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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晚年国家政策、职能、制度的改革创新

来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王东;房静雅
发布于:2020-11-21 共13303字

  摘    要: 列宁晚年国家观的创新发展经历了三步曲:一是1921年春,提出转向新经济政策,同时阐明了进行国家政策改革的必要性;二是1921年底,提出继续坚持新经济政策,同时深化国家职能的改革创新;三是从1922年起,提出把新经济政策作为长期坚持的道路,同时必须坚持国家战略和国家制度的创新发展,以保障新经济政策顺利推进,防止官僚腐败症的蔓延危险。列宁晚年国家观,是我们国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理论上的源头活水,对新时代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 晚年列宁; 新经济政策道路; 国家观; 国家制度创新;

  Abstract: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Lenin's view on the state in his later years went through three stages: firstly,in the spring of 1921,he proposed to turn to the new economic policy and expounded the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the state policy; secondly,at the end of 1921,he proposed to deepen the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the state function while deepening the new economic policy; thirdly,from the end of 1922,he proposed that the new economic policy should be regarded as a new road that must be adhered to for a long time,and at the same time,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strategy and system should be adhered to so as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new economic policy and prevent the spread of bureaucratic corruption. Lenin's view on the state in his later years is the source of our country's ideology and theory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governance system and capacity,which has great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and practical value for further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capacity in the new era.

  Keyword: Lenin in his late years; new economic policy; concept of the stat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of the state;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创造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顺利实现这一目标,既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方法、实践要求,又要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列宁晚年的社会主义国家改革构想,也许能给我们以历史启迪。谈到列宁的国家理论,当前学界存在思维惯性,将理论焦点集中在列宁十月革命前夕写成的《国家与革命》。其实,列宁国家观的发展轨迹,并没有停留在十月革命时期的《国家与革命》,甚至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论上。列宁国家观的创新发展,还有一个意义同样重大的晚年创新阶段———新经济政策阶段。从1921年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以来,列宁国家观的理论创新的核心是国家与改革。
 

列宁晚年国家政策、职能、制度的改革创新
 

  新经济政策牵涉的不仅是经济领域里的问题,其背后每一步深层实质,都牵涉到国家的改革问题。具体分析起来,列宁晚年的国家理论创新先后迈出了三步:第一步,列宁写出《论粮食税———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一书,意味着国家政策的改革创新。第二步,从1921年秋天至1922年春,列宁发表《工农检查院的任务》等7篇文献,意味着国家职能的改革创新。第三步,从1922年开始,一直到最后的“政治遗嘱”,列宁把新经济政策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新的道路,同时提出必须有国家战略、国家制度的重大创新,才能保证新经济政策健康实行,才能防止官僚腐败症的蔓延危险。

  多年以来,学界对列宁晚年的“政治遗嘱”研究得较为丰富和全面,而对“政治遗嘱”之前的列宁晚年改革思想的研究少之又少。因而,在这篇论文中,将重点对列宁“政治遗嘱”之前的晚年国家理论的发展进行剖析,以期弥补国内学界列宁国家观研究的薄弱之处。

  一、国家政策的改革创新———1921年春天的《论粮食税》

  1920年底至1921年初,苏维埃俄国在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下,在三年内战已经结束的历史背景下,在粮食危机、工业危机、政治危机的客观压力下,俄国从“战时共产主义”的战时体制、战时政策,转向新经济政策道路。这个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从被迫应急到自觉转变的变化过程,起初只是迫于危机形势的临时之策、应急之策,而后来逐渐自觉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制度上的重大转变。

  从“余粮收集制”转向“粮食税”,从“战时共产主义”转向“新经济政策”,从表面上看,似乎主要就是经济政策的转变而已,实际上其深层结构、深层本质,却是国家职能、国家制度上的根本改革创新。

