法》等,主要内容包括:在申报主体上,新加坡的公务员财产申报的主体非常广泛,只要是为国家和政府从事公务的固定的常设官员都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在申报内容上,个人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股票、证券投资等都在申报范围内,同时要申报其配偶以及依靠其抚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情况。在申报种类上,分为任职申报和定期申报,任职申报是指,公务员任职之初,必须详细申报个人财产,包括其担保人或家庭成员财产状况;定期申报是指,公务员必须于每年的 1 月 2 日定期申报财产。

  同时,若在任职后财产有所变动,应自动填写变动财产申报清单,并注明申报原因。在申报受理和审核上,新加坡财产申报的管理机构、受理机构以及审核机构职责分明:管理机构是内阁中的廉政署,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受理机构是公务员所属部门的常务次长、反贪污调查局和法院设置的公正处;审核机构是反贪污调查局,负责对法院公证处保留的申报材料进行调查。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