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管理学论文 > 行政管理论文

社会公益合作供给中公民有序参与的制度构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0-28 共7210字
论文摘要

  一、社会公益合作供给的主体分析

  社会公益一般是非营利事业,其最终不是为了谋求利益、获得利润,而是为了造福于他人、社会乃至整个人类,是从文化、精神、社会、环境等诸方面开发人的潜能,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各种基本条件的事业。

  1. 社会公益合作供给的主体: 能力与限度

  社会公益供给是一个多主体多层次的供给体系,凡是具有公益动机,能够创造社会公益的无论是个体还是组织都属于社会公益供给的主体范畴。在我国,社会公益供给的主体主要包括个人与社区、民间组织与事业单位、政府以及市场主体等,除此之外,海外力量同样也是我国社会公益供给体系的一部分。

  理论上,市场失灵的存在、合法性占据以及政府竞争的存在使政府成为社会公益供给主体的当然理据,政府失败的可能、资源依赖、利益相关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拓展为市场主体的存在提供了支撑,而契约失灵以及作为社会主体的第三部门的公益价值取向使其成为社会公益供给的首要选择。但市场失灵、政府失败和契约失灵的存在又制约了各自的供给能力,因而,社会公益供给应致力于整合政府、社会、市场的资源,以共同承担公益责任。具体而言,在角色定位上,作为公共部门的政府从事政策的规划与执行,私营部门依赖市场机制的主导,而第三部门则是公民社会的基础,政府、社会、市场各自的资源优势和机制互补,使得跨部门合作成为可能。其中,政府的优势在于代表性、合法性、资源获取能力以及科层的效率优势,但其缺陷在于政府对社会公益需求的回应性、灵活性较差; 市场意味着效率与资源优势; 而社会则意味着志愿精神与第三部门组织运作的弹性化。

  2. 社会公益合作供给的主体参与方式

  无论是从社会公益自身属性,还是社会公益供给的终极目标,这一兼具价值性和外部性的公益物品的供给绝非单一主体能够充分提供,并需要包括政府、市场、社会在内的各方共同协力。但政府、市场、社会有着各自不同的运行机制,各方应该如何协作,各自在哪些方面更能发挥作用,这些都有赖对于社会公益类型的具体分析,不同的产品属性则需要不同的供给机制。

  作为典型的公共物品性质的社会公益,虽然其涵盖范围复杂,但同样可以从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角度对其进行主体归类划分,从而划分出纯公益物品、准公益物品以及客观公益物品。

  基于 “竞争性 - 排他性”的类型学划分及公共产品的供给理论,我们可以找到社会公益物品的供给主体分配,即除了纯公益物品政府必须提供外,其他类型的公益物品均可以通过市场和社会主体来供给。而在社会公益供给中,作为特殊价值类型的社会公益产品又可以超越市场的付费供给机制而由社区、志愿者组织或第三部门志愿供给。社会、市场、政府的优先供给顺序由此进一步明确,即政府起到的是公益保障的作用。

  同样,基于社会公益性质的类型划分,可以对不同类型社会公益供给中的主体参与方式选择有所发现,即包括直接供给、制度供给、政府购买、特许经营、合同承包等在内的方式选择。其中,除救济性公益和价值型公益属于纯公益必须由政府或社会直接供给外,保障型公益和发展型公益均属于准公益或客观公益的范畴,给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合作途径和方式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此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和价值着重体现在价值引导、制度保障和加强监管等方面,其供给主体则主要由社会及市场来承担。

  3. 社会公益合作供给的主体行为分析

  从社会公益供给的主体构成来看,主要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主体。但具体来看,政府是由包括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组成,其主体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的公务员; 市场是由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合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业户等市场主体所组成; 社会则是由包括各类民间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草根组织、社区以及公民个人所构成。社会公益的合作供给归根结底,要依托这些具体的组织或个体来完成。

  在共同的社会公益情景下,无论是组织或个体都具有自我认知和判断的过程,这一认知和判断将直接决定主体的行为选择和合作的可能性。具体来看,主体的行为选择过程包括对社会公益情景的认知和理解、主体需要的判断和动机的激发,并由此做出具体的行为选择和行动的执行终结。伴随这一过程的,是主体基于对外部环境、制度约束和自我能力的认知,以及主体基于既有的社会公益参与的经验、效能和反思学习的提升对自身的重新认知和判断 ( 图 1) 。【图1】
论文摘要
  