  从国际到国内,对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历史发展,多半都把主要注意力集中于经济问题和市场机制的研究。而本文试着另辟蹊径,重点考察与经济政策变化相对应的列宁国家理论的历史变化。一般而言,重大的历史事件是国家政策变化的导火索。对国家理论的考察离不开理论背后的历史实践,因此,对列宁《论粮食税》的考察,也无法孤立于俄国的历史背景。而当时的俄国国内背景是,农民危机、工业危机、军事危机此起彼伏,苏维埃政权面临巨大挑战。

  在转向和平的1921年春天,在还没有见到余粮收集制终结的情况下,农民的不满情绪变成了绝望情绪,消极对抗变成了积极反抗,酿成了相当普遍的农民暴动。带头暴动的往往是富农,但也有不少中农参加。据统计,农民暴动遍及33个省,多达100多股,人数达到3万人。如果没有政策的根本转变,农民暴动的浪潮势必进一步蔓延。广大农村的农民动荡,动摇的是苏维埃政权的主要基石。农民危机,是威胁苏维埃政权生命线的致命危机。

  接踵而来的是工业危机。农民危机不是孤立的,在一个小农国家里它势必带来连锁反应、全局动荡。从1921年春天开始,燃料危机,运输危机以至于整个工业危机,接踵而来。除了农民危机的外部诱发原因之外,工业危机还有其更为深刻的内在根据。那种极度集中的国家垄断制、总局管理制是根本不适应和平时期工业经济正常发展的。在战争环境下,全部工业经济体系完全服从于整个战争机器,靠着行政命令的外力推动,在战争的巨大压力下,超常运转。实际上,即使在那时也是问题重重,危机四伏:管理混乱,无人负责;纪律松弛,普遍怠工;设备损坏,浪费惊人;开工不足,亏损严重。而在从战争环境转向和平环境的急剧转折中,突然摆脱战争巨大压力的强烈失重感,战时共产主义经济体制的严重后遗症,再加上对新经济政策骤然实行的不适应,成了一并暴发的综合症,使原有工业经济体系中的内部潜在危机一下子表面化了,整个工业生产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动力,陷于瘫痪。整个工业危机的导火线是燃料危机。当时,顿巴斯的煤矿、巴库的油田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与战前正常时期相比,煤减产了三分之二,石油减产了五分之三。煤炭、石油、木材的供应严重短缺,造成了许多企业无法开工,甚至城市居民取暖也无法保证,饱尝饥寒交迫的痛苦。燃料危机又连带着引起运输危机。当时1700俄里的铁路,3000多座桥梁遭到严重破坏,无法修复;大部分火车机车和四分之一的车厢损坏严重,勉强运行;而缺少煤炭、木柴,更使许多机车熄火,铁路停运。1921年2月初,完全停运的铁路多达11条。整个苏维埃工业经济面临着全线崩溃的严重危机。产业工人减少了一大半,或者抽调前线打仗,或者到农村自谋生路。更为严重的是,许多留在工厂的工人实际上丧失了阶级性,往往私下里生产打火机一类的小商品,好到自由市场上去换取粮食。与战前1913年相比,1920年的工业产值仅达到14%,作为国家经济命脉的大工业甚至只达到12.8%,生铁产量则只达到3%。在燃料危机、运输危机的连续打击下,本来就已岌岌可危的工业经济,还在往下坡道上猛滑。

  最后是作为经济危机并发症的政治危机。1921年春天还爆发了严重的政治危机。这种政治危机的根源是双重的,一方面植根于经济体制的危机之中,另一方面则源于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内在矛盾之中。政治危机的典型表现是工会争论和喀朗施塔得武装暴乱。前一事件发生在布尔什维克党内的上层,是政治体制内在矛盾的一个缩影。在1920年和1921年相交之际,在从战争转向和平的紧要关头,在危机重重、百废待举的关键时刻,全党上下却在工会问题上争得不可开交。这一争论像一面镜子,映现出在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必然存在的三种基本倾向。托洛茨基并不是像通常所说的那样“别有用心”“存心破坏”,他只不过是代表了一种继续原有战时体制的惯性力量,反映出权力集中化的官僚主义趋势。他要求推行“工会的国家化”,要进一步“拧紧螺丝”,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搞军事和国家行政命令的方式来管理工会。“民主集中派”“工人反对派”则代表了与此对立的、要求权力分散化的趋势。他们一方面反映了工人群众反对集权化、要求民主化的倾向,另一方面则更多地反映了小资产阶级包围下无政府主义自发倾向。在工人阶级队伍涣散、严重丧失阶级性的情况下,他们不合时宜地提出“国家工会化”的口号,削弱党的中坚领导作用。列宁、鲁祖塔克等人则代表了第三种倾向,即在保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作用前提下,让工会成为学习管理的学校,有领导、有步骤地走向民主化。整个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几乎全部卷入了公开论战的激流旋涡之中。继布列斯特和约争论之后,列宁再度处于少数地位,最后不得不诉诸全党投票表决。

