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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保险的基础理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5-18 共55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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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广西现代物流保险发展问题探析
【第2部分】广西物流业保险发展研究绪论
【第3部分】 物流保险的基础理论
【第4部分】广西物流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第5部分】广西物流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6部分】广西物流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及参考文献

  第二章物流保险的基础理论

  2.1风险管理的一般理论

  2.1.1风险管理的科学内涵

  风险管理的概念最早在1930年被提出,提出这个概念的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所罗门。许布纳博士。他认为风险管理的对象是风险,而风险无处不在、且处于运动变化中,因而风险管理的概念也非常宽泛且处于变革发展之中。在此之后,不同国家的学者对于风险管理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学说。

  1998年,在美国风险管理方面相当具有权威性的威斯凯柏教授在其著作《国际风险与保险》中对风险管理做出了定义:风险管理是指经过对风险的辨认、评估和处置,以最少的成本获取最大安全保证的一种行为。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于风险管理的定义普遍认同的是:风险管理是一门探究风险产生规律和风险把控手段的管理学科,是经济单位通过风险的识别、估测和评价等方法,在对风险衡量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风险管理技术,有目的、有计划地对风险进行分析处理,用最小成本去取得经济利益和安全保障最大化的行为。它是人们主动认识、控制和处理风险的行为,风险管理的对象就是可以预料及不可预料的各种风险。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风险管理的定义是: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经过对其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和处理,用最小成本谋求安全和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科学管理活动。

  2.1.2风险管理的内容

  风险管理是一个决策的过程,由于风险的存在和发生会对个人、家庭、企业等组织或个人带来损失,并且这个损失会造成严重的财务后果。因此,风险管理就是识别并找到处理这些潜在损失的方法,风险管理的一般内容概括如下:识别、估测、管理方式的选择、实施决策和效果评价。

  风险识别就是对风险的认识和鉴别。风险识别是风险事故发生前,对潜在风险的分析、判断和鉴定的过程。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识别是为了选择应付风险的最好方法,其只有在完整地归纳各种风险的前提上,才能预测并判断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风险估测是对特定风险的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进行科学测算。风险的估测是通过运用科学手段,对风险进行大量的信息收集,采取数学方法加以分析,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大小。风险估测为经济单位处理风险提供科学的依据,并评估预定项目造成的影响程度。

  在对风险进行识别和估测以后,风险管理者接下来就是选择应付风险的各种方法,它可以是采取或者不采取行动的决策。管理方式的选择是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一种综合性的科学决策。

  在选择风险管理方式之后,就是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是将风险管理的每项任务于每个职能部门进行分配,任务包括风险控制任务、购买保险任务、自留风险任务等。这个过程需要明确如何恰当的执行、应该由何人负责、是否需要编制风险管理报告书和风险管理手册等。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指对风险管理取得成效的评估和检验。风险随着时间推移是不断变化的,新的风险不断出现和产生,原有的风险会消失,在对风险处理以后,应该对执行的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不断修改和调整计划。

  2.1.3风险管理的目标

  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经济单位通过风险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进行风险管理,首先必须要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这是制定风险管理计划的基本出发点。风险管理的目标可分为直接和间接目标。

  直接目标是通过实施风险管理活动所要直接达到的目标和效果。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减少或消除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最初的直接原因。减少和消除风险因素,可以从根本上消减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通过着手解决相关风险因素,就能以最小的成本控制风险;二、积极控制风险事故。风险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向风险事故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因此,控制风险事故就是控制风险因素向风险事故转化的相关条件,进而降低事故发生率;三、努力减少损失。通常,减少风险因素或控制风险事故并不能完全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因而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就要考虑如何减少风险事故所造成的各种损失以及如何弥补这些损失。

  间接目标是通过实现风险管理的直接目标所要达到的各种间接效果,分为损前目标和损后目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以最少的资源确保最大的安全性。损前目标是指事故发生之前,通过风险的管理能达到的最大安全性;损后目标是实施有效的损害融资安排和其他风险管理方法,确保企业和组织在一个不确定的中险损失是能够及时得到补偿,从而确保企业的正常生存或管理,实现企业的稳定的收入。

