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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安全教育的实施者与实施内容

来源:科教文汇 作者:龚楠.
发布于:2018-10-20 共4294字

  摘    要: 对幼儿进行全面而有效的安全教育, 对于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幼儿安全教育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提出幼儿安全教育的主体应包括幼儿园安全教育、家庭安全教育和社会安全教育, 且三者应有机结合才能发挥最大功效;幼儿安全教育的内容从整体上应包含生理安全教育、心理安全教育和性安全教育三个方面, 且对每个方面的主要教育目标和具体内容作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 幼儿; 安全教育; 安全事故;
 

幼儿安全教育的实施者与实施内容
 

  Abstract: Comprehensive and effective safety education for young childre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promoting the healthy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young childre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ubject and content of safety education for young children, and proposes that the subject of safety education for young children should include kindergarten safety education, family safety education and social safety education, and the three should be combined to achieve maximum effect. The content should include three aspects of physical safety education, psychological safety education and sexual safety education as a whole, and the main educational goals and specific contents of each aspect are discussed.

  Keyword: children; safety education; safety accidents;

  安全, 是人类最基础的需要之一。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 个体才有可能健康成长、发展。幼儿在生理和心理上具有特殊的年龄特征, 他们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喜欢探索, 但同时天真、单纯、缺乏生活经验。幼儿难以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作出判断, 有时身处危险境地却毫无知觉。这些年龄特征使他们成为各种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的高危人群。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 幼儿所处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环境中的潜在危险因素不断增加, 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 全社会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 即对幼儿进行全面安全教育, 增强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是极其重要和必要的。

  1、 幼儿安全教育的主体

  幼儿安全教育的主体问题, 即由谁负责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问题。笔者认为, 幼儿安全教育单纯依靠幼儿园或是家庭、社会的单方面努力是远远不够的, 这几个方面必须有机结合、紧密联系, 形成“家、园、社会 (社区) ”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 幼儿安全教育方能更为有效。

  1.1、 幼儿园安全教育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 》明确规定:“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可见,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础环节, 是重中之重。幼儿园应针对幼儿身心特点及发展阶段, 制定适合不同年龄段幼儿安全教育的机制, 针对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对幼儿进行循序渐进的安全教育, 帮助他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 幼儿园必须加强对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 使教师掌握科学的安全防范知识, 提高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教育能力。最后, 幼儿园应充分利用家长及社区资源, 健全和规范家园合作管理制度, 构建多元化有效家园合作模式, 积极开展对家长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 共同做好幼儿安全教育工作。

  1.2、 家庭安全教育

  家庭和幼儿园是幼儿学习与生活的主要场所, 家长是幼儿的第一任教师, 家庭教育将对幼儿终身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2016年正式施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 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 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可见, 幼儿教育是幼儿园与家庭双方共同的责任, 所以家庭安全教育是幼儿安全教育的主体之一, 且只有与幼儿园安全教育协调一致的情况下, 才能发挥教育整体功能。幼儿家长们应该树立起安全教育的主体意识, 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了解和学习有关幼儿安全方面的知识, 掌握安全教育的时机与技巧, 把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渗透到家庭日常生活中。同时, 家长应积极参与家园合作工作, 为幼儿园提供准确的幼儿个体发展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信息, 使幼儿园能够对幼儿开展更加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性安全教育。

  1.3、 社会安全教育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 幼儿生活在复杂的社会环境系统中, 社会文化和社区文化对幼儿心理和行为的塑造是潜移默化而又影响深远的。同样, 幼儿安全教育的成功开展, , 离不开社会及社区教育功能的发挥。从社会层面上看, 开展幼儿安全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 例如在儿童影视作品及网络媒体中有机渗透关于安全防范的内容, 在公共基础设施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范围设置幼儿能够看懂的安全警示标识, 增加有关幼儿安全意识培养的公益广告投入等等。在这些方面, 发达国家的有关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从社区层面来看, 幼儿园应与社区应紧密联系、相互沟通, 使其理解幼儿园的教育理念, 获得社区资源对幼儿安全教育的支持。例如, 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时, 可以邀请交通警察为幼儿讲解示范交通规则;在进行防火教育时, 可以邀请消防队员协助幼儿进行消防演练等等。

  2、 幼儿安全教育的内容

  目前我国部分学者对于幼儿安全教育的内容已做过一些探讨, 但多是从总体角度论述, 缺少对幼儿安全教育内容的分类讨论。笔者认为, 幼儿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以分为三类, 即生理安全教育、心理安全教育和性安全教育。其中幼儿的生理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基础和出发点,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幼儿心理安全教育和性安全教育的内容在我国现行幼儿园课程体系中常常作为幼儿健康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 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且在教育实践中未得到很好地落实。