  政治危机的另一事件是在党外。1921年3月喀朗施塔得海军发生武装暴动,实际上是农民危机的政治表现。喀朗施塔得是彼得堡的军港,处于咽喉要地,影响至关重大。这里的水兵在十月革命中起了关键作用,被誉为“十月的骄傲”。在内战时期,优秀的老水兵大都开赴前线,补充进来的大半是未经政治训练的农民。这支海军队伍实际上成了刚穿上军装的农民队伍。反革命叛乱头目打出了“贸易自由、党派自由、选举自由”等口号争取人心,并且把“政权归苏维埃,不归党派”,“要苏维埃,不要布尔什维克”作为政纲。在危机四伏的险峻形势下,几乎是“干柴遍地藏”的局面。如果武装暴乱再引起连锁反应,整个局势将不堪设想。在十万火急的情况下,不得不从正在召开的党的十大代表中抽调几百名代表,组成一支特殊的军队,督阵作战,采用暴力强制方式硬性平熄了这场武装叛乱。

  总之,1921年春天,处于摇篮之中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着空前严重的全面危机,经历着它有史以来的最为严峻的考验。危机之深刻,失败之惨重,形势之危难,甚至超过了1918年兵临城下签订布列斯特和约的时刻,超过了3年战争时期任何一次严重军事挫折。正如列宁毫不夸大地指出的,由于企图过渡到共产主义,到1921年春天,在经济战线上遭受了严重的失败,这次失败比高尔察克、邓尼金使我们遭受的任何失败,都要严重得多,危险得多。

  连续产生这一系列危机,决不是偶然的巧合。它向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发出了紧急制动、调转船头的危险信号:在从战争转向和平的新形势下,必须立即终止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它向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指示着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战时共产主义体制不是和平时期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必须“重新探索经济政策”。

  于是1921年春天,以《论粮食税》为代表,开启了列宁在新经济政策初期的国家政策改革之路。在国家政权十分危机的关键时刻,列宁以唯物辩证法的灵活性,面对实际,调转船头,采取一系列办法来保住政权、稳定政局。列宁首先抓住了最紧迫的一个关键环节:实行国家政策的改革创新———从战时共产主义的“余粮收集制”转向新经济政策的“粮食税”。1921年2月8日,列宁在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草拟的提纲《农民问题提纲初稿》,生动记录下这个历史转变契机。

  1921年3月15日,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列宁的报告《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开门见山地指出,这项新经济政策背后的实质是政治问题,这个政治问题的核心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工人阶级同广大农民阶级的联合:“同志们,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问题,首先而且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工人阶级如何对待农民”(1)1。

  也是在这一报告里,列宁一针见血地点出实现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的联合,实质是打破国家垄断制:“在理论上,不一定要认为国家垄断制从社会主义观点看来是最好的办法。在一个拥有工业,而且工业正在进行生产的农民国家里,如果有一定数量的商品,那是可以采用实物税和自由流转的制度作为一种过渡办法的”2。在战争时期,农民为保住国家政权做出了巨大牺牲,当战争压力消除后,如果依然要求农民为国家政权做出巨大牺牲,而没有补偿措施,这定然是不长久的。因此通过实物税和自由流转的制度,打破战争时期的单一指令计划,给农民一定的自主权,才能缓和农民的抵触情绪。