  其中,任何主体的行动都是基于其对于自身需求和外在压力的动机激发,以及在能力认知基础上的行动策略选择的过程。而各主体能够达成合作的策略的选择,则首先需要达成合作的共识。共识是建立在主体自我判断、外在制度水平以及既往合作经验的基础之上,尤其是外在的制度激励和既往参与经历是决定参与主体合作意愿的重要的外部影响因素。因此,对于社会公益的合作供给而言,重点即是从内部激发主体的合作动机,从外部改善合作的制度空间。

  基于以上理论分析和经验判断,本研究选择社会公益合作供给中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作为调查对象,对其在社会公益供给中的行为选择及影响因素进行实证调查。

  二、社会公益合作供给中的公民参与:基于实证的分析

  1. 样本基本信息

  本研究主要针对社会公益参与中的公民个体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调查对象的基本属性,包括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收入等基本信息; 二是调查对象的社会公益参与情况,包括公益的内容、方式、频率、原因、效果评价及影响因素判断,及其接受社会公益帮助的情况;三是调查对象对社会公益供给主体、效果评价及影响因素的认识,包括对社会公益供给中政府、市场、社会供给情况以及对社会公益领域整体供给状况的满意度评价。

  本次调查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共发放问卷1000 份,有效回收问卷 906 份,有效回收率 90. 6% 。

  通过对有效问卷的统计分析,得出样本单元的基本信息如下:

  ( 1) 一般人口特征: 被调查者中男性 465 人占调查 总 数 的 51. 32%,女 性 441 人 占 调 查 总 数 的48. 68% 。被调查者年龄分布,20 岁以下的 185 人占20. 42% ,21 ~ 30 岁 507 人占 55. 96% ,31 ~ 50 岁 178人占 19. 65%,50 岁以上 36 人占 3. 97%。

  ( 2) 教育程度: 被调查者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占10. 71% ,高中学历占 18. 43% ,大专占 21. 74% ,本科占 40. 95%,硕 士 占 6. 95%,博 士 及 以 上 的占 1. 21%。

  ( 3) 职业: 本研究根据社会职业划分的基本方法,将其划分为七项: 政府工作人员占总人数的3. 97% 、企业人员占 12. 2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11. 15% 、离退休人员占 2. 21% 、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占 9. 49%、自由职业者占 7. 95%、学生占45. 81% 、农民占 1. 99% ,其它类占 5. 19% 。

  ( 4) 收 入: 平 均 月 收 入 在 1000 元 以 下 的 占47. 02% ,收入 1001 - 3000 元的被调查者占 32. 12% ,3001 - 6000 元的被调查者占 14. 79% ,6000 元以上的占 6. 07%。

  ( 5) 生活地域: 从被调查者的生活地域来看,农村的占 30. 24%、城镇占 25. 17%、城市占 44. 59%。

  2. 分项描述性分析

  根据对调查内容的分项统计,我们可以初步掌握被调查者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受访者的社会公益参与情况,二是受访者对社会公益供给的满意度,三是受访者对社会公益合作供给的认知。

  ( 1) 受访者的社会公益参与情况

  通过对实际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在受访者中,有 60. 71% 的 受 访 者 参 与 过 社 会 公 益 活 动,有39. 29% 的受访者未参与过。在参与过社会公益活动的受访者中,53. 82% 的受访者参与过志愿服务活动,其次参与人数较多的领域依次是志愿者服务、赈灾救灾、环境保护、救济贫困、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等。【表1】
论文摘要
  
  但是从受访者的实际参与社会公益的频率来看,较多的受访者 “只是偶尔参加”,占受访者中参与人数的 64%,有 规 律 参 与 的 人 数 比 重 最 低,仅 占3. 45% ,可见我国当前社会公益个体参与的制度化程度不高。而从受访者的实际参与方式来看,主要是通过参与社会公益组织的活动来参与社会公益的供给,其次是直接捐赠或独立参加。从受访者的社会公益参与动机来看,更多的受访者是出于 “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同情”以及 “对社会的责任感”,显示出受访者对于社会公平的关注以及公民社会责任感的自觉。

  在受访者的社会公益参与预期的实现中,有60. 55% 的受访者通过社会公益参与达到了预期,而有近四成的受访者没有达到预期。对于影响社会公益活动效果的因素评价中,排在前三项的依次是 “社会公益的透明度不足”、 “经济因素的制约”以及 “政府制度不完善,政策激励不够”,由此可见社会公益的透明度、经济和制度因素是制约我国社会公益公众参与的主要因素。【表2】
论文摘要
  