  2.1、 生理安全教育

  幼儿生理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基础, 其目标是提高幼儿对意外伤害和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 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 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刘馨等人在《我国部分地区幼儿园安全状况与安全教育调查》和《幼儿常见的安全问题及家长对其认知的调查》中的结论, 在幼儿幼儿园及家庭最常见的安全事故或危险行为包括:同伴咬伤/打伤、坠落/摔伤/碰伤/跌伤、烫伤/烧伤、运动器械致伤和尖锐物品戳伤、把小物体放到嘴里或塞到身体的其他部位里、将绳子或危险物套在脖子上玩等。同时, 触电、食物/药品中毒、破损玩具致伤、拥挤致伤、动物咬伤、体罚致伤、走失、交通事故、溺水等安全事故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 笔者认为学前儿童生理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幼儿在游戏或活动中注意防止摔伤、跌伤, 注意危险运动器械和玩具等; (2) 教育幼儿在日常生活中不要把小物品塞入口中或身体其他部位, 不要把绳子、塑料袋或类似物品套在头上、脖上, 远离电源、电线和插座, 不吃来源不明的食物或物品等; (3) 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防走失教育等。

  2.2、 心理安全教育

  安全需要发生于幼儿早期, 分为生理安全和心理安全两类。心理安全需要出现于幼儿早期, 对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弗洛伊德认为, 幼儿早期的经历非常重要, 很多人成年期的心理问题都可以追溯到童年早期所遭受的挫折或心理创伤。幼儿心理安全需要的满足, 一方面离不开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对幼儿心理安全环境的创设, 如教师科学的管理方式及耐心的态度、家庭的和谐与良好的教养方式等;另一个方面, 则需要加强针对幼儿的心理安全教育。

  相对于生理安全教育, 人们对幼儿心理安全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是不充分的。笔者认为, 幼儿心理安全教育是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说心理健康教育重在发展, 其目标为培养幼儿良好心理素质, 提升幼儿社会交往能力, 培养幼儿健康行为习惯, 以增进其心理健康水平, 使其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 那么心理安全教育则重在预防, 其目标应包括预防幼儿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 增强幼儿应对心理创伤及挫折的能力, 预防及改善幼儿心理及行为问题, 使其人格及行为健全发展。幼儿心理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园焦虑的应对方法、初步的挫折应对及情绪调节方法、性别角色认同、幼儿生命教育以及针对特殊幼儿的个体心理辅导等。

  2.3、 性安全教育

  由于我国文化、社会和法律等方面的原因, 性安全或性保护教育在我国学校和家庭教育实践中基本处于缺失状态。况且在很多人看来, 即使性安全教育是必须的, 它也理应属于青春期性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幼儿开展性安全教育是多余甚至不恰当的。但是, 随着近年来网络媒体的日渐发达, 幼儿遭受性侵害的恶性案件频频被曝光, 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讨论。虽然至今我国并没有关于幼儿遭受性侵害发生率的具体调查数据, 但是据全国妇联来信来访统计数据表明, 我国幼儿遭受性侵案件发生率连年上升。2000年到2004年, 全国仅媒体公开报道过的性侵害案件受害幼儿为48人, 而2014年这一数据增长到175人, 且被性侵幼儿呈现逐渐低龄化的趋势。由于部分受害幼儿家长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等心态而不愿报案, 我们有理由相信此类案件的真实发生率要远远高于已知的数据。

  这些案件把这样一个事实摆在了人们面前:即幼儿并不会因为年幼单纯而避免成为性侵案件的受害者, 反而因为生理及心理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相比成人在面对性犯罪者时几乎毫无反抗能力。因此, 对幼儿开展性安全和性保护教育不仅是必须的, 而且是刻不容缓的。笔者认为, 幼儿性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在适宜的幼儿性教育基础之上, 如教育幼儿了解自己的性别及两性差异, 认识自己及异性的身体器官及其科学名称, 了解生命孕育的过程, 初步了解性别角色的行为期望等等。在此基础之上, 幼儿性安全教育应包含以下一些内容: (1) 教育幼儿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 这些部位不能被别人看或触摸, 也不应看或触摸别人的隐私部位; (2) 如果来自他人的拥抱或触摸让自己不舒服或不安全, 也应该拒绝并向家长或老师报告; (3) 教育幼儿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食物或邀请; (4) 辨别不安全和不应该保守的秘密, 包括他人对自己的触摸、带自己去的地方和对自己做的事情等; (5) 如果受到了侵害, 应在事后向成人求助, 以免再次受到伤害。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 幼儿身心安全的保障仅仅依靠对幼儿进行的安全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当幼儿身处充满危险的环境或面临成年人有意的伤害时, 仅仅依靠幼儿自身的努力是很难保证其自身安全的。因此, 政府、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必须在发挥各自的功能的基础上通力合作, 才能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刘馨, 李淑芳.我国部分地区幼儿园安全状况与安全教育调查[J].学前教育研究, 2005 (12) .
  [2]刘馨, 成利新.幼儿常见的安全问题及家长对其认知的调查[J].学前教育研究, 2006 (9) .
  [3]顾荣芳.对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思考[J].幼儿教育, 2006 (21) .
  [4]黄英.家长要担负起幼儿性保护教育的职责[J].教育导刊:幼儿教育, 2006 (1) .

原文出处:[1]龚楠.幼儿安全教育的主体及内容探讨[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8(08):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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