  1920年4月21日,列宁写成了《论粮食税》一文,第一次试图从理论高度阐明新经济政策实质,该文的副标题———《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昭示了问题的实质是国家政策的改革创新:“现在有些人犯了很多错误,就是因为他们只把国家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相对照或相比较,而在当前的政治经济情况下,也应该把国家资本主义同小资产阶级生产作一番比较”3。列宁指出,同自发的小农经济相比,国家资本主义是一个进步。列宁指出,既然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俄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那么我们就不该阻止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我们的目的则是无产阶级如何领导资本主义发展、如何保证将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新经济政策的目的就在于此:利用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保证俄国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同时又将资本主义的发展掌控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之中。

  1921年春天,从余粮收集制转向粮食税,这是从三年战时共产主义转向新经济政策道路的最初历史起点,由此也构成了列宁晚年国家政策改革创新的最初起点。

  二、国家职能的改革创新———1921年底开始的新经济政策深化

  1921年秋至1922年初,可以称为是在新经济政策深化时期列宁的国家职能改革创新阶段。

  1921年春天的第一步“转变”,有时也称为“退却”,还是没有真正到位的,列宁当时希望把市场机制的“门缝”开得越小越好,仅限于“产品交换”“地方流转”;1921年秋天,即10月前后,又实行了“第二次退却”,或叫“第二步转变”,真正走到整个国民经济“以市场为基础”“实行商业化原则”。而另一方面更为深层的本质要求则是国家职能的改革创新,从依靠“国家垄断制”“国家组织生产和分配”,转向“国家指导规范下的市场经济”,即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规范调节作用。从1921年秋到1922年春,一系列文献记录下列宁国家观,尤其是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职能的改革创新。

  集中反映这一时期列宁阐述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国家职能改革创新的历史文献,主要是以下七个。

  其一,1921年9月27日,列宁《关于工农检查院的任务、对任务的理解和执行的问题》,是给时任工农检查人民委员斯大林的一封信,信中提出在转向新经济政策之后,必须更加突出工农检查院、人民监督的国家机关的纠错机制:“工农检查院的任务,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捕捉”和“揭发”(这是法院的事,工农检查院虽然和法院密切有关,但绝不等同),而是善于纠正。善于及时地纠正,这才是工农检查院的主要任务”(1)4。

  其二,1921年10月14日,列宁提前写了《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指出新经济政策要求国家职能上的根本转变,三年内战时期是主要指靠“国家指令”“国家强制”推行战时共产主义,而新经济政策则要依靠国家资本主义作为特殊中介,主要靠市场机制的经济模式:“不能直接凭热情,而要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到达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导到共产主义”(2)5。

  其三,1921年10月17日,列宁在全俄政治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指出在转向新经济政策的新形势下,扫除文盲,提高文化,教育群众,改造国家机构,以反对官僚主义,具有前所未有的特别重大意义:“在任何一次深刻的政治变革以后,人民需要用很长时间来消化这种变革。因此,由于实行新经济政策,应当不断宣传这样一种思想:政治教育务必要能提高文化水平.应当用读和写的本领来提高文化水平,应当使农民有可能用读写本领来改进自己的经营和改善自己国家的状况”6。列宁认为,俄国的法律制度已经有别于旧制度,给予了人民进行监督的权利。但问题的症结在于,人民的文化水平较低,无法熟悉和运用自己的权利,因此要提高民众的文化水平和国家主人翁意识。另外,由于国家机关里存在大量旧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本身就存在官僚主义的作风,会在改革中滥竽充数、阳奉阴违。因此,提高民众文化水平,净化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对于国家机构改革,减少官僚主义,具有重要作用。

  列宁以惊人的坦率,反思了包括自己在内的理论失误,其思想症结、理论根源就在于国家职能观,曾幻想只靠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强制,使落后的俄国一步登天,走上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在估计可能的发展道路时,我们多半(我甚至不记得有什么例外)都是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建设这种设想出发的,这种设想也许不是每次都公开讲出来,但始终是心照不宣的。我特意重新翻阅了过去写的东西,例如1918年3、4月间所写的关于我国革命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任务的文章,我确信当时我们真有过这样的设想”(4)7。