  而在对于受访者中没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原因进行的调查显示,在未参与过社会公益的受访者中,有 52. 53%的未参与者是因为 “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参加”,其次依次是 “没时间”、“经济条件不允许”、“没有同伴”等原因,显示出当前社会公益的制度化渠道的缺失以及公民社会公益参与能力和参与意识的不足。

  此外,为了更具体的了解受访者参与社会公益与其个体经历的关系,我们增加了对受访者是否接受过社会公益帮助的调查,调查显示有 21. 48% 的受访者曾经接受过社会公益的帮助,另外 78. 52% 的受访者未曾接受过任何的社会公益帮助,这将对进一步分析公民社会公益参与的影响因素具有价值。

  ( 2) 受访者对社会公益供给的满意度

  对于我国社会公益供给的整体性评价,2. 98% 的受访表示很不满意,13. 25% 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59. 27% 的受访者表示一般,20. 75% 的受访者表示满意。总体来看,受访者对我国社会公益供给的整体状况满意度较低。

  而在对于社会公益供给主体的满意度评价方面,对于政府的评价有 39. 62% 的受访者表示 “一般”、24. 94% 的受访者表示 “不满意”、16% 的受访者表示“很不满意”。其中,“很不满意”的评价频次依次为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这显示出受访者对于政府在社会公益领域期望与现实之间的较大差距。

  受访者对于制约社会公益供给因素的认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社会公益主体在社会公益中的不足及问题,从实际调查数据来看,受访者对于社会公益供给中的制约因素的 “同意”、 “比较同意”的总占比均在 60% 以上,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受访者对我国社会公益供给领域存在问题的普遍认同。其中,受访者认同度总体超过 70% 的依次为 “社会公益资金使用不透明”、 “政府对社会公益组织的监管不严”、“社会公益供给渠道不畅”以及 “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公众公益意识不强、公益文化缺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社会公益供给中的主要问题及应着重解决的问题。

  ( 3) 受访者对社会公益合作供给的认知对于受访者对于社会公益提供者的认知,调查显示 “很重要”与 “重要”的总体评价中主体依次为政 府 ( 94. 59%) 、 企 业 ( 81. 46%) 、 民 间 组 织( 67. 43%) 和个人 ( 54. 3%) ,显示出受访者对于政府在社会公益提供中较高的期望值。而对于政府在社会公益供给具体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认知中,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是 “制定相关政策、促进社会公益供给”、“加强监管,规范社会公益发展”以及 “通过公益宣传促进社会公益发展”等。同样,对于企业在社会公益供给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认知中,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是 “通过社会捐赠支持社会公益供给”、 “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供公益服务”和“通过成立企业公益基金会提供公益服务”等; 对于民间组织的社会公益供给责任认知排序依次为 “通过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公益理念”、 “通过组建公益组织筹集公益资金”、“直接提供社会公益服务”; 对于个人的社会公益供给责任的认知排序依次为 “担任志愿者、义工”、“参加社会公益组织活动”、 “通过社会捐赠支持社会公益活动”。

  最后,受访者对社会公益合作供给中主体重要性的认知中,“很重要”与 “重要”的占比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为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显示出受访者对于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在社会公益合作供给中较高的期许。

  3. 基于实证调查的结论

  基于本次实证调查和描述性统计分析,可以得出几个基本的结论:

  第一,个人的教育水平与社会公益参与程度呈正相关。通过教育程度与公益参与状况的交叉分析,发现个体的受教育程度越高,个体参与社会公益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当前社会公益的参与属于精英推动型。同时,通过对被调查对象的统计分析,也显示出我国公民社会公益参与的能力和意识不足,制度化参与程度不高。

  第二,当前我国公民对社会公益供给的满意度较低,尤其是对政府作为公益促进与监管者的职能发挥满意度不高,并在公益透明度、政府监管、供给渠道以及公益意识与文化培养等方面有较高的期待。

  第三,公民的社会公益参与意愿与既往社会公益经历以及满意度有一定的相关性。通过对于受访者 “是否具有接受过社会公益帮助的经历”、“参与社会公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与 “是否还会继续参加社会公益”的交叉分析发现,接受过社会公益帮助以及达到公益参与预期的受访者其公益参与的意愿都较高。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相关性的显着度并不高,即没有接受过公益帮助和未达到公益参与预期的受访者也具有较高的公益参与意愿,这从另外一个层面上也说明我国社会公益的主体参与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表3】
论文摘要
  
