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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特点、问题及相关对策与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1-16 共4624字
论文摘要

  万安县位于赣江中上游,吉泰盆地的南缘,东与兴国接壤,南与赣县相邻,西南紧靠南康,西与遂川交界,北与泰和毗邻。县境跨114°30′27.3″—115°05′37.6″E,26°08′45.4″—26°43′53.5″N,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自然条件优越,适宜松、杉、竹及油茶生长,是江西省的林业大县。截至2013年12月,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8.8%,应该说山上绿化已很到位了。但从效益方面来看,全县林地平均产值仍偏低,森林的生态防护功能比较薄弱,水土流失依然严重,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都不高。因此,全县森林质量低下问题,已成为制约万安现代林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 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2009-2013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全县土地总面积204 171hm2,林地面积149 985.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73.5%;全县 森林覆盖率68.8%。活立木总蓄积6 222 132m3,其中商品林面积95 881.1hm2,公益林面积54 101.4hm2。从单位面积蓄积量来看,全县乔木林地单位蓄积量52m3·hm-2,低 于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85.88 m3·hm-2),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14.0m3·hm-2)。

  从林地利用率来看,全县有疏林地、其他灌木林地和无林地5 589.6hm2未得到充分利用,占林地面积的3.7%。从乔木林郁闭度来看,全县乔木林平均郁闭度只有0.5,郁闭度介于0.2~0.4的林分面积32 398.6hm2,占林分总面积的30.8%,乔木林郁闭度偏低。从龄组结构来看,幼、中龄林 面积79 616.7hm2,占全县乔木林面积的75.8%。从树种结构来看,杉、松等针叶树类面积87 565.9hm2,占乔木林面积的83.3%;阔叶树类面积17 518.2hm2,占乔木林面积的16.7%。针叶树在全县森林资源中仍占绝对优势,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2 森林资源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森林资源丰富,资源总量继续上升,林地利用率高

  万安县是江西省的重点林区之一,森林面积、蓄积在全省排位较前。林地利用率达到96.3%,达到世界林业发达国家水平。表明可供发展林业的土地大部分已开发利用,要进一步加大林业发展只有发展“山下林业”和提高森林质量。

  2.2 森林质量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林业具有巨大发展潜力

  万安县森林资源质量虽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林分每hm2蓄积量为52m3,比2009增加3.9m3·hm-2。但林分质量仍不高,低质(效)林比重大,全县乔木林分平均郁闭度0.5,郁闭度介于0.2~0.4的林分面积32 398.6hm2,占林分总面积的30.8%;全县低质低效林面积32 879.9hm2,蓄积891 680m3,占乔木林面积的31.1%,占乔木林蓄积的16.3%。所以,我们不能只重视森林覆盖率的提高,而更重要的是提高森林质量。森林质量的提高将是更长远、更艰巨的任务,也是“山上林业”发展的潜力所在。

  2.3 林种结构趋于合理,但林龄、树种结构不尽合理
  
  森林多种效益的发挥,必须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合理的森林资源结构。目前,全县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面积的比例36∶64,在我省还比较符合实际要求,但森林资源的树种结构、龄组结构很不合理。

  2.3.1 树种结构不合理,阔叶树资源少,针叶纯林面积大在森林资源中乔木树种松、杉木等针叶树种占绝对优势,面积占乔木林分面积的83.3%,蓄积占75.4%,而具有较高生态防护功能的阔叶树面积仅占16.7%,蓄积占24.6%。大面积针叶纯林林下植被稀少、林相简单,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不能很好发挥森林的多功能性和保护物种的多样性。

  2.3.2 林龄结构不合理,林分低龄化突出,可采资源不足万安县现有乔木林中,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各龄组面积比为17∶59∶18∶5∶1,蓄积比为7∶58∶24∶9∶2。中幼龄林面积占76%,蓄积占65%,林分结构低龄化现象突出。

  现有用材林中,成过熟林面积5 012.7hm2,蓄积480 480 m3,仅占 用 材 林 面 积 和 蓄 积 的7.8%和13.7%,由于可采资源不足,已呈现消耗近中龄林现象,这种状况不利于对后备资源的培育和森林多种效益的发挥。

  2.4 人工林面积较大,但经营水平不高,树种结构单一的现象十分突出
  
  万安县人工林面积占林地面积的38.6%,其中人工乔木林面积、蓄积分别占乔木林面积、蓄积的39.5%和41.2%。人工林有效地增加了森林资源,减轻了天然林资源的消耗压力,对促进森林资源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全县人工林经营水平普遍不高,人工林分中采取集约经营面积12 452.5hm2,占人工林分面积的39.2%。同时,受经营习惯影响,人工林栽种的多为杉、松等针叶树种组成的纯林,杉、松林面积占人工乔木林的95.1%,加上人工林大部分还处在幼、中龄林阶段,人工林纯林化、低龄化现象突出。单一的树种结构造成这些林分生态功能低下、地力衰退、生物多样性下降、经济效益较差,难以实现人工林的可持续经营,不利于人工林持续健康发展。

  2.5 抵御灾害能力低,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发挥
  
  由于森林经营不善,人工林树种单一,抚育管理跟不上,据森防站和防火办统计,每年各种灾害损失森林面积约400hm2,减少活立木蓄积约10 000m3。2008年万安县遭受雨雪冰冻灾害,37 658hm2森林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表现出的最显着特点是:

  针叶林比阔叶林严重,人工林比天然林严重,纯林比混交林严重,外来树种比乡土树种严重,没有抚育的森林比抚育的严重。

  3 对策与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提高森林质量,我们认为总体上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在合理保护森林资源中谋求科学发展森林资源,做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加强保护,以保护促进发展。

  3.1 技术措施

  3.1.1 加强森林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在森林资源保护上,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森林管护机构,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制;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管护制度;要提倡“生态采伐”,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不合理消耗,科学合理确定森林采伐利用的方式和强度,严格执行伐区设计、拨交、验收制度。抚育采伐严禁“砍大留小”“砍优留劣”,坚决杜绝对中幼林进行主伐利用;做到该封的要坚决封住,该禁伐的要坚决禁住;通过科学经营利用森林和严格保护森林,使我县森林质量不高的状况有一个明显的改善。

  3.1.2 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步伐,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生态功能

  由于我县低质低效林偏多,要解1改造步伐,具体措施:一是要遵循生态学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并同时考虑与经济、森林景观的结合;二是明确改造的对象,顺应自然规律,以恢复近自然林为目标,使处于演替早期阶段、生态效益低下的林分加速向高生态效益的更高群落演替,同时考虑不同的经营目的和要求,提高林地的生态效能和生产潜力;三是要确立长期建设的思想,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目前要加快对低效生态公益林和低产商品林的改造,提高林分生态功能等级和林地生产力。四是要选择好树种,要按照地带性森林群落树种配置原则,正确选择目的树种和伴生树种,重视混交林的培育,尤其应重视珍贵乡土树种的培育,提高森林的经济利用价值。五是要注重投入产出关系,考虑各经营主体的经济承受能力,一切改造措施要符合经济可行、效益最佳的原则,必须重造的就重造,封山育林合算的就采取封山育林的方式。

  3.1.3 加大树种结构调整力度,提高森林质量总体水平

  树种单一、结构简单的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差,是森林质量总体水平不高的表现。近些年来,我县实施的各类营造林项目,非常注意树种结构的调整,将阔叶树达标比例作为硬性指标,今后的营林工作中,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大树种结构调整力度,大力营造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的阔叶林,多营造混交林并重视间种珍贵阔叶树种。同时加强乡土阔叶树种的良种选育及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技术、新品种和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推广,以提高森林的生态、经济效益。

  3.1.4 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
  
  万安县现有乔木中幼林面积79 616.7hm2,加上每年新造林地的抚育面积,可以说,我县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抚育的任务艰巨。为此,我县应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木材供给后劲,以满足人们对木材的需要。

  3.1.5 加大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新林区都是时代的要求,体现社会进步,也是加强森林科学经营,提高森林质量的不可忽视部分。当前林区的道路、护林点住宅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几十年没有多大进步,与现代林业极不相称,与其他基础性行业相比,落后甚多。因此,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林区道路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利于森林防火,也利于森林经营活动和林农安居乐业。

  3.2 政策保障

  3.2.1 不断深化林业改革,放手发展除公有制以外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林业经济

  一是要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继续抓好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区划界定工作,并以法律的形式落实到山头地块。同时建立和完善两类林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模式。二是要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稳步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和交易平台建设,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市场。三是给予除公有制以外各种所有制林业经济主体合法地位,创造适生条件,让其有充分发挥的空间;在项目准入、资金扶持、税费和资源利用政策等方面,给予各种所有制林业经营主体平等待遇,并保护其合法收益;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资金、经营机制等方面的优势,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四是要从有利于森林培育、有利于经营主体、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的原则进行完善,改革森林抚育、林分改造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凡是按规范要求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方案中确认的合理年采伐量,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的管理;凡不利于加强森林经营工作,脱离实际的,应清理、修改和完善。

  3.2.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投融资渠道

  为了使森林资源质量很大的提高 ,必须要有资金保证,因此,各级林业部门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争取政府对林业的扶持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和政策体系;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形式、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三是通过承包、拍卖、租赁、抵押等方式,合理流转商品林,以募集发展资金;四是建立地方公益林和森林抚育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以推动地方公益林的保护和森林抚育工作,提高两类林的质量;五是调整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增值税、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最大限度地调动森林经营者的积极性。

  3.2.3 加强科技创新,加速森林经营人才培养

  提高森林质量,实现科学的森林经营刻不容缓,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森林经营。森林经营必须“以人为本”,强调人的主体性和参与性。只有在科技教育和人才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才能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质量。建议扩大中等、高等农林院校招生计划,定向培养林业科技人才,强化林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在加强科技创新上,首先要搞好与森林经营密切相关的基础工作,包括森林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森林经营指标体系、森林经营技术体系等,要加大投入,逐项落实;其次加大对森林经营科学研究的投入力度,在国家和地方的研究计划中,单列以森林经营为主的大的研究项目,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经营理论和技术体系,提高科学技术对森林经营的支撑能力。

  3.2.4 坚持开展依法治林,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实行依法治林,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真正树立起执法者的权威和良好执法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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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李晖,管远保,王福生,等.提高湖南森林质量的对策探讨[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8(3):21-22
  [3]汪峻,王伟峰,郭晓敏.提高江西省森林培育质量对策探讨[J].江西林业科技,2010(1):29-31
  [4]陈雷.提高我国森林培育质量的对策[J].中国农业信息,2012(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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