  不仅如此,列宁还进而反思到1921年春天———新经济政策初期,经济政策退却的不到位、不成功,最终必须从“国家范畴下的产品变换、地方流转”,进一步退到“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现在我们处于必须再后退一些的境地,不仅要退到国家资本主义上去,而且要退到由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这条道路比我们预料的要长,但是只有经过这条道路我们才能恢复经济生活”8。

  其四,1921年11月5日,列宁为纪念十月革命四周年,又写了一篇题目别致的文章《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在论文的第一部分,列宁首先反思了走向社会主义的两条不同道路———“直接过渡”与“间接过渡”,两条道路的分水岭恰恰在于对于国家职能的不同理解,是“国家取代市场”,还是“国家调节商业”:“所谓改良主义的办法,就是不摧毁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商业、小经济、小企业、资本主义,而是活跃商业、小企业、资本主义,审慎地逐渐地掌握它们,或者说,做到有可能只在使它们活跃起来的范围内对它们实行国家调节”9。国家取代市场,将是以一种革命的方式,彻底、根本地改变原来的国家职能。国家调节商业则是以一种改良的方式,减少改变带来的破坏,逐渐地改造国家职能。

  列宁认为,为了完成最根本的任务,“从经济上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看似是在选择经济过渡形式,但必然伴随着苏维埃国家制度的改革。国家制度改到什么程度?列宁也有一个一锤定音式的明确理论回答:“我们已经退到了国家资本主义,但我们退得适度。现在我们正退到由国家调节商业,但我们会退得适度的”(2)10。

  还有一个至今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列宁是否有社会主义时期仍要搞商品货币、市场机制的思想?列宁本人是做了相当明确肯定的回答的:“掌握商业,引导商业,把它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是无产阶级国家政权能够做到的。”11今天看来列宁所起的这个标新立异、耸人听闻的别致题目,表达了他对这个世界历史性难题的独特理论思考:曾经让千万人死于非命的黄金,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只是如同建造公厕的砖头一般,早已没有了它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光环和魔法。

  其五,1921年12月30日至1922年1月4日,列宁起草了《关于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的提纲草案》,牵涉到国家、工会、工人群众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背后的深层实质问题是,在新经济政策新条件下,国家作用的独特二重性———国家调节商业,但又要接受人民监督,防止官僚主义。列宁尤其强调的是,由于国家职能的改变,工会的作用要随之改变。

  这种改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会能否调节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由于苏维埃政权要采取迂回的方式,实行经济制度上的“退却”。那么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在一定时期内是要与工人阶级共存的,如何让劳动者明白这种变化至关重要。这就需要工会一方面要维护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工会要保证工人阶级的利益,保证阶级性。二是对于罢工的理解要加以转变。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罢工是为了与资产阶级作斗争,破坏资本主义国家机器,维护工人阶级利益。但是,在苏维埃俄国,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已经被打碎,罢工的意义不是破坏现有国家政权,而是为了反对官僚主义,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列宁通过分析资产阶级在苏维埃政权中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作用,来思考工会在工人与资产阶级之间的作用,继而说明国家、工人、工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之后的国家建设和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其六,1922年2月间,列宁给其人民委员会工作副手亚·德·瞿鲁巴先后写了6封信件,主题就是一个《关于改革人民委员会、劳动国际委员会和小人民委员会的工作问题》。列宁在信里要求“从头做起”,从国家最高层领导机构人民委员会作起,适应新经济政策需要,改革工作制度,反对官僚主义:“改革我们的令人厌恶的官僚主义的工作,同官僚主义和拖拉作风进行斗争,检查执行情况,这正应该是您的工作的重点”12。不仅提出大的改革方向,列宁还建议亚·德·瞿鲁巴建立一个十人以内的小型检查机构,进行高效、严格的检查,来改善国家机关的官僚主义。

