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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背景下培养全民法治观念的路径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13 共2818字

  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既是我国治国理政的方法和手段,也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途径和保障.全面依法治国,不仅体现在国家立法、执法、司法等权力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也体现在公民信法、守法、用法等法治观念的逐渐形成和培养.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因此,培养全民法治观念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之一.

  一、人民法治观念的缺乏与淡薄的原因分析

  当代中国全民法治观念的缺乏与淡薄,是我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发展总目标的制约因素之一.造成当代全民法治观念缺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

  1. 王权至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国古代治国思想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儒、道、墨、法等四家的思想.

  儒家"王道"思想、道家"无为"治天下的思想、墨家精英政治思想,以及法家的以法为本的朴素法治思想,都是站在封建统治阶级立场去表达自己的治国思想,他们的治理思想中侧重于去让普通的人民履行义务,而让封建统治阶级享有特权.这就衍生了一个以王权为核心的法外空间,在这样的封建特权等级制度的长期统治之下,我国人民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法不阿贵""刑不上大夫"的王权至上的法治思维模式.

  2. 熟人社会---情大于法我国古代是以农耕文明为主的自然经济时代,人们都居住在一个以家族或者近亲属为主的狭小的地域里,他们所处的社会都是熟人社会.这就导致了我国先哲在提出他们的思想主张时囿于熟人社会的局限,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时候他们主张的是一种道德的内在强制力量,主张用道德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在发生民事纠纷时将道德作为主要救济手段.

  (二)现实原因

  1.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薄弱.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使用,导致法律权威受损,在这样的情形下要想形成公民的法治观念是十分困难的,至少不是一个正确的法治观念,他们会厌恶一个损害自由的法律.

  2. 法制教育的不平衡.我国的法制教育对我国的经济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法制教育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法律教育的失衡,法制教育普及基层的力度严重欠缺.

  3. 立法的相对滞后性.社会经济在不断地发展,新事物的层出不穷导致以前所制定的部分法律不能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有许多人就会因为找到法律的漏洞而获得"合法利益",这种从道德层面来说是违法的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却是合法的情况在社会上产生了法律无用论的论调,致使人们失去了对法律的信赖和信仰而转为投机取巧,严重地制约了全民法治观念的形成.

  4. 司法中奖惩制度的不合理.在我国司法中存在一定的奖惩不合理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导致许多利益相关者明目张胆地采取违法的手段获取利益,藐视法律权威,在违法乱纪中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对他人和集体利益完全置之不顾.而维权成本高导致许多弱势群体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无法获得有效的救济,采取了忍气吞声或者非法理论探讨律途径解决权益侵害问题.久而久之把法律当成了强者的法律,法律的社会效应大大减弱,人们的法治观念越来越淡薄甚至缺乏.

  二、依法治国视域下培养全民法治观念的途径

  良好的公民法治观念,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民法治观念的形成需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即信法、守法和用法.

  (一)信法是全民法治观念形成的基础

  1.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树立宪法权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因此,国家权力机关在制定、修改法律时必须严格依照宪法精神进行,凡是与宪法相抵触的都必须修改,凡是违背宪法的都必须废止.权力机关立法必须广泛征求民意,所立法律要全方面地反映人民意志,坚持科学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从而全面深刻地培养全民的信法意识.

  2. 加强政府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实施,如果执法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没有贯彻法律的实施,那么所有的法律条文将成为一纸空文.作为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的政府权力机关,只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才能保证人民权益不受侵犯,老百姓相信政府,相信法律,这种信任力能够大大增强公民法治观念.

  3. 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公正是司法过程中的核心主线,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整个过程司法执行得是否到位完全决定着社会是否公平与公正.

  为此,必须完善司法体制管理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严格规范每一次司法行为.尽可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审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存在,做到违法必究.

  (二)守法促进全社会树立法制意识

  1. 把依法治国基础工作落实在全民普法和守法上,在全国各地开展以法治为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培养公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实现公民学法、懂法、守法.

  2. 促进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推进依法治理.始终坚持系统化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制水平.在各部门、各行业内部开展多形式法治活动.大力支持社会各类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实现法律无处不在,无处不存.

  3. 领导干部带头守法.领导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是人民群众的引领者,更是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所以,领导的一言一行,人民群众都看在眼里,铭记在心里.因此,要使全民守法,领导的带头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领导的带头守法需做到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建立一种法律意识,让这种意识来指导言与行.领导干部应深刻地明白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以此引以为戒,从而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分析好在践行工作的过程中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身体力行.领导干部要全方位地学习法律,将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身体力行带头守法.在所有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得保证依法行政,使所有的行政权力必须得授之有据,行之有规,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公开、公正运行.进而带动广大人民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三)用法在生活中公民应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1. 加大法制教育投入.根据不同年龄段、不同发展阶段的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邓小平同志指出,国防教育应从娃娃抓起.同样的道理,法治教育也应该从孩提时代开始,使法制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的始终.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只有今天在他们身上花血本搞好法制教育,明天才会有更多的人懂得法律,用法律来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来监督好所有的公权力,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 重视法律行业人才的培养.法律执行者的素质高低和法律知识是否广博直接决定审判过程是否能公平,公正运行.

  3. 建设法律服务机构.国家应该在各乡镇,甚至是村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该地区的所有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想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而不知道从何着手时,法律服务机构就应充分地发挥着指引作用,指导公民走正规的渠道,使用恰当的法律手段保障好自己的权益,从而增强公民的用法信心.不断完善我国法律援助相关制度,特别是对于援助对象、援助范围的不断完善.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所说:"如何对待律师,是反映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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