  2. 2物流的一般理论

  2.2.1物流的涵义及其分类

  (1)物流的涵义

  物流的概念起源于上世纪第二十年代的美国,是早在二十世纪,在一些西方国家中有大量的剩余产品,需求严重短缺的经济危机情况下的产生的。当时主要有两个派别、两个提法。

  美国的Arch. W.Shaw早在1915年于其著作《关于市场分配的若干问题》(SomeProblems in Market Distribution) 一书中提出了营销学派(Physical Distribution)的概念。书中写到:“市场营销活动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行为,一种是需求创造,具体来说是采取市场分析、渠道、促销等营销手法,使各大的客户群体购买企业的产品;另一?种叫做产品实物分配(Physical Distribution of Goods),其被描述为企业更经济、更及时地将顾客购买的产品传递至其手中。”实际上,产品实物分配说的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物流。

  对于物流(Logistics)这个单词的概念,则是由一位名为昌西贝克的美国军队少校提出的。二战期间,由于美国军队后勤保障需要,一套关于部队军需品供应及管理的理论被提出,名为军事后勤理论。军事后勤理论提出了 Logistics这个概念,当时指的是部队在战争时期军需物资的运输、购置、发放等活动,其更倾向于后勤的意思。该单词被记载在该少校所著的《军队和军需品运输》中。战后,Logistics这个单词在非军事的商业化行为中更多的被运用,演化成我们今天所说的物流的概念,Logistics这个单词如今已用作描述我们所说的物流。

  国内对物流最权威的定义为原国家国内贸易局编写的《物流术语》所描述的,该书将物流定义为:货物从起点向终点的实物运动中,依照客观需求,将储存、流通加工、运输、配送、装卸、搬运、信息处理、包装等功能综合起来满足客户需求的过程。本文所指的物流采用此定义。

  (2)物流的分类

  依照物流承担方扮演的角色不同,我们一般将物流分为以下几种:1PL、2PL、3PL、4PL、 5PL.

  第一方物流(the First Party Logistics,简称IPL)是指货物的需求方为了购买商品而自行运送货物的物流行为。第二方物流是(简称2PL)是指由货物的供给方为了销售商品而负责将出售的货物送至货物需求方的物流行为。第三方物流(简称3PL)是指由货物供给方销售商品给货物需求方,但是双方都不承担货物运输的工作,而是委托于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司进行物流活动。第四方物流(简称4PL)是指第三方物流公司自己并不承担物流货物的运输工作,而是凭借且信息技术还有掌握的供需双方的信息,委托第四方公司进行货物运输工作。第五方物流是在第四方物流基础上提出的。第五方物流至今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由于理论比较新颖,业界对其还未对其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比较主流的一个概念将第五方物流描述为物流信息平台系统的开发者、维护者和整合者。现代物流更普遍的是第三方物流,第一方物流和第二方物流已经很少存在,第三方物流更符合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是劳动分工的一个很好的体现。

  2.2.2物流的运行机制分析

  从理论上讲,委托第三方幵展物流服务的企业有三种形式:一是他们自己主要从事物流系统设计、库存管理、物流信息管理和其他工作,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其进行货物运输、存储和其他特定的物流活动;第二种形式是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将向业主提供企业物流系统的开发和设计,承担相关物流活动;第三是由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站在老板的角度,从事物流系统的设计,并负责系统操作。在实践中,前两个委托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第三形式也渐渐得到重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的客户物流服务产品,到目前为止已经达到超过30项。

  2. 3物流风险的一般理论

  2.3.1财产保险一般风险的分析

  一般财产所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财产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一)财产风险

  财产风险主要是指导致有形财产灭失、损坏或者跃值的风险。导致这类风险发生的因素主要有自然灾害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

  1、自然灾害因素带来的风险。这里所指的自然灾害是指洪水、冰電、泥石流、地震、火山爆发、雷击、海陳、地面突然塌陷、暴雨、暴雪、沙尘暴、冰凌、崖崩、突发性滑坡、暴风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破坏力巨大的自然现象。自然灾害是由于自然的不规则变动引起的种种现象,大部分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预知的,这将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人们的经济生活、物质生产及生命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2、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伴随着人类的行为的变化,如过失行为、故意行为和不当行为,将会产生对有形财产损坏、灭失的可能性。这些行为可能造成的现象有污染、公共能源终端火灾、爆炸、偷窃抢劫、骚乱、罢工、种族冲突、叛乱、战争、恐怖活动等,也有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坊塌、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等交通意外事故。