  其七,1922年2月20日,列宁致信给司法人民委员会德·伊·库尔斯基,主题就是《关于司法人民委员部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任务》,强调司法人民委员部的工作内容。列宁首先划分了不同时期里国家不同职能部门的重要性。在战争时期,陆军人民委员部尤其重要;而到了新经济政策时期,司法人民委员部的作用必须凸显。然后,列宁具体说明了人民委员部的工作任务,即保证国家资本主义,同时又要控制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从1921年春天的《粮食税》开始,列宁不断强调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调节商业的重要性,但是,列宁时刻牢记苏维埃政权是无产阶级政权,必须控制资本主义在无产阶级政权中的发展,又或者说,苏维埃必须掌握俄国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的领导权。于是在这篇文章中,列宁强调了司法人民委员部的工作任务就是配合新经济政策,保证俄国发展的是国家资本主义,是“工人阶级的资本主义”,而不是其他的资本主义。苏维埃政权鼓励大家做“生意人”,但是也要做遵守共产主义法制的“老实人”。

  正是在这个阶段,列宁开始认识到,从国家垄断、国家强制的战时共产主义转向“以市场为基础”的新经济政策,不是临时退却、权宜之计,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新路。这就要求国家职能必需有相应的重大改革创新:不再主要依靠国家垄断、国家强制,而是以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司法制度为杠杆与支点,从政治上保障新经济政策道路健康发展,其中包括必要时以铁的手腕,打击官僚腐败和违法犯罪活动。

  三、国家制度的改革创新———新经济政策的政治保障

  从1922年初开始,列宁在《俄共(布)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等五篇文献中,提出新经济政策时期国家战略、发展道路的改革创新问题,并开始探讨国家制度改革创新问题,这是其走出的第三步。

  这里的第一个文献是1922年3月27日,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列宁所作的《俄共(布)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列宁在这里提出,新经济政策时期的俄国,实质特征就是通过无产阶级国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因而其中的关键问题,就在于无产阶级国家能否自觉地、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地掌握这种特殊类型的新国家资本主义:“全部问题就在这里。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将来会怎样,这就取决于我们了。我们有足够的、绰绰有余的政治权力,我们还拥有足够的经济手段,但是,被推举出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却没有足够的本领去直接进行管理,确定范围,划定界限,使别人受自己控制,而不是让自己受别人控制。这里所需要的只是本领,但我们缺乏这种本领”(1)13。

  列宁政治报告的最后部分,提出了俄国“党政不分”的制度弊端问题,已经开始触及新经济政策条件下政治改革、国家制度改革创新问题。列宁提出党政不分的重要体现就是人民委员会与政治局之间的“不正常关系”。列宁指出,人民委员作为苏维埃机关,是对人民负责,解决人民的问题。政治局是政党机关,是解决党的重大问题。二者作为相互平行的两个机关,本应分工明确;但由于现实中,二者关系模糊不清、权责不明,人民委员会并没有履行自身职责。具体来说,“一切问题都从人民委员会弄到政治局来了”,地方的人民委员不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将工作推到中央人民委员会,中央人民委员会同样不作为,把琐碎事物推到政治局,给中央工作造成不必要负担,同时也会降低人民委员的威信。当然,列宁也指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也有很大的过错,因为人民委员会和政治局之间很多事都是通过我个人来联系的。一旦我离开工作,两个轮子立刻就不转动了”14。

  这一时期的第二个重要文献是1922年5月20日,列宁致斯大林并转政治局的信《论“双重”领导和法制》,这里触及到新经济政策形势下,国家制度改革创新的一个十分重大的普遍问题:反对所谓“双重领导”,坚持全国统一法制。列宁首先明确,反对双重领导并不意味着是鼓励官僚主义。俄国的经济政治发展会尊重地方的特点。列宁所谓的反对“双重领导”,是从两个层面上展开:一是反对中央与地方的双重领导,苏联作为一个整体,只能有一套法制体系,地方要服从全俄统一法制;第二,俄国各机构的设置、职能划分也是统一的,权力不能相互重叠甚至越权。列宁以检察机关为例进行说明:“应该记住,检察机关和任何行政机关不同,它丝毫没有行政权,对任何行政问题都没有表决权。检察长有权利和有义务做的只有一件事:注意使整个共和国对法制有真正一致的理解,不管任何地方差别,不受任何地方影响。检察长的唯一权利和义务是把案件提交法院裁决。”15