  第四,基于实际调查中受访者对于社会公益主体的供给现状、责任及期望的认知,显示出我国公民对于社会公益的合作供给抱有很高的期望值,并期望在社会公益的供给中政府能够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监管以及公益宣传起到主导作用,并且企业能够通过社会捐赠、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成立企业公益基金会等形式参与社会公益,民间组通过宣传公益理念、组建公益组织、筹集公益资金等直接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个人则通过担任志愿者、义工、参加社会公益组织活动以及社会捐赠支持社会公益活动,从而实现社会公益的合作供给。

  三、社会公益合作供给中公民有序参与的制度设计

  我国社会公益合作供给中的诸多问题,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有文化的原因也有制度的原因。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问题本身,而要从经济、社会、文化、制度变迁的视角加以诠释。因此,要促进公民在社会公益供给中的有序参与,应从文化与制度建设两方面着手,内外兼修以弥补分歧促进共识,从内激发参与动机,从外改善制度环境。

  ( 一) 弘扬公益文化,增进社会共识

  从更深层次上来看,我国社会公益领域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社会和文化变迁中社会资本的消解所带来的。在社会经济急剧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整体性社会价值观日益受到多元文化的冲击,并伴随着贫富差距、地区差距以及社会分层的固化,矛盾的日益积累及其对传统社会资本的消解,导致社会共识日益下降,而使社会刚性有余韧性不足。因此,要引导包括公民个体在内的社会主体参与社会公益合作供给,首先就需要整合多元文化,形成并弘扬主流公益文化,进而增进合作供给的社会共识。这就有赖于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公益宣传,也有赖于包括公民个体的广泛参与和传播,以传统的和谐消弭现实的对立,以文化的整合达成共识的基础,在整个社会形成崇尚公益、积极参与、乐于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和公益氛围。

  ( 二) 培育公益平台,促进公益参与

  针对当前我国公民参与社会公益供给的制度化渠道不足的现状,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以社会为主导的公益平台,为公民的有序参与提供组织化的渠道。具体而言,一是改传统的审批制度为备案制度,积极鼓励公益类民间组织的建立,充分培育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渠道; 二是鼓励和规范公益主体通过包括网络、新媒体等在内的形式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吸纳公民的参与; 三是加大公益宣传,弘扬公益精神,吸引公民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 三) 完善公益制度,实现激励约束

  制度是规范和约束各方的行为方式、活动空间的一套规则体系,是促进公民参与的外在激励和约束力量。在社会公益合作供给的整合框架下,制度体系应从激励制度和约束制度两个方面出发来对参与各方进行规定,具体包括:

  1. 激励制度体系

  激励制度是对公民公益精神的肯定和褒扬,也是促进公民有序参与的外在驱动力,具体包括公益认定制度、公益减免税制度和公益补偿制度。

  公益认定制度主要是针对公益主体、公益活动等进行界定的制度体系,公益认定是区分第三部门公益组织与互益组织、区分非营利组织公益活动与营利活动的基础,是作为税收减免、政府补助的根据。在社会公益合作供给中,为促进公民的有序参与,应加强对公民公益参与的活动类型、时间、公益贡献等的认定,并作为税收减免、公益奖励、补偿等的依据。

  公益减免税制度是对于包括公民、民间组织、企业等在内的社会公益供给主体最有效的激励措施,根据社会公益的内容和活动,建立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关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契税、印花税、遗产税等在内的一系列税收减免和激励制度。

  公益补偿制度是针对公益主体在社会公益供给中的贡献度和损益情况给予的适当的补偿和奖励的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包括见义勇为基金、公益时间补偿等在内的制度体系,有效激励公民的公益参与。

  2. 约束制度体系

  约束制度是为了保证社会公益供给中参与各方能够遵从公益供给的总体目标,履行各自的供给责任而进行的制度设计,通过公益约束制度的建立为公民的公益参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益氛围。

  一是建立公益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益参与的透明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整合其他公益数据平台,建立向全体公众公开的项目招标、资金使用等信息平台,并接受公众与捐赠方的查询与跟踪,保证全过程的透明公开。

  二是健全完善公益评估制度,包括项目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第三方评估以及政府评估在内的公益评估体系,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公益主体评价、税收激励的依据。

  三是建立健全公益监督制度,实现包括公益捐赠、资金使用、项目运作等在内的全过程监督,并建立包括媒体监督、公众监督以及网络监督、举报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 参 考 文 献 ]
  
  [1] 张小进. 社会公益合作供给: 概念、模式与制度选择 [J]. 甘肃理论学刊,2012,( 1) .
  [2][美] 曼瑟尔·奥尔森. 集体行动的逻辑 [M].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1994. 2.
  [3]张小进. 社会公益合作供给: 可能、困境与制度选择 [J]. 湖北社会科学,2012,( 1) .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