  (二)责任风险

  责任风险是指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第三方财物上的损失或者身体上的损伤,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者道德上的约束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的风险。最常见的责任风险事故为车辆由于发生意料之外的事故导致第三者受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财产上的损坏,商品本身的生产过失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雇主对雇员在从事职业范围内的活动中身体受到伤害。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各个经济单位往来中,由于其中一方未能履行约定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所造成的对方经济损失的风险。这其中包括商业信用风险、银行信用风险、出口信用风险、海外投资风险等。

  2.3.2物流风险的分析

  物流风险面临一般财产保险所涉及的财产风险和责任风险。但是物流风险相较上述风险要更为独特,覆盖面要更为广泛。现代物流提供的服务除了传统的货物运输和货物储存外,还提供了配送服务、包装服务、流通加工服务、信息处理服务、搬运服务、装卸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现代物流服务的综合性以及多样性,会产生相较于传统物流更多的风险,其风险范围扩大,种类繁多,对风险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现代的物流行业服务呈现多功能化的趋势,服务讲究“五准原则”,五准分别是准确的时间,准确的目的地,准质,准量和准确的价格,并且附加的服务逐渐增加,风险在不断加大。

  (一)物流货物损失造成的风险

  物流风险中对货物造成损失的因素主要为自然灾害因素和人为意外因素,自然灾害因素与一般财产保险无异,人为意外因素中最主要的物流货物运输中造成的货物意外损害和灭失,其余与一般财产保险无异。物流风险的特别之处在于,物流活动过程中诸多的环节造成物流风险的复杂和多样,物流保险相较于一般财产保险承保风险范围更广,综合性更强,保险的设计将更具专业性。

  (二)责任风险

  物流责任风险有别于一般的责任风险,由于现代物流更多的是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商的责任风险主要是其对于承运货物的责任风险,所以物流责任风险分为以下三类:

  1、物流方和托运人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

  (1)延时配送带来的责任风险。对物流及时性的挑战在JIT(Just In Time)原则的要求下,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物流企业延时配送往往导致客户索赔,这便是第三方物流所应面临的责任风险。

  (2)错发错运带来的责任风险。在物流活动中,由于物流单据手工字迹的不清晰,系统录入的人工错误,电脑系统的程序错误等一些原因,可能会造成物流货物分拣时出现差错,导致物流货物的错误的发送或者错误的运输,这种情况可能会给货物托运人或者接受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客户有可能会依照其与物流企业签订的物流服务合同向物流企业索赔,这便造成了物流活动中发送错误或者运输错误导致的责任风险。

  2、物流方和分包方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

  (1)传递性风险。物流企业有时会把部分物流业务通过分包形式转让给客户和其托运物流企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但是有时候物流企业无法把全部的风险一起转移给分包物流企业,造成起传递性风险。举例来说,客户与物流企业约定,若产生责任事故,物流企业的赔偿额为每件货物2000元,而物流企业和分包物流企业只约定每件货物赔偿1500元,剩余的500元只能由物流企业自己承担,但是在分包过程中,责任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害并不是物流企业的错,但是却又不得不承担责任,将会对物流企业带来损失。目前一些垄断性的公共物流企业如铁路、邮政等对于赔偿限额限制得比较低,物流企业无法与公共企业进行谈判,只能面临这样的风险。

  (2)诈骗风险。一些规模小,服务质量差的分包物流企业,由于诚信问题往往会出现诈骗事件,造成货物的丢失,产生风险。

  3、物流方和社会公众之间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

  (1)危险品泄漏风险。若运输货物为危险品,一旦发生泄漏或者危险事故,将对社会公众带来不可估量的生命威胁。

  (2)环境污染风险。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环境的污染者必须对非指定的社会公众担负污染造成的责任,物流活动中的环境污染只要包括车辆尾气排放、噪音等。

  对于物流活动带来的风险,保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面对物流活动如此种类繁多、范围广泛的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普遍需要一个承保风险范围全面,价格便宜的保险。但是,保险公司并没有推出这样的产品,他们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承保风险范围扩大意味着他们面临着巨额亏损的可能。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产品时会考虑风险的管控,需要区分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对于物流活动来说,一般财产保险所能承保的风险,如自然灾害、非蓄意的人为风险保险公司都能承保,对于物流活动特有的责任风险,保险公司也因把其列入可保风险范围,但是现在的保险公司只是为一些特定的风险单独幵发附加险,面对物流业对于承保风险的需求扩大,可保风险应在保险公司可控范围内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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