  这一时期第三个重要文献是1922年9月26日列宁致加米涅夫并转中央政治局委员的信《关于成立苏维埃共和国联盟》。信中不同意斯大林关于让各独立共和国加入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的主张,主张各国平等联合组成“欧亚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列宁强调:“我们承认自己同乌克兰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以及其他共和国是平等的,将同他们一起平等地加入新的联盟,新的联邦,即‘欧洲和亚洲苏维埃共和国联盟’。”16列宁高度重视国家制度的这一重大创新。10月6日他又致信给加米涅夫说,“我宣布要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决一死战”。17

  这一时期第四个重要文献就是1922年11月13日,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俄国革命的五年和世界革命的前途》。列宁讲到,粮食问题、经济问题、新经济政策问题,其实是立竿见影,见效很快的,真正复杂难办的问题,是国家问题,是国家机关怎样适应新政策、新道路的改革创新问题。列宁之所以提出国家问题是最困难的,他给出了四点理由:“第一,我们是个落后的国家。第二,我国的教育程度极低。第三,我们得不到外援。没有一个文明国家帮助我们,相反地,它们都在反对我们。第四,由于我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我们接收了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不幸”18。列宁指出,要想解决这一难题,核心在于培养具有共产主义理想的机关工作人员,逐渐替换掉或者改造现存队伍中的旧的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培养政治人才、加强队伍建设,是进行国家改革的内在要求。

  这一时期的第五个重要文献,是1922年11月20日《在莫斯科苏维埃全会上的讲话》。这是列宁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在公众大会上的最后一次公开讲演。在这里,他鲜明地提出“新经济政策道路”的新概念,怎样保证“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的新问题,并把实行政治改革,党领导人民改革创新国家机关、国家制度,作为难点所在、关键所在、制度保证所在。具体说来,因为苏维埃国家机关存在旧的机关,必须对它进行改造,这种改造是艰难的、长期的,因此是困难的。但是我们必须坚持改造,必须培养出新的干部,这样才能掌握国家机关,而不是被旧机关所同化,这是保证革命成果的关键所在。

  在当时的列宁看来,自从1921年走上“以市场为基础的”新经济政策道路以来,苏维埃俄国已经找到了一条落后小农国家逐步走向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道路、现实道路。能否走好新经济政策这条新道路,能否把必然存在的历史风险与消极面,控制到最低程度,关键不在别的什么地方,恰恰在于政治制度的改革,党和国家自身的制度创新上。

  成败利钝,关键所在,就是能否通过党和国家的制度创新,用人民民主、人民监督的强大力量,根本克服党和国家机体中日益增长蔓延的官僚主义流行病症。

  如果说,十月革命前夕列宁思想的中心点是国家观,是“国家与革命”,那么,我们或许可以说,晚年列宁最后的思想中心点,又回到国家观问题上来,一个新的主题就是:国家与改革。

  四、结语

  从1922年12月23日至1923年3月6日,生命垂危中的列宁,用口述形式完成了他的最后论着,也被称为“政治遗嘱”,其主体部分是三封书信和五篇论文。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开头的三封书信和最后压轴的两篇论文,谈的都是政治制度改革、党和国家制度创新问题。

  1922年底至1923年3月,列宁最后书信与五篇文章,集中到一个根本长远的战略问题上来,如何保证“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经济上———市场机制下的新型合作制,政治上———党领导人民实现国家制度改革创新,文化上———持久建设的文化革命。其中,在党的领导下,用人民监督制反对官僚腐败症的国家制度创新,乃是最重要的政治制度保证。

  列宁最后论着的一个主题,本质上是苏维埃俄国的制度创新问题。这个主题又分为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是如何使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变为社会主义俄国的社会制度创新问题;二是如何保证苏维埃政权长久稳固的党和国家政治制度创新问题。后者尤为重要。列宁这组最后论着,经历了曲折多磨的历史命运:一方面,从当时至今天,作为列宁最后留下的思想遗产,被当作“列宁政治遗嘱”,受到高度重视,普遍关注;而另一方面,对其思想主旨、精神实质的理解,却至今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本文详尽地追踪考察列宁晚年思想轨迹,就是旨在为科学、准确、深入理解列宁最后论着的主题思想、精神实质,找到一把新钥匙,作出新解读,真正解开这个历史之谜、理论之谜。1924年1月,列宁逝世之后,其最后论着除了当时公开发表的论文之外,多半都被当做绝密文件尘封起来。斯大林、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这5位当时最重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则对列宁最后论着,作出了各自不同的理论解释。除晚年布哈林外,大都没有将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认真阐明列宁最后的思想飞跃及其特殊重大意义。直至1956年苏共二十大前后,列宁最后论着的尘封部分才得以公开发表,重见天日。然而,赫鲁晚夫在二十大结束时所作的“内部报告”中,又将其作为反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秘密武器,却几乎只字未提其命运攸关的重大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现实意义。

  20世纪中后期,苏联理论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也未能真正揭示列宁最后论着究竟深意何在。一个典型例子是着名理论家波斯别洛夫在《列宁传》尾声之处,提到《论我国革命》等列宁最后论着的主题时说,“列宁主要关心的基本问题,就是社会主义命运问题”19。而对于决定命运的关键问题究竟是什么,列宁指的是什么,却又语焉不详、含糊不清。

  20世纪后期,1985年戈尔巴乔刚刚上台之时,一度曾企图利用列宁最后论着的某些思想推进改革,而在1987年11月后,他走向了根本背离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之路,同时也开始根本否定列宁主义,包括其晚年着作。

  战后苏联东欧马克思主义,搞了几十年,先后有三次改革来潮,但由于思想不解放,突破不了两个“紧箍咒”:一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其经济改革最多只能是“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二是只能搞经济改革,不能搞政治改革,更说不上党和国家的制度改革、制度创新。直至1991年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他们始终也未认识到列宁最后论着乃是改革之路的源头活水。

  从近一百年的当代世界社会主义发展来看,最接近列宁晚年理论创新思路的,可以说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的中国领导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

  正是在列宁晚年思想、晚年论着,尤其是“以市场为基础”的新经济政策道路与国家制度创新相结合的基本思路上,我们可以找到中国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源头。相应的,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不断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特别是列宁晚年国家理论在当代继承发展的时代潮头!

  或许在列宁诞辰150周年之际,这就是我们对列宁的最好纪念!

  注释

  1《列宁全集》(第4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0、51页。
  2《列宁全集》(第41卷),第63页。
  3《列宁全集》(第41卷),第208-211页。
  4(1)《列宁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50-151页。
  5(2)《列宁全集》(第42卷),第175-177页。
  6(3)《列宁全集》(第42卷),第181、194、196-197页。
  7(4)《列宁全集》(第42卷),第219-221页。
  8(5)《列宁全集》(第42卷),第228-229页。
  9(1)《列宁全集》(第42卷),第245页。
  10(2)《列宁全集》(第42卷),第252页。
  11(3)《列宁全集》(第42卷),第248-250页。
  12(4)《列宁全集》(第42卷),第387-388页。
  13(1)《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84-85页。
  14(2)《列宁全集》(第43卷),第110-111页。
  15(1)《列宁全集》(第43卷),第195页。
  16(2)《列宁全集》(第43卷),第213-214页。
  17(3)《列宁全集》(第43卷),第216页
  18(4)《列宁全集》(第43卷),第284-285页。
  19(1)[苏联]波斯别洛夫:《列宁传》,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0年,第621页。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
原文出处:王东,房静雅.列宁晚年国家观创新及其当代意义[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05):1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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